食品安全法解读(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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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讲义

食品安全法讲义

食品安全法讲义一、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安全法是指为了维护人民健康、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食品安全法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食品消费者的利益,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1. 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 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保证食品的来源、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依法进行食品检测和监管。

3. 食品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企业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生产加工,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安全;同时,提倡食品安全消费理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法对社会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国家食品安全。

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遵守食品安全法,提倡健康饮食观念,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同时,相关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向社会提供安全的食品。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执法,才能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在过去的几年里,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权益,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自2009年起,我国陆续颁布了多部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本文将针对其中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以及广告法等进行解读,以期对广大群众了解和认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供帮助。

一、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全面规定食品安全制度的法律基础和总章程,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共十章七十七条。

其中第一章规定了法律对象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负有保障职责的要求,以及我国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自查自纠,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规定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价,要求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测和排除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第四章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使用标准,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章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或备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第六章规定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规划,要求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广食品安全标准,使其成为衡量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标。

最后一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和行政执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罚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

食品安全法为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共九章八十条。

此实施条例是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的重要配套法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推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该实施条例主要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方面,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食品信息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

食品安全法释义(51条-140条)

食品安全法释义(51条-140条)

食品安全法释义(51条-104条)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释义】本条是关于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保健食品,是指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目前,已核准的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有增强免疫力、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提高缺氧耐受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改善营养性贫血、促进泌乳、缓解视疲劳、辅助降血压、促进消化、通便、补充营养素等28种。

与一般食品不具有特定功能,无特定适用人群不同,保健食品具有调节人体机能等特定功能,适用于特定人群。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健食品。

我国早在1995年通过的食品卫生法中就对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管理制度和原则要求作了专门规定。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增长十分迅速,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受利益驱使,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有的甚至宣称或暗示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有些企业不按批准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为追求短期效果,违法添加违禁药品。

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没有对保健食品作专门规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保健食品存在很多问题,将保健食品作为一般食品管理是不够的,应作出专门规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更加严格的监管。

1.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法确立了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原则,并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洞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知识理解

洞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知识理解

洞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知识理解1.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本文将对该法律进行一些重点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 食品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责任主要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确保所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3. 食品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程序和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食品前必须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

4. 食品标签和广告根据该法律,食品标签和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任何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宣传都是违法的。

5. 食品安全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的机构和责任。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到遵守。

6. 处罚措施该法律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惩罚。

7. 公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调了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公众有权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并可以举报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环境。

8. 未来发展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将面临新的挑战。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提高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9. 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标签和广告、食品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我们应当深入了解和遵守该法律,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

食品安全法释义

食品安全法释义

食品安全法释义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1、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作为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 解读

食品安全法 解读

食品安全法解读
食品安全法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没有任何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引起人体疾病或伤害。

食品安全法在保证民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对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食品安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对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进行严格的许可和登记,保证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治理。

3. 食品召回和处罚:对发现问题食品进行召回处理,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食品标签和广告:规定了食品标签和广告的内容和要求,要求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消费者可以依靠这些信息进行食品选择。

5.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定期抽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对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保障公众健康和提升食品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也要加强自身质量管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和满意度。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
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则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为法律原则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工
作的重要创新。
第二章节
修订的主要内容
巩固和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 明晰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监督管理。 ➢ 明确规定卫生计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 定、公布,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会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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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节
修订的基本原则
修订的基本原则
新修订的食安法借鉴国 际食品安全立法经验, 增设食品安全工作的基 本原则,即实行预防为 主、风险管理、全程控 制、社会共治,建立科 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原则 ➢ 食品安全风险往往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和不可逆转的损
害,为避免这种结果,不少国家的法律都采纳了预防性原则。 ➢ 美国现代化法案要求采取预防性措施,规定食品企业应当评
估可能影响食品制造、加工、包装、贮藏的危害,确定并执 行预防性控制措施,以有效减少和预防该危害的发生率。预 防性原则的含义是指在事实判定、证据论证、科学研究等方 面尚未确实的情况下,为防止食品安全损害发生,而采取的 预防性措施。
修订的基本原则
风险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健康,防范风险, 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都应当建立在风 险判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 风险。 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不同于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起初是一个较为绝对的概念。

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安全是很难做到的,食品安全更应该是一个相对的、广义的概念。

一方面,任何一种食品,即使其成分对人体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极微,如果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合适,仍然可能对身体健康引起毒害或损害。

譬如,食盐过量会中毒,饮酒过度会伤身。

另一方面,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又是因人而异的。

譬如,鱼、虾、蟹类水产品对多数人是安全的;可确实有人吃了这些水产品就会过敏,会损害身体健康。

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或者其成分是否安全,不能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更要紧的是看它是否造成实际危害。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根据我国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具有的良好的性状,也就是食品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换句话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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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 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彭松剂、胶基 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 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 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 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 工助剂等22类。
微生物在医物包 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 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日前使用的农药,有 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 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 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 危害人体健康。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 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 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本条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容的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 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 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本条列举了八项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 量规定。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包 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 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 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 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解读(释义)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同时废止(101条)
❖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 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本条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的规定。
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仅威胁公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从多方面影响到经济发展与社会 稳定。目前,公众对食品企业的期望日益增强,期望 食品企业尽快主动地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很多食品企业已经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 全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一个企业产品的优质和安全 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条件和前提。积极履行保证食 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对于食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能 够带来积极的作用:
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 书的要求。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 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例如名称、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 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 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
一是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可以赢得市场和人心,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三是可以加速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
本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的规定,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理解:从正面来说,食品 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前提 是一定要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 应该努力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产品,以保障消费 者的身心健康,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增进社会的 福利,这样才称得上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在保证食 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还要尊 重消费者权利、维护消费者利益,接受广泛的社会监 督,即新闻媒体等的舆论监督和其他组织、个人的监 督等。从反面来说,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现违法行 为,违反了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危害到公众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并对受 害者承担起损害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 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婴幼 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 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 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 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 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 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 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 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 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 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也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者是属于过渡元素。 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 金、银等,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 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 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 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 体导致重金属中毒。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 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 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 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 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 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最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 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 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 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 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 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 者天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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