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继续教育——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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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长期股权投资讲义

会计继续教育长期股权投资讲义

长期股权投资(上)CAS 2(2014)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主讲人:孟宪胜一、学习背景⏹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 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 2(2006)同时废止。

CAS.2¡ª¡ª内容目录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准则适用范围信息披露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衔接规定二、主要变动⏹(一)适用范围:¡°四改三¡±⏹CAS 2(2014)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ª¡ª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

二、主要变动⏹(二)基本概念⏹由于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CAS 2(2014)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 33(201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 40(2014))进行判断,CAS 2(2014)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二、主要变动⏹(三)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处理⏹作为国内国际准则讨论多年的问题,CAS 2(2014)率先明确,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014DIana注会复习宝典《长期股权投资》专讲

2014DIana注会复习宝典《长期股权投资》专讲

长期股权投资:通常:(评估费、审计应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初始计量金额“应付债券—【总结】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对比:购买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均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基于上述原则,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两者是不同的,且有时是不相等的。

初始投资成本:是支付对价的帐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子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为基础,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确认亏损=×持股比借:投资收益(一)追加投资后,成本法转为采用权益法。

追加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一)处置部分投资时: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核算。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剩余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按照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加以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学习笔记视野ID:henry204618新浪微博:@岁月哥特目录一、修订背景财政部自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内容。

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AS27(201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11))。

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06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财政部于2012年11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3年2月16日。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2(2006)同时废止。

二、主要变动CAS2(2014)的主要变动包括:(一)适用范围CAS2(2014)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

(二)基本概念由于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CAS2(2014)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33(201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40(2014))进行判断,CAS2(2014)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2014会计长期股权投资基础考点汇总

2014会计长期股权投资基础考点汇总

2014会计长期股权投资基础考点汇总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对此,就说明了长期股权投资有不同的取得方式。

关于它的更多内容就通过下面的文字来进行学习吧。

长期股权投资的概述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如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商品经销商等)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下列两种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控股合并的控制形成母子公司。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共同控制与合营企业相联系。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重大影响与联营企业相联系。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过程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投资收益3.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过程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注意:教材中采用的是完全权益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来源: 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

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初始计量第五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实务操作指南8.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实务操作指南8.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实务操作指南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1)一、准则发布的背景 (1)(一)保持与国际准则修订趋同 (1)(二)吸收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内容,完善我国准则体系 (1)二、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一)明确了长投准则规范的范围及其与其他相关准则的衔接内容 (2)(二)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标准 (3)(三)新增了关于持有待售的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处理 (3)(四)引入对通过下属投资主体所持有的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计量选择权 (3)(五)明确了权益法核算中的问题 (3)(六)调整了核算方法转换时的衔接规定 (3)(七)整合了原准则解释、讲解中的部分规定 (4)第二部分准则的具体内容 (4)第一章总则部分 (4)(一)制订目的 (4)(二)定义 (4)(三)适用范围 (7)(四)披露 (8)第二章初始计量 (8)(一)企业合并形成的初始投资成本 (8)(二)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 (16)第三章后续计量 (19)(一)成本法 (20)(二)权益法 (21)(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 (35)(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以及因处置等原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47)(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49)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50)(一)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50)(二)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权益性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 (51)第五章衔接规定 (53)(一)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重分类 (53)(二)以前年度权益法核算中的若干具体做法与CAS 2(2014)的具体要求不一致时的追溯调整 (54)(三)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新旧差异的影响 (54)第六章相关披露 (57)(一)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57)(二)在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57)(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58)(四)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59)第三部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的差异 (60)(一)核算方法不同: (60)(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不同 (60)(三)核算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 (60)附件: (62)第一部分概述一、准则发布的背景(一)保持与国际准则修订趋同财政部自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内容。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一)主讲老师周春利与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相比,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转换核算,共涉及五章,二十条内容。

一、企业合并的基本概念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控股合并是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中获益。

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

二、合并报表的概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关键点)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标准的具体判断(一般情况):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大于50%,不含50%)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一般认为能够实现控制权。

三、企业合并(控股合并)类型的判断企业合并按照在合并前是否归属于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前述三种合并仅仅控股合并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其他合并均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所以之后重点提及控股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提示】涉及到集团内部的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否则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目录一、总体要求二、关于适用范围三、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四、关于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长期股权投资(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三)应收股利(四)投资收益五、关于初始计量(一)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六、关于后续计量(一)成本法(二)权益法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三)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四)成本法转权益法(五)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八、关于股票股利的处理九、关于投资性主体转变时的会计处理十、关于处置和相关所得税的影响(一)处置(二)相关所得税影响一、总体要求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好——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五、关于初始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五、关于初始计量)五、关于初始计量(一)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1. 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应当按照实际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 1】2×10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中买入乙公司 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 16 000 万元,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400 万元,并于同日完成了相关手续。

甲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有关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64 000 000贷:银行存款 164 000 0002.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应当按照所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己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发行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准则确定。

为发行权益性工具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工具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一般而言,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估作价,在公平交易当中,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应存在重大差异。

中级财务会计学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2014级


◦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 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合并方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中按持股 比例享有的份额。
合并
合并方 被合并方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等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享有对方已经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股利
计入应收股利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 项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合并方应在合并日
资本公积——资本 溢价或股本溢价
××× ×××
固定资产清理
××× ×××
银行存款
××× ×××
无形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应收股利
××× ×××
•被投资单位未 分派股利,投
资企业不作任 何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 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
企业享有的部分
投资收益
××× ×××
应收股利
××× ×××
如收到的是股票股利,只调整持股数量,不做账务处 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 定义: 权益法,是指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以投资成本计量, 在投资持有期间则要根据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明细账
损益 调整
反映投资企业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的份额,以及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中投资企业应获得的份额
其他综 反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合收益 中,投资企业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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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随堂练习
1、对于子公司、联营或合营企业中投资的披露,适用(D)。

2、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并能够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一些政策的制定。

(B)
3、不管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D)。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应当按照(B)计量,合并价差应当调整(B)。

5、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A)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A)
2、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B)
3、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应计入(C)科目。

4、下列关于企业在权益法核算下的描述正确的有(A、B、D)。

5、采用权益法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A)
1、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报表时,应当按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A)
2、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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