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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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善良意志”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善良意志”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善良意志”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在其撰写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提到了“善良意志”的学说。

在汉斯出版社《哲学进展》发表的有篇文章指出,“善良意志”思想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善良意志是先天的、纯粹的善,是无条件的善。

康德道德哲学完全以纯粹部分为依据,与经验、知识有着本质的区别,不需要借助于关于人的知识,而是把它当作有理性的东西,先天地赋予其规律。

这些规律,需要在认识经验的过程中更好的把握理性,通过经验把判断力磨练的敏锐,以便一方面准确的判断它们发生效力的场合另一方面给它们创造为人们意志所接受的条件,以及在实践方面产生强烈的印象。

只有在纯粹的哲学里,才能找到在实践上至关重要、真纯的道德规律,而形而上学就是这个道德规律的出发点,没有了形而上学,就不会有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规律的出发点就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也是他论证形而上学问题的开端。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善。

具有普遍道德价值的东西不是来自上帝的意志,也不是来自人的自然本性和世上的权威,只能是来自人的理性本身的善良意志。

必须要有一个善良意志,能够正确的指导人们的心灵,使行为原则和普通目的相符合。

善良意志具有任何东西或品质都无法比拟的绝对价值,它虽然不是唯一的善和全部的善,却是最高的善。

康德指出,善良意志不但是一切行为品性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的必要条件,而且它本身就是善的。

善良意志是出于意愿的善,是自在的善,不因所促成的事情而善,不因向往的事物而善,也不因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善,而仅因善的意志而善,因其本身而善。

善良意志是理性意志本身的善,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无条件的善。

他之所以善,就在于它是理性意志的自由。

康德强调的善良意志不是本能的意志,不是单纯追求感性快乐和幸福的意志。

他认为,只有理性才能引导人们追求达到更高的目的和价值。

理性的最高使命就是产生善良意志。

谈及善良意志很容易想到另一个道德概念——责任。

责任作为检验善恶的标准。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

浅析康德道德法则及启示作者:赵松涛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9期赵松涛(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 471000)摘要: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关键词:康德;道德法则;意志自律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1)09-0044-02现代社会日趋个体化和多元化,人们对利益中立化的追求,使其成员制定的目标具有自主性和个人特色,但对道德普遍性的要求一直没有停止,且更为强烈。

如何在这样一个“个人的目的”都被中立化的社会里,形成一种道德的共识,困扰着当代社会。

既然在今天人类一时或根本无法在多元化价值的道德规范上达成共识,那么为什么不能先在形式上(理性上)达成一致呢?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就提示了这种理性,它是不带有任何目的的、无条件的、形式的,它尝试描绘出一种理性准则,根据这个准则人们可以检验:我的个人行为是否能和所有人的目标相互共存,普遍适用。

一、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康德的普遍道德法则排除了一切“质料”经验的内容,源于纯粹理性,所以它是普遍的、必然的,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道德法则。

康德称它是适用于一切人的“绝对命令”,是隐含在一切道德行为中的道德律,是纯粹形式的法则。

道德法则有三种不同层次的表述形式。

1.绝对命令“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这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

其意同“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这条黄金法则之所以要以定言的形式向有限理性者下达命令,因为康德深知人不仅具有理性,而且也是一个感性体,物质性诱惑时常干扰和限制着人类的道德信念。

如何使道德的行为贯彻下去,惟一的方法就是有限理性者必须限制内心私欲官能的干扰,听从理性下达的命令,遵循道德法则。

论康德的至善学说

论康德的至善学说

论康德的至善学说摘要】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现今的生活中追求享受物质,逐渐地忽略了对自身精神文明的提高。

康德的至善学说,告诉了我们,要注重关注人们的精神世界,不要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幸福,这样才能够共同推动整个和谐社会的建立。

本文从实践理性中的至善学说、如何实现至善、康德的至善学说对当代社会的影响进行论述。

【关键词】康德;至善;德性;幸福康德的至善学说,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都有所影响,如果每一个人都达到至善,那么我们就是生活在大同世界了。

当今的经济突飞猛进,可我们的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

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的德性提高,使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感,并有一种为世人奉献服务的精神。

德性与个人幸福,甚至与整个社会的幸福息息相关,道德水平的提升能够使我们成为一个文明大国,并推动国际安全建设。

国家整顿打击腐朽文化,弄虚作假不良风气,这个重大责任只有落实到每一个大中小学校的学生身上,才能够整体提升社会的文明。

一、实践理性中的至善学说一个人只有德性和幸福的相加才能够达到至善。

至善即至高的善,康德的至善概念即至上的善、完满的善、共同的善、最高本源的善,分别指德性、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伦理共同体、上帝;康德认为德性是善良意志的根本属性,人的德性首先表现为内在意志的善良而非外在的德行。

试想一个有道德的人,他未必是生活幸福的人。

二、如何实现至善(一)意志自由自由是实现道德的基础,是达到“至善”的条件。

康德的至善学说,使个人致力于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人只有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才会有道德,才会有幸福可言。

按照最高的道德要求行事,是康德所认为的人真正的实现的自由。

一个人的意志达到真正的自由,那么这个人就有选择自身幸福的权利,一个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选择权,那么他才会有道德,有追求幸福的资本。

德性法则颁布命令,道德法则要求我们每个人一丝不苟地遵守。

[1]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并且遵守着道德法则,那么可以说这个人的德行好。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意志自律,有着对自己的高标准的道德品行要求,再加上这个人乐于助人,常扶贫救济,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品德高尚的人。

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

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1期(总第103期)J ou r nal of t he Par t y s ch ool of C PC Z he ngzhou M uni ci pal C om m i t t ee N o.1,2010(Sum,103)哲学研究康德的善良意志及其当代意义刘笑菊(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316021)摘要:“善良意志”是康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

康德所提出的善良意志是道德的基础,责任是善良意志的体现以及人为自己立法等观点,对当代的公共行政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康德;善良意志;责任;道德律;"-3代意义中图分类号:B3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01—0028—03康德作为德国古典伦理学的奠基者,在1785年完成的划时代著作《道德形而f:学原理》巾提出r “善良意志”这个概念,认为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并在善良意志的学说中把道德的基础从经验的外存对象转移到了先验的主体意志中米,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从而实现了伦理学中的“哥白尼革命”。

一、善良意志:道德的基础康德在《道德形而f:。

学原理》巾把“善良意志”作为道德的基础。

他认为,所谓意志也就足欲求能力,是通过其友象而成为该灰象的对象的现实性之原岗的能力。

意志可以把概念当成一种目的,从而形成行为的动机。

他把不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以纯粹理性为规定根据或行为动机的意志称为善良意志,并且认为:“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

”善良意志作为无条件的善,它是一切有条件的善物的价值的根据所在。

我们在实践巾可以发现许多看来是善的东西,如机智、智慧、果断、勇敢、节制等等,这些东西“在很多方面毫无疑问是善的并且令人称羡”,但若没有一个善良意志去正确地指导它们对心灵的影响,使行动原则和普遍目的相符合,也就是说,如果使用这些自然禀赋的意志不是善良的话,那么,这些在普通的实践生活中被理所当然地认同为善良的东西町能变成极大的恶。

康德义务论的解读及现当代启示

康德义务论的解读及现当代启示

康德义务论的解读及现当代启示摘要:西方的道德建立在法权之上,如具体的法律条文、圣经中的摩西十诫,这也促就了西方人有一种规则的意识,轻视意外以及特殊的情况;而中国的道德大多是诉诸于人的自然情感,这也是被康德极力批评的。

从中国的历史现实来看,我们欠缺一种义务论的思维,表现为缺乏一种规则意识,凡事都讲究意外与特殊情况,而康德作为法治国家的理论先驱,他的义务论伦理学塑造了整个现代道德意识,他的义务论伦理思想对现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康德;道德律令;普遍法则;人是目的;意志自律一、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出发点义务论是规范伦理学的三个主要范式之一,它的核心观点是道德要出于义务,即考虑做正当的事情,此事若是正当的,不管你喜欢与否、情愿与否都应该去做。

说到底,康德的出发点与人们的道德常识、直觉是相关的。

具体而言,从人的行为选择的角度来看,人们在选择行为时会做道德上正确的事情,其他一切不用考虑。

这与考虑结果的功利主义来说是相对的,功利主义作为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认定一个行为是正当的,当且仅当它促进了最好的结果。

功利主义致命的问题就是为了整体的利益会牺牲个人的权利,而为了整体的善(目的)就可以做一切(任何可能的手段),这种行为正当吗?概括而言功利主义的致命问题是用目的能否证明手段的问题。

康德的义务论因此找到了自己的理论出发点,义务论的出发点是不考虑行为的结果的,无论目的多么高尚、被需要,但有些行为就是不能做,做正确的事情是行动的唯一理由。

一方面,针对功利主义的后果,义务论认为客观上是考虑不清楚的;另一方面,它排除了自我利益,自然偏好以及情感的需求,唯一需要考虑的是道德上正当的事情。

做道德上正确的事情的前提假设必须是人能够进行取舍,能够进行选择。

在康德看来选择的主体是人的意志,那么作为选择主体的人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呢?康德承认善良意志并认为意志是自由的。

一方面,如果把人还原成一种肉体的存在,人就是动物、自然界的一部分,如果把人所有的一切等同于自然界,并且遵循自然规律,那么人则无自由可言。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
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善良意志:康德认为,善良意志是道德的基础,人们应该以善良自身为目的,摆脱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方面的约束。

善良意志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

2. 道德律:康德认为,道德律是“绝对命令”,即“应该如此如此做”或“不应该如此如此做”这样的直言句式,它是无条件的,以自身为目的之合理要求。

善良意志就是道德自律。

3. 自由:康德认为,自由不是任意,而是以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理性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

自由在道德活动中是善良意志,它能够自主地行动并遵循道德律。

4. 责任和义务:康德认为,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循道德律,这是由于道德律是无条件的绝对命令。

责任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律,取决于他是否履行了他的义务。

5. 目的和手段:康德认为,在道德实践中,我们不能仅仅将手段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应该将目的视为实现更高目的的手段。

我们应该将人视为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6. 人类的尊严:康德认为,人类的尊严是无限的,因为人类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

人类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并将其作为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

总之,康德的道德哲学大纲强调了善良意志、道德律、自由、责任和义务、目的和手段以及人类的尊严等核心概念,并主张每个人都应该遵循道德律,尊重他人的尊严并将其作为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

解析康德的“善的意志”——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解析康德的“善的意志”——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第18卷第4期Vol.18, (4宜宾学院学报Journal of Yibin University2018年4月April, 2018解析康德的“善的意志”—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张甜甜(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471000)摘要:善的意志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贯穿《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始终的一条极为重要的 线索。

在康德那里,善的意志是评价行为道德价值的首要因素。

它外在地表现为义务的知识道德法则是 其行动准则,自由的属性是其实现的可能性。

澄清和阐明对善的意志,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视角更好地 理解康德的道德哲学,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思考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

关键词:善的意志;义务;道德法则;自由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5365(2018)04 -0035 -07“善的意志”的概念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 概念,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以下简称《奠 基》)中出现的次数也非常之多,是贯穿《奠基》始终的行文线索。

但“善的意志”概念并不是一 个单纯的概念,它具有丰富的含义。

康德从善的 意志的概念出发,通过对善的意志的层层剖析,提出了义务的知识、道德法则以及自由的理念,从而构建起自己的道德体系。

在康德那里,善的 意志是其道德哲学的起点,它外在的表现就是义务,包括义务的知识和出于义务的行为;它的准 则是普遍的道德法则;自由是其属性,因为自由 善良意志得以可能。

一、善的意志的表现——义务毋庸置疑,现实世界的道德实践是康德道德 哲学的基础,其研究的切入点也是现象世界中的 道德行为。

面对现实世界中纷繁复杂的道德行 为,我们如何去判断其中道德价值呢?康德的答 案是:善的意志是行为道德价值的源泉。

因为善收稿日期:2018 -03 -02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BZX010);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CXJJ - 2016 -RW02)作者简介:张甜甜(1990 -),女,河南新郑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哲学研究。

浅议康德的“良知”观

浅议康德的“良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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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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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康德的“良知”观
文 _ 朱芳芳
摘要:“良知”观念是康德理性宗教中极其重要 的一环,它贯穿了其理性宗教的始终,也是其理性 宗教区别于一般性宗教的关键点。《单纯理性限度 内的宗教》一书中在开篇,康德对人的本性进行分 析时,已经潜在地将“良知”纳入人的本性之中; 到末篇,康德更坚持良知在宗教事务中的首要引导 地位,将良知贯穿到底。康德对良知的首肯,实现 了他在宗教领域内的“哥白尼式革命”。 关键词:良知;知性;理性;宗教
观念的主要意图而言,良知是一种对自身道德的 判断力。这句话的德文原文为“Mall k?nnte das Gewissenauch so definieren:es ist die sich selbst richtende momIische Urtheilskraft”。可直译为:“人 们也可以如此定义良知:它是针对着自身的道德 的判断力。”其英文版译文为“Conscience could also be defined as the moral faculty of judgment upon itself…”可直译为:“良知也可以被定义为对其自 身的道德判断能力。”
一、康德“良知”概念的涵义及辨析 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 在阐述自己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观时, 谈论到“宗教事务中良知的引导”问题,即人在 做道德决定时需要依靠良知的引导。在对这一问题 的论证过程中,康德阐述了他的“良知”概念。 1、“良知”涵义 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 曾对良知的涵义从两个不同方面做出了一些较为明 确的界定。 1)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义务意识 康德指出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义务意识。良 知作为一种自身就是义务的意识,根源于人的向善 的原初禀赋。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 把人的本性中向善的原初禀赋分为三种:1. 作为一 种有生命的存在物,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2. 作为 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物,人具有人性的 禀赋;3. 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 物,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其中,“人格性的禀赋 是一种易于接受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把道德法则当 做人性的自身充分的动机的素质。”自身就是义 务即是指自由的任性将道德法则当作自身充分的动 机,这似乎就是说,自由意志将遵从道德法则视作 自身的一种充分的动机。 2)良知是一种对道德的判断力 从 良 知 的 主 要 功 能, 也 就 是 康 德 提 出 良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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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刘 笑菊 ( 江 国际海运 职业 技 术学 院 , 江 浙 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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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方向: 行政 伦 理
L LN T N S 0 I I U A U
是 因为 , 价值 并不 是 体现 在 经验 的关 系 中 , 而是 先验
地存 在 于“ 良意 志 ” 身之 中 。“ 良意志 ” 有 目 善 本 善 没
2 “ 良意 志 ” “ ” 于 其 本 身 所 具 有 的 价 、善 之 善 在 值 。康 德把 “ 良意 志 ” 善 和有 条件 的善 物 区别开来 , 只 是 想 引起 人 们 对世 界 上 最高 的善 的关 注 。他 之所 以
认 为 “ 良意志 ” 无 条件 的善 、 高无 上 的善 、 善 是 至 内在 的善 , 因为这 种 “ 良意志 并 不 因为 它所 促 使 的事 是 善
样说 , 德 以前 的哲 学 概 皆流 向康德 , 康 而康 德 以后 的
哲学 又是从 康 德这 里流 出 的。”I 《 【 道德 形 而上 学原 在
方 面毫无 疑 问是 善 的并 且令 人 称羡 ”1 [,但若 没有 一 3 个 “ 良意 志 ” 善 去正 确 地 指 导 它 们对 心 灵 的 影 响 , 使

行动原则和普遍 目的相符合 , 那么 , 这些在普通的实
践 生 活 中被 理 所 当然 地 认 同为 善 美 的 东 西 就 可 能
变成 极 大 的恶 。因此 , 些被 称 作 善 的行 为 , 以是 这 可 善 的 , 可 以是 恶 的 , 能称 之 为有 条 件 的善 。判 断 也 只
家们也 认为 道德 的基础是 人 l 但 唯理论 视 理性 为第 生,


所 以 , 德 的行 为 主要 是指 合 理 性 的行 为 。客观 道
地说 , 两大学 派都 没有 找 到道德 哲学 真 正 的基础 。 这
在 《 德 形而 上 学原 理 》 , 道 中 康德 提 出 了 “ 良意 善
“ 良意志” 善 是康德伦理学 中的核 心概 念。他所提 出的善 良意志是道德的基础 、 责任是善 良意志的体
现 以及人为 自己立法等观点 , 当代公共行政有一定的理论 意义和 实践 意义。 对
康德 ; 良意 志 ; 德 律 ; 善 道 责任 【 献 标识 码] 文 A [ 章 编 号] 4 1 7 ( 0 )2 0 1 - 3 文 1 7 — 6 2 1 0 — 0 0 6 6 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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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 哲学 上 恰 似一 个 处 于贮 水 池地 位 的人 。可 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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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我们 在实 践 中可 以发 现许 多看来 是善 的 东西 , 如 机智 、 慧 、 断 、 智 果 勇敢 、 节制 等 等 , 这些 东 西 “ 很 多 在
理》 , 德 提 出 了“ 良意 志 ” 个 概念 , 认 为 “ 中 康 善 这 并 善 良意 志 ” 是绝 对 的 、 条件 的善 。“ 良意 志 ” 无 善 学说 高 扬 了人 的主体 性 ,把 道 德 的基 础 从 经验 的外 在对 象
转移 到 了先 验 的主体 意志 中来 ,从 而实 现 了 伦理 学 中的 “ 向尼 式 的革命 ” 哥 。
能 成 为极 坏 的东 西 。” I I
近代 西 方社 会 是 一个 激 烈 动荡 而 又 深刻 变 化 的
社 会 , 生 的 意义 是 当时 时代 变 化 的 主题 , 时 的哲 人 那 学 家们特 别重 视对 伦理 道德 的研 究 。比如 , 代英 国 近 的道德 哲 学 认 为 , 德 是 为人 性 服 务 的 , 的利 己 、 道 人 趋乐 避苦 的 自然 本 性 是道 德 的 基础 ;欧洲 大 陆哲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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