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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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名称)所有食品进货环节。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包括食品供应商审核、食品进货查验、非合格食品的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审核第四条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以供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环境及设备检查报告、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第五条供应商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资质、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采购等。

第六条审核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食品进货。

第八条食品进货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应商名单进行。

第九条食品进货应对批次、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查验。

第十条食品进货查验应由专门的质检人员进行。

第四章非合格食品的处理第十一条发现非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存放。

第十二条非合格食品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要求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非合格食品的处理应记录并进行追溯,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过程应有监督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食品进货查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名称)所有。

以上为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2)尊敬的xx领导:您好!我是贵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天我想向您提议关于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范文。

食品进货是公司生产经营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的查验是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食品进货查验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我们建议公司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到“三查三看三不”:1、查证明文件,看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不从无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进货;2、查食品质量,看每个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不购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和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3、查食品包装,看所购食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与食品相符、是否标注qs认证标志等,不购进假冒伪劣食品。

第三条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下列票证:(一)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四)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五)销售发票或凭据;(六)其他有关票据、证明。

第四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分类、规范保存上述票证。

第五条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予以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条积极使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主要内容1. 进货查验流程(1)接货人员接收供应商送达的食品,并做好相应的确认工作。

(2)接货人员依照进货清单核对所收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发出的进货单据进行核对。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目录1. 引言2. 目的和适用范围3. 主要职责4. 进货查验流程5. 进货查验记录要求6. 进货查验异常处理7. 例外情况处理8. 附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问题,对于食品企业而言,控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5篇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5篇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疫(检验)证明:(三)进货票据。

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一、目的为加强对所采购原材料的进货验收,确保原材料能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定时间次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精准、完整,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紧要查验: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1、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别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

2、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妥,简单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辨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如下:一、目的和背景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进货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和供应商。

二、职责和义务1. 供应商职责:(1)提供正规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2)提供食品质量合格证明;(3)提供食品产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4)确保向公司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2. 采购部门职责:(1)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2)查验食品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规定;(3)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要求;(4)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向供应商提出退换或索赔要求。

3. 公司员工职责:(1)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食品查验;(2)如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及时报告采购部门;(3)不私自接受供应商送赠的食品。

三、查验流程1. 供应商与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采购部门核对证明文件,并进行包装标签和货物外观的查验。

3. 查验合格的食品,采购部门入库登记,并负责食品存储管理。

4. 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部门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退换或索赔。

5. 公司定期对各部门采购的食品进行抽检,如有不合格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查原因、追溯食品流向等。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供应商的甄选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并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

2. 采购部门要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并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

3. 公司要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4. 公司应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实施应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相衔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系统、规范。

如有需要,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五篇)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二)是指对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与业绩等因素,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监管记录的供应商。

对已经与企业合作的供应商应定期进行评估,掌握其产品质量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4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是指对食品进货时进行查验和审核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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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简称为食品原辅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体内容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需要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业生产采购的原辅材料需进行索证索票且证票需要及时更新完善,面对索证索票的要求内容如下:1、国内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出厂检测报告)。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信息一致,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批检、型检等,批检必须与所购产品一一对应,型检批次和要求按照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单位(超市、批发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方印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有公章或签字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或购物清单。

7、从超市采购的畜产品,应存留供盖有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应保留其盖有印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动物检疫合格证。

8、直接自农户或农家养殖户采购的初级农产品需要留存农户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9、企业视情况对采购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的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产品,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执行,质量管理部门监督其执行情况并适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伤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3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疫(检验)证明:(三)进货票据。

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4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__市__区实验学校__年__月__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5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

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6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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