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开发项目申请上会提交材料清单20101108

一级开发项目申请上会提交材料清单20101108

一级开发项目申请上会提交材料清单

1. 一级开发申请书;

2.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或同等效力的规划条件批准文件(须提供CAD电子文件);

3. 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审批表及与之对应的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出项目区位置和边界;

5. 区县国土分局关于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

6. 地块权属文件;

7. 涉及国有土地的,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关于一级开发的意见;

8. 该宗地的《普测成果》复印件;

9. 联席会电子演示文稿(PPT)。

(范本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12006678.html,)

(注:所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房屋性质属于住宅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承诺书》,属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项目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项目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工商银行 一、项目公司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公司章程 5、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财务报表 8、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9、贷款申请 10、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 11、法人代表履历情况 12、其他资料 二、项目公司股东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公司章程 5、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财务报表 8、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9、其他资料 三、项目所需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有权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4、环评批复 5、项目土地落实情况(土地证或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批复) 6、项目初步设计(个别项目可能没有) 7、初步设计批复 8、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资料 9、项目资本金来源情况证明资料 10、其他资料(包括个别项目可能需要的资质证书、需要签订的特许权协议书等资料) 四、项目贷款抵押或担保所需资料 项目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分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方式。采取质押方式担保可提供的质押物一般有银行存单、汇票、国债、收费权等,以上质押物需要企业提供存单、汇票、国债的原件,收费权质押需要提供有权部门同意收费权质押的批文及收费许可证。 采用抵押方式担保可使用的抵押物主要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和机器设备等。采用抵押方式担保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抵押物权属证明(指房产证、土地证等) 3、抵押物清单及基本资料(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9.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名称使用了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非营利法人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非营利法人授权的证明。 ◆名称使用了另一个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企业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的证明。 ◆名称使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的,还需提交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 ◆名称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存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

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专门从事全国房地产项目融资、借款,如有相关业务请立即:联系发布者) (1)关于借款人的文件资料: 《借款申请书》; 借款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借款人公章); 借款人资本金到位情况证明(验资报告),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借款人公章); 贷款卡(复印件加盖借款人公章)、银行开户情况; 房地产项目应已经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企业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用款计划说明书;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涉诉情况; 借款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名单和签字样本;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由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用款项目的文件资料: 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借款人公章); 项目的可研报告;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项目的销售情况; 项目已经或预计的出租情况(租赁合同或意向书)。 (3)关于还款来源的文件资料: 还款来源说明及有关依据。 (4)关于担保的文件资料: 保证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保证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资本金到位情况证明(验资报告),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保证人公章); 银行开户情况; 经营管理情况和涉诉情况;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名单和签字样本;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由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出质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保证人公章); 抵押人(出质人)资本金到位情况证明(验资报告),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保证人公章); 抵押人(出质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 (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承诺书》。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银行贷款资料清单及要求(房地产)

. 融资项目银行申贷必须基本资料清单及要求 (房地产) 企业融资申请 样本和填写内容见附件。 一、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基本资料都是企业现成的资料,不需要企业另行准备。1、融资主体企业基本资本,包括五证一卡原件扫描件以及企业注册 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贷款卡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企业注册验资报告 (8)企业章程 2、融资主体企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企业2010、2011、2012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果没有2012年度审计报告,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上一年度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扫描件及会计报表附 注)

(2)企业本年最近一期的加盖公章的会计月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二、房地产项目融资资料 1、融资资料(如果融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提供,如果融 资主体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需要提供)全部为原件扫描件。 (1)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土地证》(必须将每一页到扫描,不能有遗漏) (3)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6)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证》或者原件扫描件(如有须提供,如果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7)融资申请书:《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抵押物(详细说明)、还款来源(详细说明)、申贷人、时间》 (盖章扫描) (8)抵押物评估报告(评估单位盖章)(盖章扫描)--(本文件后期提供,初期不必备) (9)项目可行性报告(盖章扫描) (10)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发票(盖章扫描) (11)融资时项目进展状况说明(照片)和其他融资主体相关批示性文件(盖章扫描)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7】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 【8】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0】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9】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20】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2】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9】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贷款所需资料清单,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企业贷款所需资料清单,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很多贷款客户纠结在利息这个事上,我想告诉你利息就像5元的停车费,再便宜都觉得贵,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5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真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我也愿意! 当项目资金链出现问题,让公司亏了100万、300万、500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百,几千的利息真的很便宜!在平时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企业也不例外。这时候,申请贷款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只是如何申请企业贷款,申请企业贷款需要满足那些要求呢?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 企业贷款的特点:低门槛、高额度、低利率、高风险 一、申请企业贷款基本条件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产品有市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6、生产经营要有效益; 7、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恪守信用、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另外,企业周转贷款审批手续相比其他企业贷款来说,要简单一些。在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住证明;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连续近半年的对公或对私银行流水,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月报表; 3、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贷款申请表填写 1、借款申请表填写并按照所需提交书面文件的细目准备材料: 2、法定发证机关办理的年审合格的本企业贷款证; 3、贷款申请报告。报告载明了下列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主营业务及企业介绍;企业法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曾经从事的职业及职务、有何业绩等;详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途径及担保形式,以及附上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存货量、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资产、本期净利润以及最近一年累计利润总额; 4、财务报表。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项目贷款银行需提交资料

第二部分:项目贷款银行需提交资料(供参考) 一、借款申请人资料 □借款申请书〔原件〕 □申请借款的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会等〕决议〔原件,出账前提供〕 □有权机构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原件,出账前提供〕 □经年审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正副本 □公司章程、工商查询 □注册验资报告 □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原件〕□履历□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原件〕□履历□ □贷款卡复印件〔附卡号、查询密码〕及查询授权书〔原件〕 □财务报表上三年□近期□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上三年□上两年□上年□ □银行账户对账单〔主要结算账户〕 □股东或法人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借款申请人的基本资料〔电子文档〕∶ 二、业务背景资料 一〕业务背景资料 □合同履行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地热打井合同〕□付款凭证〔自有资金投入证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増值税发票 □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现状 二〕项目授信业务背景资料〔申报项目贷款时提供〕 □客户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 □政府及相关部门批文 □城市规划部门关于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据〕□建设环境保护方案及环保部门的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 项目建设的有关证件照∶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文档〕

三、项目其他背景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珠海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章;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秘书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自然人秘书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秘书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任职文件是指依据《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监事签署)、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或职工代表签署)或其他决定(决定方签署)。任职文件中应包含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决定方等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所租赁(借用)的房屋为宾馆、旅店营业场所的,可提交宾馆、旅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所租赁(借用)房屋为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份),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所在地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 住所(经营场所)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 1 / 2 同时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如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属于国务院决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当提交验资证明文件(原件1份);其他行业设立登记时如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应提交验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借)用他人 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及出租(借)人房产证复印件。 因故不能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是商品房的可提交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 证复印件,是商场、宾馆、酒店、市场类企业法人所属房屋(摊位)的可提交 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房屋的可只提交盖上述单位行政公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以上也可提交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租赁部队房地产的,并按有关规定提交军队、武警部队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市政府发文后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11、2015年9月10日起,对全市新办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 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

公司登记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材料规范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房屋产权复 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 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 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 业执照复印件;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 赁复印件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行时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 挺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 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7、前置许可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加盖公章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 范 1、公司法人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3、股东签署的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房屋产权复 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 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 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流程(完全版)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基本流程 开发贷款定义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贷款。 借款主体 经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条件 1.必须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具有贷款卡,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开发项目与其资质等级相符。 4.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5.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6.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7.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8.项目资本金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以上,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建设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 2.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贷款卡; 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近期报表; 6.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 9.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10.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11.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其他所需材料。 二.贷款项目材料 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中标通知书; 4.付清土地出让金凭证;

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要求

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4、如已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融资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1

融资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借款人: 1、地产开发企业(或控股股东)的资质等级(三级开发资质以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年检)、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年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和国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书复印件; 2、最后修订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4、最近月份财务报表及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卡复印件、年检记录、密码; 7、借款人经营状况和涉诉情况; 8、借款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9、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以上文件如提供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用款项目的文件资料: 1、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2、项目四证中已有证件的复印件;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5、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6、还款来源说明及有关依据。 以上文件如提供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保证人或出质人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年检)、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地税和国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书复印件;

2、最后修订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4、最近月份财务报表及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卡复印件、年检记录、密码; 7、经营状况和涉诉情况; 8、保证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9、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10、抵押物(或质物)权属证明文件及其清单; 11、抵押物(或质物)的评估报告; 12、保险意向。 以上文件如提供复印件需要加盖相关公司公章

办理企业登记的步骤及提交材料要求

办理企业登记的步骤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要求: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签署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的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经其登记机关初审后,由申请人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二、自助录入经营范围具体项目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登陆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进入网上大厅下的“商事登记”,点击“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按照提示录入名称受理号、企业名称等信息进入,通过选择门类后勾选添加所申请的具体经营项目,经确认保存后,按照所录入的具体经营项目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可直接录入企业名称后进入自助录入系统进行勾选。 三、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要求: 1. 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执行人、投资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该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交经公司或企业法人盖章的章程复印件); 4.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是企业的提交经盖章的执照复印件; 5.《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

证件复印件(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交公司或企业法人盖章的任职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人)信息表》,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填写《投资人(负责人)信息表》); 7.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房东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房屋产权证明,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5)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复印件。 (6)租赁(借用)合同已备案的,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保留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进行查询),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企业变更(变动申报)登记 一、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先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提交: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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