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宣传资料

反传销宣传资料
反传销宣传资料

反传销宣传资料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反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传销

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进行了一个概念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传销的特点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

魔力到底在哪里日前,中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教材编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

揣摩心理列名单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第一部分的内容。

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当然,传销组织对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比如对退伍军人分析说:受军人的熏陶,观念有很大改变,回到家乡后,大多不安于现状,想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分析农民说:焦点在于脱贫致富,指望种粮发家不现实,养殖渠道又不畅通,做生意缺乏本钱,他们渴望找到一条门路,能够发家致富,在左邻右舍中扬眉吐气,风风光光。认为下岗干部:昔日春风得意、众人瞩目,一旦下岗门庭冷落,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还有就是对打工者的引诱,深知打工不容易,赚钱太慢,又急于求成的心里。对网罗对象心理的揣度,反映出传销组织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和罪恶本质。

巧言邀约设骗局

列好名单后就该进行第二步——邀约。通过写信或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他们深知传销的名声太坏,在教材中就规定了打电话时的“三不谈”,即不谈公司、不谈理念、不谈制度。总之,不谈传销的真相。只是根据对方的心态、特长、背景等特点,给出一个甜蜜的诱惑。为了提高骗人的成功率,教材上连打电话时的语气都规定好了。教材上面这样写道:谈话的时候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语速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让对方无据可查。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等。而且由于传销组织现在已经成了过街老鼠,所以传销公司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等等。在上述种种游说和谎言的欺骗下,如果对方被说动了心,愿意加入,下一步就是接站。

传销组织对接站的整个程序乃至神态和衣着也有明确规定。广西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揭露说:传销组织接站人一进车站与对方见面的时候,应该是热情地跑上去几步,要先握手。同时,一定要衣着光鲜,比如打着领带的时候,人家就会感觉到你肯定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引导来者上车的时候,首先告诉他们说先洗洗尘,然后,到酒店里边吃点便饭。使新来乍到的人觉得这个朋友真好,没进门先给一个很温暖的感觉。

“魔鬼辞典”出怪论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教材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较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从某种角度讲,无异于一本“魔鬼辞典”。

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成功的历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你几十年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怎么回答你呢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再有一个推托,你说你没时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时间里面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于欺骗亲友的血汗钱这种罪恶行径,传销教材竟抛出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具体谁赚本是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教材甚至为谎言这样辩护: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摊牌翻脸相胁迫

不管前面说得如何天花乱坠,美丽的谎言总要被揭穿,传销组织把这叫“摊牌”。

教材上把摊牌的时间规定为听课前的5分钟。这时候,对方已无法脱身。摊牌后,就有两种情况了,如果对方去听了课,迷迷糊糊,将信将疑时,传销组织就进入了第3个阶段——跟进。跟进的具体方式是把你关在屋子里,一大帮人围着你讲他们怎么发了财。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说:“住在一块的时候,他不讲别的,没有电视没有报纸,而且跟外界可以说是隔绝的,所以他们讲来讲去,就是说我们每个月要发展多少人,发展到上线后可以有多少奖金,时间长了思想会像入了魔似的。”

如果给对方进行了听课、跟进这种传销组织主要的洗脑工作后,对方头脑仍然清楚,看穿骗局,那么传销组织就会变了一副面孔:进行威胁或跟踪。

有关人士揭露说:对方如果不愿加入,传销组织就一直跟着他,上厕所跟着,上街也跟着,而且威胁说,不交钱的话,那么可能出不了这个房子。所以这种手段是很卑鄙的。在这种情况下,受骗上当的人走投无路,就投入传销再欺骗,这样,下一个恶性循环就又开始了。

三、什么是直销

直销又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

四、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3]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变相传销针对这个问题,我要介绍下不正当直销的五个判断标准:

标准一:“拉人头”

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标准三:虚假宣传

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

标准四:高价高奖励

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

标准五:不许退货

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本节叙述的这些内容只是让大家了解什么是传销,怎么判断它是不是传销,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以及不正当直销的判断依据.目的就是在于提高大家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直销是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通过专卖店或直接营销人员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且给予服务的销售方式。

象你所说的公司至今是传销,除非他改变.还望选择时多了解!

非法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

“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从这里可以看出,传销收入高额入会费,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其危害人们已广为认识,但是,多层次直销的问题比较隐蔽,人们对其认识还不是很统一,存在激烈的争议。)

五、传销的危害

传销,被称为“经济邪教”,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最近大学生被骗传销的案例层出不穷,比较轰动的有2004年“欧丽曼”传销案,2000多名大学生在重庆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2008年834名大学生南京陷传销“泥潭”,会员当众脱衣服......尤其令人忧虑的是,传销“经济邪教”正无情地毒害着年轻大学生的心灵,一些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大学生被“洗脑”后,身陷传销陷阱而浑然不觉,骗同学,骗亲友,到了六亲不认、执迷不悟的地步,令人痛心。

今年传销更加猖獗,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传销活动趁机抬头,变换手法将黑手伸向初出校园、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这一动向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高校重视。为了增强在校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国家工商总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传销。

保护自我-远离传销(反传销知识宣传资料)

保护自我,远离传销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是否违法?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20世纪90年代初传入我国大陆。由于传销本身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和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利用传销宣扬邪教、组织帮会、散布迷信;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等参与经营;利用传销从事诈骗活动、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偷逃税收、走私贩私、牟取暴利。传销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为此,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传销活动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对传销活动必须予以坚决禁止。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 三、传销的危害性是什么? 1.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如传销组织对参加者所上的第一课往往就是教你如何用所谓“善意的谎言”去骗人,而且是骗身边的人。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传销参与者诚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将同学、同宗、同事、同乡,朋友、战友、室友,甚至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都骗入传销的“泥潭”。 3.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斗、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每个传销参与者都有相同的经历: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通过“洗脑”,被致富神话打动,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陷入传销泥潭后为赚钱再欺骗亲朋好友加入,如此恶性循环。由于传销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传销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父子相向、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有的传销人员经过“洗脑”,受传销组织精神控制而变得精神恍惚,不能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四、当前传销活动有哪些新的形式和特点? 1.传销与互联网结合更加紧密。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发展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使其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2.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特点。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一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 1、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2、传销的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 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

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取报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3、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伴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头号、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生侵害。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我县制定了《XX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

反传销宣传试题

反传销宣传试题 一、单选题 1.工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A )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法制机构 2.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B)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以上20%以下 3.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经查证属实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A),提醒群众防止上当。 A.警示、提示 B.行政处罚决定书 C.查封扣押通知书 D.暂缓执行决定 5.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C)查处。 A.商务主管部门 B.检察院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法院 6.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可处以(C)元罚款。 A.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7.下列属于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的是:(A) A.赵某为某传销公司设计了一套公司网站管理软件,用于发布传销信息,计算业绩 B.钱某在新浪网论坛上发帖散布传销信息,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C.孙某在网上购买了某化妆品自己使用,并在自己的博

客上谈论使用心得,推荐别人购买 D.李某将自己设立的网站服务器租借给传销公司使用,从中牟取利益 8.《禁止传销条例》明确建立由(C)牵头,(C)为主,商务、教育、民政、财政、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配合,形成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机制。 A.工商,公安 B.公安,工商 C.政府,工商和公安 D.工商和公安,政府 9.禁止传销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C) A.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B.宣传与惩罚相结合 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D.宣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10.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C )推销产品的经营方式。 A.其他直销员 B.加盟店成员 C.最终消费者 D.非直销员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

【珠海市工商局3·15活动宣传资料之三】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宣传资料 1.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销在我国是违法的。 2.传销有哪几种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传销主要有3种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补发展有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传销有何危害

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例如:赵某(女)和田某有一3岁的孩子,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后来赵某和田某先后参加了传销组织。赵某在组织中是B级经理,田某是C级主任。因怀疑田某发展的下线人员报警,赵某指使田某及几个同伙将下线人员殴打致死。夫妻二人因此被判处死刑。执行前赵某泪流满面地说;“传销害人啊,让我家破人亡。” 4.传销属于犯罪行为吗 传销不仅违反了《条例》等国家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5.参加传销的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参加传销的人员也是违法者,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其在参加传销活动过程中权益受到的损坏,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救济和保护。 6.群众如何对待传销 《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群众遇到传销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7.什么是直销、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遏制传销在我县蔓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打击传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打击传销会议精神,把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挽救参与传销的人员,形成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打击传销创造条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采取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措施打击传销活动。 二、宣传内容 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揭露传销的性质、行为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

化特点及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 曝光近年来奇台县查处行政处罚的传销案件,教育、震慑以传销为手段的犯罪分子。 三、打击传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法委:加强对公、检、法、司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抓好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个阶段的督促和督办。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经营、集日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并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严厉查办传销案件。 公安部门:组织派出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干警协助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活动,与工商部门建立信息交流等联动机制。 检察院、法院,要加强对传销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律指导。 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各银行、信用社及网点、保险公司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民政部门:组织社团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广电部门:在电视、广播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设专题进行宣传。 监察部门要对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本次宣传活动和依法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行政部门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

反传销教育知识

反传销教育知识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直销是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通过专卖店或直接营销人员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且给予服务的销售方式。 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销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不正当直销的五个判断标准: 标准一:“拉人头”。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标准三:虚假宣传。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 标准四:高价高奖励。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 标准五:不许退货。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 希望大家认真看一下,并相互转告,防止生活中上当受骗。

反传销宣传资料

反传销宣传资料

作者:日期:

反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传销? 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进行了一个概念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 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 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 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 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 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特点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 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魔力到底在哪里?日前,中 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 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教材编 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 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揣摩心理列名单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 第一部分的内容。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 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 五同一一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

反传销宣传测试试题

反传销宣传试题

————————————————————————————————作者:————————————————————————————————日期: 2

反传销宣传试题 一、单选题 1.工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A )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法制机构 2.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B)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以上20%以下 3.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经查证属实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 A),提醒群众防止上当。 A.警示、提示 B.行政处罚决定书 C.查封扣押通知书 D.暂缓执行决定 5.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C)查处。 A.商务主管部门 B.检察院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法院 6.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可处以(C)元罚款。 A.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7.下列属于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的是:(A) A.赵某为某传销公司设计了一套公司网站管理软件,用于发布传销信息,计算业绩 B.钱某在新浪网论坛上发帖散布传销信息,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

1.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 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 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 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 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 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 销、“团队计酬”传销。 2.传销的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 。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 ;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 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 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 (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 ,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取报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3.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传 伴随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 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 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头号、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精选多篇)-宣传标语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精选多篇)-宣传标语 第一篇: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2、“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4、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7、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8、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9、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0、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1、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2、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3、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4、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15、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6、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7、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9、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0、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第二篇: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传销违法,害人害己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珍爱亲情,远离传销

防传销心得体会

防传销心得体会 篇一:反传销心得体会 安全教育之反传销的学习心得在当今社会,传销一词被越来越多的人提及,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20XX年3月6日, 辅导员通过ppt和视频的方式就传销给全班同学进行了具体的讲解,讲解主要包括传销的概 念,本质,危害以及大学生应该如何面对等方面。也让全班同学具体深刻的了解了传销,对 传销也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传销: 1专业定义: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 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 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2通俗认知:就是拉人头交介绍费.从你找的下线的人员中抽出比例奖励你.拉的人越多, 得到的介绍费就越多。 注:所谓的非法传销是某些人一种不严谨的说法,或者是某些传销人员在玩文字游戏, 用此来混淆视听。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非法与合法的传销的说

法。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 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 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 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 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 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 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 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 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

反传销材料汇编

陈七中心小学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活动 情况汇报 陈七中心小学

陈七中心小学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情况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根据濮阳县教育局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认识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我校开展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情况如下: 6月3日学校宣传栏向师生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我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成果。 在6月6日,学校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话,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同学们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随后,以各班为单位进行了“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承诺签名活动,活动中,同学们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要坚决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坚决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 6月10日,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假期学习计划,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阅读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开展好家庭服务和自我服务。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

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什么是传销? 答: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答: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活动方式有哪些? 传销的活动方式:(1)租赁民房。(2)同吃同住。(3)集中“培训”。(4)对抗检查。(5)传销组织集中保管参加传销人员的身份证、钱物,禁止他们读报、看电视、听广播,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只允许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写信,而且打电话时旁边有人监督,信的内容也经“把关”后才能发现。进入租住的房子要凭暗号,生人一般不开门。 当前传销组织惯用的欺骗手段有哪些? 答:(1)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2)传销组织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旗号。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3)传销组织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同事、战友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4)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应如何处罚? 答: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创建无传销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观音山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无传销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

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2.学校副职主要负责学校反传销排查,对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 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对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关注,并制定相关工作台账。 3.学校教导处主要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等反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 2、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LED电子标语、召开会议、举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3、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积极举报传销。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1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宝鸡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编发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 1、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