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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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的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应当遵守本制度,并依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社会工作者管理第四条医院的社会工作者是指经过医院认可并从事服务性质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制度,对已经认可的社会工作者进行登记。

第六条医院应当为社会工作者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本领。

第七条医院应当订立社会工作者工作规范,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社会工作者应当恪尽职守,依照医院的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第九条医院应当做好对社会工作者的考核和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考评制度。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社会工作者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社会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履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妥当处理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显现的问题和纠纷,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医院的志愿者是指自己乐意为医院服务的人员,其服务应当为公益性质,不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对志愿者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为志愿者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服务本领和素养。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应当与医院的病人、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调搭配,不得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工作规范,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保守病人个人隐私和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考核和评价制度,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及时称赞和嘉奖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激励其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其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召开工作沟通、培训会议,提高其工作水平和工作本领。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获取报酬,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目标的自然人。

1.3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患者隐私。

二、组织管理2.1 医院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 志愿者服务部门应当明确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流程,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3 医院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志愿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3.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医、陪检、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爱心陪伴、志愿服务等。

3.2 志愿者应当根据医院需要和个人特长,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内容。

3.3 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服务规范,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4.1 志愿者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在医院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4.2 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志愿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志愿者服务部门。

4.3 志愿者服务时间可以根据志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志愿者服务评价与激励5.1 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志愿者服务评价应当客观、公正、公平,充分体现志愿者的工作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5.3 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条件,如志愿者服务证、志愿者服装、培训、保险等。

六、志愿者服务退出与纪律6.1 志愿者有权自愿退出志愿者服务活动,但应当提前向志愿者服务部门说明原因。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权益,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机构志愿者,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自愿无偿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协助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明确志愿者服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并向社会公布招募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确保志愿者具备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选拔方式可以包括面试、考核、培训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医疗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等。

志愿者应当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协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二)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心理支持等服务;(三)参与医疗机构的公益活动;(四)其他医疗服务相关工作。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志愿者的权利:(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二)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三)获得志愿者服务记录;(四)获得志愿者服务证明;(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的义务:(一)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二)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开岗位;(四)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五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服务记录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志愿服务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者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保障志愿者和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院外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医院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自愿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选拔具备良好思想品质、热心公益、有较强责任心和一定服务技能的人员。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志愿者经医院审核合格后,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院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八条志愿者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三、志愿服务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接待、咨询、导诊等工作;(二)协助医院开展义诊、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三)协助医院进行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四)协助医院进行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招募等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要求:(一)遵守志愿服务纪律,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尊重患者,热情服务,主动为患者提供帮助;(三)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四)爱护医院公共设施,维护医院环境整洁;(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

四、志愿服务保障与激励第十一条医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物资保障,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颁发志愿服务证书;(二)授予荣誉称号;(三)优先参与志愿服务项目;(四)提供志愿服务培训和实践机会。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志愿服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志愿者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时长;(二)服务质量;(三)志愿者自身素质;(四)患者满意度。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社工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社工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社工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工在医院内开展服务活动,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权益,发挥专业优势,促进患者身心健康。

第三条社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公益活动,提升医院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健康教育、心理支持、资源链接、志愿者管理等。

第五条社工服务应遵循自愿、平等、保密、专业原则,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服务内容第六条个案辅导: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具体问题,提供专业辅导,协助解决困难。

第七条小组活动:组织患者参与小组活动,促进患者交流,减轻病痛压力。

第八条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患者健康素养,预防疾病。

第九条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促进心理健康。

第十条资源链接:整合社会各界资源,为患者提供物质、精神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协助医院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流程第十二条社工接收服务需求,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服务对象。

第十三条社工制定服务计划,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社工按照服务计划开展服务活动,并及时记录服务过程。

第十五条社工定期评估服务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服务计划。

第十六条服务结束后,社工整理服务资料,进行归档,并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回访。

四、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第十七条社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伦理,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八条社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公平对待服务对象。

第十九条社工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社工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五、考核与激励第二十一条医院设立社工考核制度,定期对社工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门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本院工作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在校学生及社会爱心人士,利用业余时间参与门诊志愿服务活动,组成门诊志愿服务队。

二、坚持以奉献爱心、服务患者、服务群众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塑造蓝马甲的志愿服务形象和品牌效应。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志愿者服务章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履行志愿服务义务。

四、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闲聊,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以便安排替补人员。

五、维护志愿者的公众形象,工作时穿志愿者服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亲和,以微笑、热情、文明的言行,为患者提供服务。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服务对象尊重、平等,一视同仁,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保守秘密,不泄露隐私。

七、在志愿服务时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周围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报门诊部,协助处理。

八、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九、遇突发事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立即上报门诊部,按应急预案处理,以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十、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登记,定期组织考核、评价,颁发志愿者证书,评选优秀志愿者,以激励先进,逐渐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人民医院志愿者激励制度实行规则1、提供工作制服及工作午餐;2、鼓励志愿者把工作成果与感受写成文章;3、将志愿者的故事或照片提供给有关媒体(在知情同意下),报道他们的贡献;4、凡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满30小时的志愿者,给予价值300元的健康管理中心体检券一张;5、优先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健康讲座。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队员管理制度1、参加本队以“自愿”为原则。

2、本队的队员,必须服从本队的分配,遵守本队的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3、队员必须尊重受助对象,应尽量迁就有困难的人,不应以自己一个人的利益为由而放弃义工活动。

医院医务社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社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务社工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激励、保障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医院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医务社工招募:1. 医务社工由医院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招募,可面向医院内部医务人员、医学院校学生及社会人士。

2. 招募对象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1. 志愿者由医院志愿服务部门负责招募,可面向社会公众。

2. 招募对象应具备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乐于助人的品质,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六条培训:1.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均需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志愿服务知识、医疗急救知识等。

2. 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服务。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第七条考核:1.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的依据。

第八条激励:1.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表现优秀者,可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医院内部进行表彰。

2.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章保障与权益第九条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享有以下权益:1. 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2. 在服务期间,享有与医院工作人员同等的工作环境。

3. 服务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医院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十条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应遵守以下保障规定:1.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2.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社会工作部门和志愿服务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制度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制度本团队采取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1.自愿加入;2.无需物质报酬;3.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4.积极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务策划制度: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活动。

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再组织实施。

2.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到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活动性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交通方式、队员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1.团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尽快通知要求参加的人员。

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确认被通知人明白无误,通知时做好通知记录。

2.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活动召集人由团队承担。

因特殊情况队长无法到位或锻炼队员等原因,由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

3.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QQ群呼叫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尽快确定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

4.对于人数有限制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①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②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四、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地参加活动。

2.到达活动地点后,必须亲自签到,并统一听从队长号令。

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五、志愿服务活动制度:1.本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责,确保安全。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做到清理现场抛弃物,保持环境卫生。

六、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制度: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现场召开活动总结会,讨论分析活动中的经验不足,充分听取并记录每个与会队员提出改进的意见,以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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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总则
1.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就医氛围,方便患者就医,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制定本制度。

2.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在本制度中统称为“志愿者”。

(二)医院志愿者服务办公室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负责院内志愿者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能:
1.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策划运行指导和评估。

2.招募志愿者,对志愿者开展系统培训,落实权利义务,进行任务安排。

3、协调医院及相关社会机构支持志愿者工作。

(三)志愿者注册
1.申请成为医院志愿者,应符合基本条件。

2.医院对申请者政治背景、学历背景、职业背景、健康状况,以及申请目的、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考察后,合格者正式吸纳为志愿者。

3.医院对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建立志愿者档案系统。

志愿者在院内注册,同时在当地志愿者登记网站上进行注册。

4.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作为志愿者个人服务档案,一人一档,记
录每一次服务的时间、内容等,作为医院表彰、记录医务志愿者的基础档案资料。

(四)志愿者权利
1.以医院志愿者身份参与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

2.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3.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所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所需教育和培训。

5.请求医院帮助解决在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6.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医院和其他医院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7.对医院进行监督,提供批评和建议。

8.请求医院出具参加医院志愿服务的证明。

9.申请注册或注销志愿者身份。

10.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志愿者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2.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更改。

3.履行医院志愿者服务承诺或协议约定义务,完成医院志愿者服务。

4.自觉维护医院和医院志愿者形象声誉。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6.退出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义务。

7.保守在参与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
秘密或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8.不得向服务对象索取、变相索取报酬等。

9.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10.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六)志愿者服务项目
1.就医帮助帮助患者了解就医流程、引导患者到达就诊区域,为老弱及行动不便患者提供帮助。

开展门诊导诊、病房探访、手术前陪护活动区域协助管理,候诊区协助管理、参与病友小组活动。

2.心理抚慰抚慰患者与家属的情绪,协助陪伴患者舒缓候诊及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心理恐惧、不安,给予患者贴心关怀。

3.人文关怀为患者提供精神、文化、情感的服务,引导患者及家属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进步。

4.生活互助协助,开展不同病种的小组活动、俱乐部活动、互助活动等,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共同开展有益康复的专项训练。

5.文明倡导协助医护人员维护文明就诊秩序,开展控烟宣传、健康宣教等。

6.服务社会协助医护人员定期前往社区或医院共建单位开展相关服务。

7.其他根据患者及家属需要,配合医务社会工作者开展各类工作等。

(七)志愿者服务培训
1.基本培训明确志愿者对自身认知、志愿者精神培育志愿者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对医院环境了解等。

2.服务方法培训社会工作方法和心理咨询方法专业培训。

3.应急救护培训各种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4.风险防范培训对与患者接触中感染防护、自我心理调节、特殊患者处理、与服务对象矛盾处理及服务过程中自律等。

5.医院知识培训掌握医院就诊环境、服务资源和注意事项。

(八)志愿者服务文化建设
1.志愿者交流医院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一次志愿者交流活动,讨论服务内容,分享服务体会,总结服务经验,请专业社会工作者介绍方法技巧,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志愿者进行辅导,帮助志愿者正视问题,提升能力。

2.志愿者评价激励志愿者服务实行义务服务,无任何报酬。

医院对志愿者进行精神激励,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广泛宣传先进事迹,优秀服务经验汇编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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