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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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争议解决机制
1.协商调解:对于补偿协议的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裁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
3.司法途径: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特别规定
1.特殊困难群体:对于征收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应给予适当照顾和帮助。
2.紧急情况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3.搬迁补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
4.临时安置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公示: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被征收人监督。
5.签订补偿协议: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实施搬迁: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搬迁。
7.补偿款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七、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调解: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3.诉讼:如调解无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助补贴: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房屋评估程序
1.评估机构选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评估过程: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公正。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一、前言。

征收与补偿是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工作时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对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收与补偿的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与补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充分协商原则。

在制定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保证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补偿到位原则。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不受影响,合理安置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

4. 公开透明原则。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要做到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标准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三、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 征收范围的确定。

在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中,首先要明确征收的范围,包括征收的土地面积、房屋数量等具体内容,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补偿标准的确定。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明确补偿的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用、房屋搬迁补偿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用等,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

3. 补偿方式的确定。

在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中,要明确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保证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4. 补偿资金的保障。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确保补偿资金的保障,包括征收资金来源、管理和监督等,保证补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 征收与补偿的程序和时限。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明确征收与补偿的程序和时限,包括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补偿时限的及时性,确保征收与补偿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地制定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聊城市茌平区河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聊城市茌平区河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聊城市荏平区河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加快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在政办发【2016】27号)(在政办发【2017】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河东片区:东至中心街、西至顺河街、南至新政路、北至振兴路(具体位置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征收、实施、监督部门(单位)】(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房屋征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不动产登记查询、房屋规划用途、违法建筑认定处理以及地籍成果的提供、相关证照认定协查等方面,协助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二)在平区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在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审计机构为监督部门,负责对测量评估、协议签订、资金兑付、回迁安置等房屋征收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审核。

第三条【补偿方式】合法住宅的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一种。

营业用房征收补偿为货币补偿。

第四条【冻结程序】征收范围确定公布后,不得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手续,不得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五条【签约搬迁期限】(-)测量评估时间:1、2023年2月27日启动该片区测量评估工作。

该片区被征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申请入户测量评估。

2、2023年3月10日对测量评估报告进行确认。

对测量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在签约期限内,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测量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3月12日前向房屋征收工作组申请复核。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一、前言。

房屋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目的,对民用房屋实行征收的行为。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合理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本文旨在就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征收范围。

1. 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目的所需征收的民用房屋。

2. 征收范围应当明确界定,不得随意扩大征收范围,确保征收行为合法合规。

三、征收程序。

1. 征收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包括公告征收、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商、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环节。

2. 征收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征收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应当向被征收人充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偿标准。

1. 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搬迁安置补助等内容。

2. 征收补偿标准应当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相符,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安置措施。

1. 被征收人应当享有合理的安置权益,包括优先选房、租金补贴、就业安置等措施。

2. 安置措施应当与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相结合,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不受负面影响。

六、监督管理。

1. 征收安置补偿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征收行为合法合规。

2. 对于征收安置补偿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结语。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公平公正。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

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 引言上海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处于高度发展阶段。

然而,城市的持续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可避免地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

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确保被征收房屋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本文将对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补偿方式等。

2. 方案内容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征收范围该方案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需要进行房屋征收的情况。

征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屋改造等项目。

2.2 征收程序房屋征收的程序通常包括公告、征收通知、协商和裁决等阶段。

征收方案详细规定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和相关责任单位。

2.3 补偿标准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业主的合理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评估价值、动迁补助、搬迁费用、租赁补贴等方面。

3. 实施步骤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步骤:3.1 征收公告在征收前,责任单位需要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的范围、时间和相关规定。

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并公示一定时间,以便被征收房屋业主了解征收的相关信息。

3.2 征收通知征收通知是指责任单位向被征收房屋业主发出的正式通知。

通知中需要明确征收事由、征收程序和被征收房屋的详细情况。

被征收房屋业主收到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3.3 协商和裁决征收方案规定了征收双方之间的协商和裁决机制。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房屋业主有权与责任单位进行协商,以寻求补偿事宜的最佳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申请裁决。

3.4 补偿支付一旦补偿金额确定,责任单位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安排补偿支付。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和业主的需求来决定。

4. 补偿方式上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供了多种补偿方式,以保证被征收房屋业主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2.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征收补偿标准
1.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3.诉讼: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征收部门所有。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本方案旨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征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征收部门应严格遵循本方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征收部门应密切关注被征收人的需求,及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被征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共同努力,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五、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税费减免: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3.奖励措施:对按时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适当奖励。
六、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2.调解:双方可以申请政府调解,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差价结算。
3.附属设施及构筑物补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四、征收补偿程序
1.发布征收公告: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黄浦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黄浦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黄浦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黄浦区房屋征收成为城市改造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征收过程公平、合理,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黄浦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黄浦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征收范围黄浦区房屋征收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福利设施建设等方面。

其中,城市更新项目包括老旧商业地块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拓宽、交通枢纽建设和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建设;公共福利设施建设主要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等因素,黄浦区采用公式计算房屋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商品住宅:采用市场价格评估,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2)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市场价格评估,然后进行拆迁补偿。

(3)普通住宅:按照市场价格评估,再加上一定的搬迁补助。

(4)商业用房:按市场价格评估,再加上一定的补偿费。

(5)其他非住宅用房:按照市场价格评估,然后进行拆迁补偿。

2. 生活补贴除了房屋补偿标准外,黄浦区还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生活补贴。

被征收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搬迁交通费和临时生活补助等福利。

3. 就业安置针对因征收而失去工作的居民,黄浦区政府将予以就业安置补助,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被征收人可以优先享受当地就业机会,并享受相应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

三、征收程序黄浦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了一套完善的征收程序,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1. 征收公告黄浦区政府在征收前会发布征收公告,并向被征收人进行告知。

征收公告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申诉程序等信息。

2. 征收调查在征收前,政府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征收调查,了解被征收房屋的详细情况,包括面积、年限、性质等。

3. 补偿协商征收调查结束后,政府将与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协商,确保补偿方案得到双方的认可和接受。

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附件一:征收范围图
(以下为征收范围图,因文本格式限制,无法插入图片,具体范围以征收部门公布为准。)
第2篇
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引言
本方案旨在规范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项目需求,制定如下方案。
二、征收范围与对象
1.征收范围:具体征收范围界定按照批准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执行。
2.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
三、征收程序
1.征收公告发布:由征收部门在政府网站及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发布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期限、补偿标准等信息。
2.征收前期准备: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进行调查登记,评估被征收财产的市场价值。
-货币补偿:按照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征收人。
-产权置换:为被征收人提供等价值的安置房,并支付差价。
-搬迁补贴:按照征收部门规定,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搬迁补贴。
五、征收优惠政策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适当奖励。
2.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提供临时住房补贴或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1.土地补偿:
-集体土地:按照当用权取得成本、土地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
2.房屋补偿:
-住宅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非住宅房屋:结合房屋用途、建筑结构、使用年限等,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3.附属设施及搬迁费用:
-附属设施按实际投入成本予以补偿。
3.征收补偿协商: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充分协商,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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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燕子矶站)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因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燕子矶站)项目建设需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现对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相关规定,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收目的
建设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

二、征收范围
A1地块:东、北至金燕新村、南至太新路、西至和燕路;A2地块:东至和燕路、南至富民路、西、北至太平村43号小区;A3地块:东至和燕路、南至栖霞区饮服公司燕京大酒店、西至南京市栖霞区付食品公司、北至巷道(具体范围以公告的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燕子矶街道,征收房屋占地面积约362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551.28平方米。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用于补偿的资金
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六、征收安置房
1、地点:燕子矶新城保障房项目燕江新城
2、套数:41套
七、征收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期限为90天。

八、征收补助奖励标准、方式和奖励期限
(一)关于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50元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8元,不足1200元的补足至1200元。

3、设备拆移补助费:管道煤气2800元/户、空调200元/台、固定电话310元/部、有线电视400元/户、热水器200元/台、宽带网500元/端口、电增容增至8千瓦280元/户(每增加1千瓦,补助费增加280元)。

4、重大疾病及残疾补助费:被征收人及同户籍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和残疾的,根据病情及残疾等级给予3至5万的补助。

同一人患有重大疾病和残疾的,最高补助为6万元。

5、困难家庭补助费:被征收人为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的,每户给予3万元困难家庭补助。

6、住宅房屋经营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在2010年7月1日之后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实际经营的(含无手续房),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经营补助。

7、装饰装修补助费:房屋装饰装修给予实际评估补偿以外,按照被征收合法面积,另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补助。

8、无手续房材料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外的无手续房,在奖励期内,按照砖混结构的给予每平方米280元的补助;砖木结构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助。

9、签约奖励费:第一阶段(奖励期15日内)达成协议的,根据产权户或承租公房合法建筑面积,按照400元/㎡标准计算,不足50000元补足至50000元;在签约计奖第二阶段(16到30日内)达成协议的,根据产权户或承租公房合法建筑面积,按照300元/㎡标准计算,不足40000元补足至40000元;在签约计奖第三阶段(31到45日内)达成协议的,根据产权户或承租公房合法建筑面积,按照200元/㎡标准计算,不足30000元补足至30000元;超过计奖期第45日,无签约奖励费。

10、货币安置奖励费: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被征收人在奖励期内签约并搬迁,且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自行安
置的,可以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二)关于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助及奖励
1、设备拆移补助费:非住宅设备迁移补助费参照住宅设备迁移补助费标准执行。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营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协商标准最高为房地产评估价格的10%;非营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协商标准最高为房地产评估价格的7%。

对非住宅房屋商业用途以外的经营用房(含无手续房),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经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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