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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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考试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考试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作为一名老师,首先你必须穿着得体,整洁,不能穿得太随便,会影响学生对老师的看法。

2、监考时,作为女老师,一定不能穿高跟鞋,以免在教室里走动时发出噪音,影响学生答题。

3、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一般不允许离开考场,即使上厕所也不能在外面停留太久。

4、考试开始前,要督促学生把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收起来,放到教室讲台上。

注意他们的手机一定要关机。

5、开考后禁止监考人员之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学生答题。

6、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阅卷、看书等,在监考期间是不能做的。

7、一般情况下,监考老师要分别站在教室的前面和后面,最好是斜着站。

8、如果考试时间较长,可以在教室的备用凳子上稍作休息,不允许长时间坐在凳子上。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监考、阅卷要求

教师监考、阅卷要求

收水中心校监考、阅卷规定
为了严格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信度,特对我校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1.监考教师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看桌兜是否面向前,看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本子、夹带
2.监考教师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监考,特殊情况需报备教导处。

3.每个考场两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考试期间不得在学生试卷上指点。

4.除给低年级学生读题外,考试期间不得说话。

5.监考教师提前处理好自己私事,监考期间,禁止离开考场。

6.监考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不得说闲话、看资料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7.每试结束,用蜡光线统一装订试卷,按要求密封试卷后上交教导处。

8.阅卷服从教研组长安排,实行流水阅卷,本年级教师不参与年级试卷批阅。

9.批阅试卷教师按照答案给分标准赋分,对试卷批阅有争议的直接找教导处申诉,不得找批阅教师。

10.阅卷结束、登分完成后,各教师填写试卷分析。

望各位教师注意自己形象,切实做到诚信监考、认真阅卷学校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所有违纪教师一经核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树模。

收水中心校
2020-7-10。

期末考试监考阅卷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阅卷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阅卷要求
一、对监考教师的要求:
1、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到教导到处领试卷,考试开始前五分钟到达教室。

2、监考教师应提示学生检查试卷版面是否齐全,并且按照装订要求折叠;提示学生按照要求写好“班级、学号、姓名”等有关信息。

3、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如有顶撞,清除考场。

4、监考教师要关注学生,发现应试学生突患疾病,应当及时通知班主任,安排学生去治疗。

5、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6、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教师应给予考生时间提示。

7、听到考试结束信号后,监考教师命令学生停止动笔,并且由每排最后一位学生负责收卷,收齐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8、如果试卷中出现问题,由教务处统一解决。

二、期末测试阅卷要求
1、阅卷老师在阅卷时应做到认真负责,规范统一,符合标准,公平公正。

2、阅卷前由各学科评卷组长分配评卷任务,教师评卷结束后将评分标准,上交教务处,便于学校进行复查!
3、阅卷中遇到疑难问题上报教务处,研究后统一标准解决。

没有请示教务处,不可擅自更改。

4、主观题统一标准,合理给分。

5、阅卷后,各组组长把试卷交到教务处。

三、近期工作安排
1、7月14、15、16日期末考试
2、7月17日批卷,早7:30到校。

3、7月18日小升初考试,要安排部分教师监考、评卷。

4、7月19日学生返校,教师上班。

5、7月15日没有按教务处要求上交材料的,交齐。

6、七年级考场在一楼,八年级考场在二楼,教师评卷在三楼。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一、学校监考制度1、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导处领取本考场试卷。

对超过考试时间5分钟还未进入考场的,作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及对考生座位进行适当调整,保证考生前后左右对齐。

4、考前5分钟,学校发预备信号,考场开始发卷。

未正式开考前,学生只能书写班级、姓名、考号或阅读卷,但不答题。

监考教师要督促并检查学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写清班级、姓名。

5、考试时间一到,学校发出信号,考生开始答题。

对未到学生应及时通报教务处。

6、监考教师除对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试卷读题外(拼音文字不读),不对试卷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7、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上厕所,应请考试巡视人员代监。

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吸烟、嚼槟榔,不阅读书报、批阅作业,不玩手机、接打电话,不谈笑或离开考场。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顺序收取并整理试卷,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整齐后交学校考务负责人验收。

如发现少卷、丢卷情况,作教子事故处理。

10、对不不来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前向教务处备案并统一组织后期补测以及成绩录入。

二、学校试卷批阅制度1、试卷批改一般分为任课教师自行批阅和教研组集体批阅两种形式。

教导处负责统一安排批阅形式。

2、集体批阅由各教研组长负责安排教师的批改任务。

3、集体批阅时,教师不批阅自己所任教年级的试卷。

4、在试卷批阅时,教师不跟所任教科目的试卷接触;不得干扰其他教师批阅试卷,私自要求改分;或是要求其他教师更改试卷上的最后得分,例如,进行四舍五入。

5、全校试卷批阅工作完成后,由教研组长将试卷统一收好,负责安排教师进行较卷。

6、较卷后,各任课教师可以查阅试卷批改情况,并进行质量分析,若有批阅错误或是算分错误,由教研究组长与批阅试卷的教师进行商榷后进行更改,更改后,请教研组长在试卷上签字。

教师监考职责及阅卷要求

教师监考职责及阅卷要求

一、考前20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清点试卷科目和数量;领取试卷后提前15分钟进考场,提前5分钟发卷;开考铃声响后,学生才能开始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入场。

二、认真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三、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不检查、暗示学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

四、在考试期间,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和答题卡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五、监督学生按规定的要求答题,制止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六、学科测试开考40分钟后,方可允许学生交卷离开考场。

七、学科测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距测试结束所剩的时间。

八、考试结束后学生离场前必须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交给监考员。

学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课程组长集中领卷,集中阅卷,集中还卷。

如当天未完成阅卷工作,必须将试卷交还教导处,隔日再领取。

十、阅卷结束以后,各学科教师按要求及时完成登分工作。

24 监考与阅卷的基本要求

24  监考与阅卷的基本要求

1监考与阅卷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每次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阅卷工作的置量,为教学分析与研究提供可靠的依据,必须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认真监考,认真阅卷。

特就监考与阅卷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全体监考、阅卷教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监考1、每场开考前15-8分钟,监考教师到达教务办公室,签名领取试卷、考场记录、草稿纸,然后直入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是否正确无误,组织考生入场,维持考场秩序。

考前8分钟未到即为迟到。

2、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检查试卷的科目、份数,有无正反面缺印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到考务办解决。

如有监考教师仍然未到,考务办既另行指派监考教师,待以后查明原因再作处理。

3、考前3分钟分发试卷、草稿纸。

监考教师指导考生在规定的位置正确填写班级、姓名、考号,并检查考生所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

允许考生默读通览实体,不准答题。

4、监考时,监考组长坐在讲台前,另一位监考教师坐在考场后。

监考要认真负责,专心致志。

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看书不看报,不备课,不批改作业或试卷,不做试卷,不打毛线等等,不聚在一起谈话,不随意离开考场。

5、教师不要再考场里频繁地来回走动,补偿时间地驻足在考生面前,不在考生试卷上指指划划,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印刷方面的问题,监考教师确有把握时,可以当众回答,涉及试题答案的地方,不可以回答,对试题本身如有怀疑,应向考务办报告,由教务处领导处理。

6、开考30分钟后,监考组长检查考生人数,在缺考试卷上填写缺考生姓名、考号,在总分栏填写“缺考”字样。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后,监考组长提醒考生“还有15分钟时间”。

这是,可以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待考试结束时,两位监考教师签名。

8、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不到等到他已经作弊了再来逮,应防患于未然,诚恳地警告;如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可以让他继续考试,不要大声训斥,不要羞辱学生,要及时向考办报告,如实详细地填入考场记录。

至于处理问题,由教务处决定。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附件一:监考员守则一、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四、每科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草稿纸和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试室,并对试室进行检查、清理。

五、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及其他考试资料,并指导考生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学校、座位号等。

六、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一、二年级由本校监考员读题)。

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离场治疗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主考派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经治疗后仍不能考试的,应说服其放弃考试。

八、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并向主考报告。

十、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时,监考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收卷点齐后,将考生的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装订密封,交考场主考验收。

十一、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打电话、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考试进行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试卷传出试室,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

附件二:评卷员守则—、评卷员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评卷员在开始评卷前必须参加培训,掌握评分标准和评卷要求。

三、评卷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评卷。

四、评卷员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进行评卷,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其它笔不得带入评卷场地内。

监考、阅卷、试场布置规则

监考、阅卷、试场布置规则

监考、阅卷、试场布置规则一、监考注意事项:1、每位监考老师注意自己监考的场次(4-5场)和时间,不要出现遗漏。

温馨提醒:星期一和星期四下午各有2场考试。

2、每场考试监考老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领取试卷并签名。

3、开考前要求学生把手机交至讲台上,考完领回去。

通知学生:若考试期间发现手机(无论有没有舞弊)一律以舞弊处理。

4、发卷前把黑板上本场考试信息填好(科目、时间、试卷张数、大题数)。

5、考试期间,监考老师不准玩手机、不准读书看报、不准打瞌睡。

期间会有巡考不定时巡视。

6、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才允许交卷离场。

7、收卷时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8、一个试场有2各班级的试卷分班级装订(指上午考试时第25-36试场)9、装订时要用密封签把班级、姓名密封起来。

试场记录单不用装订,直接交给考务人员。

最后在交卷名单上签字。

二、阅卷工作安排:1、时间:20xx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点开始(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2、地点:各教研办公室3、要求:统一阅卷,即每门科目需本学科老师都在场参与阅卷,同时统一评分标准。

4、改完试卷后当场撕开密封签,把成绩录入电脑。

并发一份电子档给教务处徐剑。

说明:若某个时段本科目所有老师都无工作任务,可以到教务处申请提前阅卷。

三、考场安排1、打扫卫生。

2、座位按6组7行排列,多余的位置可以安排在两组中间。

3、贴座位号从前门口按Z字形贴。

4、前门的墙边贴上试场号。

5、黑板中间写上: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张数、大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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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一、监考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时间,按照统一信号发卷、收卷。

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校长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并服从考场组长的安排。

2.必须严肃考场纪律,教育学生不得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偷看复习资料、传递纸条等作弊方式。

听障三年级的监考老师要做好念题工作。

3.在考场内不准打、接电话、玩手机、抽烟,有以上行为的,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30元;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或者串岗。

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50元。

4.考试结束,整理好试卷的顺序,交到副校长办公室由装订人员统一装订。

5.培智部三位老师以名字排在第一位的老师为组长,要给学生讲清题意,指导学生完成试卷,但是老师不能代笔或者口头提示答案。

若给分有疑问的,由组长定夺。

二、阅卷注意事项
地点:培智部:各班教室。

听障部语文:大会议室;数学:小会议室。

1.本次阅卷培智部和听障部分开阅卷,培智部在监考的同时也要阅完该班的的所有试卷,并计算教师积分,填好成绩表后交给教导处。

2. 听障部分语文、数学两组,语文组长陈梅,数学组长雷志明。

阅卷前,原科任老师做好标准答案交给阅卷组长,需要给步骤分的题要事先标注好。

3.本次阅卷,所有阅卷老师必须准时到达阅卷场地。

等各组阅卷老师全部到达后再开始进行统一分工,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老师在自己批改的题目下签好自己的名字。

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批改试卷。

批改完后,没写名字的,发现一起扣10元;改错一题扣20元,统计错1张扣10元。

4.阅卷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认真阅卷。

在开始阅卷后再遇到疑难问题,由组长组织在本组内讨论统一。

5.阅卷期间,其他组的人员不得串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拆卷登分前,组长必须组织人员仔细检查有否差错、漏批,确定无误后统一登成绩到表格中,并算好教师积分。

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成绩公布后,对学生成绩有疑问的,教师可于当天下午离校前向考试组长冉校长申请,得到许可后由学校组织查卷。

所有工作做完后由组长把试卷和表格交到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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