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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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8字箴言操作性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正确履行职责的八字箴言,其基本精神早在2002年出台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即已被确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再一次确认了这八个字的重大意义。
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平正义这一司法目标能否实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13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提升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是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这位负责人说,准则把职业道德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官素质、树立检察官良好职业形象具有不可或缺的积极意义。
忠诚:检察官任职晋升应宣誓重点条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牢记誓词,弘扬职业精神,践行从业誓言。
解读:准则将检察官的忠诚定位于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尊崇宪法和法律。
要求检察官热爱检察事业,珍惜检察官荣誉,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了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准则第十二条还规定了宣誓制度,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
制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有利于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准则为广大检察官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指明了前进方向。
公正:对引起合理怀疑的应回避重点条文: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解读:公正执法要求检察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
为了避免人情案、关系案,我国法律设置了回避制度。
出现法定回避事由,检察官必须回避。
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准则规定:虽属法定回避事由之外,但是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检察官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演讲稿

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演讲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关于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心得和感受。
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要牢固树立职业道德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挥巡视、检查、纪律处分“三项职掌”等职责,维护公正廉洁司法,为人民服务。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检察官必须学习和遵守的底线,只有将其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合格检察官。
经过学习,我认为《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思和践行:1. 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检察官,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
公正是法治的核心,检察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独立、公正、客观、公开地行使职权,做到应当追究的要追究、必须追究的要必须追究。
廉洁是检察官的底线,必须对贪赃枉法的现象说“不”,绝不因个人私利或关系变通、违反法律规定。
为民是检察官的宗旨,要把服务人民作为己任,尊重人权、保障人民利益,在司法实践中用心服务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公正和温暖。
2. 职责、担当、勇毅作为一名检察官,肩负着特殊的职责和使命。
首先是对人民负责,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是对祖国和法制负责,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坐标系内承担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最后是对职业道德负责,要始终维护职业的荣誉和信誉。
担当是检察官必备的素质,面对变化多端的挑战,检察官必须主动适应、果敢进取。
勇毅则是检察官应有的气质,要有坚定的意志和胆略,毫不犹豫地开展工作,不畏困难、冒险向前。
3. 尊重、团结、合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倡导尊重、团结、合作的精神。
要在同事之间建立夫妻关系,克服个人主义和门户之见,保持团结,在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学习进步。
同时,检察官也要尊重社会各界,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
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检察官从职业发展和修养层面所必须把握的要素,但光有学习,还不够,必须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工作实践,真正践行于工作中,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和提高。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司法工作人员,他们在法律领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官应当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以下是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探讨。
首先,检察官应当忠诚于法律。
作为执法人员,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始终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他们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不能受到私人关系、利益以及其他非法因素的影响。
检察官应当保持纯洁的执法环境,拒绝贪污腐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其次,检察官应当勇于承担责任。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责任心。
他们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不推诿、不逃避。
在工作中,他们应当持有正确的人权观,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三,检察官应当保守职业秘密。
作为执法人员,检察官经常接触敏感信息和涉及隐私的案件。
他们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不能随意泄露、故意迟延或滥用职权,不能利用个人信息谋取私利。
检察官应当承诺并严守职业秘密,始终保护人民群众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四,检察官应当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当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他们应当依法办案,遵从证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不凭个人主观偏见和私人关系作出决策。
在处理案件中,他们应当秉持中立、公正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最后,检察官应当树立良好形象。
作为法律的代表,检察官应当具备高尚的人格和道德修养。
他们应当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起案件,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塑造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同时,检察官应当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自己,发展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忠诚于法律、勇于承担责任、保守职业秘密、维护司法公正和树立良好形象。
只有遵守这些准则,才能够保证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一名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准则。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以下方面:一、公正廉洁公正是检察官的核心职责,在履行法律监督和公诉职能时,必须保持公正中立,不偏不倚,不受任何非法、不正当因素的影响。
同时,检察官还应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坚决杜绝受贿、索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保守秘密检察官要严守国家法律规定的秘密保密制度,保护涉案人员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共享案件信息的时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三、诚实守信诚实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要对被审查、被检察对象和当事人诚实守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歪曲事实,不允许隐瞒真相。
同时,检察官还应当遵守诺言和合同,不得违背承诺,保持职业道德的高尚品质。
四、严明纪律检察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
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接受纪律处分。
五、关爱当事人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关心和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对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平等、文明、礼貌的态度,严禁侮辱、欺压当事人。
尤其对于弱势群体和行为受害人,更要给予特殊关爱和照顾。
六、勤勉尽责勤勉尽责是检察官的基本职业要求。
检察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全面、公正地开展工作,坚持办案的实事求是原则,勤奋工作,严密调查,准确判断,精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的办结质量和效果。
七、执法文明检察官在工作中要以文明的行为作风为标准,严禁采取暴力手段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要尊重法律和程序,依法行事,遵循职业道德,在与他人沟通交流时要保持礼貌、谦虚的态度,对受案人员和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八、不断学习检察官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要勇于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理念,积极参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持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水平。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含义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含义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或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具备的道德品质,是检察官职业信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是对检察官职业特点和职业本质的特殊要求,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下面由店铺给大家整理了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含义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含义忠诚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准则。
忠诚问题作为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命题,是人类的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承担着价值要求和评判标准的双重功能。
从古至今,忠诚经历了从身份从属性质的忠诚要求到契约自觉的忠诚要求、从盲目忠诚到理性忠诚的深刻变化。
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对忠诚有明确要求。
在我国现阶段,忠诚的内涵包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
这五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忠于党是政治前提,忠于国家是法定义务,忠于人民是根本归宿,忠于法律是本质要求,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是职责所在。
忠诚是检察职业道德的基石,是检察官必须坚守的政治品格。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最高价值追求,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公正即崇尚法治,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公正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官德之一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
管仲提出:为人君者,公正而无私。
荀子也说:公生明,偏生暗。
西方正义理论集大成者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一如真理是知识的第一美德一样。
”西方法律界有一句名言,“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这是对维护正义原则的最好诠释。
在检察工作中,检察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公民平等对待,反对特权、禁止歧视。
既要讲究实体公正,又要注意程序公正。
同时,检察官负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义务和道德责任,要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把权利保护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
检查官职业道德

检查官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修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全体检察官遵照执行,检察辅助人员参照执行。
下面由店铺给大家整理了检查官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一、检察官职业道德概述(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操守、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培养规范的职业行为,是检察官公正执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必备条件。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 1.适用范围有限性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它仅仅适用于检察官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的时候,其适用范围具有有限性。
2.弱强制性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是长期以来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种职业规范,主要内容是对员工义务的要求,依靠文化、内心信念和习惯,通过检察官的自律实现,因而检察官职业道德大多没有实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3.表现形式多样检察官职业道德表现形式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
它从本职业的交流活动的实际出发,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这些灵活的形式既易于为从业人员所接受和实行,而且易于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4.历史继承性由于职业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不仅其技术世代延续,其管理员工的方法、与服务对象打交道的方法,也有一定历史继承性。
如“公正”、“清廉”,从古至今始终是检察官的职业道德。
5.实践性职业行为过程,就是职业实践过程,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体现出职业道德的水准。
职业道德的作用是调对从业人员职业活动的具体行为进行规范,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道德冲突。
因而检察官职业道德也具有实践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一直被视为检察机关行政管理和执法公正的重要依据。
检察官作为司法行政的公职人员,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始终坚守正义和公理,把法律尊崇于神明。
首先,检察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力求把党的方针政策准确
贯彻到司法行政实践中,切实发挥检察官的职能作用。
除此之外,检察官还必须履行公序良俗,及时以清醒的头脑、持强烈的责任感对待工作,以执行正义、荣耀法治的态度去办理与司法行政有关工作。
接下来,检察官必须沾染法律、维护法律,严格遵守司法行政规定,依法维护
国家司法权威,而不能either徇情枉法、私政专制,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只
有做到如此,才能构建真实、公正的社会环境,保证司法公正。
最后,检察官要团结协作,发挥检察的职能作用,勤奋奉献,以积极的形象展
现职业道德,普及良好的职业风尚,用优良的职业表现赢得公众的尊敬和信任。
只有切实践行职业准则,建立自觉自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公众的赞誉。
检察官职业道德

03
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首先,要具备独立的品格。 其次,正确处理对外工作关系。 再次,正确处理内部工作关系。 最后,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
首先,坚持实体法面前 人人平等。 其次,坚持程序法面前 人人平等。 再次,反对任何特权。
⑤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 实体公正 第一,客观、准确。
第二,平等对待职权指 向对象。
第三,实行任职回避制 和诉讼回避制。
第四,禁上兼职和从事 营利性经营活动。
3、清廉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职业本色。
重点条文:不利用职务便
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
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
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
益……妥善处理个人事务,
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 点击添加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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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准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 • (二)不准私自办理或干预案件。 • (三)不准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者接受上述人员的宴请、礼
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 •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信工具。 • (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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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道德
许扬
提纲:
一、概念、地位、 意义
1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 基本准则解读
2
三、检察官职业道德 建设存在的问题
3
四、检察执业纪律相 关规定
4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地位、意义
2、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地位 检察官法律知识和技能的组 成部分。 检察官服务社会,维护法制 统一,维护公平正义职业精 神的具体体现。 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保障 性的地位。
•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规定 • 一、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 二、严禁违反职责分工或规定程序干预办案; • 三、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 四、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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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8字箴言操作性强 2009年10月14日09:09 新华网“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正确履行职责的八字箴言,其基本精神早在200 2年出台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即已被确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再一次确认了这八个字的重大意义。
“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平正义这一司法目标能否实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13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提升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是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这位负责人说,准则把职业道德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官素质、树立检察官良好职业形象具有不可或缺的积极意义。
忠诚:检察官任职晋升应宣誓重点条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牢记誓词,弘扬职业精神,践行从业誓言。
解读:准则将检察官的“忠诚”定位于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尊崇宪法和法律。
要求检察官热爱检察事业,珍惜检察官荣誉,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了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准则第十二条还规定了“宣誓”制度,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
制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有利于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准则为广大检察官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指明了前进方向。
公正:对引起合理怀疑的应回避重点条文: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解读:公正执法要求检察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
为了避免人情案、关系案,我国法律设置了回避制度。
出现法定回避事由,检察官必须回避。
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准则规定:虽属法定回避事由之外,但是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检察官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准则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检察官在法律监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极回应。
清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利重点条文: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妥善处理个人事务,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申报收入。
解读:准则严格规范了检察官开展检察工作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
这体现了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一贯态度,无疑会鞭策检察官不以权谋私,不以案牟利。
除了约束在职检察官外,准则还对退休检察官提出了要求:不利用原地位、身份形成的影响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活动,为承揽律师业务或者其他请托事宜打招呼、行便利,避免因不当言行给检察机关带来不良影响。
文明:提升素养维护检察官形象重点条文:执行公务、参加政务活动时,按照检察人员着装规定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标识徽章……未经批准,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
解读:文明办案是检察官良好职业道德素质、职业纪律观念和职业形象的综合展现,它与严格执法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
严格执法是约束检察官职权活动的行为准则,文明办案是对检察官职权行为的态度、作风和形象的伦理要求。
准则要求,检察官应当做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
不仅如此,在职务行为之外,检察官亦应当约束言行,避免公众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准则使检察官在履行职责、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和进行职务外活动有了统一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
(张亮)∙【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9-9-3∙【失效时间】∙【法规来源】/html/2009-10/14/content_28058.htm∙【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第三条检察官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履行职责、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和职务外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要求。
第四条对模范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批评谴责,构成违法违纪的,依照法律和检察人员纪律规定予以惩戒。
第二章忠诚第五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第六条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第七条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亲民、为民、利民、便民。
第八条热爱人民检察事业,珍惜检察官荣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检察权的公信力。
第九条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十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第十一条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严守政治纪律,不参加危害国家安全、带有封建迷信、邪教性质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第十二条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牢记誓词,弘扬职业精神,践行从业誓言。
第十三条勤勉敬业,尽心竭力,不因个人事务及其他非公事由而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第三章公正第十四条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坚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知,保持客观公正、维护人权的立场,养成正直善良、谦抑平和的品格,培育刚正不阿、严谨细致的作风。
第十五条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
第十六条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
第十七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滥用职权和漠视法律,正确行使检察裁量权。
第十八条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伪造、隐瞒、毁损证据,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
第十九条树立程序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护程序正义。
第二十条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尊重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格,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支持律师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出席法庭审理活动,应当尊重庭审法官,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严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执法过错行为,要实事求是,敢于及时纠正,勇于承担责任。
第四章清廉第二十六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并教育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模范执行有关廉政规定,秉持清正廉洁的情操。
第二十七条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第二十八条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第二十九条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不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出借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
第三十条不兼任律师、法律顾问等职务,不私下为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第三十一条在职务外活动中,不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
第三十二条妥善处理个人事务,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申报收入;保持与合法收入、财产相当的生活水平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第三十三条退休检察官应当继续保持良好操守,不再延用原检察官身份、职务,不利用原地位、身份形成的影响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活动,为承揽律师业务或者其他请托事宜打招呼、行便利,避免因不当言行给检察机关带来不良影响。
第五章文明第三十四条注重学习,精研法律,精通检察业务,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养,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第三十五条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罚与教育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宽严相济,以人为本。
第三十六条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
做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
第三十七条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八条执行公务、参加政务活动时,按照检察人员着装规定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标识徽章,严格守时,遵守活动纪律。
第三十九条在公共场合及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
未经批准,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
第四十条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力戒独断专行,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十一条明礼诚信,在社会交往中尊重、理解、关心他人,讲诚实、守信用、践承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