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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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中国教育部于2018年发布的一项教育政策文件,旨在规范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

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内容:一、职业操守与道德素养1. 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积极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2. 保护儿童的权益,维护儿童的安全与健康。

3. 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保守幼儿家庭隐私,不泄露幼儿个人信息。

二、教育教学能力1. 具备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幼儿教育教学方法和技巧,能够设计和实施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活动。

3. 能够观察和评估幼儿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4. 能够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幼儿发展与教育1. 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能够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

2. 能够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资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 关注幼儿的情感需求,培养幼儿的情感表达和交往能力。

4. 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开展多样化的艺术教育活动。

四、幼儿园管理与服务1. 能够制定和实施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具备幼儿园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组织和协调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3. 关注幼儿园的安全与卫生工作,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4. 积极参与幼儿园与社区、家长的合作,促进家园共育。

五、继续学习与专业发展1. 持续学习和研究幼儿教育领域的新知识、新理论。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3. 参与教育研究和课题研究,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

4. 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记录个人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以上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详细内容,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促进幼儿园教育的发展。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是社会的栋梁,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

为了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该标准旨在明确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标准,并为教师的培训和评价提供具体指导。

第一章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他们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示范学生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2. 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教师应对所教学科有深入的了解,并不断增长自己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3. 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教师应熟悉教育教学理论,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并能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差异化教学;4.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能力;5. 具备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的职业素养教师的职业素养是教师专业标准的重要内容。

教师应具备以下职业素养:1.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于教育事业,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2. 有教育情怀: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教育情怀,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3. 学习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4. 专业自律:教师应具备专业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以学生为私利,不利用职务地位谋取个人利益;5. 高尚品德: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高尚的品德和道德操守,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三章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师的专业能力是衡量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

教师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1. 教学设计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2. 教学组织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够合理组织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3. 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实施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4. 教学评价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评价能力,能够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果,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5. 教育研究能力:教师应具备教育研究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是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使命。

为了提高中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和专业发展。

本文将对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广大中学教师更好地了解并贯彻执行这一标准。

首先,中学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教育理想和政治信念。

作为中学教师,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中学教师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其次,中学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要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学科素养。

同时,教师还要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学方法选择和运用能力等,以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能。

另外,中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教师要以身作则,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严守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做到公正公平,做到言传身教。

同时,教师还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能够不断进行教育教学科研,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最后,中学教师应具备团队协作和自我发展能力。

教师要善于与同事合作,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校风,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同时,教师还要具备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总之,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是中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能力要求,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指导标准。

中学教师要深刻理解和贯彻执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广大中学教师能够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部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3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3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署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根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

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纷纷出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学前教育发展不仅要建设一批坚实安全的幼儿园,更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要实现“基本普及”的战略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热切需求,不仅仅意味着入园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而其中的关键与核心便是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

国际经验也表明,幼儿园教师质量决定着学前教育的质量,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高质量教育和儿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在我国,通过科学研究与论证制定出适宜、规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养,并引领和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无论对当下还是长远的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亿万幼儿的健康发展,都是极其重要的。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正是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之需,在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新形势下为保障教师队伍质量和幼儿健康成长而出台的重要文件之一。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文件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发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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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小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小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小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小学绩效管理机制。

(四)小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中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中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中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中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中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61.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62.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学前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幼儿园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园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幼儿园绩效管理机制。

(四)幼儿园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保教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一月二月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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