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doc-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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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须知

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须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中心):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各单位应根据《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东北财大校发[2005]129号)的要求,认真、细致、规范地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质量。

二、考试日程安排(一)公共基础选修课和学科基础选修课考试在第18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进行。

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自行安排考场及监考工作。

所用考场应提前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申请。

(二)除公共基础选修课和学科基础选修课外,其他课程的考试在第19周、20周进行,考试时间及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

考试的具体安排于2010年12月22日在教务处网站“考场安排”中查询。

望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安排,若出现错排、漏排及时间或教室冲突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

(三)《英语听说1》(11080131)的口语考试安排在12月26日进行,《英语听说3》(11080152)的口语考试安排在12月19日进行,考场安排请于12月9日到教务处网站“最新通知”中查询。

(四)《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在19周或20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请于12月22日到教务处网站“考场安排”里查询。

(五)所有课程均不允许提前考试,确因情况特殊需提前考试的选修课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考试形式(一)学期初申请非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并获得批准的课程,可采用非闭卷形式进行考试。

学期初未提交申请或申请未批准的课程,不得采用非闭卷考试形式。

非闭卷考试的组织须参照《关于规范非闭卷考试组织的通知》(东北财大教发[2010]1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闭卷考试要求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以上,任课教师应在教师工作日志中完整记载平时考核内容和相应成绩,作为期末总成绩的计算依据。

(二)通常课程考核,平时成绩所占比重在30%以内。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doc-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doc-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FAQ)(内部资料)2008年6月第九版前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的教学路线是基于互联网的学分制,为使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环节问题咨询解答更加准确、规范,根据教育部文件及我校网络教育各项政策,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特编制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第九版),主要对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的政策或相关业务进行解释说明,咨询人员可参照本手册进行政策及各项业务的咨询。

本咨询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服务中心起草,经发展部、学生部、教务部等业务部门进行初步确认,并经学院领导作最后确认。

本咨询集适用于各地直属学习中心2008年秋季[0809批次]学生,解释权在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8年6月目录一、政策变化点....................................................... 二.基本信息......................................................... 三.学历教育.........................................................1.招生层次及专业.....................................................2.报名...............................................................3.入学测试...........................................................4.录取、注册.........................................................5.个人信息及学生证...................................................6.费用...............................................................7.教材...............................................................8.免修、免考及代修规定...............................................8.1免修.............................................................8.2代修.............................................................8.3免考.............................................................9.选课...............................................................10.建造师培训课程....................................................11.《统考英语辅导》及培训专区........................................12.作业及辅导 (40)12.1作业............................................................12.2辅导............................................................13.课程考试..........................................................13.1考试政策........................................................13.2预约考试........................................................14.重修..............................................................15.学籍管理..........................................................15.1学籍注册管理 ....................................................15.2转专业..........................................................15.3转层次..........................................................15.4转学习中心 ......................................................15.5转学............................................................16.退学..............................................................17.统考..............................................................18.毕业论文..........................................................19.毕业及证书........................................................19.1毕业证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

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

文章编号 :1672 - 4348 (2006) 05 - 0674 - 05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李月华(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 福建 福州 350014)摘要 : 学分制教学管理如何既能标识学生学习的量 ,又能科学地体现学生学习的质 ,是高校教育管理 工作者一直关注的问题 。

文章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国一般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普遍使用的标准积点 分计算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因子概念 ,举例论证了经修正因子修正后的标准积点分可以使不 同课程 、不同学生的成绩更具有可比性 。

关键词 : 学分制 ; 标准积点分 ; 修正因子 ; 学习成绩 中图分类号 : G 642. 47文献标识码 : ACorrecti ons to stand ard gra de points in th e instructionalm anage m ent of the cre dit syste mLi Y uehua( T he Par ty C ommittee O ffice of Fu jian University o f Techn olog y , Fu zhou 350014 , China )Abstract : H ow to scientifically grade the quantity of students ’perform ances and the quality of their achievem ents in the credit system has been the m ain concern of collegiate instructi onal administrators. The article covers the calculati on and adopti on of standard grade points in the instructi onal managem ent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pres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 hina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present m ethods should be im proved as standard deviati ons di ffer from course to course . C orrecting factors are proposed for correcting grades and standard grade points so as t o enhance the com parability between individual students and di fferent courses and program s in the sam e credit system.K ey w or d s : credit system ; standard grade point ; correcting factor ; quality of achievem ents理 ,不同高校推进的程度不一 ,厦门大学 、河北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宁波大学等一些高校 ,已在学 分制教学管理的基础上 ,实行‚平台 + 模块‛课程 结构体系 ,宁波大学甚至已实行按学分收取学生 学费 ,这标志着我国高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 学分‛这一概念在大学生的学 习生活中越来越占有重要的位置 。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大学网络考试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网络考试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网络考试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网络考试管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网络考试是指学生通过电子设备进行在线考试,包括学科考试、在线测试、作业考核等。

第三条大学网络考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知识与能力的考查。

第四条大学网络考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考试权益,严禁作弊、舞弊行为。

第五条大学网络考试管理应当加强学生的考试安全意识培养,完善考试监督制度,确保考试的真实有效。

第六条大学网络考试管理应当根据学科性质和考试形式,建立相应的考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学校应当在教学计划中明确大学网络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具体安排。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大学网络考试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考试的监控、评估、反馈等环节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九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包括教务处、信息化中心等单位共同配合。

第十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设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范围等内容。

第十二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考试安排制度,包括考试人员名单确定、考试场地分配、考试设备准备等。

第十三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理的监考人员,确保考试过程的公正、公平。

第十四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做好考生信息管理,包括考生注册、身份验证、成绩录入等工作。

第十五条大学网络考试组织应当建立考试异常处理机制,对于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置。

第三章考试流程第十六条大学网络考试流程分为考前准备、考试进行、考后评价等环节。

第十七条考前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考试时间、发布考试通知、分配考试设备等工作。

第十八条考试进行阶段包括考生登录、考试监督、考题发布等操作。

第十九条考后评价阶段包括成绩分析、考试反馈、考核结果等内容。

东北财经大学远程教育项目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远程教育项目介绍
• 高中起点本专科均为英语、数学、语文、计算 机基础。四门课程一张试卷,共150分,其中 英语50分,数学40分,语文40分,计算机基础 20分,全部为选择题,测试时间3小时。
• 对于小语种(日语或俄语)和申请英语代修的 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英语;对于报考法学专 业的学生入学测试可以免考数学;测试成绩按 同比放大其余科目分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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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
• 培养方向:精通英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 英文资料,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实际 工作以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 开设课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贸易法、中国对外贸易、多边货物贸易协 议、国际市场营销、外刊经贸文章选、经贸知 识英语等
• 形成性考核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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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位申请
• 主要条件: 所有所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中”以上; 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等等
• 详细规定按照东财学生手册中“关于本 科毕业生申请普通系列学位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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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 旋律。 。20.9.1 320.9.1 3Sunday , September 13, 2020
交费:首次课程费按照30学分预交,其 它学期均按照实际选课数量交费;
教材费:按照450元/900元预交,多退少 补。
各项费用上缴流程参见学习中心与奥鹏 签订的“项目协议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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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工作
• 采取学习中心初审,奥鹏中心终审原则, 最后由东财进行抽验,如抽验不合格率 >5%,对该学习中心进行重验!

品质改善,我们需要全员参与。14:15:4 614:15:4614:15 9/13/20 20 2:15:46 PM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湘南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系统训练,具有医学检验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一)掌握基础医学和一定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系统掌握医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常见的临床检验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突发问题处理能力;(三)了解医学检验前沿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动态;(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五)掌握文献检索、数理统计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六)计算机、外语、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三、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四、主要课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与检验、临床输血与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

五、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位:理学学士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统计1、课内教学学时与学分类别学时数小计学分数小计学时数比例(%)学分数比例(%)公共课必修58865227.0374127.1选修644学科基础课必修68097640.342.56140.3选修29618.5专业课必修63280032.739.55032.6选修16810.5合计24282428100 1521521002、实践教学学时(学周)与学分类别学时(学周)数学分数实验/实践课程独立设课实验(学时)课程内实验(学时)实践课程(学时)698学时43.5实践环节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周)52周45合88.5计3、课外科技活动与自主创新实践:6学分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一)公共基础课(必修)备注:1.大学英语实行A、B、C三级分类教学;非英语学生通过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后可免修大学英语,亦可从高级英语、考研英语、专业英语中选择一门继续修读;2.大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分四学期完成,需完成课内课时72学时,(含课内讲授、技能训练)课外自主锻炼7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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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重视第五条
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

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

(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

(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

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

(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

(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

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

第六条考试计划
每次课程考试之前学院会在网上发布《课程考试计划表》,学生可参照考试计划表,了解课程考核方式。

在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和考核方式进行必要调整。

第七条。

其中3月和9
第八条
1.
2.
3.
4.
第九条
1.
试资格。

2.
3.
4.
5.
第十条
1.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办理转考。

2.转考考生首先应正常预约考试,然后在预约考试期间到学习中心务办理转考报名,报名时须网上下载并填写《转考审批表》,并由学习中心发送到学院,待得到学院回复后方可认为转考申请成功。

第十一条重修
考生两次考试成绩均不及格或不理想,可以重修。

具体政策请参见《课程重修办法》。

第三章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命题
1.网络教育学院组织教师命题。

2.针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试题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3.参与命题的教师和有关考务工作人员及课程责任教师为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命题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试卷印刷、分发
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和分发。

第十四条场次及考场安排
学院会依据学生考试预约结果,统一进行最优化的场次及考场安排,即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卷别及分布的考场和座位号信息,考生可于考前两周左右点击“进入教室”,点击“个人考试座位信息”详细查询安排结果。

第十五条巡考
1.巡考是由网络教育学院派出为监督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工作人员。

2.巡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巡考守则》的规定。

3.巡考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主考
1.考点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者和负责人,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须确保考点的考风考纪和考试
2.
第十七条
1.
2.
第十八条
1.
2.
3.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1.
2.
3.卷别、
1.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提包、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3.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4.不得自带草稿纸。

5.部分科目需要涂卡请携带2B铅笔、橡皮。

6.手机要处于关机状态。

第二十二条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处罚规定,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2.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
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有考试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
1.口头警告;
2.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通报批评;
3.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严重警告。

4.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记过。

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5.再犯者令其退学;
6.开除学籍,并全院通报。

第二十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予以口头警告:
1.
2.
3.
4.
5.
6.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第二十七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的,记过,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再犯者令其退学:
1.第二次作弊;
2.严重扰乱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严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4.贿赂考试工作人员;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者采取其它违反学院规定的方式取得考试资格。

6.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开除学籍:
1.考试中有替考行为;
2.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获取试卷;
3.公然侮辱、诽谤、诬陷、恐吓考试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
4.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监考、巡考、考点主考有权对上述情况做出认定并提出相应处分意见,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表》。

第三十条以上除口头警告以外的纪律处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处分结果及时通知被处分人,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六章成绩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绩评定及认定
1.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及格才能取得所修课程相应学分。

2.同门课程有多个考试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经过重修的课程,按最后一次重修后的最高成绩记载。

3.各种考核方式的课程均须需要提交网上作业(计为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作业提

4.




在校学生
1.
2.
(1
(2
(3
3.复查发现课程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

4.通过复查,无论课程考试成绩是否记录有误,都会反馈复查结果。

特别强调:经复查发现,因考生没有按照《答题卡填涂规范》填涂答题卡,导致答题卡无法机读阅卷,成绩显示为“缺考”的,学院不予更正成绩。

第三十四条平均成绩
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计算范围为学生所修的全部课程(不含办理免修、代修、免考课程)。

平均成绩高低是学院核查学生是否具有学位申请资格采取的方法。

计算方法为:
第三十五条平均学分绩点(GPA)
平均分绩点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另一种形式,计算方法为:
1.将课程考核总成绩与绩点建立对应关系。

具体对应关系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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