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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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啥是生态保护红线不?这可不是一般的线呐!生态保护
红线就好比是地球的生命线!(就像我们身体的血管一样重要)你想想看,咱们的大自然多神奇、多美丽啊!那些山川湖泊、森林
草原,那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比如说那雄伟的喜马拉雅山,广袤的亚马逊雨林)而生态保护红线呢,就是要把这些最最重要、最最珍贵的生态区域给保护起来。

它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保护罩,把那些对生态极其关键的地方都罩
在里面。

(就像给宝贝罩上一层坚固的玻璃罩)一旦划了这条红线,
那可就不能随便去破坏、去开发啦!这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
看到这些美丽的风景,享受到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

你说要是没有这条红线,那后果得多严重啊!那些开发商可能就会
肆无忌惮地去开发,把森林砍了,把湖泊填了。

(这不就跟把我们的
家给拆了一样吗)那我们的地球还能美丽吗?我们还能有好的生活环
境吗?
咱再打个比方,生态保护红线就像是一个无声的卫士,默默地守护
着大自然。

(是不是很形象呀)它时刻警惕着,不让任何破坏行为得逞。

所以啊,我们每个人都得重视生态保护红线,要支持它、保护它。

(这可是关乎我们未来的大事啊)不要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其实关
系大着呢!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它,让它一直发挥作用,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生态保护重点,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好,自然景观优美,不存在或较少存在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区域生态状况良好的区域。

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贵动物和植物生态区等地域性保护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重要河流湖泊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脆弱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优先保护区域: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但尚未达到自然保护区要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一定面积范围内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生态地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跨行政区的自然生态系统组成部分。

国家公园: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并强制保护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遗迹等特定区域。

生态保护补偿: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生态保护地区与受损害地区之间形成的利益补偿关系。

绿色GDP:各级政府将GDP的增长建立在生态资本增加基础上的新的增长模式,即经济增长所耗用的自然资本减去生态资本的耗用所得之差,这一指标可以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效率。

绿色财政: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进行的绿色支出,即财政预算收入中节约能源、降低污染排放的支出,包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支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绿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

绿色采购:政府在采购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标准的一种市场机制。

绿色标志:具有明显环境优势、与环境相关的商品、服务、工程和农业投入品所使用的标志。

绿色招商:采用环境友好型的投资项目的一种招商方式。

绿色创新: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降低生态风险的创新活动。

绿色创新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于有利于环境的资源禀赋,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资源配置结构。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要说到“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这俩名字听起来有点抽象,搞得大家一头雾水。

啥是生态红线啊?啥是湖泊蓝线啊?说白了,它们就是为了保护咱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让地球母亲不至于被我们搞得太“伤痕累累”而设立的“禁区”。

简单点儿说,红线是告诉咱们,这块地方不能动,是必须保护的;蓝线嘛,则是跟水有关的,保护水源、保护湖泊不被污染、滥用。

你要问,这俩线真能管住我们吗?咋说呢,现在可不是过去了。

咱们是活在一个“环保大环境”的时代,啥都有标准,啥都有规定,就连我们的家园也得按规矩来。

生态红线,顾名思义,就是给生态环境划定个“红色警戒线”。

这条红线一旦划定,那就意味着,这地方的生态环境是极其宝贵的,不能随便破坏。

比如森林、湿地、草原这些地方,一旦被圈入生态红线,那可就意味着“不要碰”,一旦破坏,后果可不是一般严重。

说白了,就是给咱们人类设置了一个“止步”的标志,咱们的生产、建设活动不能超越这个线,得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说到湖泊蓝线,那就更简单了。

湖泊,咱们知道,水是生命的源泉。

没有水,哪儿来的生物?咱们要喝水、要洗澡、要灌溉,都得依靠湖泊、江河,甚至是地下水。

所以,湖泊蓝线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水源,避免湖泊被污染、被滥用。

你想想看,如果这些湖泊成了垃圾场,成了排污口,那还能喝上水、洗上澡吗?更别提生态平衡了。

所以,湖泊蓝线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咱们要爱护这些水源,不得随便破坏。

这红线蓝线看似简单,但落实起来可不容易。

谁来划定这些线?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地方自治?这些问题都得解决好。

还得对各类破坏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否则,环保法规再好,如果没人去执行,纸上谈兵,那就什么也改变不了。

你别小看这些划定出来的红线蓝线,它们可是有“杀伤力”的。

一旦被突破,那就不仅仅是环境的问题,后面涉及的法律责任可大了去了。

说实话,咱们每个人都得有点“环保意识”,不能觉得这些事和自己没关系。

哪怕是你家附近的一个小水塘,可能都会在某个规划里被列为保护对象。

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是一种政策措施,用于划定和保护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

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依据: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需要充分考虑地质地貌、气候
条件、生物多样性、土地利用等科学数据和评估结果。

2.法律依据: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

3.公众参与: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
建议,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呼声,确保公众参与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科学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需进行科学的评估和预测,考
虑到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功能等因素,确保调整后的红线能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5.逐步调整: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需要遵循渐进的原则,即循序
渐进地进行,逐步实施,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重点保护: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时,应优先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有生物种群、脆弱生态系统等,确保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域和关键生态功能得到充分保护。

7.动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需要根据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进行
动态调整,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态环境需求。

总之,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应当科学、合法、公正,并考虑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需要。

这些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有效维护和保护生态环境。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生态红线”这个概念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红线?它又是如何划定的?我们又该如何严守生态红线呢?生态红线,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划定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为什么要划定生态红线呢?这是因为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

如果没有明确的界限和保护措施,生态系统可能会崩溃,进而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比如,森林被过度砍伐会导致水土流失、物种灭绝;河流被过度污染会影响饮用水安全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那么,生态红线是如何划定的呢?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进行生态评估。

通过对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生态系统的现状和潜在的生态风险。

这就像是给生态系统做一次全面的“体检”,找出它的“健康状况”和“薄弱环节”。

其次,要考虑生态服务功能。

比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功能的重要区域,都需要纳入生态红线的范围。

这些区域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者,要关注环境质量安全。

对于一些容易受到污染或者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如重要的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也需要划定为生态红线,以确保环境质量的安全。

此外,还需要考虑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

对于一些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稀有矿产资源的分布区域,以及可再生资源但开采量已经接近或超过其承载能力的区域,都应该划定为生态红线,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划定生态红线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专家学者、当地居民、政府部门等。

因为生态红线的划定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

划定生态红线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严守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

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

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概述生态红线是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划定在城市和农村规划控制区内的一条重要保护线。

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是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红线的划定原则、方法、内容以及保护措施进行规划和细化的方案。

生态红线的划定实施方案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态红线的划定原则、方法以及相关保护措施,旨在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划定原则生态红线的划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生态保护原则生态红线划定的首要原则是生态保护。

在划定过程中,需要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区、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环境功能区,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合理利用原则划定生态红线时应遵循合理利用原则,保障农田、林地和草地等农业生产和生态功能用地的需求。

确保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3. 公众参与原则生态红线划定需要充分听取和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民主、公开、透明的方式,建立与居民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机制,确保划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参与性。

划定方法1. 数据搜集与分析划定生态红线的第一步是搜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状况、生物多样性分布等信息。

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明确保护重点和优先保护区域。

2. 生态评估与划分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和相关指标,进行生态评估和划分。

根据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因素,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生态功能区,从而为后续的生态红线划定提供科学依据。

3. 生态红线线路确定通过对生态功能区的分析和评估,确定生态红线的大致范围和具体线路。

考虑生态保护的重点和优先级,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发展战略,制定生态红线的线路。

4. 专家评审与公示确定生态红线线路后,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和公示。

通过专家的评审,以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生态红线线路。

5. 生态红线划定图编制最后,根据修正后的生态红线线路,制作生态红线划定图。

生态红线的理解

生态红线的理解

生态红线一、生态红线来历(1)201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35 号明确提出,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出现“生态红线”概念并提出任务。

(2)2012 年环境保护部提出编制指南工作,4-10 月草拟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5 年完善(3)2012年试点验证,确定内蒙古/江西为红线划定试点,随后湖北和广西也列入试点。

(4)2013 年开始试点省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5)2014 年广西开始试点河池市凤山县和桂林市资源县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6)2016 年广西全区完全铺开2012:理论与方法探讨阶段2013:试点划定阶段2014: 至今:全面推进阶段二、生态红线概念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生态红线政策(1)《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2014年1月(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5年5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2015年1月27日,环保部生态司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专家论证会。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冲突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冲突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冲突的建议和意见在我们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红线越来越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说到生态红线,可能有些人觉得它很抽象,甚至觉得它只是个“纸上谈兵”的概念,但其实它可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未来。

你要知道,生态红线就像是给大自然画的“安全线”,一旦这条线被破坏,可能会引发一连串难以想象的后果。

可你别看它看似简单,其实其中的冲突和问题可复杂得很。

咱们得理解生态红线的真正含义。

它其实是指在某些特定区域内,必须严格保护的生态环境。

也就是说,这些地方如果破坏了,可能会导致物种灭绝、土地沙化、甚至水源枯竭,后果可不堪设想。

听起来很严肃对吧?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这些生态红线和现实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发生了冲突,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你看,咱们现在的城市化进程这么快,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采、甚至旅游开发。

为了这些利益,很多地方都不惜跨越生态红线。

你别说,真有些地方,保护区边界都被“动过手脚”了。

自然环境可能要退让一步,开发的项目却能多赚几个亿。

唉,真的是让人矛盾重重。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应该对立,咱们应该做到“双赢”。

我也认同,但问题是,这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大家都知道,发展和保护需要平衡。

你说得再好,真的到了执行层面,难度就大了,尤其是那些对生态保护不够重视的地方。

在这些地方,生态红线就好像是用纸做的,轻轻一拉就能破。

开发商常常会抱怨,哦,这块地太好用啦,生态红线挡住了咱们的发展步伐。

好像那条线就是个“多余的麻烦”似的。

说到底,咱们缺少的是对自然的尊重。

你想想,保护自然真的不难,难的是如何在发展的同时,心里不忘那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初心。

现在很多地方开发搞得轰轰烈烈,环境变得面目全非。

空气不清新了,河水也浑浊了,动植物的栖息地也没了。

明明可以一边赚着钱,一边保护好这些资源,结果却弄得环境和人心都受伤。

哎,真是“欲速则不达”,急功近利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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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红线的理解生态红线一、生态红线来历(1)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35号明确提出,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出现“生态红线”概念并提出任务。

(2)2012年环境保护部提出编制指南工作,4-10月草拟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5年完善(3)2012年试点验证,确定内蒙古/江西为红线划定试点,随后湖北和广西也列入试点。

(4)2013年开始试点省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5)2014年广西开始试点河池市凤山县和桂林市资源县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6)2016年广西全区完全铺开2012:理论与方法探讨阶段2013:试点划定阶段2014:至今:全面推进阶段二、生态红线概念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生态红线划定流程范围识别——重要性评价——综合分析——边界核定——成果产出五、生态红线划定范围(1)重要生态功能区A陆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

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等区域B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遗迹、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重要渔业水域等区域(2)生态敏感区、脆弱区A陆地生态敏感区、脆弱区主要包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各类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具体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

B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区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区主要包括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重要河口、重要砂纸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珊瑚礁及海草床等。

(3)禁止开发区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类型(4)其他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草原、极小种群生境等。

生态控制线《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指引》建设用地控制线包括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和城市生态绿地控制线。

产业区块控制线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划定由“工业基地-工业园区-城镇工业地块”组成的产业用地区块控制线,作为产业项目选址区域。

生态控制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将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及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主干河流、水库、湿地及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陆域、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

基本农田控制线即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线。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包括一级和二级控制线体系。

2.1一级控制线体系包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

一级控制线体系空间关系参见附录A。

2.1.1生态控制线为维护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生态用地保护边界。

2.1.2基本农田控制线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在生态控制线内,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边界。

2.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为限制城市无序发展,保障重点功能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建设项目用地,有效引导城市空间发展和建设项目布局,一定期限内划定城市空间拓展的外部范围边界(由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的边界围合形成)。

(1)建设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确定可建设的空间区域。

(2)有条件建设区为保障城市功能的完整性,增强规划弹性,预留满足特定条件后可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

2.1.4产业区块控制线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工业园区-连片城镇工业用地”形成产业用地集中区的围合线,作为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的控制边界。

2.2二级控制线体系二级控制线体系包括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以下简称“四线”)。

2.2.1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范围的控制线。

2.2.2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2.3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震减灾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等)用地的控制界线。

2.2.4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4.4.1一级控制线划定要求(1)生态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划定应与生态功能红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充分协调,与水功能区划、河湖岸线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符合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具体划定标准和比例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粤建规函〔2014〕92号)。

(2)基本农田控制线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

(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发展演变规律,明确城市发展的引导性和限制性要素,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确定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

按保障城市功能完整、促进城市紧凑集约布局、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形态和布局,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并预留一定弹性的前提下,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各地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50%。

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有条件建设区应结合城乡规划、重点储备项目潜在用地方向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划定。

有条件建设区的规模一般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5%。

(4)产业区块控制线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范围内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

以下情形原则上应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范围:1)经国家审核公告或省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范区等);2)城乡规划中连片的面积大于30公顷的工业及仓储用地。

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后,应抓紧建立产业区块信息库。

产业区块情况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G-3。

6.1.1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制定生态控制线的管控规则,严格控制可能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

除符合建设选址条件的重大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公园和旅游设施及特殊项目外,禁止在生态控制线内布局建设;对于线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农村居民点等,制定措施限制改建和扩建,并制定搬迁方案。

生态控制线内属于城市蓝线范围的用地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行管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库、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和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区等分别按相应管理规定实行最严格的管控。

6.1.2基本农田控制线管理要求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管控基本农田控制线,控制线内禁止进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6.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管理要求制订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管控规则,禁止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外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位于城市“四线”内的用地分别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制。

6.1.4产业区块控制线管理要求制订产业区块控制线的管控规则,引导新增工业、仓储项目优先在产业区块控制线内选址建设,优先安排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的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鼓励线内已建产业项目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鼓励线外的已建工业、仓储项目向线内转移。

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的产业园区须优先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并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附录C-1:“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照“三规合一”控制线分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生态控制农用地E非建设用地其他土地线基本农田控制线耕地E2农林用地可调整地类(园地、林地、鱼塘等)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除水工设施外)H5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水工设施其他建设用H4特殊用地地H9其他建设用地产业区块控制线建设用地M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备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地类对应,不包括其中的有条件建设区。

产业区块控制线对应部分含产业功能的建设用地。

附录C-2:“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分区、管制分区对照“三规合一”控制线分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生态控制线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禁止建设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基本农田控制线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建设区生态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允许建设区独立工矿区一般农地区有条件建设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附录C-3:“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管制分区、控制线对照“三规合一”控制线分类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城乡规划管制分区城乡规划控制线生态E1水域禁建区/部分限建区蓝线一”控制线分类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城乡规划管制分区城乡规划控制线控制线E9其他非建设用地基本农田控制线E2农林用地禁建区城市增长边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适建区/部分限建区紫线绿线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黄线一”控制线分类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城乡规划管制分区城乡规划控制线界控制线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4特殊用地H5采矿用地适建区产业区块控制线M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一”控制线分类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城乡规划管制分区城乡规划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对应部分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及与其相配套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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