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失业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失业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社会保障工作日益重视和加强,失业保障在维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越来越大。
当前,各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障广大职工基本生活的要求,目前的失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覆盖范围小,单位参保意识不强,征收手段缺乏刚性,基金收支矛盾大、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失业保障的功能,亟需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失业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一)、失业保障覆盖面小,参保单位缴费不足,保障功能较差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小。
一是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小,忽视了失业保险普遍性这一本职特征。
从目前的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来看,保险的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事业单位等,而将许多私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等排除在外。
二是实际参保的范围小,尚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参保情况差别较大,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参保率较高,私营企业较低,而机关、团体、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参保。
2、参保单位缴费不足。
现实中,参保单位隐瞒参保人数、降低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和人数不足成了缴费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
3、保障功能较差,缴费率较低和覆盖范围狭窄使得筹集的资金难以应付失业的现实需要,也导致部分人员难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使得失业保障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失业保险金收支矛盾加剧,基金支撑能力不足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下岗和失业人员呈上升趋势,失业保险金支出也更快增长。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分别为工资总额的2%和1%,而安徽省目前城镇实际失业率达7%,因此筹集的失业保险费已难以维持实际要支付的失业金,失业保险金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引言: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针对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失业保险制度问题1. 高额赔付难以为继失业保险制度中的赔付金额在某些地区可能过高,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并可能引发资金缺口。
在某些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金额可能高于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这可能导致一些失业人员没有太大的动力积极寻找新的工作。
2. 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不足失业保险制度在提供经济援助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
然而,目前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就业帮助措施相对不足,仅限于提供一些简单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并没有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帮助。
3. 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劳动力市场的波动,保险基金可能出现缺口。
一方面,经济低迷时,失业人员增多,保险基金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就业良好时,保险基金可能积累过多而未能更好地利用。
二、对策1. 调整赔付标准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可以考虑适度调整赔付标准。
通过与相关方面的协商,可以合理确定赔付金额,避免赔付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发生。
此外,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设定不同的赔付标准,更加合理地分配资金。
2. 提供更多的就业帮助措施失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除了提供简单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外,还可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推动更多的招聘活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可以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拥有更好的就业技能。
3. 加强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为了解决保险基金缺口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可以通过完善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此外,可以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保险基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基金缺口问题。
结论: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提供就业帮助起到了重要作用。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经济帮助的制度。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个体就业形态的多元化,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制度设计、资金来源、覆盖范围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失业人员全部生活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实际收入挂钩,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实际缴费金额远低于规定标准,导致实际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不足以维持生活。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的审核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很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于审核流程过长而无法及时领取到保险金,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实际效果。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确保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
同时,简化审核流程,减少冗长的操作,提高制度的便民性和实用性,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保险金。
二、资金来源不够稳定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
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一方面,企业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保险基金的筹集出现困难;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也面临着财政负担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可能被迫削减失业保险补贴,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资金来源不够稳定的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失业保险缴费的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次,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失业保险基金中,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的存在1.制度设计不合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各地政策不统一,导致制度设计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待遇较低,无法满足失业者的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存在滥用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导致浪费资源。
2.覆盖范围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
由于农民工等群体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很难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一旦失业将面临严重的生活困难。
3.资金缺口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来支持,但由于部分企业拖欠缴费或者逃避缴费,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资金缺口。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无法为失业者提供应有的保障。
4.办理手续繁琐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办理手续繁琐,申请条件严格,使一些有需求的失业者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者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办理流程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失业者的权益保障。
二、对策建议1.统一制度设计建议我国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根据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和地域差异,制定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浪费。
2.扩大覆盖范围建议我国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群体,确保各种形式的就业者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3.加大基金投入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转。
同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缺口问题,保障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4.简化办理程序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加强对失业者的服务和帮助,提高失业者的申请及时性,让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上的援助,以减轻其生活压力。
然而,就像任何社会保险制度一样,失业保险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失业者的福利和满意度。
下面就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改进这些问题。
首先,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申请流程繁琐。
许多失业者在申请失业救济时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文件,而且有时还需要提供繁杂的证明材料。
这些繁琐的申请程序可能会让失业者感到沮丧和困惑,进而影响他们及时获得救济金的能力。
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要求,以提高申请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救济金发放不及时。
一些失业者在提交申请后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救济金,这可能导致他们在失业期间面临生活困境。
建议建立更高效的救济金发放机制,确保失业者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救济金。
第三,失业保险工作中的另一个问题是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不够。
失业保险不仅仅是提供经济援助,更重要的是帮助失业者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有些失业者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以提高他们再就业的机会。
建议加强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以促进他们顺利重新就业。
最后,失业保险工作中的一个问题是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部分失业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援助,或者出现滥用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建议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失业者的需求,并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工作虽然在帮助失业者获得经济援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通过改进申请流程、加快救济金发放、加强培训和就业帮助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可以提高失业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失业者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加以改进,让失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失业者的生活和就业需求。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失业保险是一种为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旨在帮助失业者度过失业期间的困难,同时鼓励他们尽快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然而,失业保险工作并非完美,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不公平性、滥用现象、制度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确保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首先,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着不公平性的问题。
一些失业者可能会滥用失业保险制度,故意通过辞退来获得失业金。
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资金并没有真正起到帮助失业者的作用,反而成了一种不正当的手段。
同时,也有一些失业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领取失业金,导致他们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解决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公平性问题,我们可以推动相关政策的改革,建立更加完善和严格的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对失业者的审核机制,确保只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才能够享受到失业金。
其次,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帮助那些由于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失业金的人获得其他形式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加强对失业金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打击那些滥用失业保险制度的行为,确保失业金的使用得当。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着滥用现象。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故意辞退员工,以此来降低成本并获得更多的利润。
这种行为不仅对失业者造成了伤害,也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保险资金的不足和发放困难。
为了解决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滥用现象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完善和严格的用人单位辞退管理机制,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遵循的程序和标准,杜绝滥用辞退的现象。
其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检查,发现和打击那些规避缴纳失业保险的行为,确保失业保险资金的来源得当。
最后,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指导,让用人单位和失业者了解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共同维护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率成为了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失业问题也备受关注。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减轻失业者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然而,多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制度设计不完善、保障水平偏低、资金缺乏等。
本文将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更好地为失业者提供帮助。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设计不完善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存在几个问题。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较窄,只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农村失业人员未得到合适的保障。
其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尽人意,很多失业者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性不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
2. 保障水平偏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一方面,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较低,无法覆盖失业者的全部生活费用。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较短,很多失业者在失业期间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时间与失业者的工作经历、工资水平等因素无法有效匹配,导致一些失业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失业保险金。
3. 资金缺乏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资金主要来自于失业保险基金。
然而,多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模较小,资金积累不足,无法满足失业者的需求。
与此同时,由于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模有限,导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偏低,无法覆盖失业者全部生活费用。
二、对策建议1. 完善制度设计为了提高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效益,应该完善制度设计。
首先,应该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扩大至农村失业人员。
其次,应该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联动性,确保失业者能够得到全面的社会保障。
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2024版

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报告2024版一、数据概览根据统计数据,2024年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XX万人,比2024年增长了XX%。
同时,失业保险参保率为XX%,与2024年相比略有上升。
二、就业市场总体趋势1.就业人数持续增长:2024年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增长表明就业市场总体上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
这与北京市积极推动创新创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等措施有关。
2.就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行业分布来看,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的就业机会增加,而传统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机会呈现下降趋势。
这体现了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态势。
三、性别差异分析1.就业人口男性占比大:根据数据,2024年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中男性占比约为XX%,女性约占XX%。
就业市场依然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就业机会相对较多。
2.女性就业机会增加:虽然男性就业机会仍较多,但女性就业机会增长迅速。
这与多项政策的实施有关,如推动女性创业、提高女性就业率的相关政策。
四、年龄分布分析1.中青年就业压力大:数据显示,25岁至35岁之间的年轻人是就业压力最大的群体。
这可能与这一年龄段的劳动力供给量较大有关,需要各方关注和支持。
2.高龄人口就业呈现增长态势:相比2024年,2024年参保人数中50岁及以上的人口增长较快。
这可能是因为推动灵活退休政策、提高高龄人才就业率的政策的实施。
五、就业机会热门领域分析1.信息技术行业就业机会增长迅速:数据显示,2024年就业市场中信息技术行业的就业机会增加最为显著。
这可能与北京市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有关。
2.金融服务行业就业机会增多: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就业机会也在不断增加。
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保险服务等领域,就业机会更为广阔。
六、政策建议1.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2.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针对不同群体,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增强劳动者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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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现状与对策分析摘要:失业保险制度是应对市场经济中失业风险的最重要的方式,北京市的失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如何影响着北京市的稳定和发展,研究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北京市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金的给付、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等方面来研究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以期提出健全失业保险运行机制有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对策
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存在失业现象,而失业保险制度是应对市场经济中失业风险的最重要的方式。
在当今巨大就业压力的冲击下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不仅可以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就业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还可以预防失业、使就业者降低对失业风险的担忧,同时还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一、北京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现状分析
(一)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持续增加
从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来说,目前除了国家公务员以外,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纳入了失业保险的范围,而且私营、个体、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也都包括在内。
同时,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从表1可以看出2005年到2009年这5年间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由394.6万人增加到675.7万人,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且增加的幅度较大。
但是从失业保险覆盖经济活动人口的
比例上看,2008年北京市就业人员980.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为614.3万人,覆盖比率约为62.6%,北京市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
(二)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时间过长,给付水平仍需提高
北京市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不同确定不同的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而其他国家最长的一般是26周、36周,多数国家在半年到一年之间,平均享受待遇期限为47.57周。
[[1] 陈佳贵、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 我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过长,不利于激励失业人员再就业。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逐年增加,从2003年每月326元逐年提升至2011年每月782元,且从2007年开始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增长幅度较快,但是失业保险金的保障水平仍然是不足的。
以2008年为例,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是556元/月,而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月平均工资为3726.25元,那么月失业保险金约占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
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太低是难以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的。
目前许多国家的失业保险给付水平多有一种标准化趋势,即一般都在本人原工资收入的40%—60%之间。
不少国家都把给付标准定
在最低工资之上,以便与失业救济拉开距离[[2] 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8月,245页.][2]。
从表2可看出,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一直都比最低工资标准低,即便是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如2011年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也要比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低269元。
而且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势。
(三)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过多,主要用于保障基本生活
由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高,而失业保险费征缴基数是按上年职工工资规定的,再加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扩大,使得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基本上呈增长趋势。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除在2009年增长过快外,基本上比较稳定,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及家属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基金应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但是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逐年增长且远远高于收入与支出的增长。
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过多说明失业保险基金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失业保险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在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的同时,还应该发挥其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作用。
(四)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方面上的法律、政策缺失
失业保险不仅要保障失业人员及家属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
同时还要发挥预防失业的作用,在源头上减轻失业问题及其影响。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对于失业保险的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待遇以及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促进就业方面,《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
同时《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关于就业工作的法律依据,对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方面予以支持。
但是目前预防失业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这使得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欠缺。
(五)失业保险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例如,在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上一方面存在着失业保险金的冒领问题,另一方面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繁琐,不利于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维持其基本生活。
在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结构不合理,应进一步扩大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支出,同时基金滚存结余过多,如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是个难题。
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保险金发放、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以及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等环节上还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
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拓宽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对基金的征缴
虽然北京市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逐年递增,但仍需开展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重点针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制工人这些开展难度大的群体。
在扩面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维持基金收入的稳定,保障失业保险的各项支出。
政府应定期检查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确保各区县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检查城镇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灵活就业人员等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有无漏缴、不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拖欠的失业保险费是否及时追缴。
(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真正发挥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
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过多,应扩大基金支出的范围,真正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
首先,要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和给付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支付不宜过高,这样不利于激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但是失业保险金过低也无法真正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这与失业保险的目的相背。
失业保险金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要与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联系起来。
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保障能力不足,应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以及在失业期间应享受到的其他待遇。
其次,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支出。
北京市关于促进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促进就业功能还需进一步扩大。
政府应增加对促进就业的支出,加大对失业人员在技能培
训、职业介绍、再就业服务、自主创业等积极就业政策的支持。
而在预防失业方面,也应扩大支出,探索预防失业的有效办法。
如建立失业预警系统,确定失业预警线,动态监测就业失业状况,了解当前的就业失业形势,指导就业方向,同时还有利于基金缴费费率的调节,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探索为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制定相关法律
要想为开展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就必须进行这方面的法律制定。
可以在《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制度化、法律化,指导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政策的杂乱无章,影响失业保险这方面功能的发挥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果。
(四)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和监督机制
完善失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是失业保险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完善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应建立起职能明确、职责清晰、统一规范的失业保险机构体系,同时与就业服务机构紧密结合联系,更方便开展再就业工作。
失业保险还牵涉到其他多个部门机构,应与它们建立起协调机制。
失业保险的监督机制重点在于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应防止基金被侵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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