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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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〇、概述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级政府和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表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长期开展下去,而且必须要认真、规范、科学地开展下去。

这将是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的依据。

其中:“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最新)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达到最大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1. 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指南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指南,明确各个行业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将风险按照高、中、低分成不同级别,为后续的管控工作做出依据。

2. 识别和评估风险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指南,对各行业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确定各个行业的关键风险点,明确责任主体和治理措施。

3. 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包括制定风险管控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事故预警机制等,确保风险管控工作的全面有效实施。

4.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定期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可靠。

5.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包括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6. 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落实。

三、资金和人员保障根据实施方案的需要,提供充足的资金和人员保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和人员配置上,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做到合理分配和精确落实。

四、配套政策措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方案,预计能够大幅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省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山西省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山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一、前言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程序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法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1.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2.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3.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法四、附录前言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和发展基础,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编制本指南,供企业和有关部门参考和使用。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将其分为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实现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

其基本原则包括:1)科学性原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2)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安全风险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3)全员参与原则:企业全员参与,形成全员安全意识。

4)动态管理原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程序1)风险评估: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2)管控措施制定: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3)管控措施实施:按照管控措施的要求,对各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4)管控措施监督和检查:对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法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4)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1.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山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山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山西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XXX办公室2018年8月目录一、前言二、概述三、分级管控3.1 风险分级3.2 管控措施四、隐患排查治理4.1 隐患排查4.2 隐患治理五、应急管理5.1 应急预案5.2 应急演练六、监督检查七、附录一、前言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的管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XXX制定了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规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概述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应根据本指南要求,制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三、分级管控3.1 风险分级企业应根据本指南要求,对企业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3.2 管控措施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隐患排查治理4.1 隐患排查企业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4.2 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隐患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治理。

五、应急管理5.1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5.2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录1.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模板2.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应急演练方案模板本指南旨在贯彻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结合本行业特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南,制定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安全问题一直是各行各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机制,包括其定义、原理、重要性以及如何实施。

2. 定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是指通过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的手段预防安全问题的发生。

其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根据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对风险进行分类和管理,而隐患排查治理则是通过全面检查和治理潜在的风险隐患来防范安全事故。

3. 原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基于以下原理:3.1 优先级管理原则根据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将安全风险分为不同的级别,并根据级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这样可以确保有限的资源能够优先用于管理高风险的区域或环节,提高整体的安全性。

3.2 预防优于事后处理原则通过在事故发生前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资产的伤害。

预防优于事后处理不仅可以降低损失,还可以提高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3.3 全员参与原则安全不仅仅是管理者的责任,每一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安全工作中。

全员参与意味着每个人都要对安全风险和隐患有清晰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来预防和排查。

4. 重要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对于保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4.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这不仅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以提高组织形象和信誉。

4.2 管理更高效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管理的一部分,可以使管理者更加关注高风险环节或区域,以确保有限的资源得到更有效地分配。

这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减少了管理成本。

4.3 培养安全文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全员参与,能够培养良好的安全文化。

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

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

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1 总则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山西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将风险管控进一步细化到岗位,构建主体延伸的新格局;提出管理层和岗位层各负其责的风险管控新体系;强化重大隐患防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求全面提高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明确了信息系统的新手段。

通过贯彻指南要求,使煤矿能够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

1.2 本指南规定了煤矿双重预防机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素及要求,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和持续改进等内容予以重点明确。

1.3 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的煤矿。

1.4 本指南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由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组织制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GB/T 24353-2009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Z/T 22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AQ/T 1093-2011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2020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煤安监行管〔2018〕38号)《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晋安办发〔2018〕68号)《关于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88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办法》(晋应急发〔2019〕322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晋煤执发〔2017〕293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煤执发〔2017〕293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精神,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工作任务,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113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2号)要求,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构建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

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排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构建双重预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的指南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的指南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的指南一、背景介绍在各行各业中,安全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确保企业、机构以及个人的安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本指南旨在提供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以帮助企业、机构及个人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定义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发生概率以及对企业、机构或个人影响的程度,将安全风险分为不同等级。

2.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预防措施、监测与控制措施以及应急响应措施等。

3.实施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制定的措施,并组织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参与其中,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4.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安全管控措施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修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制定排查治理方案:根据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排查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和时间计划等。

2.开展隐患排查: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派责任人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分析。

3.制定治理措施: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隐患能够被消除或控制。

4.督促治理实施:组织相关单位或个人实施治理措施,并进行督促和监督。

5.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1.统一管理: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统一的管理和监督。

2.信息共享: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能够及时共享相关的安全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培训与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

4.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进行反思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五、总结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和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减少事故隐患的存在,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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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1 总则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山西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将风险管控进一步细化到岗位,构建主体延伸的新格局;提出管理层和岗位层各负其责的风险管控新体系;强化重大隐患防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求全面提高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明确了信息系统的新手段。

通过贯彻指南要求,使煤矿能够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

1.2 本指南规定了煤矿双重预防机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素及要求,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和持续改进等内容予以重点明确。

1.3 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的煤矿。

1.4 本指南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由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组织制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术语》GB/T 24353-2009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Z/T 22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AQ/T 1093-2011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2020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煤安监行管〔2018〕38号)《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晋安办发〔2018〕68号)《关于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88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办法》(晋应急发〔2019〕322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 risk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3.2 风险点 risk site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

3.3 辨识对象 identification object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

3.4 风险辨识risk identification识别辨识对象所存在或伴随风险的过程。

3.5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针对辨识出的风险,评估其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3.6 风险分级管控 risk grading control按照评估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管控层级、方式或频率等的管控方式。

3.7 风险管控措施 risk control measures为管控风险所采取的消除、隔离、控制或个人防护等方法和手段。

3.8 风险预警 risk warning根据风险管控效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相关信息监控风险的变化情况,当其超过预设条件时发出警示信息。

3.9 隐患 hidden danger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当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落实不到位后,存在的可能导致职业健康损害或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或管理上的缺陷。

3.10 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danger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隐患进行检查、监测、分析的过程。

4 基本要求4.1 机构与职责煤矿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并明确:——矿长为本单位双重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双重预防工作;——分管安全负责人按要求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双重预防工作的考核;——各科室(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岗位人员的双重预防工作职责。

4.2 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治理与验收、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运行考核、奖励处罚等。

5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5.1 安全风险辨识5.1.1人员组织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科室(部门)、区队(车间)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同时对各岗位作业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矿长和各分管负责人按要求开展专项风险辨识评估。

参与辨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

5.1.2 风险点划分年度辨识人员依据功能独立、易于管理、大小适中、责任明确的原则划分风险点,形成风险点台账。

风险点台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名称、排查日期、开始日期、解除日期等信息(参见附录 A.1)。

风险点台账应根据现场实际及时更新。

5.1.3 辨识对象识别煤矿应根据风险点台账,识别各风险点中的辨识对象,辨识对象主要分为四种类型:设备设施(系统)类、作业活动类、作业环境类及其他。

——设备设施(系统)类指风险点内有毒有害物质或能量的载体,如采煤机、综掘机、瓦斯抽放系统等;——作业活动类应涵盖常规作业活动和非常规作业活动,常规作业活动如:割煤作业、移架作业、探放水作业,非常规作业活动如: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等;——作业环境类指风险点中可能包含的水、火、瓦斯、顶板、煤尘、冲击地压、热害等环境类因素;——其他是依据煤矿实际情况对辨识对象的补充。

5.1.4 风险辨识内容煤矿每年底应对所有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年度辨识应编制年度风险辨识报告,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煤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岗位作业活动进行梳理,对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并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纳入到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中。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辨识:——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部门),重点辨识评估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部门),重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空区)、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强制放顶前、掘进工作面贯通前;老空区探放水、煤仓疏通作业、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露天煤矿抛掷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由分管负责人(复产复工前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有关科室(部门)、生产组织单位,重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本省或所属集团其他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科室(部门),对本矿存在的类似安全风险进行专项风险辨识,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专项辨识完成后,应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并补充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5.1.5 风险类型煤矿应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及伤害类型,将辨识出的风险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型,一般包括:物体打击、运输、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水灾、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职业病伤害(粉尘、噪声、辐射、热害等)及其他。

5.1.6 辨识方法安全风险的辨识方法可使用以下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参见附录A.2);——经验分析法(参见附录A.3);——作业危害分析法(参见附录A.4)。

5.2 安全风险评估5.2.1 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方法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风险矩阵法(参见附录B.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参见附录B.2)。

5.2.2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结合矿图制作安全风险四色图。

5.2.3 重大风险认定煤矿有《重大风险认定情形》(参见附录E)中情况之一的,应直接确定为重大风险。

除此之外,煤矿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风险评估方法(5.2.1)辨识评估其他重大风险,共同构成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5.3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煤矿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要求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管控措施需遵循安全、可行、可靠的原则,可从以下方面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时限、技术、资金、应急处置等内容。

由矿长组织实施《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满足要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煤矿应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满足《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煤安监行管〔2018〕38号)文件要求,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限员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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