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每日一练(2016.5.21)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伪造货币罪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 )。
A.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B.具有特别严重的情节C.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D.境内外勾结伪造巨额货币的正确答案:A,B,C 涉及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下列哪种行为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构成合同诈骗罪:( )。
A.某甲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给付的5000元定金逃匿B.李某未经孙某同意,即以孙某的名义签订合同C.某乙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为自己出具一份假的产权证明担保D.某丙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正确答案:A,B,C解析:“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但不要混淆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两者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
注意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的区别就在于其发生在特定的活动中,采用特定的手段,即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
知识模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 )行为之一。
A.为自己虚开B.为他人虚开C.介绍他人虚开D.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正确答案: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205条的规定。
知识模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洗钱罪的对象是( )。
A.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正确答案: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可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为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带答案和解析

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3、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1.甲使用红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200件假“板蓝根冲剂”,分4次售出,得赃款212820 元,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B.诈骗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走私罪)下列哪种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A.甲某所办服装厂从香港进口免税来料加工亚麻80万码,擅自出售给境内某企业,偷逃应缴税额100万元B.甲某从国外回国时,偷偷携带8张内容不同的淫秽光盘,打算自己观看,在海关被查获C.甲某将金属锡加工成“渔坠”等锡铸件,蒙骗海关出口,总共80吨,偷逃应i,lt额 150万元D.甲某偷偷从海上运进大量管制刀具、仿真枪支、警用戒具等物品,偷逃应缴税额4500元3.甲某为某国砂布厂的经理,该厂所产砂布极为畅销,供不应求。
甲某之子乙某开办一个五金经营部,请求甲某将砂布先卖给其五金经营部,并且将价格下浮7%(符合厂里规定的浮动范围),然后再由甲某帮助销往砂布厂所辖的5个销售业务单位。
甲某在征得所辖的5个销售单位同意后,将砂布卖给五金经营部然后销往所辖销售业务单位,使五金经营部获利20余万元。
甲某的行为:( )A.构成贪污罪 B.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C.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不构成犯罪4.甲某为某公司经理助理,乘经理不在办公室之机使用经理遗忘在办公桌上的钥匙,打开抽屉,撕下4张空白支票并偷盖该公司印鉴和经理章,填写1.5万元金额然后从银行取出。
甲某构成:( )A.盗窃罪 B.诈骗罪C.票据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5.甲某与乙某私交很好。
并经在某国有保险公司工作的乙某的劝说下投了家庭财产险a 甲某家中被盗,损失2000余元。
甲某告知乙某,并问能否多报一点损失。
乙某说可以。
甲某向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当民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丙某到现场时,乙某作出虚假陈述,多报损失1.36万元。
甲某从公安局开除被盗证明后的手续,交给乙某。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带答案和解析

1、坚持党得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得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得理解,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得?A、就是指具有法得一般特征得规范性文件B、就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得基本法律C、就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得法律D、就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得法律2、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就是正确得?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得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3、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她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得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就是准确得?A、就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得典范B、就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得典范C、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得典范D、就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得典范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得论述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理论渊源之一。
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A、国家尊重与保障****B、中华人民共与国得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与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5、现查明,保证人陈富为S公司财务总监,其用于质押得存单就是以S公司得资金办理得存储。
并查明,L公司取得贷款后,曾向S公司管理层支付50万元报酬。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得就是:A、S公司公款私存,就是我国银行法禁止得行为B、S公司公款私存,只就是一般得财务违纪行为C、S公司管理层获取得50万元报酬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D、S公司管理层获取得50万元报酬应当归S公司所有6、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练习试卷2(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685万元。
此外,1993年6月至1996年12月期间,甲接受他人同类型的“邀会”,共“上会”600次,“上会”总金额5840.3803万元,得会总金额5703.8285.万元,无力偿还他人现款53.8万元,以会账充抵46.09万元,另有7.71万元未能归还。
甲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集资诈骗罪C.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D.非法经营罪正确答案:C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甲在“炸会”后尚有177万余元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主要原因是甲利用“邀来”的会款去“上会”,其他会首尚欠其会款136万余元,形成了连环的非法债权债务关系,并非是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会款拒不返还的目的,而是客观上不能还。
从其收到“邀会”款后,将其中的绝大部分款项用于“放会”、“上会”且没有携款逃跑、挥霍大部分集资款等可以表明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事实看,应当认定甲“邀会”的目的在于通过用邀来的会款去上他人同类型的“邀会”营利,主观上只是一种占用营利的故意,并非法占有目的。
此外,本案证据证实当地参加“经济互助会”的会首和会民对于“经济互助会”的运作方式均有明知,被告人甲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阼骗的方法。
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知识模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1.贷款诈骗罪包括下列哪些诈骗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A.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正确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司法考试章节练习及参考答案5

司法考试章节练习及参考答案: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7-16浏览次数:68[大] [中] [小]一、单项选择题1、甲利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进行出售,造成多人死伤。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投毒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对投保人的行为应()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C、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定罪,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3、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A、行为犯B、危险犯C、结果犯D、举动犯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药品、食品、医疗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之间,存在()关系A.想象竞合B.法条竞合C.牵连D.吸收5.某走私集团的走私船被司法机关查获,经查船上有枪支、文物、毒品、淫秽物品等,对走私集团的犯罪行为应当()A.数罪并罚B.按连续犯处理C.按吸收犯处理D.按想象竞合犯处理6、偷税罪的成立要求的偷税数额是下列哪一种?A、占应纳税额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B、占应纳税额2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2万元以上C、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2万元以上D、占应纳税额5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2万元以上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下列那些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A、某甲未经陆某同意用陆某的名义签订合同B、某已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杨某为自己出具一份假的产权主明作担保C、某丙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给付的2万元定金逃匿D、某丁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8、某企业因产品出口得到国家出口退税款300万元,后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外客商退货1/3。
刑法分类模拟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带答案解析)
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哪些说法正确?A.甲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构成犯罪既遂B.在甲的仓库中查获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产品价值15万元,构成犯罪未遂C.甲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但销售额仅有1万元,不构成犯罪D.甲生产、销售劣药,造成乙等人轻伤害程度的结果,但销售额仅有2万元,不构成犯罪[答案] AB[解析]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50条:单位犯本节第140条至第148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同时,参见《关于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2.甲使用红糖加淀粉加工生产了100件计6万盒、批号为“991104”的板蓝根冲剂,分3次售出,得赃款112820元。
则:A.甲构成非法经营罪B.甲构成诈骗罪C.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D.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答案] D[解析] 因为缺乏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危险,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关于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的解释》第3条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状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3.下列哪种犯罪必须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A.生产、销售假药罪B.生产、销售劣药罪C.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答案] B[解析] 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第145条:生产或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注意第142条是结果犯(罪与非罪的要件);第145条是危险犯(罪与非罪的要件)。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2、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指引作用B.法的评价作用C.法的预测作用D.法的强制作用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4、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6、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单项选择题1、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正确答案】:A,C,D2、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3、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4、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
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正确答案】:B,C,D5、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单项选择题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体()。
A.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B.都是特殊主体C.都只能是自然人 D.多数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观方面()。
A.都是故意 B.都是过失 C.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D.多数是过失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实际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定()。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D.生产、销售劣药罪4.直接向走私假币的人收购假币构成犯罪的,应定()。
A.非法经营罪 B.走私假币罪C.购买假币罪 D.持有、使用假币罪5.甲在渤海水域内非法运输大熊猫皮5张被查获。
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C.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D.走私文物罪6.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应定()。
A.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B.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走私固体废物罪7.甲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出售,致1人死亡、5人失明。
甲的行为构成()。
A.投放危险物质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主体不同 D.犯罪主观方面不同9.对公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行贿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B.行贿的对象不同C.犯罪客体不同D.犯罪目的不同10.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体不同 C.行为表现不同 D.犯罪目的不同11.逃税罪与抗税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主体不同 C.犯罪主观方面不同D.客观行为不同12.盗窃并使用信用卡构成犯罪的,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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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每日一练(2016.5.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故二审一开庭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故二审调解书不需写明“撤销原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二审应当采用合议庭审理的方式,并且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2、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司法部答案】C【考点】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当成立在先。
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对丁基金会的捐赠均在甲公司无力清偿之前,在民法上(破产法上回溯六个月)不能撤销,A、B不选。
但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在无力清偿之后,乙公司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C正确。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其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D错误。
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
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4、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和解【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5、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司法部答案】AB【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6、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司法部答案】AB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7、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仲裁协议【答案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
8、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司法部答案】BC【考点】一人公司的设立【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58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
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59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项正确。
第2款,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无此限制,所以D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64条第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项正确。
9、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D错误。
10、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的组成【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