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注意问题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特定的技能和技术生产出成品并将其交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订立承揽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全面性和公平性:一、双方基本信息和合同背景介绍甲方(定作人)与乙方(承揽人)双方的基本信息需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
双方应明确合同的背景及目的,确保双方对承揽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共同理解。
二、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1. 甲方需明确其所需承揽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乙方应确保充分了解并满足甲方的需求。
2. 双方应明确质量标准,可约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可约定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标准。
如双方无特殊约定,则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承揽期限及验收方式1. 双方应明确承揽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2. 验收是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
双方应明确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时间,以及验收人员的资质和职责。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1. 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甲方应支付相应报酬。
双方应明确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等)和支付时间。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中途解除,乙方有权收取已完成工作的相应报酬。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若承揽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
2. 双方应明确承揽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犯。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双方应明确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仲裁应当遵循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一般应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仲裁机构进行。
七、其他条款双方可约定其他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如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终止等。
八、合同的生效及法律适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1. 你得看清合同条款啊,可别像那只没头苍蝇一样瞎撞!比如说,承揽的工作范围具体包括哪些,要是不写清楚,到时候出了问题算谁的呀,哎呀!
2. 价格方面得特别注意呀!这就好比去市场买菜,你总不能不问清楚价格就随便买吧。
要是合同里价格没写明白,后面可有的扯皮了,那可麻烦大了!
3. 交付时间可太重要啦!难道你想等到花儿都谢了,才拿到东西吗?像那种模模糊糊的交付时间,绝对不行,一定要明确具体日期,这样心里才有底呀!
4. 质量标准也不能马虎啊!你想想,要是你定做个桌子,结果晃晃悠悠的,那能行么?所以合同里得把质量标准写清楚,得让对方保证质量啊!
5. 违约责任可得搞清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好比开车没系安全带,出事了才知道后悔。
要是对方违约了,咱得有办法让他负责,对吧?
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捋明白呀!不能只让人家干活,咱自己啥责任没有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就像两个人搭伙过日子,都得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行呀!
7.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也得考虑到呀!万一有个啥特殊情况呢,总不能死脑筋吧。
比如说,突然有更好的材料可以用,那是不是得商量着变更一下合同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承揽合同可不是小事,这些注意事项都得牢牢记住,认真对待,这样才能保障咱们的权益,让事情顺顺利利的呀!。
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7篇

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7篇篇1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特定项目的承揽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于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应注意的问题,经友好协商,明确以下条款:一、承揽事项的具体描述1. 双方应明确承揽事项的具体内容、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质量标准、完成期限等。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合理的报酬;(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完成承揽事项,确保工作质量;(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成果;(3)乙方应对其工作成果承担质量保证责任;(4)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三、风险承担与违约责任1. 在承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无法按时完成或产生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应明确在承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2. 乙方应保证在承揽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争议解决方式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6篇

订立承揽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6篇篇1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一、引言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对于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订立承揽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问题,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二、合同主体的资质与信誉1. 承揽人资质:承揽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以满足定作人提出的承揽要求。
2. 定作人信誉:定作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付款等义务。
三、合同内容的明确性1. 承揽事项:明确约定承揽的具体事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 技术要求:详细约定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避免纠纷。
3. 材料提供:约定材料的提供方及质量要求,确保材料符合标准。
4. 验收标准: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确保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共同认识。
5. 交付期限和地点:约定产品的交付期限和地点,确保定作人按时收到产品。
6. 报酬与支付方式:明确约定报酬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双方权益。
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履行义务: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变更条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五、风险与违约责任1. 风险转移:明确风险转移的时间和方式,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风险。
2.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为双方提供法律约束。
3. 赔偿损失:如因承揽人的原因造成定作人损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1. 知识产权:约定涉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防止纠纷。
2.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七、争议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诉讼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 生效条件: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期限与终止:约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确保合同的有序执行。
承揽合同的要点

承揽合同的要点学习承揽合同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呢,我理解承揽合同就是一方(承揽人)按照另一方(定作人)的要求去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给报酬这事儿。
比如说,你找个裁缝做衣服,裁缝就是承揽人,你就是定作人。
裁缝得按照你说的款式、布料啥的来做衣服,做完了你给他做衣服的钱。
这里面定作物的要求可重要了。
我之前就迷糊过,以为大概说说就行呢。
其实不是,要特别具体。
像装修房子,你得跟装修队说清楚哪面墙刷啥颜色、瓷砖啥样的、地板要啥材质。
这就得在合同里详细写清楚。
我总结啊,这就是为了避免后面扯皮。
如果不说清楚,装修队给你弄个你不想要的效果,就麻烦了。
再有呢,承揽人的工作独立性这点也要注意。
还是说那个裁缝,他用啥样的缝纫技术,啥时候开始做,都是他自己安排,只要能保证按照你要求的时间把衣服做好就行。
这就和劳务合同区分开了,劳务合同是雇主指挥雇员干活,这俩不一样哦。
对了还有个要点,承揽人这活如果交给别人干的话,得经过定作人同意。
比如说,装修队没经过你同意把刷墙的活儿转包给另一个小施工队,这在合同履行上就是个问题。
还有报酬这一块,什么时候给、怎么给都得有个说法。
是干完活马上给,还是按照工程进度给呢?这个可别含糊。
比如说你雇人做一个雕塑,你得在合同里约定好啊,先给一部分定金,完成到一半的时候再给一部分,最后全部做完验收合格了再给尾款。
在学习承揽合同的时候,我老觉得有些条款容易忘。
后来我就想了个办法,拿实际例子对照着去记。
像刚刚说的做衣服、装修房子、做雕塑的例子,结合合同里的条款来记,就清楚多了。
我还发现,找一些法律讲堂里关于承揽合同纠纷的案例看看很有用,你能清楚地看到如果这些要点没处理好就会引发官司。
对了,《合同法》相关的条文也一定要反复去看,那里会有更为严谨的解释。
目前我也还在继续学习呢,可能还有好多没弄明白的地方,但我觉得通过这样分享一些学习的心得和要点也有助于自己更好地掌握知识。
签订承揽合同风险及注意事项

签订承揽合同风险及注意事项风险及注意事项:1.法律合规风险:双方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2.不完全合同风险:签订承揽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要素,避免出现模糊的条款或未尽事宜,以免造成纠纷。
3.不对称信息风险:双方合同当事人需诚实守信,提供真实信息,并在签订合同时共享必要的信息,否则一方可能会因不知道对方的重要信息而造成损失。
4.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合同必须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赔偿方式。
5.经济风险: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应考虑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经济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机制或解除合同的条件,以适应市场变化。
6.违约风险: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将面临违约风险。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以减少争议和纠纷。
7.知识产权风险:承揽合同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等重要资源。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转让等相关事宜,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8.合同解决方式的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双方应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共识,以减少争议成本和时间成本。
9.审阅合同和法律文书风险: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审阅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如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10.合同管理风险:签订承揽合同后,双方应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妥善保存合同和相关文件,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一、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范(一)尽量避免倒签合同【风险点提示】倒签合同主要是在合同履行中或合同履行后再补签的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
倒签合同不仅在效力上容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而且还存在使一方当事人遭受诈骗的风险。
【风险点防范】建议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
若实践中因各种原因未能事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留好事实合同履行的证据,以备产生纠纷时,主张事实合同的成立。
(二)未能正确选择合同类型【风险点提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者十分相似,均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在司法实务中容易混淆。
【风险点防范】明确签订合同的目的,选择正确的合同文本类型。
就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而言,主要的区别如下:1.履行范围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
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承揽人承担的。
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
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三)合同相对方主体应当适格【风险点提示】合同主体不适格存在无法承担合同责任的风险,比如,分公司、内部设置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主体都不能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承揽合同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承揽合同的纠纷也多发生在合同履行中。
纠纷可能产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个方面,如承揽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日期交货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约付款;承揽人不能如约对定作人所定作产品的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等保密等等。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过多地纠缠于合同纠纷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信用守法,严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合同关系依其性质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讲究诚实信用,不容许欺诈、蒙骗、任意毁约等行为。
在我国的合同实践中,素来有“重合同守信用”、“诚实不欺”等习惯存在,我国《民法通则》也明文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法规范,订立合同或合同约定的条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为无效;当事人履行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支付违约金,如果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还应赔偿损失。
1.因承揽人的过错而引发的纠纷(1)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擅自将承揽的任务转让第三人而引发纠纷。
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质。
《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将其接受的任务转让他人,但要注意两个问题:①由于该第三人的行为原因而使承揽工作无法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时,承揽人仍需对定作人负责,因为定作人与第三人并无直接合同关系。
②转让承揽工作时,不得从中渔利。
(2)承揽人用料不符合规定引发的纠纷。
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加以处理,即合同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外,由承揽人负责。
如果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就质量保证期限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可根据定作物的性质,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况,加以权衡、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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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
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
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
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承揽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
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
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
∙测试合同;
∙检验合同。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形式的选择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当然,对那些能够即时清结的承揽合同,比如少量的复印、修理、快速扩充等,自无订立书面合同的必要。
2、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
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
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
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
承揽合同欺诈的防范
签订合同时都有被欺诈的风险,合同欺诈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承揽合同也不例外,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注意下列几点,以防欺诈:
1、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履约能力
首先要判断有无该企业、单位,因为在实践中有私刻公章签订合同的现象发生,也有个别几个人自行组织起来,既不办理工商登记,也不领取营业执照,以某“中心”、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此外,还要审查授权签约的个人有否签约权限。
其次要判断对方是否隐瞒自己的经营范围订立了超越经营的承揽合同。
针对上述两项,要仔细审查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真伪,审查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必要时,可以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档。
第三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包括综合经济状况和综合商业形象两大要求。
前者包括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能力等;后者包括商誉、商业道德等。
2、要求对方设定担保
签订合同时,对那些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或者履约能力不易查清的企业、单位,可要求对方设置担保,以督促其履行合同,设置担保时应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方违约没有如约履行合同,要注意在有效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关于担保注意事项,本网站将另文详述。
3、认真审查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琢磨合同条款,一定要将合同条款尽量明确,不能有不明确、含糊其辞的条款,或引起歧义的条款。
有时技术协议书和图纸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均应当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条款时也应当充分注意此点。
审查合同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性很强,最好请律师代为审查。
4、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在争议解决条款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由己方法院管辖,这也是防止欺诈的一种方法。
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在实际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大多源于标的物发生风险后而提起诉讼。
基于这一原因提起的诉讼在审判中一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分。
1、买卖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而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相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是以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而承揽合同在订立时是以获得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种类物亦可以是特定物,交付的标的物一般是可替代物;而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交付标的物一般是不可替代物。
3、承揽合同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从属义务,而买卖合同是基本义务。
4、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给付的报酬中包含了工作报酬和原材料成本两项基本内容;而买卖合同中的价款只针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价,即便有其他内容,也只是履行交付义务过程必要产生的费用,并不是出卖人履约的工作报酬。
5、买卖合同中没有原材料的特别约定,质量要求只针对生产出来产品而言。
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在产品质量要求之外,可以明确对原材料选用要求。
二、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在实际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大多源于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员的伤亡、标的物损坏的责任承担的争议而提起诉讼。
基于这一原因提起的诉讼在审判中一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分。
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
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
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3、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4、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5、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6、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