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及借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一、本文概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旨在探讨和阐述在法治框架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路径及其面临的挑战。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从法治的视角出发,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现实需求以及法治保障措施,旨在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文章首先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在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接着,文章将分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提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等。
文章将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意识的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社会信用体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信用体系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社会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石。
法治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规范基础,而社会信用体系则是法治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法治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法治明确了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法治的严格执行和公正裁判,也为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推动法治精神的深入人心。
社会信用体系通过记录和评价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这种基于信用的社会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

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对于抑制互联网“多头借贷”、庞氏骗局,优化网络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在推进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特别是统一信息共享标准、建立通用评分体系、扩大征信覆盖面、引入大数据、完善监管等方面已积累了一些经验。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征信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在数据收集、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及监管等方面面临突出问题,对此,可借鉴国外经验加以解决。
一、国外互联网征信实践和监管经验(二)建立权威、通用的信用评分体系。
一是独立、公信力强的信用评分模型为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基本的风控标准。
美国费埃哲(Fair Isaac)公司开发的FICO评分模型,是信贷机构、监管机构、二级市场和消费者公认的“黄金标准”,占领着美国90%的信用评分市场,并被美国三大征信局所采用,诸如Lending Club、Prosper等P2P网贷平台都对借款人提出了FICO信用评分的最低要求。
二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与主流征信机构合作。
如英国互联网借款平台Zopa参照国内三大征信机构之一的Equifax公司的信用评级结果,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和C四个等级。
德国在线贷款平台先驱Smava委托德国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夏华(Schufa)对借款人进行强制评级,并根据评级优劣将借款人分为A至H级。
日本社交贷款平台AQUSH借助株式会社日本信用信息中心(JICC)和信用信息中心(CIC)的个人征信系统,完成信用风险评估和个体分析。
(三)扩大互联网征信覆盖面。
一是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数据报送义务。
如,印度储备银行(RBI,印度央行)根据《印度储备银行法》编制并发布了P2P监管指引,要求申请P2P牌照的公司成为所有信用信息公司的会员,并向这些公司提交数据。
二是征信机构通过广设分支机构、或通过兼并收购其他征信机构拓宽信息搜集渠道。
美国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三大征信局除了通过主动调查、从金融机构和公共机构获取数据以外,还与美国上千所地方征信局建立了隶属或合同关系。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

在 优质客户的 电子商务方案 ;可 以掌控来 自供应
这 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能够在较短 的时间内整 合 做 的信用评级 。邓 白氏公司提供的主要征信产品
社 会各部 门、各单位 的信息资源 ,迅速建立起 覆 有 :帮助客户降低信用风险 ,提升盈利能力 的风 盖 全国的征信数据库 。但 由于市场化和商业化动 险管理方案 ;帮助信息使用者 寻找优质客户 ,促
信服务水平不高 、征信产品种类单一等 问题 ,。
式一 政府经营 ,是一种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并存
因此有必要借鉴 国际经验 ,推动 资建立信贷登
系建设 ,促进 中小企业融资 ,实现可持续发展 。
一
记系统 ( 全国性数据库),主要征集企业信贷信
中小企业融资难 问题一直是 国际难题 ,其主 经 建立 了相 对 比较 完善 的社 会信 用 体系 ,为 我
要 原因是 中小企业 内部管理不够健全 ,经营风险 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 了可供借鉴 的经 比较大 ,抗 外部冲击能力较弱 ,其持续经营能力 验 。 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 。作 为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 道的商业银行 ,由于对 中小企业资信状 况和会计
2 0
中 小企 业 信 用 体 系建 设 的 国 际 经验 借鉴
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三是 日 本模 式一 会员制 ,这 购买信用报告 。美 国的这类第三方机构称为商业
种模 式对个人征信 采用 非盈 利性 的行业协会的形 评级 机 构 ,主 要对 各类 企业 进行 信 用调 查和 评 O 0 多 年的市场 竞争和重 组 ,邓 白氏集 式 ,而对企业征信则采用商业化运作 的形式 ,仅 级 。经过 1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

■现代管理科学■2008年第6期一、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模式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历程,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政府驱动型模式。
政府驱动型模式又称公共模式,这种模式特征是由政府出资组建公共征信机构,并对其实行直接经营管理。
采用该模式的特点是大部分国家借助于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
“中央信贷登记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非盈利性的全国数据库网络系统,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
政府以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政府部门和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定期将拥有的信用信息数据提供给公共信用登记系统。
在这种模式下,因政府的介入,征信方式具有强制性,公共征信系统几乎能覆盖所有企业。
公共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主要为金融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管和执行货币政策服务。
政府驱动型模式以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主要代表,其中,法国只设有政府主导的公共征信机构而未设民营征信机构。
2.市场驱动型模式。
市场驱动型模式又称民营模式,这种模式的最主要特征是完全通过市场化运作,征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来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
在这种模式下,征信机构是独立于政府之外,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商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全由私有公司组织经营,征信服务完全商业化;政府不直接参与征信活动,其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制定信用管理法律和监督信用管理法律的执行。
市场驱动型模式以美国、加拿大、英国为主要代表,基本上没有政府主导的公共征信机构。
3.行业协会驱动型模式。
行业协会驱动型模式又称会员制模式,其最主要特征是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征信机构,并从事征信业务,实行会员制。
在这种模式下,通过行业协会组建信用信息机构,负责对个人或企业进行征信,协会章程要求会员有义务向协会信用信息机构提供由会员自身掌握的个人或者企业的信用信息。
协会信用信息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向协会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而非协会会员则无法获得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信息。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评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对于金融、电子商务、租房、就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完善,各国在信用评估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将就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概述1. 美国美国一直以来都是信用评估体系发达的国家,其信用评估机构主要有三大征信机构,分别是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
这三大征信机构收集个人的信用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房贷等信用记录,利用这些信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信用评估服务。
美国的个人信用评估还包括FICO信用评分系统,通过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分,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判断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2. 欧洲欧洲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在各国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比较完善。
比较著名的是德国的Schufa和英国的Experian。
欧洲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还包括了消费者信用报告,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信用报告来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
3. 亚洲在亚洲,日本和韩国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也比较先进。
特别是韩国,其信用评分系统非常成熟,不仅涵盖了金融信用,还包括了消费信用和生活信用等方面。
韩国的信用评估在贷款、就业、租房等方面都有着广泛应用。
1. 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在国外,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比较规范和统一,这有利于提高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平台,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减少信息孤岛现象,避免信息的重复采集和传递。
应采取措施规范各类征信机构的行为,提高信息征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加强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在国外,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得到了很好的实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比较健全。
我国也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范围和原则,规范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披露行为,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及借鉴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年12期NO.12,2009266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及借鉴□喻启红王玲师军(南开大学天津南开区300071)摘要: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一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各国都普遍重视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建立了与其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本文主要借鉴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实质性的意见。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纯市场化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模式社会信用体系是指一国综合运用法律制度和信用管理技术进行社会信用管理,以提高社会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宗旨的管理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促进我国开展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步伐,加大社会信用执法力度和规范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
一、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另一种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模式。
1、美国的信用管理:纯市场化模式(一)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机制从上世界60年代起,美国通过颁布实施《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公平信用报告法》等数项法律,确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在保证与信用信息有关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的同时,重点在法律上界定好三个关系:第一,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国家机密的关系;第二,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第三,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关系。
使征信企业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地获得大量信用信息。
尤其是《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其核心思想是: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公开,不公开及保密是例外;政府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所有人获得信息的权利是平等的;政府对拒绝提供的信息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拒绝的理由;政府机关拒绝提供信息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
4篇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4篇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材料第一篇: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标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企业、机构等在经济、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管理,形成一种社会公信力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信用体系建设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和保障。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加强市场主体之间的诚信意识,减少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往往需要进行信息搜集和验证,这会增加交易成本。
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再次,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信用体系可以监测和评估企业对消费者承诺的履行情况,通过信用评价结果,消费者可以选择信用较好的企业进行消费,提高消费者的选择权和满意度。
最后,信用体系建设能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通过对个人、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价,能够加强对非法行为的预警和打击,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有助于引导和激励个体和企业积极守信、诚信经营。
综上所述,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其目标是通过监测、评价和管理个人、企业等的信用状况,推动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提高经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第二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建立起有效的信用体系,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工作。
首先,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存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数据共享与互通,进行信息的收集与存储。
同时,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需要加强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其次,信用评价方法和模型的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
具体评价指标和模型要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计,同时要注重公正、客观、科学。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及借鉴
权益保 护 方面有 《 公平 信用法 》 《 平 等信用 机会法 》 , 信 息披露 方面有 《 诚实借 贷法 》 , 中介 服务方 面有 《 公 平 债 务催 收作 业法 》 , 信用 消 费方 面有 《 信 用 卡 发行 法》 《 公平 信用 结账 法 》 , 银 行信 用 方 面有 《 电子 资金
漏 税和刑 事诉讼 记 录等其他 信息 则保存 7年 。失信
者 会受 到惩 罚 . 而守信 者则会 获得 种种便 利和 好处 。
《 诚实 借贷 法 》 规定 , 如 果 授信 人 没有 按 规定 披 露信
息 或披露 的信 息不正 确 .他 将 为 由此 所产生 的任何 经 济损 失而遭 到起诉 。 此外 . 个人 还可 以 申请要 求得 到两倍 于贷款 金额 的赔偿 。 如果诉 讼成 功 , 个人 则无 需 支付 庭审 费和律 师费 。 因此 , 消费者 一般 每年都 要 检查 一次 自己 的信用报 告 .明确 了解 自己的经 济信
转 账法 》 《 银行 平等竞 争法》 等法律 。 随着 美 国社会经
济 状况 的变化 .这些 法律法 规也 被不 断进行 修改完 善 由于有较 完善 的法律制 度作 为监督 和保 障 . 美 国 建 立 了一 些 民间机构 ( 信用 报告 协会 、信用 管理协 会、 美 国收账 协会 等 ) , 采 取行 业 自律 的特 色监 管方
担保也 是 信用 中介机构 提供 的重要 服务 内容
另外 . 美 国具有 较为 完备 的信 用法 律法 规体 系 :
。 本 文研 究得 到 天 津 市 哲 学社 会 科 学研 究规 划 项 目” 天 津 市社 会 信 用 体 系构 建研 究” ( 编号 T J Y Y1 1 — 2 — 0 6 7 ) 的资助。
如何建立我国信用体系(写写帮整理)
如何建立我国信用体系(写写帮整理)第一篇:如何建立我国信用体系(写写帮整理)如何建设我国信用体系摘要: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且尚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已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通过对美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进行总结,以期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用社会信用体系启示一、美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在信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17部,涉及信用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其中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有:《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信用保护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
在美国,约有五分之三的信用法律法规集中于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另外五分之二属于规范金融机构向市场投放信用信息的法律。
2、成熟的市场主体(1)信用产品的生产者——信用服务机构大致可分三类:①从事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信用服务机构。
目前美国有3家大的征信机构,即Trans Union、Equifax和Experian。
②企业资信服务机构。
主要是指对各类企业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的信用中介机构。
邓百氏是其代表。
③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评级机构。
主要指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评级的信用评级机构,例如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
(2)信用产品的消费者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居民个人在申请消费信贷、申领信用卡和求职等活动中都会使用信用产品。
②企业、银行、保险公司、零售商、房产商和雇主等都要使用信用产品,是信用产品消费的主体。
③政府也从信用服务机构购买信用信息,如联邦政府每年向邓百氏公司购买企业税务等信用信息。
4、建立了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在美国,对失信者的惩戒是信用制度的关键部分。
美国失信惩戒机制的核心是把失信者或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对立,从而对失信者产生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5、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运作模式美国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完全以民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体的模式,所有信用服务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完全处于竞争状态。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逐渐成为各国重要的金融和社会管理工具。
在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这些体系包括了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监管等多方面内容。
这些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对于我国的金融行业、社会管理和消费者的信用建设都具有启示意义。
1. 德国德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私人信用评估机构和公共信用评估机构共同构成。
在德国,有多家信用评估机构收集和管理个人信用数据,并将其用于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提供信用评分和信用报告。
德国政府也设立了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进行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监管和管理。
2. 美国美国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三大信用评估机构主导,即Experian、TransUnion和Equifax。
这三家公司负责收集、管理和评估美国消费者的信用数据,从而生成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
美国的信用评估体系不仅用于金融领域,还在雇佣、租房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
3. 日本日本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日本信用情报机构(JICC)主导。
JICC收集和管理着日本个人的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提供信用评估服务。
与此JICC也致力于信用风险预警和预防,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对我国的启示1. 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机构在我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分散,各大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分系统,且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机构,负责收集、管理和评估个人信用数据,从而提供客观、公正的信用评分服务。
2. 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是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基础。
在国外,各大信用评估机构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在我国,也需要建立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传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信用评估信息共享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得益于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及借鉴摘要:在以信用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时代,完善、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经济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
然而我国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鉴于此,本文分析了以美国、欧洲大陆国家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总结出上述国家的建设经验,提出了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在以信用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时代。
良好的信用关系已成为连接经济主体的重要纽带,完善、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经济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
目前,发达国家经过探索与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其中美国、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和日本的发展模式最具特点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金砖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也各具特色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和金砖国家的建设经验。
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的发展和完善一、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一)美国美国是世界上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形成了主要依靠市场管理运作的信用模式,其中信用中介机构发挥了主导作用。
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资信评级、商帐追收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机构。
在企业征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邓白氏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数据库。
覆盖了过亿的企业信息,全方位向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美国还建立了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评估和中小企业信用数据搜集的信用局。
主要通过公民从出生便一直拥有的社会保障号来收集记录保存公民的信用额度、房屋贷款还款、银行开户记录等信息。
资信评级行业有穆迪、惠誉、标准普尔世界三大评级公司。
商帐追收、信用保险、保理、信用担保也是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另外。
美国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权益保护方面有《公平信用法》《平等信用机会法》信息披露方面有《诚实借贷法》中介服务方面有《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信用消费方面有《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结账法》银行信用方面有《电子资金转账法》《银行平等竞争法》等法律。
随着美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这些法律法规也被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由于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监督和保障,美国建立了一些民间机构(信用报告协会、信用管理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采取行业自律的特色监管方式行业协会还代表行业进行政府公关,为本行业争取利益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虽然在监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但总体干预较少,发挥的作用有限。
由于美国的信用交易已经普遍存在。
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也强。
信用记录有显著瑕疵的个人和企业。
其生活和发展会受到明显的负面影响。
失信者在经济中的失信行为会被扩大到整个社会生活中。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
失信记录会被保存和传播。
如《公平信用法》规定,破产记录保存年限为10年,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等其他信息则保存7年。
失信者会受到惩罚。
而守信者则会获得种种便利和好处。
《诚实借贷法》规定,如果授信人没有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的信息不正确。
他将为由此所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而遭到起诉。
此外,个人还可以申请要求得到两倍于贷款金额的赔偿。
如果诉讼成功,个人则无需支付庭审费和律师费。
因此,消费者一般每年都要检查一次自己的信用报告。
明确了解自己的经济信誉情况,主动维护自己的良好信用信息。
(二)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采取政府主导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
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非营利性、隶属于中央银行的消费信贷登记系统。
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数据库。
以政府强制力为保证。
强制性向金融机构征集企业信贷信息和消费者个人贷款信息。
使信息高效集中。
德国还建立了私营信用数据库和行业协会数据库,补充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德国的诚信体系建立于1927年。
目前德国四分之三以上人口的信用记录都可查询在德国的外国人与本国人一样,每人都有信用记录。
如果有借债不还、考试作弊、乘车逃票、交通肇事等个人信用问题,都会无一遗漏地记录在案。
成为个人信用上的污点。
在德国,信用记录事关的生存。
没有好的信用记录,大到银行贷款、小到租房子都会寸步难行。
(三)日本不同于美国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
日本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独特之处在于。
日本银行协会和其它会员制机构一起建立了非盈利的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要求协会会员定期向信息中心提交要求的详细信息。
建立了一个只在会员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的平台。
在这种模式下。
各银行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成为会员,弹性较大。
但信用体系大发挥较大的作用要以协会会员良好的合作为基础。
日本信用体系的基础是良好的教育。
从幼儿园到大学,诚信教育一直在进行。
从个人角度,一旦信用卡违约不还或者申请信用卡遭拒。
由于银行信息联网,几年内都不会再申请到信用卡。
从企业角度来说,弄虚作假成本太高,一旦被发现。
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可能因此失去客户进而破产。
因此,企业会努力维持自己的信用。
以其在金融机构拥有一个好的信誉二、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总结(一)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从国外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来看。
社会信用发展的过程也是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的过程美国是信用市场发展最为完善的国家。
形成了一系列信用相关法律,信用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都被纳入到法律范畴德国和日本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金砖国家虽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
但也都十分重视信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法律制度的建立保障了信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完备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从国外征信体系发展经验来看。
无论是美国的市场导向模式。
还是德国的政府主导模式。
抑或是日本的会员制模式。
都是与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高度适应的。
无论是政府主导、企业主导还是行业协会主导,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完备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能够降低搜集历史数据的成本。
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是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
(三)有效的信用监管机制由于征信数据和评价结果较为敏感。
行业内部信用中介机构数量又多。
只有加强监管。
才能有效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因此。
信用体系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
均建立了有效的监管机制,如美国的行业协会监管和南非的国家信用监督委员会(NCR)。
(四)高效运作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健康的信用中介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
无论是美国的邓白氏、三大资信评级公司。
还是巴西的西若莎和斯派克。
信用中介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用中介机构的高效运作。
既能较为全面的搜集信用信息。
又能降低信用交易成本。
(五)良好的信用文化教育环境上述国家的经验表明。
国家的信用建设离不开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美、德、日国家的信用交易十分普遍。
失信成本较高。
信用教育从小学持续到大学。
使社会主体形成了强烈的信用意识。
自觉将其贯彻到社会生活中。
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信用意识使得整个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较高。
推动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
三、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一)建立健全信用法律体系目前我国信用立法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
加快信用立法工作。
首先应加快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
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次应颁布关于征集和保护居民个人信用信息方面的法律掌握居民的信用状况。
防范个人信用缺失的情况发生。
但同时也要注重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隐私;最后,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机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公民一旦失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行政处罚。
规范信用交易的有序进行。
(二)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征信是一个国家信用管理系统运行的前提。
完善征信体系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信用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
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分散的信息,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定期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更新,依法对外开放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征信渠道的畅通(三)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结合我国国情。
政府应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相关法律体系。
重点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所面临的市场供需不足和市场竞争无序两大问题。
加强对信用行业的监管。
建立健全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开放信用信息。
形成一个高效、覆盖面广的信用信息平台(四)加强对信用行业的监管在现阶段。
我国信用中介机构良莠不齐,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对信用行业的监管比较薄弱。
我国应采用政府和行业协会并存的监管模式。
加强对信用行业的监管政府应在监管中起主导作用。
行业协会协助政府监管信用市场。
加强行业自律。
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和执业标准,积极举办各种交流研讨。
扩大影响力。
建立一个完备的信用行业结构。
保证主体在信用活动中的合法平等地位(五)发展信用教育,强化信用意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以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为基础。
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开展讲座等有效手段。
宣传和倡导现代信用价值观。
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
提高失信成本,对守信者提供各种便利与好处。
逐步加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提高道德文化水平。
增强公民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
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文化环境另外。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专业的信用管理人才。
目前我国设置信用管理专业的高校很少,能够胜任信用管理岗位的专业人员数量较少,专业素质不高。
加大力度培养专业人才。
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高校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
增加教育资源的投入。
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提供继续教育。
建立健全资格认证制度。
培养一支高效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类似,完全的分立会对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四、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一) 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渐进式互联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之间存在的差别有些是本质性的有些是非本质性的。
建议尝试逐步放开政策层面上的限制。
促进两大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
推动场外与场内市场的有机融合,从而达到提高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和运作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的外部监管针对目前我国信用评级制度仍不完善的情况,建议对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模式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整。
与此同时,加强外部有效监管,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
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三)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透明度建设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债券交易品种的不断创新。
市场透明度建设任务越发艰巨。
这就要求结合现阶段市场的特点和投资者的需要对信息披露制度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和规范。
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标准化体系。
更好地进行市场风险揭示。
同时,将相关主体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和后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
以此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持久、高效地发展。
Experience and reference of foreign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Abstract: in the era of modern market economy characterized by crediteconomy, perfect and effective social credit system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good economic operation. However, due to the late star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the development is not perfec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to be solved. 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analyzes on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Europe, as a representative of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the BRICs social credit system,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of these countries, puts forward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credit system policy suggestions.Key words: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