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7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7篇)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为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杜绝食品平安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平安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仔细履行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帮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选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选购散装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由环卫工人转送处置。
潲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潲水桶,按相关规定回收、登记。
五、学校要与潲水类垃圾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确保潲水类垃圾不流入“地沟油”加工坊。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支配专人建立台账。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和食堂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催促,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责令其马上改正,并赐予惩罚。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依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各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主动支持和协作。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一〕餐厨垃圾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
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范文(4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范文一、引言垃圾分类是建设美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能力,以及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文将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展开详细阐述。
二、责任人的设置和职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是在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属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区等单位设置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其设置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能力。
2.制定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并完善垃圾分类投放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
3.协调指导: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指导居民和单位按时、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并解答相关问题和疑惑。
4.督促检查:负责对居民区、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向上级报告。
5.数据统计:负责统计各个片区、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编制垃圾分类投放的相关报表和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
6.奖惩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突出、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责任人的设置方式和管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置方式,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设置方式和管理体系,供参考。
1.责任人设置方式(1)市属企事业单位:每个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一名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社区:每个社区设立一名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精选5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精选5篇)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篇1】校园垃圾,作为生活在校园里的师生自身产生的垃圾,虽然比较单一,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学校的环境,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污染。
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1、拟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依其性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类。
对于有毒垃圾,尤其应谨慎处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发生。
配合环何部门回收清除计划,制定阶段回收目标,予以逐步完成。
2、办理资源回收计划,利用各种集会,向学生加以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概念,进而影响社区。
诸如纸类、瓶罐类及金属类等均应分类收集、储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办理资源减量工作,将每日全校师生午餐的废弃物清除、回收、自理。
每日午餐及校园落叶等有机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处理,做堆肥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
4、学校垃圾应每日清理,并于校内适当场所,设置标示明类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洁,检查有无堆置杂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园环境整洁。
执行实验及实习废弃物管理1、本办法指废弃物包括自然科学实验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等产生的.废弃物,可分三项:固体:实验所产生有害固体废弃物,如药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
液体:化学药品、油墨、废水等。
气体:粉状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恶臭气体等。
2、实验室内放置红色及蓝色储存桶,用以分别存放放弃物。
蓝桶:放置无毒害之一般废弃桶。
红桶:放置无毒害之可回收废弃物。
3、实验室内放置标签废酸类、废碱类、废金属类及废有机溶剂之储存桶,存放一般无毒之实验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卫生组定期联系环保单位外运处理。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篇2】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7篇)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7篇)制定好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将会使你工作更加轻松。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1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各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一)餐厨垃圾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
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
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范围。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2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精选14篇)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我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鼓励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校内教职工、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分类投放标准校园生活内垃圾按照规定的四种类别进行分类。
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二、投放、收运工作(一)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区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
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
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操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二)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生活垃圾分类小组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负责人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户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三)食堂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
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
食堂厨余垃圾对接负责人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四)实验室实验室的垃圾自产自清,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单独妥善处理,无危险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五)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校园道路垃圾桶由负责人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范文(3篇)

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范文一、垃圾的分类: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
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____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____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垃圾分类管理制

垃圾分类管理制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垃圾分类管理制篇1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一、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日日常卫生保洁,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方法。
二、各班、各办公室设置收集箱,标明“回收”、“不可回收”标志。
校园内设置分类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办公室垃圾分类回收,并有明显标志。
四、各班各办公室每天放学前将不可回收垃圾统一放入不可回收垃圾桶箱。
五、各班将收集的可回收废品卖给废品回收站,作为班级绿色环保行动基金使用。
六、学校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时来校清理不可回收垃圾。
七、学校实验室垃圾另作处理,并按照相应处理制度执行,保证垃圾处理安全、环保。
垃圾分类管理制篇2为了使学生有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环境,让学生能够安心的学习、生活、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1、将垃圾进行分类、贮存、管理(教导学生将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处理)。
2、让值日生每天将垃圾倒在垃圾台内。
3、值日生负责将纸屑烧掉,以免到处乱飞。
4、垃圾台管护实行卫生轮流管理制度,此制度打印发放到各个班级和教师手中。
5、厕所粪便每月清运一次,垃圾台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均由政教处负责。
如果末能按时清运,一次扣发政教主任卫生奖20元,直至全部扣发。
6、垃圾台实行封闭管理,并由政教每月喷洒药物,防止蚊、蝇、鼠等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如有违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垃圾分类管理制篇3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6篇)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6篇)第1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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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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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
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