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监管现状与思考
医疗广告在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及执法问题思考和建议

医疗广告在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及执法问题思考和建议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医疗更是民生问题不能忽视的一环,医疗行业是否能够良性健康发展,关乎着老百姓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网络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下,生病了在网络上查阅病因和治疗方式,再根据网络上的信息来选择去何处就诊成为了常见的现象。
医疗广告在互联网领域的违法行为已经是医疗行业违法行为的重灾区,而医疗广告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合法合规,更影响着患者能否正确选择医疗机构。
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甚至会导致患者丧失最佳诊疗时机,甚至出现误诊和医疗事故。
如何有效对医疗广告进行监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医疗广告法律法规现状和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惩处力度较低。
我国互联网广告监管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我国现行《广告法》在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并施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另外,针对医疗广告发布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但是《办法》是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卫生部修订并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办法》中的内容修订不及时,与《广告法》中的条款内容衔接不紧密。
但是《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违反其规定的依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在执法实践当中有一定的困难,比如《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禁止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形象做证明,但是这一条款在《广告法》中并没有体现,《广告法》规定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和证明,勉强能够引用到《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但是《广告法》中又说明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于查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的思考

根据 中 国互联 网络信 息 中心 ( N I 发 布 的《 C N C) 第
2 9次 中 国互 联 网络 发 展 状 况 统 计 报 告 》 示 . 至 显 截 2 1 年 底 , 国网站 规模 达 到 2 96万 . 0 1 中 2. 中国 网 民规
传 违法行 为 , 其所 耗时 间之 多 、 工作 强 度之 大 、 精确 查
需 要 办案 干 部具 备 众 多行 业 的基础 理 论 知识 及 严 谨
细致 的工作 态度 。 以经 办 的“ 上海 X X钢筋 连接 技术 有 限公 司 网络 虚假 宣 传 案 ” 例 . 当事 人 在公 司 网站 为 该
作 如 下表述 : 近年来 , “ 我公 司积 极参 与上 海市 重点 工 程 、 大 项 目, 与 率 达 到 了 8 % , 直 保 持 着 行 业 重 参 0 一
( ) 于 管 辖权 认 定 三 关
告 法》 《 、反不 正 当竞争法 》 。《 告法 》 四条 规定 : 等 广 第
“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 内容 .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
《 反不正 当竞 争法 》第 九条 第一款 规定 :经 营 者不得 “
利 用广 告或 者其他 方法 。 商 品的质量 、 对 制作 成 分 、 性 能 、 途 、 产 者 、 效 期 限 、 地 等作 引人 误 解 的虚 用 生 有 产
如前所 述 , 于网络 虚假宣 传案 件管 辖权 认定 的 对
Hale Waihona Puke 十 商管理轩宽 7 团1 7
经 验 交 流
21 9 0 2
—
规 范旅 游餐饮 市场秩 序 的实践探 索
以三 亚 市海鲜排 档 市场秩序 管理 为例
我国网络广告现状策略和发展研究

我国网络广告现状策略和发展研究新媒体以其特有的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广告受众。
网络广告的出现与互联网的发展息息相关,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变革和创新不断散发其特有的魅力。
由于网络信息具有超高的传播效率,可以覆盖全球,使世界变成地球村,因此网络广告这一新兴的广告产业也成为了传媒行业的新宠。
探讨我国网络广告现状,分析我国企业网络广告策略,探析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对我国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学术期刊文集(2013)目录一、现状篇我国网络广告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pdf1网络广告现状及对策研究.pdf3网络广告现状及发展趋势.pdf5中国网络广告现状及发展趋势.pdf6网络广告现状及管理对策.pdf7对我国网络广告现状和前景的分析与思考.pdf10二、策略篇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广告策略.pdf14基于传播效果的网络广告策略研究.pdf15论电子商务的网络广告策略.pdf17企业网络广告策略分析与探讨.pdf19浅谈AIDA模式下企业的网络广告策略.pdf22浅析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广告策略.pdf25网络广告策略研究.pdf27我国企业网络广告策略初探.pdf29我国企业网络广告策略分析.pdf36新型消费文化趋势下的网络广告策略.pdf39中国网络广告现状与策略研究.pdf42中小企业网络广告策略初探.pdf45三、发展篇当前网络广告发展的思考.pdf47对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的研究分析.pdf50国内网络广告发展前景管窥.pdf52加快网络广告发展的几点思考.pdf54论中国网络广告发展之态势.pdf57浅谈广告中网络广告发展的思考.pdf61网络广告发展策略研究.pdf64网络广告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应对策略.pdf66网络广告发展方向探讨基于广告方与受众的博弈分析.pdf68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pdf70网络广告发展中的机会与问题.pdf76未来网络广告发展态势之我见.pdf78我国网络广告发展难点及对策.pdf80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现状和前景研究.pdf82我国网络广告发展与监管的路径研究.pdf84传媒产业一、我国网络广告市场特点分析新媒体以其特有的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广告受众。
网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文档】

当前网络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网络交易已逐步成为最活跃的一种经济形态,正迅速改变着人们的传统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这种新生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意义重大.但由于中国网络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虚拟性、隐蔽性、技术性等特点,使得网络市场中诈骗、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消费侵权、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出现,而按照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手段无法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效监管。
如何借助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打造网络监管平台,通过以网管网,实现对网络市场的高效监管,更好的维护交易双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管理人员不得不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既有加入门槛低、交易方式便捷、交易成本低的优点,但也不断凸现出譬如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目前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一是交易主体不真实。
不少经营者虚构交易主体,只收钱不交付商品或交付的是伪劣商品;在商品交付过程中,消费者付款后的商品交付及质量验收无保证。
二是交易主体不合法。
主要指以个人对个人的形式通过网络平台而完成的交易行为。
这类交易行为的个人商品销售者,基本上都没有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属于无照经营.而这类群体十分庞大,人数众多、量大面广,给工商管理带来相当大难度。
三是利用网络交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的屡见不鲜。
有的经营者,在网上展示产品时,用的是真品的图片,有的标明此产品是“高仿品"、“仿品”,而且价格却相当便宜,诱导消费者购买.四是售后服务不到位。
对于某些网络运营商(购物网站)无法对售出的商品进行国家三包范围内的售后服务,只能靠销售商自身的诚信和信誉来保证,相关执法机构难以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和管理。
五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网上购物大多数是看图买货,在网上看到的物品图片总感觉是精美无暇,但当拿到实物后感觉却大相径庭,无论是外观还是色彩,与网上所展示的图片效果差异很大。
对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科技视界作者简介:孟凡(1982—),女,安徽芜湖人,研究方向为网络宣传和信息管理。
0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迅速普及。
在这种强势的信息交流技术的冲击中,网络宣传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不仅改变了人的生产状态、交往空间以及发展条件,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网络环境。
人们在经过对网络的新奇、狂热以及迷茫之后,开始重新思考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本身引起的混乱,本文以此为根据,展开讨论。
1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爆发的特点1.1可控性和自由性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传输信息的方式日渐多样化。
网络渠道的畅通,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日渐顺畅。
网络给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网络也身处在社会中,网络也有自身的游戏规则,并非不受制度、纪律和条例的制约。
可见,网络的控制性和自由性是相伴而生的。
1.2及时性和互动性网络宣传的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宣传。
在这种多渠道的途径表达中,人们是大众信息的传播者,信息得以交互式的传播。
网络宣传在实现信息海量传播的基础上,还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交流,实现了网民和网络之间的互动[1]。
1.3多元性和丰富性网络宣传的多元性指的是网络的舆情信息包含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再加上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实现了社会意识的自由流转。
这种多元分散的状态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使得不同的文化思想和政治制度得到碰撞。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抵制不良网络宣传带来的问题,是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的重大挑战。
1.4外显性和隐匿性外显性指的是网络宣传的过程中,使用的不是人的真实信息,在情绪和信息的表达过程中。
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能够将心中真实的情感表达出来。
与外显性相对的是,是网络宣传的隐匿性,人们通过隐匿自己的性别、年龄以及职业,能够起到一定隐匿作用。
有人就曾经说过:“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形成是社会公共事务在一定刺激下形成的。
浅析我国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广告发 展道 路规 范化 、健康 化 呢?本 文从 我 国网络 广告 的现 状入 手 ,分析 了我 国网络 广告 发 展 中存 在 的问题 ,并 由此 提 出 了相 关对 策 。
关 键词 :网络 广告 ; 问题 :对策 ;思 考
网络 广告是 利用网站上的横幅 、文本链 接、多媒体 等在互联 网上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 网络传递到互联 网用户的一种先进的广 告运作方式 。目 网络广告 的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网络广 前 告发挥 的效用越来越显得重要。以至广告界甚至认为互联网络将超 越路牌,成为传统四大媒体 ( 电视 、广播 、报纸 、杂志 )之后的第 五大媒体。因而众 多国际级的广告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 “ 网络媒体 分部” 以开拓 网络广告的巨大市场。 ,
摘要 :从 19 9 7年至 今 ,我国 的网络 广告 已经 走 过了十 七年 的发 展历 程 ,成为 第四 大广 告形 式 ,网络 广告 的表现 形 式不 断创 新,从 单一 的文 字 广告 ,到 巨型广 告 、搜 索 引擎广 告 、呼 叫广 告等 等 。网络 广告 作 为 电子 商务 、网络 营销 的重要 组 成部 分 ,已经受 到越 来越 多人 的关 注。如何 使 网络
魅 力论 坛
C A MN H A H R I CI G N
浅析我 国贵州 省余 庆县职 业教 育培 训l 中心, 贵 州 余 庆 5 ̄ 0 ) 6 0 中图分 类号 :T 3 68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1 7—9 2 (00 8 16 0 P1 . 63 09 2 1 )0 — 7~ 2
一
性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造成 了网络 广告行 业的混乱,严重损害 了
网 络 广 告 的公 信 力 。
、
网络 广 告的 形式
网络广告的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网络广告的发展现状及其对策作者:王国红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7年第06期[摘要]网络广告是在原有的模式基础上徘徊,还是在传统媒体的竞争与自身有限的显在空间中挣扎出一条新路,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
通过试图从网络广告目前的现状出发,结合网络广告自身的特点,对网络广告的诉求内容进行比较,试图对网络广告发展的未来之路做一些展望。
[关键词]网络广告发展现状创新改善网络广告顾名思义是通过互联网这种新兴媒体将广告传递给消费者的。
网络广告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体发布、传播,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商业广告,它是广告主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互联网上向目标大众进行有偿的信息传达,从而引起受众和广告主之间信息交流的活动。
一、网络广告的现状分析在度过了互联网的寒冬之后,我国网络广告在2006年也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
随着网络广告的迅猛发展,网络广告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和手段,对消费者的心理有着独特的影响。
一些媒体专家和学者由此断言,网络广告的春天已经来临。
相关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的网络广告市场份额已经从2004年的10.8 亿元增长到19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75.9%,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目前,我国的网络广告市场占整个广告市场的比例仍然不到1.4%,远低于国际平均的5%左右的水平。
预计2007年及未来的几年内,我国网络广告市场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从日益专业化的网络媒体,到数量不断增多的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到技术不断升级的网络广告管理系统技术提供商,再到提供网民访问量监测和竞争品牌分析的专业调研公司的介入,整个网络广告的产业链发展更加完整,产业也更加成熟,广告主网络营销广告活动环境日趋改善。
2004年,搜索引擎广告获得了巨大发展,整体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2亿元。
目前,我国超过60万家企业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营销,这个数字远远大于在主流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的4000余家网络广告主的数量。
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3)

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在如今信息爆炸和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广告已经成为商业竞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广告业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1. 广告欺诈广告欺诈是指通过误导、虚假宣传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达到销售产品或服务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败坏了整个广告行业的形象。
有些广告会夸大产品效果或低价促销,而实际上并不能提供承诺中所宣传的好处,甚至存在虚假成分。
2. 不良竞争由于广告对商家增加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具有重要作用,许多企业利用不良竞争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
这种不正当手法包括抹黑竞争对手形象、干扰市场秩序、控制媒体资源等。
这样做既损害了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态势,也伤害了消费者利益,导致市场失去公正和效率。
3. 广告造假广告造假是指伪造广告内容以获取消费者的注意力和购买欲望。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的基本原则,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例如,在食品、药品等领域,虚假广告可能对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4. 广告侵犯个人隐私现代广告通过个人信息采集来进行精准定向投放,然而,一些企业滥用个人数据,侵犯用户隐私。
这种现象使得大量个人信息流失,并可能导致骚扰电话和垃圾邮件等问题。
消费者对此感到愤怒和恶心,对整个广告行业产生负面评价。
二、整改措施1. 加强行业自律广告行业需要建立一个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来规范市场秩序。
各类专业协会应该积极主动地制定道德准则和实施细则,并落实惩罚措施以约束不良行为。
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广告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减少不诚信行为。
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加强对广告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和处罚相关违法行为。
加大对不良、虚假广告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将其制止在萌芽阶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强化媒体审核责任各种媒体机构作为广告传播的重要渠道,应当认真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络广告监管现状与思考新浦工商分局杨斌郭嘉澄一、网络广告概述网络广告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从表面上理解,就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在互联网上制作和发布的广告。
目前,网络广告发布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络出版物发布广告。
这种方式与传统广告的发布方式非常相似,只是载体由纸面媒体转变为电子版本;二是开设网址直接发布商业电子信息。
一些著名的企业,依靠其知名度吸引社会公众来访问自己的站点,从而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三是电子邮件广告。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传播广告,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比传统的信函广告在操作和发送上要简便易行的多;四是通过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服务发布广告。
这种方式主要是在ISP的主页上发布广告,公众在访问ISP主页寻求服务时,就必须要接触主页上的广告内容。
二、当前网络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相较之于传统的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广告而言,我国网络广告仍处于不够成熟阶段,缺乏有效的规范,存在着诸多方面问题。
一是行业发展无序,社会认可度不高。
当前我国网络广告规模持续迅速增长,但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外生性需求,经营理念,创意等尚处初级阶段,行业的整体状态也尚属自发无序阶段。
广大用户对网络广告的认可度不高,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网络广告的形式,创意落后密切相关。
二是网络广告骚扰现象严重。
体现在插播广告多,上网浏览或下载过程中,浮动式广告随着鼠标的移动而移动或者突然弹出等带有强迫性阅读特征的网络广告甚至不点击还无法对网页关闭,严重影响用户浏览和阅读网页。
三是垃圾广告电子邮件。
由于电子邮件成本低,速度快,覆盖面广,催生了大批赢利的运营商。
对于用户而言,邮箱充斥大量垃圾邮件,严重占用信箱大量的空间,甚至可能使重要邮件无法接收到,贻误商机。
四是消费者个人隐私外泄。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上网者真实的身份证明及信用证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资料常被网站卖给某些广告商或企业,对公民的隐私构成一定威胁和侵害。
五是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缺乏保障,各种不实广告充斥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空壳公司在网上开设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伪造公司名称,或者冒用其他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阻碍了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导致网络广告市场混乱和行业诚信度的缺失。
六是发布广告行为不规范。
目前,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或者医疗机构的自有网站或者网页大多未经审查即自行发布宣传自己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工作中产生的难点及分析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
但互联网不受空间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工商机关都有管辖权。
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
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
查处违法广告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上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
因为网上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对网上证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
从执法实践看,执法人员从网上打印的含有违法内容的网页,必须得到当事人的确认才能作为证据。
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常常对违法网页内容予以否认。
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广告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加之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网络广告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
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违法广告经营者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寻找难。
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出事后人去楼空,处罚决定书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五是执法手段到位难。
主要包括对网络广告监管的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用于监控网络的设备和软件;查处机构不到位,多数基层工商机关没有专门管理网上交易行为和对网上违法广告进行查处的机构;人员素质不到位,不少工商执法人员不了解网络广告经营的特点与现状,缺乏鉴别违法网络广告的能力。
六是广告费用认定难。
一些企业委托广告经营单位发布网络广告是有时间期限的,有一个设计、维护的过程,如果工商机关发现某一时段的网络广告有违法现象,把合同涉及的全部费用作为发布违法广告的费用显然是不妥的,维护网络广告的次数又是不确定的,所以发布违法广告的费用难以计算。
四、对于网络广告监管的一些思考和对策网络广告监管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同时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和工商部门的实际,对症下药。
由于网络广告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将会不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网络广告监管也将会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1、健全法律法规,解决立法问题。
市场经济监管的根本是法律手段,国家工商总局已出台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江苏也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告条例》,这些都为我省工商机关加强网络广告监管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但从网络广告整体发展的前景来看,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还不能完全规范网络广告行为。
因此,网络广告监管要从立法上加以完善,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将网络广告明确纳入其调整范围,使得我们的监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
2、严把主体准入,制定规范和标准。
加强对网络广告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监管,制定网络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资格的资质条件,实行核准注册制度。
同时,建立对网络广告内容的登记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审查条件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改变传统的广告监管方式,以网络方式监管网络广告,并及时公布对网络广告的监管情况。
另外,工商机关可以根据广告监测报告和行政处罚的情况来评定网络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诚信度。
根据诚信度的不同,对网络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进行等级划分,实施不同级别的监督管理,促使广告发布者自律经营。
3、及时取证,确保执法的有效性。
鉴于网络信息的不固定性,及时对查获的违法证据予以固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证据是网页上的固定信息时,可以及时到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的取证,或让当事人自己进入企业网站,浏览其网站发布内容,对涉嫌违法广告部分当场让当事人下载打印,由当事人本人确认内容为自身企业发布,并签字盖章,从而固定证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当证据是其他格式如FLASH、音频等,无法用简单保存打印进行固定时,可以通过第三方公证的方式,直接到公证机构,由公证人员对涉嫌违法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从而固定证据,再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4、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水平。
作为网络广告监督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广告监管所需硬件设施的配备以及监测软件的开发引进,另一方面还要针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网络知识、网上执法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以达到适应网络广告监管工作所需的能力和技术要求。
5、发挥协会功能,凸显行业自律作用。
由于网络广告是一种新兴事物,目前尚没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而行业协会可以较为准确、全面地反映行业成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一定的根据。
要建立完善的网络广告监管的法律环境,就必须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确立网络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强化行业自律,填补政府广告监管机关职能调整后留下的空白。
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特别是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ICP(网络内容服务商,是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的自律,是一种较为有效和缓和的规制方法。
这里的自律包含两层意思,一是ISP、ICP自身遵守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抵制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广告;二是ISP、ICP应当在经营范围内,监管好所托管的主页,一旦发现恶意广告行为,就立即予以纠正。
6、重视舆论监督,加强部门配合。
加强网络广告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我国网络广告的管理分工框架是: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电子交易的政策指导、行业监督和协调;工商部门负责网络经营手续的登记注册;公安部门则监督交易安全和涉嫌犯罪行为。
网络广告混业经营、虚拟、自由,工商、食品卫生、质检等部门都能监管,但分工界限模糊,形成监管盲区,综合执法能力不足,未能形成合力。
应该划清各类机构的监管权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监管网络广告主体的市场准入、合法经营的综合性执法机构,在网络广告主体市场准入和监管中负责协调、指挥,应加强与信息产业、公安、电信、文化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密切配合,形成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合力和综合协调处理机制。
同时应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引导,提高其守法经营和自我保护的意识,积极引导上当受骗的群众参与到网络广告的监管中来,扩大监督的社会效能,以规范网络广告市场秩序,不断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积极创新网络广告监管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网络广告内容审查制度,明确网络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审查责任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是对网络广告主通过远程登录发布的广告内容,要制定具体的审查规则,切实把好审查关。
1、应开设专门的网络广告管理窗口,对网络广告进行监测,定期公布网络广告的监管及处罚情况。
应制定关于网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推行核准注册制度。
在这个问题上,要充分考虑互联网的时空无限性特点,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努力与国际规范接轨。
在现阶段,可以逐步推行发布网络广告登记备案制度,尽可能减少虚假网络广告的出现。
2、应鼓励网民及时举报,以扩大监督面,提高监管效能。
在网络广告发布前的审查环节,可以根据互联网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同时,引导网络服务商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虚假、欺诈性广告,一旦发现违法广告行为,要忠实履行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及时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举报。
3、将法律规范与专门规章相结合。
针对目前网络广告业发展迅速而违法现象较多的现状,应制定网络广告管理条例,采用法律规范与专门规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解决网络广告主体界定、网络广告经营者资格认定、互联网环境中的广告与信息界定、违法网络广告行为认定等问题。
对目前未经网络用户同意而擅自发送网络广告邮件的行为,可以通过专门规章加以规范。
4、努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与传统广告相比,一些违法网络广告往往藏身于一个个相对虚拟的互联网页或者网站内,很难用传统的监管方法调查和取证。
同时,互联网环境中的广告与信息也难以严格区分,有的违法网络广告便借机以隐性广告的形式出现,给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多困难。
因此,要大力加强网络广告审查员培训,并引导执法人员深入研究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网络广告的本质与特征,丰富网络知识,提高鉴别能力,不断提高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