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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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设备校准规范

文件编号:XGGLZ-JZ-Ⅲ-17

版次/修订号:1/0

主责部门:计检中心(自动化公司)

1目的

为保证公司范围内测量设备校准的准确及有效,为公司校准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校准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安装、使用中和修理后测量设备的校准。

3术语和定义

3.1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校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2 测量准确度: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3.3 相对标准偏差:标准偏差与平均值的比值。

4引用文件

4.1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4.2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4.3 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5职责

5.1 计检中心(自动化公司)负责公司测量设备校准规范的统一管理。

5.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校准规范的修订。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D型电动操作器校准规范

6.1.1计量特性

6.1.1.1准确度等级:1.5级

6.1.1.2输入信号:(4~20)mADC

6.1.1.3供电电源:~220VAC

6.1.2校准条件

6.1.2.1环境条件:一般温度(0~35)℃,相对湿度≤90%RH;或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1.2.2校准设备

a.标准电流表:1块,0.2级

b.信号发生器:1台

c.信号灯:2个,

6.1.3校准项目及方法

6.1.3.1外观检查

a.仪表外型结构完好无损,标志(名称、编号、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出厂日期等)应完整。

b.仪表内部电子器件无松动,插接件连接牢固,按钮无卡滞现象。

6.1.3.2校准程序

a.按使用说明书正确接线:

b.示值误差校准:改变信号源,使输入电流为4mA、12mA、20mA,输入指示表应指示在0%、50%、100%处,并进行正发向校准。

c.偏差校准:自动/手动开关置手动位置,按下“开”钮,SD1灯亮,按下“关”钮,SD2灯亮。

6.1.4校准结果的表达

6.1.4.1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1.4.2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6.1.4.3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1.5校准间隔

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24个月;需随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

6.2 Q型电动操作器校准规范

6.2.1计量特性

6.2.1.1输入信号:(1~5)VDC或(4~20)mADC

6.2.1.2负载电阻:(250~750)欧姆

6.2.1.3供电电源:24VAC±5%

6.2.1.4准确度等级:1.5级

6.2.2校准条件

6.2.2.1环境条件:一般温度(0~35)℃,相对湿度≤90%RH;或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2.2.2校准设备

a.标准直流电流表:1块,0.2级

b.数字电压表:1台,0.2级

c.信号发生器:1台

d.标准精密电阻:250Ω,1个,0.05级

e.供电电源:24VAC,1台

6.2.3校准项目及方法

6.2.3.1外观检查

a.仪表外型结构完好无损,铭牌齐全;无影响视示值的缺陷,仪表倾斜无机械声响。

b.仪表内部电子器件无松动,插接件连接牢固,按钮无卡滞现象。

6.2.3.2校准程序

a.按仪表使用说明书正确接线:

b.输入指示误差校准:自动/手动转换开关至自动位置调节信号发生器,使输入电压为Vi=5V,此时输入指针(红色)指示100%处;再次调节信号发生器使输入电压Vi=1V,输入指针应在0%处。

c.给定值指示误差校准:自动/手动开关置手动处,拨动给定拨轮,测量给定电压(给定指示单元板[3][20]A这两个接线端子之间的电压)。给定值为5V,给定指针(黑色)应指示100%处,给定值为1V时,指针指示在0%处。

d.“校正”试验:给定指示单元中,测量/校正开关置校正位置,输入和给定指针应同指50%处,否则调整仪表W3电位器。

e.输出偏差校准:自动/手动开关置手动位置,拨动给定拨轮,输出

值分别为1V、2V、3V、4V、5V时,输出指示表指针应在0%、25%、50%、75%、100%处,输出电流表为4mA、8 mA、12 mA、16 mA、20 mA,如有偏差进行调整。

6.2.4校准结果的表达

6.2.4.1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2.4.2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6.2.4.3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

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2.5校准间隔

6.2.5.1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24个月;需随

6.2.5.2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

6.3 X射线荧光光谱仪校准方法

6.3.1计量特性

校准范围如下表:

6.3.2校准条件

6.3.2.1校准环境

环境温度:(20~28)±2℃。

相对湿度:≤75%RH。

6.3.2.2校准设备

标准物质:采用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钢铁成份分析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均小于示值误差的1/3。

6.3.3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3.3.1外观与通电检查

a.仪器应有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制造日期和仪器的编号。

b.仪器外观不应有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

c.仪器的各紧固件和电缆接插件均应紧固,插接良好。各功能键应完好,工作正常。

d.仪器的指示表盘刻度及字体要清晰,数字显示完整。

6.3.3.2重复性校准

a.按仪器使用说明书通电预热,使仪器达到稳定工作状态。

校准项目:Fe、Si、Ca、Mg

b.根据不同的含量范围选择标准物质,重复测定≥6次,按式(1)计算标准偏差。

x δ=

()

1

1

2

--∑=n X

X

n

i i

(1)

式中:x δ——标准偏差,% ; n ——测定次数(一般n =7); i X ——第i 次测量值,% ;

__

X

——n 次测量算术平均值,% ;

c.计算出的标准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般只校准以下四项元素

6.3.4校准结果表达

测定各元素的相对标准偏差符合7.2.3,则认为仪器工作条件符合要求,否则需要调整仪器工作条件,重新校准。

6.3.5校准周期

6.3.5.1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3.5.2仪器如经搬动、修理或发现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可适当缩短校准间隔及时校准。 6.4 安全栅校准规范

6.4.1计量特性

6.4.1.1准确度等级:0.5级。 6.4.1.2供电电压:24V DC 。

6.4.1.3输出信号:(4~20)mA ,(1~5)V 。 6.4.1.4输入电流:(4-20)mA 。 6.4.1.5防爆类型、级别:(:b)ⅡCT6。 6.4.2校准条件

6.4.2.1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 (25+5)℃;相对湿度<90%RH(不结露)。

b.安全栅所处环境应无影响输出稳定的机械振动及强磁场等。

6.4.2.2标准及配套设备

a.综合误差

选用的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所组成的校准装置,其综合误差不应大于被校安全栅基本误差的1/3。

b.标准器

——数字多用表不低于0.1级;

——电阻箱 0.02级;

——校验仪0.1 级。

c.配套设备:电源箱,提供24V DC电源。

6.4.3校准项目及方法

6.4.3.1外观检查

安全栅铭牌完整清晰,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技术指标。其零部件应完整无损,无机械损伤现象。不允许有影响使用和计量性能的缺陷。

6.4.3.2基本误差的校准

a.按说明书正确接线(这里只给出系统图,按需选用)。

b.新购进仪表需通电预热30分钟。

c.通过改变输入端的电流值,上行程时依次输入4.000mA、8.000mA、

12.000mA、16.000mA、20.000mA,分别读取标准表测量的安全栅的输出电压值(或输出电流值),下行程时输入信号由大向小进行,记录并检查各点值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零点量程有误差,需进行调整,然后重新校准至合格,正向和反向需各作一次。

d.输入端最高开路电压不大于35V。

e.输入端最大短路电流不大于35mA。

6.4.4校准结果的表达

6.4.4.1仪表校准时要进行误差计算,计算出误差后与允许误差比较。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输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4.4.2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

6.4.4.3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

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

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4.4.4正确填写校准记录。

6.4.5校准间隔

6.4.5.1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

24个月。

6.4.5.2需随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

6.5操作器校准规范

6.5.1计量特性

6.5.1.1允许误差:小于±0.5%F.S

1.2显示范围:-1999~9999,小数点位置可设定

6.5.1.3显示范围:-1999~9999,小数点位置可设定。

6.5.1.4显示分辨率:1/10000

6.5.1.5调节输入信号类型:电压、电流

6.5.1.6电流操作输出:4mA~20mA,0mA~10mA,0mA~20mA直流电

流输出

6.5.1.7通过设定选择,负载能力大于600Ω ;输出分辨力:1/1000

6.5.1.8继电器操作输出:触点容量220VAC,3A

6.5.1.9电源电压:24VDC;220VAC;12VDC

6.5.2校准条件

6.5.2.1环境条件:工作温度:(0~50)℃,相对湿度:≤90%RH

6.5.2.2校准设备

a.直流电位差计:1台,0.05级

b.电阻箱:1台 0.05级

c.校验仪:1台,0.1级

6.5.3校准项目及方法

6.5.3.1外观检查

a.智能后备操作器外形结构完好无损,型号、规格、编号、生产厂、出厂日期等铭牌标志齐全。

b.操作器内部电子器件无松动,插接件应连接牢靠,外部接线端子应标记清晰,按键灵活。

c.操作器显示字迹清晰,无叠字缺笔现象。

6.5.3.2校准程序

a.根据所校准操作器的输入信号类型,按使用说明书正确接线,通电预热30分钟。

b.测量/反馈和调节输入零点和满刻度校准,用于修正输入信号的误差和对执行器的反馈信号进行校准。

c.示值误差的校准:按照说明书在输入端用校验仪加上相应的信号后,显示表头应显示对应的示值。

6.5.4校准结果的表达

6.5.4.1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6.5.4.2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6.5.4.3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

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6.5.5校准间隔

6.5.5.1一般A类校准间隔不超过12个月,B、C类校准间隔不超过24个月。

6.5.5.2需随主体设备检修进行校准,A类不得超过24个月,B类、C类不得超过36个月。

6.6测硫仪校准规范

6.6.1计量特性

6.6.1.1校准范围如下表:

6.6.2校准条件

6.6.2.1校准环境

a.环境温度:(20~28)±2℃。

b.相对湿度:≤75%RH。

6.6.3校准设备

6.6.3.1标准物质

采用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钢铁成份分析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均小于示值误差的1/3。

6.6.4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6.4.1外观与通电检查

a.仪器应有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制造日期和仪器的编号。

b.仪器外观不应有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

c.仪器的各紧固件和电缆接插件均应紧固,插接良好。各功能键应完好,工作正常。

d.仪器的指示表盘刻度及字体要清晰,数字显示完整。

6.6.4.2 重复性校准

a.按仪器使用说明书通电预热,使仪器达到稳定工作状态。 校准项目:全硫 S

b.根据不同的含量范围选择标准物质,重复测定≥6次,按式(1)计算标准偏差。

x

δ=

()

1

1

2

--∑=n X X

n

i i

(1)

式中:x δ——标准偏差,% ;

n ——测定次数(一般n =7);

i X ——第i 次测量值,% ; c.计算出的标准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d.校准结果表达

测定各元素的标准偏差符合7.2.3,则认为仪器工作条件符合要求,否则需要调整仪器工作条件,重新校准。

6.6.5校准周期

6.6.5.1 每12个月校准一次。

6.6.5.2仪器如经搬动、修理或发现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可适当缩短校准间隔及时校准。

6.7磁浮筒液位计校准规范 6.

7.1计量特性

6.7.1.1测量准确度:±1.5%

6.7.1.2输出电流:4mA~20mA

6.7.1.3供电电源:24VDC

6.7.2校准条件

环境条件:一般温度(0~35)℃,相对湿度≤90%RH;或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7.3校准设备

6.7.3.1直流电流表:1台,0.2级

6.7.3.2电阻箱:1台 0.02级

6.7.4校准项目及方法

6.7.4.1外观检查

a.仪表外形结构完好,铭牌标志齐全。

b.仪表内部电子器件无松动,插接板连接牢靠。

6.7.4.2校准程序

a.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接线

b.利用电阻箱接入模块输入端,加24V电源,串入0.2级电流表,将传感器总阻值按(0,25,50,75,100)%等分,然后分别测出(4,8,12,16,20)mA电流值,其误差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6.7.4.3校准结果的表达

a.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仪表输出上限-仪表输出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仪表的误差=示值-理论显示值

仪表的回差=|上行程示值-下行程示值|

仪表的回差≤│允许误差│

b.仪表校准时,先不进行调整,进行初校并记录有关数据。如初校不合格,进行调整直至校准合格后,再次记录有关数据。

c.在读取标准值、被检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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