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年度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校青函字号+关于评选年黑龙江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校青函字〔2016〕 62 号关于评选2016年黑龙江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校青协各直属分会: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提高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黑龙江大学2016年优秀志愿者协会和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25日二、评选范围1.“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校青协各直属分会。
2.“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直属分会的青年志愿者。
三、评选标准(一)优秀志愿者协会评选标准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传播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2.遵守《黑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坚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和品牌活动,活动影响力大、知名度高。
4.积极参与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模范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在组织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评选办法(一)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材料审核、民主评议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1.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占总分60%。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级社会组织:现将《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民政局2019年10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三章评选方法和程序第四章政策支持和管理第五章附则东营市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发展,依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优秀案例(以下简称优秀案例)是指社会组织开展的具有明确服务对象和显著服务成效,经选拔认定的服务案例。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又称社会服务机构)。
第三条优秀案例每年评选1次,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请案例评选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优秀案例评选主要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平安建设、扶老救孤、关爱儿童、恤病助残、救援救灾、社区矫正、社区治理等社会服务工作。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

沈阳师范大学星级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各基层团委志愿工作部:为表彰我校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同时鼓励本校学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和社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进一步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现结合我校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的表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定期开展沈阳师范大学年度星级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具体方案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志愿者。
本次评选分为三个评选等级——“三星级优秀志愿者”“四星级优秀志愿者”和“五星级优秀志愿者”。
名额以当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为基数,按照5%—10%的比例评选,总额不超过150名。
二、评选条件1.遵守校学生会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形象;思想品德良好, 敬老爱幼, 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团结友爱,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
2.遵守《沈阳师范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章程》,正式注册志愿者且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0小时(含20小时)。
3.不受年龄、性别、职位的限制,均可参选。
三、评定程序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评选、表彰三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每年5月)申报者需经由志愿者个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院团委批准后,向校团委申报,由校团委进行最终的审核。
申报者需按照要求提交《沈阳师范大学星级优秀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学院团委审核通过且加以盖章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校团委志愿者之家。
(二)评选阶段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根据学院上交的推报材料对申报星级优秀志愿者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评定标准及名额比例确定星级志愿者名单。
并在“师大微公益”“师大新青年”等校团委宣传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三)表彰阶段公示无问题后,学校团委将统一开会进行总结表彰。
四、星级评定标准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次数和报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如下等级进行评选:等级要求三星级志愿者参加过5次以上(含五次)院级或3次以上(含三次)校级的志愿服务活动或校级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0小时,活动中表现积极,无负面影响。
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和

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市级机关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级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央在沪单位党组织: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根据沪文明办…2015‟3号文件精神和市级机关“善〃E行”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安排,市级机关将开展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一)优秀志愿者(20名)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认可的个人。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0个)动员广泛、机制健全、管理有序、项目丰富、工作扎实、服务有效、口碑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
(三)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10个)按照专业化储备、规范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使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等理念,积极发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四)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0个)具有专业特点和鲜明特色,对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有引领作用,有较大社会受益面和知名度,深受群众喜爱的志愿服务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申报范围近两年来,市级机关系统积极投身上海志愿服务事业,在城市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慈善救助等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认可的个人、组织、团队皆可推荐和申报。
原则上优秀志愿者一般应为注册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1. 利用业余时间,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2. 积极参与社会所需、群众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维权、便民、敬老、帮困、助残、助学、就业、宣传、交通、平安、文体活动、市民巡访、应急救援、科普、禁毒、文明劝导、城市站点、医疗卫生、语言服务、环境保护等某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中长期坚持、成效显著、广受好评;3. 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及参与全市重大会议和重要赛事,以及各项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4.在社会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自身带头积极投入,有效组织动员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有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4.11.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
请及时将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的要求通报本区域和本单位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推荐和鼓励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五星级志愿者申报奖项。
请各区县民政局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按照活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梳理和把关,并填写《全国首批优秀五星级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二),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请排出优先顺序。
民政部通知和推荐表可在上海民政网首页公告公示栏下载。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于11月2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处,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邮箱*****************。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2014年11月17日。
优秀的志愿者申报材料

优秀的志愿者申报材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优秀的志愿者申报材料尊敬的评委:一、自我介绍我是XXX,来自XXX,现就读于XXX专业,热爱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
在校期间,我积极参与校园志愿者组织,担任过多次志愿活动的负责人,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和领导力。
我相信,志愿服务是一种奉献和奉献的精神,也是一种持之以恒的坚持和热爱。
二、志愿活动经历在大学期间,我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包括走进社区开展扫街义务劳动、到养老院慰问孤寡老人、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等。
尤其是参与“爱心助学”志愿活动,我亲身参与了多个贫困地区的支教活动,与孩子们共同学习、互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在支教活动中,我不仅是一名传播知识的老师,更是一位教育思想的引导者,让孩子们感受到了到知识的力量,并激发了他们对学习的热情和欲望。
我还曾参与“关爱环境,净化家园”的志愿活动,通过组织垃圾分类和环保宣传,引导更多人关注环境保护,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在这些志愿活动中,我不仅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与满足,更锻炼了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三、所获成果与感悟通过多年的志愿服务,我获得了很多成果和收获。
首先是个人成长,志愿服务让我更加懂得感恩和珍惜,同时也提升了我与人沟通合作的能力,培养了我的责任感和领导力。
其次是社会影响力,通过志愿活动,我可以带动更多人积极参与,传播正能量,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在此,我真诚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我相信通过这次志愿者申报,我将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秀特质和实践经验,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志愿者,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审阅与支持!此致敬礼XXX第二篇示例:优秀的志愿者申报材料优秀的志愿者应该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灵活适应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素养和持续学习的精神。
只有具备这些素质和经历,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志愿者,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委评优方案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支部”“优秀志愿者”的通知共青团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委员会各支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和“两会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的促进我校各级团支部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团员青年中,鼓励和促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学期、新的环境下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奋发图强,校团委在对各班2014-2015学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我校共青团2014-2015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方法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方法:由各班组织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由班级召开团员大会讨论推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候选人,然后由各班负责人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后,将事迹材料汇总到校团委,然后经校团委审查,共青团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委员会符合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当选,颁发证书,2015年度县级、市级、省级团员表彰将根据本次评选结果进行申报。
2.“先进支部”的评选方法:校团委根据各支部参加团委开展活动的参与程度及表现进行评比,符合条件的支部颁发荣誉奖牌。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 工作踏实,锐意创新,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4.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都认真、积极参与,关岭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志愿者成员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部”的条件1.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本班团支部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团委的发展做出特别贡献。
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

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工作报告实施方案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xx县政协爱心互助协会·爱心志愿者小组自xx年成立以来,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理念广泛传播,社会影响日益增强。
为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并带动其他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完善团队建设,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者”。
一、表彰项目评选表彰xx年度xx县“优秀志愿者”。
二、表彰名额:xx年度xx县“优秀志愿者”6名,按小组正式成员人数百分之一题名参选。
三、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表彰范围为:全体xx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正式登记成员。
四、评选条件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xx县政协爱心互助协会章程》和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的有关规定。
2、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
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3、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及以上。
(以志愿者证注册时间为准)4、任职期间,能发挥主动精神,积极主持开展本职工作,带头参与小组工作决策、落实等有突出作用。
5、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为小组活动提供较大服务帮助。
6、在组织活动作中,无安全事故及影响小组荣誉事件发生。
五、评选机构评选机构由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xx县委、xx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xx爱心志愿者活动小组等组成。
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爱心志愿者小组全体正式成员六、评选程序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提名、候选对象评定、表彰三个阶段。
1、申报提名阶段小组正式成员均可以参加评选活动。
正式成员可向评选小组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名单提交小组相关负责人;正式成员也可以自荐为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自荐志愿者需填写申报表交小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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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已在志愿汇APP中实名注册的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
(2)志愿服务经历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服务、开拓和创新意识。
(3)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申报人员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在校内、院内志愿者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经常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获得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主要参与者。
(3)2016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含志愿汇APP记录时长)。
(4)参与重大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
三、相关要求
2、申报对象须填写《年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3、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信息。
xxxxxxxxxx前将《xxx 年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及《xxxx年度优秀志愿者班级汇总表》交至逸夫楼值班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xxxxxxxxxx@。
附件3-1:xx年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3-2:xx年度优秀志愿者班级汇总表
xxxxxx青年志愿者协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分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报:院办公室
送:各团支部
附件3-1:
附件3-2:
xxxx年度优秀志愿者班级汇总表申报单位: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