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简述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简述所有权的权能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所有权的全能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所有权的经典的4项权能。
上述4项权能,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时享有。
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包含了四项权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权的内容或职能。
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
1、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
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2、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3、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和处分权。
使用权指的是物权人可以自由使用所拥有的财物,如使用房屋、车辆等。
支配权是指物权人可以决定财物的用途、管理方式等,例如出租、出售财物。
所有权包括所有权的种类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四项基本权能:占有。
所有权的一般规定

物 让与 一般要件 效力未定 承认
权 合意 无权处分
无权利 人取得
行
善意取得 权利
为 交付
丙(买受人)
解析
在此法律交易,共有三个法律行为,一为买卖契 约,一为丙支付价金的物权行为,一为乙移转买 卖标的物(宋版古书)所有权的物权行为。
乙出卖甲寄托的宋版古书与丙,系出卖他人之物,
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 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 动产或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第三 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 善意,则其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 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 能请求转让人(无处分权人)赔偿相应的 损失。
(1)王某通过手机中存储的电话号码找到张某,将手机归 还张某。王某对张某享有何种权利?
(2)由于手机中存有大量的重要信息,张某比较着急,遂在 当地交通广 播台发布广告,声称交还手机者,可得2 0 00元报酬。王某将手机交还,是否有权要求张某支付 2000元报酬?
(3)王某将手机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负有什么义务? (4)王某将手机卖给同事李某,半年后被张某发现,张某可
例如,该动产上原有抵押的权利,善 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时,抵押权消灭。但是,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时,知道该动产己被 抵押的,抵押权不消灭。
4.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法律关系
以乙擅将甲寄托的某宋版古书作为已有出卖于丙,并依 让与合意将该书交付于丙为例,图示如下:
甲
乙(无权处分人)
买卖,债权行为:有效
权利人
(2)据《 物权法》 第112 条第2 款规定,张某发布悬赏广告, 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即支付2000元报酬。
(3)据《 物权法》 第110 条和111 条规定,公安部门如果知道 权利人的,负通知义务,不知道的,负发布招领公告的义务, 并且在手机被领取前,负妥善保管手机的义务。
高富平《民法学》(第2版)复习笔记-第15章 所有权及我国财产归属制度【圣才出品】

第15章所有权及我国财产归属制度【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所有权的一般分析1.所有权的法律意义(1)所有权定义所有权是民事主体对物全面的支配权。
(2)所有权的两重含义狭义的物权法的所有权,它强调的是对物全面支配权;广义上的所有权,仅表明归属关系。
2.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1)所有权内容:所有权积极权能所有权是对客体最完全的一种支配权。
这种支配权通常被概括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这四项权能都是所有权人为享有物的利益而对物本身的积极作为,被称为积极权能。
①占有权。
占有是对客体物的实际持有、控制、管领或处于支配的一种状态。
②使用权。
物之所以有价值,在于它具有使用价值,能够给所有权人带来某种利益。
使用权即是实现物之使用价值的手段。
③收益权。
收益权能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④处分权。
处分权能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客体物之命运的权利。
广义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2)所有权的效力:所有权消极权能民法学称针对侵害其权利的人的请求权为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3.所有权的特征及修正(1)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①绝对性。
所有权人是所有物的最高主宰,利用与否、如何利用、如何处分完全是所有权人自己的事情,任何他人,任何机构都不能干涉。
②排他性。
排他性是指所有权人在使用,收益(享用)和处分物的过程中,有权排除他人干预或妨碍,自主地行使权利。
③全面性。
所有权是一个人对于其所有物享有的最完全的权利。
④永久性。
所有权的永久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a.权利随客体物的存在而存在,随客体物的消失而消灭;b.权利独立于行使而存在;c.所有权不受所有权人的生命限制。
(2)社会本位思想对所有权特征的修正随着所有权价值化趋势扩展,传统的四大特征已大大地弱化。
所有权的社会化趋势并不是消灭个人所有权,而是以确认和维系个人所有权为最终目的。
在承认私人所有权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财产利益的受益面。
民法第九章

法硕在线辅导-民法学-第九章-所有权-知识点-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除具有物权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如下性质: (1)全面性,所有人对所有物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面支配的权利; (2)整体性,又称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有统一的支配力;(3)弹力性,又称归一性,所有权的内容可自由伸缩;(4)排他性,又称独占性,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所有权;(5)恒久性,又称永久存续性,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限,本质上可永久存续。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所有权的内容又称所有权的权能,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1.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占有权能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又可以依所有人的意思或依法律规定交由他人行使。
占有权不同于占有,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是一种事实。
法律对占有依不同的形态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1)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
(2)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再分类。
(3)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其区分意义在于:1)当所有人的动产由占有人非法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第三人占有该动产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2)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上,善意占有人一般只返还现存的利益,对已经灭失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而恶意占有人对已经灭失的利益负赔偿责任。
3)在返还财产上,善意占有人可以请求所有人返还其为保管、保存占有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并对已取得的占有物的孳息不负返还义务,而恶意占有人无权请求所有人返还其支付的费用,且有义务返还所获得的孳息。
(4)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其区分意义在于确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来说,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是直接占有的转移。
2.使用权,是指在不毁损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2017法硕考研民事权利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第 1 页 共 1 页 2017法硕考研: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具体而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可能性:(1)权利人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的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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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

●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一、所有权的权能●权能,即行使权利的各种可能性。
●它和所有权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权利集合说。
认为所有权是由各项权能组成的集合体,各项权能可以成为单独的权利,集合起来则为一个完全的所有权。
●是权利作用说。
认为权能就是作用的意思,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即是所有权的不同作用,当这些权能与所有权分离时,它只不过是所有权不同作用的体现。
●(一)积极权能●1.占有权能●占有权能,指特定的所有人对所有物为管领的事实,属于所有权的事实权能。
●2.使用权能●使用权能,指依照所有物的性能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即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3.收益权能●收益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1)利用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
即所谓的天然孳息。
●2)依一定法律关系的存在而获得。
例如出租房屋而得到租金,储蓄货币而获得利息,这种孳息即法定孳息。
●对于孳息,通常采取如下方法处理:●1、孳息的所有权,一般归原物所有人所有,但所有权与他物权共存时、他物权人优先。
例如,在承包关系存续期间,承包人在承包的果园收取果实归承包人所有。
●天然孳息与原物一经分离,即成为独立之物,天然孳息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人。
●法定孳息虽不直接来自原物,但终究是他人利用所有物而应给付的对价,此对价应归属所有权人所有。
即使法定孳息非依原物所有权人的意志而产生(例如,未经其同意,甲的住房被乙出租于丙而产生的租金),所有人仍可主张获得此孳息。
●2、无法律根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占有人所得孳息原则上应随原物一并返还;占有人付出劳力或资金的,原物所有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例如,A拾得邻村走失的一头怀孕的母猪,在喂养期间生下小猪,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母猪和小猪均应归还失主,A因喂养母猪及小猪而花费的劳动,有权要求失主给付适当的报酬,所支付的费用,有权要求失主偿还。
●1.下列不属于收益行为的是●A.收取牛身体内部的牛黄●B.无花果树上摘得的无花果●C职员领取的奖金.●D.股民获取股息●2.甲委托乙购买冰箱,乙去购买时,正值冰箱举行有奖销售。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所有权的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 所有权的内容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 所有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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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对于其所有的财产可以行使的权能。
权能是指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由此可见,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一)占有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这往往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消费(包括生产性的和生活性的)投入流通的前提条件。
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 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是指所有人自己在事实上控制自己的财产, 直接行使占有权能。
例如, 公民对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家具、生活用品的占有, 集体企业对于厂房、机器的占有等。
非所有人的占有, 是指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对于财产的事实上的控制。
这种占有可以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所有人的意思而占有他人的财产, 如承租人根据承租合同占有出租人的财产, 保管人根据保管合同占有寄存人的财产。
非所有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是非法占有, 如小偷占有赃物, 未经许可强占他人的房屋等。
非法占有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占有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 是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即为恶意占有。
一般说来, 对于他人的非法占有, 所有人可排除之, 以回复其占有。
但善意占有在法律上要受到一定的保护。
例如, 在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的财产时, 对于善意占有人为财产支付的必要费用, 所有人都应当予以支付;而恶意占有人则无法获得相应支付。
(二)使用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 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1.所有权包括的具体积极权能有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
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故本题全选。
另外,考生须掌握所有权的消极权能,即排除他人的不法干预,如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知识模块:所有权2.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B.用益物权以使用收益为内容C.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D.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点为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的特征是:(1)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2)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3)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
故本题全选。
知识模块:用益物权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超出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所能理解的程度时,可以采取如下( )方式进行。
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B.由其成年亲属代理进行C.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该项民事活动后,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正确答案:A,C,D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超出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所能理解的程度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二是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三是事后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因此,B是错误的,ACD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公民(自然人)4.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我国采取的法人设立原则是( )。
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强制设立主义正确答案:B,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对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采取两种不同的设立原则: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其设立采取特许主义;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因其一般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设立采用的是行政许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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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2017法硕考研: 简述所有权的积
极权能
简述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答:(1)占有权,是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2)使用权,是在不损毁所有物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3)收益权,是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4)处分权,是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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