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及其特点
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体系与特点PPT课件

• 对主辅修专业进行考试,LP1(主)=2,LP2(辅)=3,平均2.5 分,权重30%。
• 对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法进行1个小时的口试,一般专修专业、辅 修专业和教学法各20分钟,给出分数;MP=3,权重20%。
• 推广研究式、工作式教学方法,改变由教师单向信息传递、满堂 灌的教学方式,用项目、作业单(册)等形式教学,把学和做结 合起来,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工作,特别是独立自主地学习 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体系与特点
借鉴与建议
• 教育科学理论要多开设课程,减少每门课的学时,增加学生自学 分量;我们的师范教育只开设不足100学时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介 绍一些传统的知识,缺乏学术和时代的气息。
内部人力资源。
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体系与特点
教学学院的基本情况
• 要取得正式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必须进入教育学院接受第二阶 段的师范教育。
• 教育学院的学生来源:
1 主要是经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大学生。
2 对职业界拟转行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士进行培训,帮助他们通过国 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3 大学毕业生,有五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对他们进行两年半的教师 培训后(因大学毕业文凭与第一次国家考试的文凭不等值),可 以参加国家考试,取得职教教师资格。梅克伦堡州教师教育学院 40%的学员具有这一背德景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的体系与特点
• 80学分为职业教育主修专业,如:经济、建筑技术、 电子技术等;
• 40学分为职业教育辅修专业,如:英语、德语、数学、 体育、哲学等;
• 20学分为教育科学,职业(或经济)教育学、教学论、 心理学等;10学分主修专业的教学法;
德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特点及其对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特点及其对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隋广智198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签署了《关于在山东省平度市建立“双元制”农业职业培训中心的协议》;1990年11月26日,青岛市教育局与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签定了具体合作的协议,合作创立了平度“双元制”项目—农业职业培训中心。
项目合作的内容。
1、“双元制”项目的引进、实施、示范和辐射、推广。
2、在发展面向实践面向需求的职教事业上向有关教育机构提供咨询和支持。
3、对项目教师和实训师傅进行培训。
4、对专业教学进行支持和咨询。
开展专业技工培训(汽车机械、农业机械、水暖空调、工业企业技工、服装设计与加工、农学、畜牧、果树栽培与果品加工)。
5、制定师资培训基地面向西部、全国范围的培训方案,面向全国开展职教管理干部和师资培训。
面向西部开展教育推广。
6、面向行业进行成人教育、技术培训和咨询。
7、开展农村村庄示范建设和土地规划整理。
8、促进培训资源的联网,加强与高校的联合。
在中德合作过程中,平度职教中心借鉴德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经验,结合本国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律。
一、德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特点在德国,从事职教工作的师资分两大类,即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实训教师,其中,实训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70%。
在分工上,职业学校教师承担理论课(包括文化课)教学,实训教师负责企业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教师的双元分布适应不同教学场所需要,保证了教育培训质量,是德国“双元制”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基础。
德国理论课教师培养的过程是:完全中学毕业(或同等学历),接受过职业培训或至少1年企业经验,在综合性或技术大学学习5年,学习一个职教主专业和一个普教辅修专业,通过相当于硕士学位的第一次国家考试(师资培养的第一阶段);在州教育学院学习2年,同时在职业学校实习,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成为国家高级公务员(师资培养的第二阶段)。
浅谈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与启示

浅谈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与启示[摘要]德国职业教育师资水平世界一流,助推德国职业教育水平和经济发展世界领先。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师资水平成为制约职教发展的瓶颈,学习和借鉴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的经验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的有效途径之一。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德国是世界上经济和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双元制”职业教育被誉为支撑德国经济发展的“秘密武器”,因此,该职业教育体系一直作为我国职业教育学习和借鉴的样本。
它以“双师型”师资培养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的方式,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加上从大学开始的一体化培养模式,为德国的职业教育打造了一支素质高、结构稳固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由教育部门与企业联合举办,“双元”分别是职业学校的专业理论学习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能的训练,教师和学生具有学校和企业的两种身份。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促进了德国的经济稳定和发展,造就了大批高素质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才。
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师资培养方面也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在目前经济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情况下,结合我国现有的职教师资资源,借鉴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经验,探索有效的职教师资培训途径,是整体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
一、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的主要特点1.完善的法律法规。
立法是德国职业教育建立高素质职教师资队伍的前提条件。
早在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它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大法,详细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定义、内涵、适用范围,也规定了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和人员资格、国家机构和经济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作用。
2005 年以来,德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教育法案,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如《职业促进法》《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职业教师从业资格条例》《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框架协议》等,这些法规确保了“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正常运行,明确了教师的任职资格、素质要求、考核标准、进修培训制度,保障了德国职业学校教师与学生的权益。
德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渠道、经验与启示

德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渠道、经验与启示德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渠道、经验与启示引言:德国职业教育一直以其高质量的培训体系和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而闻名于世。
“双师型”教学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它要求教师不仅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职业体验。
本文将探讨德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渠道、经验与启示,并从中汲取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有益启示。
一、德国“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渠道和背景1. 制度设立德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渠道是建立在稳定而完善的制度体系下的。
德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职业经验,才能进行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2. 实践导向的专业学位德国的职业教育院校一般提供与各行业相关的实践导向的专业学位,比如工程技术、医疗护理、机械制造等。
这些专业学位课程注重实践教学,由行业专业人士担任教师,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进行实习,接受真实的职业培训。
3. 企业合作项目德国的职业教育注重与企业的合作,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
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同时,还有机会到企业实习,获得实际工作经验。
二、德国“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经验和做法1. 教师选拔和培养德国的职业教育教师选拔非常严格,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职业经验,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教学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实习与实践德国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中非常重视实习和实践。
学生在学校期间进行实习,接受真实职业培训。
而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也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通过实际案例和问题解决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3. 与企业的合作德国职业教育与各行业的企业合作密切,学校与企业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教师与企业专业人士开展合作项目,共同制定课程和培训计划,以提供最新的职业知识和技能。
三、德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1. 加强实践导向的教学我国职业教育应提倡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

4、加强校企合作。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工作,能够为 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资源。同时,企业的专业人才也可以为高校提供宝贵 的实践教学经验,促进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参考内容二
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是其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为德国 培养了大量的优秀教师,而且为整个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本次演示将从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历史、现状和特点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 讨。
二、当前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师 资队伍的现状和问题
然而,当前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部 分高校对该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师资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次, 现有的职业发展教育师资队伍中,部分教师缺乏实际职业经验,难以将理论与实 践相结合,影响教育质量。此外,由于职业发展教育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部分教 师缺乏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目前,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在大学层面, 德国设立了专门的教育学院,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课程,为未来 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此外,德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教师培训学院,为新任教师提供 为期两年的专业培训。
三、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 特点
1、严格的选拔制度:在德国,成为一名教师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申 请者需要具备优秀的学术成绩和良好的个人素质。经过初审、面试、试讲等多个 环节的考核,最终才能获得教师资格。
一、德国职业教育师资的专业化 需求
德国职业教育强调实践操作与理论知识的结合,要求教师不仅具备扎实的理 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此外,德国职业教育还 要求教师具备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德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发 展的特点
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相关培训的体系与特点51页PPT

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相关培训的体 系与特点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德国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德国职业教育考察报告一、引言二、德国职业教育体制概述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由联邦和州层面管理,包括企业内部培训、职业学校和双元制培训三种主要形式。
企业内部培训主要由公司内部提供,以培养适应其需求的专业人才;职业学校为学生提供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的机会;双元制培训则是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学生,学生在学校和企业轮流学习和实习。
德国职业教育以实践、技能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1.实践导向:德国职业教育以实际工作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技能。
学生在职业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然后在企业实习锻炼,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双元制培训:德国职业教育通过双元制培训的方式,将学校和企业教育相结合。
学生在两个环境中交替学习和实践,为他们提供了更全面和深入的教育体验。
3.高度行业适应性:德国职业教育紧密结合各个行业的需求,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培训。
这有助于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四、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1.优秀的师资队伍:德国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教师的培养和选拔,教师们不仅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还拥有培训和教育背景。
这使得他们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
2.强调学生实际能力:德国职业教育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职业学校会设置与实际工作相关的课程和项目,以帮助学生尽早适应工作环境并掌握所需技能。
3.产学合作:德国职业教育与企业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实习和实践项目,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从而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
五、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1.培育实践能力:我国职业教育应注重培育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技能,将实践工作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培训。
2.强化师资培养:我国职业教育要注重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实践经验,以更好地指导学生。
3.建立产学合作机制:我国职业教育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与企业合作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真实和实用的培训。
论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及启示

论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及启示德国“双元制”教育是德国二战后兴起一种创新型教育模式,这种教育教学模式不仅为德国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而且对提升国民素质、产品质量以及德国国民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发挥了及其重要作用。
标签:德国双元制师资培训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教育机构与企业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教育,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和企业的条件和优势,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培养既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专业技术和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这种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为德国的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对提升德国劳动者的素质、产品的质量,以及德国国民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省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要实现之一重大转变,各个学校都拥有一批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才是兴教的关键因素。
笔者认为,就我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水平的现状而言,如何加强和提升我省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业务水平与能力,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主要做法及其特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是指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的方式,突出职业学校与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或企业作为两个责任主体,校企合作共同进行人才培养,实现优势互补。
通过这种模式的培养,职业院校的教师不仅在个人的能力上达到“双师”素质,而且在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上实现互补和优化,达到“双师”结构。
由此可见,我国“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的基本理论是根源于德国“双元制”的人才培养模式。
1.先进的理念与做法1969年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1973年德国文化部正式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使得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走上了规范化的途径。
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准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不仅有一套完整的培养培训体系,而且采取严格的国家考试制度,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非常重视他们在职业界的实际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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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及其特点德国的经验表明,职业技术教育是国家经济发展与民族进步的关键前提,也是个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和社会生产力形成互为因果的良性互动关系,被看作是实现经济起飞的秘密武器。
德国之所以拥有优质高效的职业技术教育,重要原因之一是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而这支师资队伍的形成又依赖于德国出色完善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
一、德国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性首先表现在有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培训场所上,这也决定了德国职业教育师资结构的双元性。
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资主要有两种,即职业学校的教师(Lehrer)和在职业学校之外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企业)的实训教师(Ausibilder)。
学校的教师分为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两种。
由于各种教师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不同,所以他们的任职资格和培养途径也各不相同。
(一)实训教师的任职资格及其培养1.实训教师的任职资格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和《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品格上和业务上均适合职业教育工作,并且具有条例中所要求的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并通过相应考试的人',才可以作为实训教师。
业务上的要求:年满24岁并且接受过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并通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或在考试机构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并有该职业一定的实践经验。
要具备必需的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则由各主管部门(如工商行会和手工业行会等)负责组织建立考试委员会,对其进行笔试和口试。
2.实训教师的培养①培养机构:实训教师的培养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是通过一个完全开放的教育市场进行的。
培养机构既有各种公、私立学校,也有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的办学机构,还有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举办的培训班。
②培训内容:实训教师的培养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业务资格培训、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进修。
业务资格培训就是在国家认可的各种培养机构接受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培训内容是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而制订的教学大纲及内容。
各部分的内容为:职业教育的基本问题;职业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接受职业教育的青年人;法律基础知识。
各培训机构可按照大纲自行编制教材,市场上也有很多现成的教材可供选择。
3.实训教师的进修大企业一般有教育培训部门定期举办实训教师进修班和研讨会。
进修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常支付。
为了保证实训教师的专业技术进修能与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相适应,一些公司常安排实训教师和生产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同一个进修班。
中、小企业则常根据需要派实训教师到相应的机构去进修,由企业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
教师们还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参加一些自费进修班,并能酌情从劳动局得到部分学费资助。
(二)职业学校的教师及其培养途径1.理论课教师的培养①理论课教师的任职资格:理论课教师必须接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和教育学院教育,并通过国家的两次考试。
②理论课教师培养的两个阶段A.理论课教师培养的第一个阶段——大学教育(4年)大学教育是在综合性的大学或技术大学中进行的。
主要有三种办学模式:大学内为培养职业学校理论教师而独立设置的有关专业;在培养工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如经济师)的专业学科内,除部分与工程师相同的专业教育外为职业教育理论教师增加职业教育学理论与职业教育实践能力;作为大学内的继续教育,如专门对高等专科大学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学方面的培养等。
根据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通过的《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框架协议》,各州教师培养内容及要求大致相同并互认学历。
在此阶段理论课教师的培养共设置了13个专业门类,每个专业门类又设若干个专业,学生按专业门类注册,专业门类中各专业在基础教育阶段内容相同,只是在专业深化阶段的学习内容有所不同。
职教师资大学学习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教育科学、职业技术专业、普通教育副专业。
三部分的课时比例约为1:2:1,总约2300学时。
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绝大多数职业师范大学生在人学前就必须接受一年的正规双元制培训,在大学教育期间仍有若干周学校实习和社会实践。
在大学学习结束时由各大学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第一次国家考试。
B.理论课教师培养的第二个阶段——预备期教育(2年)预备期教育是在各州的教育学院和指定的职业学校中进行的。
由学校校长和教育学院院长共同任命与之专业相同的资深教师作为辅导教师。
在此期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职业学校里由导师带领见习教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到教师进修学院或大学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
毕业时需通过国家第二次考试。
2.实践课教师的任职资格与培养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理论教学,因此实践课教师占的比例较小。
实践课教师至少应接受过以下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师傅或技术员培训(即一年制师傅学校学习考试合格或两年制技术员学校考试合格);职业教育学培训(即为期1~2年有关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方面课程的学习)。
3.职业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在德国,根据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教师要不断接受新技术知识、新规范的继续教育,其中,教师进修有全州集中、地区性和学校内部三种。
第一种由州文教部组织,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第二种由区政府组织,每个课程时间为一至二天;第三种由学校组织,较灵活,根据学校的发展,缺什么补什么,时间也是不定的。
由于学校的培训更贴近本校教师的实际需要,因此现在德国很多州的文化部把经费尽可能地拨给学校,以促进学校的继续教育。
二、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特点(一)通过健全的法规体系确保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综观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过程,不难看出立法是德国建立高素质职教师资队伍的前提条件。
通过立法手段,把对职教教师任职资格的具体素质要求和严格考核以及进修培训制度在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
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的发展及科技进步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德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方面的法令或协议,如《职业教育法》、《职业促进法》、《手工业学徒结业考试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框架协议》,以及各种继续教育法规。
其中《实训教师资格条例》是由联邦劳动和社会秩序部通过,是根据职业教育法第21条的规定而制定的,对企业学徒培训的师资要求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具体到某一行业则更为周密,如《工业行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农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公共事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
(二)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核心目标从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和培养过程可以看出,培养具有'双师型'的职教教师是其目标。
无论是实训教师、职业学校的实践课教师还是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教育学、劳动教育学进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试与理论考试。
对于实训教师和职业学校的实践课教师,他们不仅要接受严格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实训设备的操作规程,还要掌握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以便他们能总结己有的专业实践经验,并与职业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起来以及相应的解决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能力。
而对于理论教师而言获得大学入学资格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在与大学学习专业相同行业的企业至少实习一年,以了解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生产经营方式和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在经过4年严格的理论学习并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后还要在各州所设的教育研究班和职业学校进行为期两年的教学实习。
以便让他们从教学实践中逐渐积累经验,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大学里学到的各种专业教学法理论模式和规律。
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员一旦独立任教就已具备了相当雄厚的职业功底和很高的业务水平。
在德国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理论课与实践课尽可能在同一个或相邻的地点进行,便实践、实习中碰到的问题能及时从理论上进行探讨,理论问题又通过实践操作来加深理解,他们的实践、实训场所尽可能与社会上实际的生产或服务场所一致,培训内容也要求与生产流程、业务流程挂钩,这种方式既加深了教育与实训之间的沟通与配合,也实现了职教师资与培训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这就很大地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
(三)政府与企业并肩战斗,形成开放统一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德国职业教育体制的特点是:职业学校属各州所有,而联邦政府负责校外及企业内的职业培训及职业教育。
不过,职业学校与培训企业之间不是'绝缘'的,而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
在职教师资的培养方面也是如此,联邦、州、地区及企业一级都非常紧密。
雇主与雇员、企业培训机构和自由经济组织都积极参与职教师资的培养。
政府一级的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是职教师资基本立法与协调的主管部门。
德国州一级建有职业教育委员会,由雇主、工会及州文教部等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就职教师资培养方面的问题向州政府提供咨询。
并且州一级的综合性大学或技术大学负责培养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
地区一级的行业协会,如工商行业协会、手工业行业协会、农业行业协会等经济组织有自己的办学机构负责本地区或企业内职教师资培养以及检查、审核(包括考试)等事务。
培训企业的雇主代表对实训教师的聘用有参与表决权。
值得指出的是,大、中型企业往往独立组织实训教师培训班,自己编制教材。
如奔驰汽车公司仅在机电专业就有500多名实训教师,每年参加培训的教师在200名以上。
另外,在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中,教师去企业实习进修是一项重要内容,这样就能让教师及时把企业中的最新信息带到教学中去。
同时职教教师也会利用其长期工作和教学中积累的经验为企业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企业的经营理念进行理论上的系统指导。
(四)职教教师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德国,职教教师是一个社会地位和工资收入较高而且相对稳定的职业。
公立学校的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公务员,他们的法律地位是由各州的公务员法决定的。
公务员的工资分为16级,理论课教师是高级公务员,起点工资为13级;实践课教师为中级公务员,起点工资为9级。
他们与教育官员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终身不被解雇并享有免交劳动保险费的权利。
实训教师多集中在中小企业,多数实训教师为小手工业企业主、高级雇员、高级职员、工业师傅和级别较高的技术工人,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也较高。
(五)法制化、正规化的继续教育在德国无论是实训教师还是职业学校的教师都必须依据《职业教育法》或《教师培养法》的规定,带薪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针对继续教育有规范、系统的激励措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
对于实训教师而言,他们一般参加由教育培训部门定期举办的实训教师进修班和研讨会推教育管理、人才管理和开发及新技术等方面不断进修,以适应企业自身管理、技术发展的要求。
企业会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教师还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参加一些自费进修班并能酌情从劳动局得到部分学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