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测浮标通用技术要求整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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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海洋观测浮标通用技术要求

(试行)

1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海洋观测浮标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海洋观测网业务化应用的海洋观测浮标的采购、检验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T 3855 海船牺牲阳极保护阴极设计和安装

GB/T 13972-2010 海洋水文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914 海滨观测规范

HY/T 143-2011 小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

HY/T 142-2011 大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

3 术语和定义

3.1 海洋观测浮标

锚泊在特定海区对该海区的水文、气象等要素进行定点、自动、长期、连续观测并定时发送资料的浮标。

3.2浮标检测仪

一种配备浮标专用检测软件,可对浮标进行工作参数设置及功能检测的设备。

3.3浮标接收岸站

接收海洋观测浮标发送或者通过数据平台中转的测量数据的地面接收设备和设施。

4系统组成

4.1基本组成

海洋观测浮标由浮标体、数据采集器、安全系统、浮标检测仪、传感器、通信系统、供电系统、锚系、

浮标接收岸站(以下简称岸站)九部分组成。

4.2浮标体

为浮标提供浮力支撑,同时也作为仪器搭载平台,由塔架、标体、配重组成。

精品资料

按照设定的工作时序,自动采集、处理、存储观测数据,并将处理后的数据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实时发送到岸站。

4.4安全系统

具有警示、防雷、发现浮标移位、开舱、进水的功能,由雷达反射器、避雷针、卫星定位系统、开舱、进水传感器组成。

4.5浮标检测仪

对浮标进行设置、调试和检测。

4.6传感器

包括风、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气压、水温、盐度、波浪、海流传感器等。

4.7通信系统

采用短波、超短波、蜂窝移动通信或卫星等通信方式,将观测数据传输到岸站,由天线和通讯模块或一体化通讯设备组成。

4.8供电系统

为浮标的长期连续工作提供电源,由太阳能电池板、免维护蓄电池和充放电控制器组成。

4.9锚系

提供稳定的系泊力,使浮标能够在恶劣的海洋环境中长期系泊定位,由锚链、连接件、锚等组成,根据使用目的、深度和布放海区的不同,有时会用到系留缆、包塑钢丝绳等。

4.10岸站

接收来自海上浮标发送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具有保存、显示、查询、生成报表、报警提示等功能,由配套设施、通信设备、数据处理计算机和专业软件组成。

5技术要求

5.1观测要素、时次、单位和准确度

5.1.1观测要素

观测要素一般包括:风、气压、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水温、盐度、海流、波浪。

其它观测要素可根据需要增加。

5.1.2观测时次

所有观测要素除特殊要求,应一小时观测一次,并在整点前完成观测,各要素采集结束时间应尽量靠近整点。

5.1.3观测单位和测量准确度

精品资料

5.1.3.1 风速的单位为米 / 秒( m/s )。当风速不大于 5.0m/s 时,测量的准确度为±0.5m/s ;当风

速大于 5.0m/s 时,测量的准确度为±5 % 。

5.1.3.2 风向的单位为度(°),正北为0°顺时针计量。测量的准确度规定为两级:一级为±5°;二级为±10 °。

5.1.3.3气压的单位为百帕(hPa) 。测量的准确度规定为三级:一级为±0.1h aP;二级为±0.5hPa;

三级为± 1hPa 。

5.1.3.4 空气温度的单位为摄氏度 (℃ )。测量的准确度规定为两级:一级为±0.2 ℃;二级为± 0.5 ℃。

5.1.3.5 相对湿度以百分率 (%) 表示。当相对湿度大于80% 时,测量的准确度为±8%;当相对湿度小

于或等于 80% 时,测量的准确度为±4%。

5.1.3.6 水温的单位为摄氏度 (℃ )。测量的准确度规定为三级:一级为±0.02 ℃;二级为± 0.05 ℃;三级为± 0.2 ℃。

5.1.3.7 盐度测量准确度规定为三级:一级为±0.02 ;二级为± 0.05 ;三级为± 0.2 。

5.1.3.8 波高的单位为米 (m) 。准确度规定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 15%。

5.1.3.9 波周期的单位为秒 (s)。准确度为±0.5s 。

5.1.3.10波向的单位为度(° )。准确度规定为两级:一级为±5°;二级为± 1 0 °。

5.1.3.11海流观测应达到表 1 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表 1 海流观测准确度

流速水深准确度

( cm/s )(m )流速流向

<100 ≤ 200 ± 5cm/s

> 200 ± 3cm/s

± 5°≤ 200 ± 5%

≥100

> 200± 3%

5.2浮标体

5.2.1浮标体吊点、拖点、锚系点应做受力分析和强度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

5.2.2浮标体密封舱体应做密性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

5.2.3仪器安装平台周围应有防护,在浮标布放、回收及维护过程保护传感器等设备。

5.2.4钢制浮标体外舷侧应有防护,对浮标体进行保护。

5.2.5钢制浮标体应保证在一个至两个水密舱室进水的情况下,浮标不会倾覆。

5.2.6暴露在海水或空气中的浮标体结构物表面应有良好的防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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