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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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企业管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1.2职业定义使用手工工具、仪器仪表及专用电子设备,从事对电子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应用计算能力,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及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调,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鉴定要求1.7.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7.3鉴定方式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四、三、二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卷,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一体化鉴定模式(五级):每个模块鉴定均达到60分为合格。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还要进行综合评审。
1.7.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5:1)。
1.7.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分钟。
1.7.6鉴定场地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应具备能满足该工种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场所,以及电子仪器仪表装调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装配、测试用仪器仪表和鉴定用标准仪器),场地环境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工作要求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2.2各等级工作要求2.2.1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五级)2.2.2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四级)2.2.3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三级)2.2.4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二级)。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2002.2.26
77
6-01-05-02
钻井工
2002.2.26
78
6-01-05-03
固井工
2002.2.26
序号
职业编码
国家职业标准名称
颁布时间
79
6-01-06-01
油、气井测试工
2002.2.26
80
6-01-06-02
采油工
2002.2.26
81
6-01-06-03
采气工
2002.2.26
2002.11.12
122
6-15-03-01
手工木工
2002.11.12
123
6-15-03-03
精细木工
2002.11.12
124
2-02-34-11
物流师
2003.1.28
125
2-07-03-04
理财规划师
2003.1.28
126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
2003.1.28
127
4-01-01-02
4-07-12-03
育婴师
2003.1.28
134
6-01-02-06
房产测量员
2003.1.28
135
6-01-07-01(6-01-07-02)
海盐制盐工
பைடு நூலகம்2003.1.28
136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
2003.1.28
137
6-01-07-11
精制盐工
2003.1.28
138
6-01-07-12
2002.2.26
42
4-03-04-01
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4版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现代社会的日益电气化,电工这一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我国电工行业发展的需求,提高电工职业技能水平,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4版》。
该标准旨在规范电工职业的培训、考核和评定,为电工人才培养和选拔提供依据。
一、标准制定背景1.电工职业现状:电工行业在我国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涉及电力、电子、通信、机械等多个领域。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工行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电工职业技能要求不断提高。
2.政策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积极推动电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电工行业整体竞争力。
3.行业需求:为满足各行各业对高素质电工人才的需求,提高电工职业技能水平,制定新的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势在必行。
二、标准主要内容1.职业名称:电工2.职业等级:分为初级电工、中级电工、高级电工、电工技师和电工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3.职业技能要求:涵盖电工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设备维护、故障排除、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
4.培训要求:针对不同等级的电工,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学时,确保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5.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的电工职业技能考核体系,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6.职业技能提升:鼓励电工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标准实施意义1.提高电工职业素质:有助于提升电工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整体行业素质。
2.规范培训和考核:为电工培训和考核提供明确的标准和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选拔效果。
3.促进人才成长:为电工从业人员提供晋升通道,激发学习热情,促进人才成长。
4.推动产业发展:有助于推动电工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我国电工产业竞争力。
总之,《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4版》的实施将对我国电工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电工人才培养和选拔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我国电工行业迈向更高水平。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对电工仪表、交直流仪器等电工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准确的分析和推理判断能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凋;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备电工仪器仪表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装配工艺知识,仪器仪表装配操作技能、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电工仪器仪表装调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者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子设备装接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设备和工具装配、焊接电子设备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 分别为 : 初级 (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高级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 , 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
手臂、手指灵活,动作协调。
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 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 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为 : 初级不少于 4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36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 20 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 , 并配备合适的示教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标准、安全工作台及各种检验仪器、仪表等。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从事或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 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1
3-03-02-02
话务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
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
93
6-01-05-02
钻井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
劳社厅发[2002]1号
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
劳社厅发[2002]1号
摄影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7
4-03-03-01
调酒师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劳社厅发[2000]14号
2000-7-4
海潮出版社
29
4-07-11-01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 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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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对电工仪表、交直流仪器等电工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准确的分析和推理判断能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凋;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备电工仪器仪表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装配工艺知识,仪器仪表装配操作技能、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
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电工仪器仪表装调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者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5:1)。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 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 min(含口试和实际操作)。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鉴定场所应有技能操作鉴定所需的厂房(车间),配有电工仪器仪表装配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器材,环境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技术。
(2)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关心企业,勇于创新。
(3)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护设备,文明施工。
(4)尽职尽责,尊师爱徒。
2.2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绘图基本知识,公差与配合知识。
(2)电工学基础理论。
(3)电子技术(模拟、数字)基础理论。
(4)自动调节原理基础理论。
(5)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
(6)电工材料、仪器仪表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基础知识。
2.2.2 专业理论知识
(1)电磁测量技术。
(2)各类电工仪器仪表原理、结构及制造工艺。
(3)误差理论及数据处理。
(4)常用仪器仪表及工艺装备的原理、结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5)手动、气动、电动工具和夹具的设计制造基础知识。
2.2.3 法规知识
(1)计量法。
(2)与本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知识。
(3)GB/T 19000(ISO 9000)质量体系及系列标准知识。
(4)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法律责任等知识。
2.2.4 安全生产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4.2 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