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8修订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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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
案(2018—202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5.09
•【字号】黔府函〔2019〕44号
•【施行日期】2019.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
202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9〕44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8—2020年)的请示》(黔南府呈〔2018〕17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都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

二、你州要督促都匀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城乡发展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州要督促都匀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将修改方
案文本、图件、数据库等相关成果资料按要求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贵阳市物流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布日期:2015-04-16浏览次数:783 信息来源:贵阳市商务局信息作者:贵阳市商务局字号:[]目录1项目概述 (1)1.1规划背景 (1)1.2规划时间 (2)1.3规划范围 (2)1.4规划对象 (3)1.5规划依据 (3)1.6规划必要性 (4)2发展现状 (6)2.1物流规模贡献持续提升 (6)2.2综合运输体系逐步完善 (7)2.3物流园区建设稳步推进 (7)2.4园区功能建设加快推进 (8)2.5物流企业规模不断壮大 (8)2.6物流项目建设不断推进 (9)344.1预测年限、内容 (13)4.2总货运量 (14)5发展总纲 (17)5.1指导思想 (17)5.2基本原则 (17)5.3发展目标 (18)6规划布局 (19)77.3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 (66)7.4加快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67)7.5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68)7.6加快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69)8组织保障与政策措施 (71)8.1建立完善物流园区管理体制 (71)8.2加强物流园区规划的指导 (71)91项目概述1.1规划背景随着经济、金融、物流的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强,国际资本及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步伐的不断加速,位于西部重要交通枢纽的贵阳市,正面临全球产业调整、承接国际产业及东部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

产业转移使制造中心不断向生产成本低的地区转移和集中,供应链上各环节间的物理距离正逐步加大,对与之配套的物流服务的要求随之提高。

贵阳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产业转移的承接都迫切需要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的强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随着贵阳工业经济的发展以及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向“服务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愈发明朗。

贵阳出台了《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空间布局规划》,提出了“一力的物流企业群,将交通优势转为物流优势,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促使区域物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黔府办发〔2017〕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5日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统筹协调、和谐高效的城镇空间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和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下位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省直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应当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跨区域城镇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评估和修改工作;(二)监督、检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三)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协调各市(州)城镇空间布局安排;(四)负责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工作;(五)承担省人民政府安排的重大课题研究和重要规划组织编制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3]79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8【实施日期】2013.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7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编制包含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和空间统筹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战略性,对我市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和优化城市格局、产业布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013年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已将贵阳市等12个市(区)列为第二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区)。

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8月8日贵阳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精神,2012年环境保护部选取了12座城市率先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

2013年 6月1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670号),将贵阳市列为第二批开展环境总规编制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

为推进我市环境总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环境总规编制的必要性城市环境总规是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确保实现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所作出的战略部署。

贵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6—2020年)的批复

贵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6—2020年)的批复

贵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筑府函〔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筑府函〔2018〕2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呈请审批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筑国土资规请〔2017〕132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和“三项转型”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旱改水项目,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政策,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大力推进困难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少于62.37万亩,力争建成108万亩;补充耕地总量不少于1.17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4万亩,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11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0.63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03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模不低于0.33万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规模不低于0.21万亩;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规模不低于0.2万亩;确保完成为6500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任务。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24•【字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施行日期】2024.10.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7号,2023年12月21日公布,2024年2月1日施行;根据2024年10月24日公布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10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规划管控,协调空间布局,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市辖各区城镇范围内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乡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国防动员、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市制定相关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五条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城镇用地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分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规划用地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规划用地面积,包括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市政道路及其他不计入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三)容积率;(四)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五)建筑控制高度;(六)绿地率;(七)停车位;(八)市政配套设施;(九)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十)城市设计要求;(十一)满足日照、消防等其他城市建设要求。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城总体规划贵阳城总体规划

城总体规划贵阳城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实施评估采购需求项目编号:GZHDZB-2018-052采购人: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代理机构: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10月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新注册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2018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二、技术参数一、规划范围:市域范围: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8034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现行总规将于2020年到期,因此,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开始前,亟需进行现行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目的是在新的背景和发展形势下客观评价总体规划成效,理性检讨规划存在的不适应方面,并提出总规的修编的基本思路及方向,包括现行总规编制与实施概况;现行总规实施情况评估;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评估;规划实施面临的新环境;评价结论与建议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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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12 月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至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五、城市发展目标至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贵州省省会、中国西部创新型中心城市之一、西南综合交通枢纽、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七、城市职能1.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部地区内陆与沿海沿边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

3.国家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和综合试验区、西部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枢纽、全省科教文化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4.全国重要的以铝、磷、煤为主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西南地区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基地。

5.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八、城市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400 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80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5 平方米。

(三)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各城镇应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其中,贵阳市中心城区内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约620 平方公里。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九、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到2020 年,全市总人口达64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490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6%。

(二)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中心放射型”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沿厦蓉、贵黄、贵遵、贵毕、贵开、贵惠、贵修公路及市域快速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形成城镇主要发展走廊。

十、市域综合交通立足实现生态文明城市发展目标,与西南地区交通枢纽、西部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构建以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为龙头,以水运为重要补充,实现区域交通运输便捷、枢纽设施布局合理、交通科技现代化、多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区域客货运枢纽1.铁路枢纽。

贵阳铁路枢纽构建由贵阳北站、贵安站、贵阳站、双龙站、贵阳东站五个客运站形成的客运系统布局;维持贵阳南编组站双向三级六场站型及规模,建设改貌、湖潮、扎佐、都拉营等物流基地,形成“1+1+14”三级物流节点网络,优化完善贵阳铁路枢纽布局,提高市域铁路客、货运输能力。

2.公路枢纽。

贵阳市公路枢纽场站由“九个客运枢纽、七个货运枢纽”组成。

(二)公路以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为指导,贵阳城市经济圈交通建设为目标,高等级公路、国道干线为骨架,省(县、乡)道为联系,在市域构建“两环、一横、十二射线”的安全、便捷、高效的市域高速公路网体系。

(三)铁路1.依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建设贵阳至成都高铁、贵阳至南宁高铁和贵阳至重庆快速铁路,规划研究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规划预留贵阳至重庆高速铁路。

2.市域快速铁路网由“一环一射两联线”构成。

3.新建贵阳至兴义(贵兴线)城际铁路。

(四)市域轨道贵阳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9 条主线构成:轨道1 号线、2 号线、3 号线、4 号线、G1 线、S1 线、S2 线、S3 线、S4 线。

线网总长466.9 公里。

市域轨道交通主要覆盖贵阳市中心城区、贵安新区,预留连接龙里、修文的接驳条件。

(五)民用航空加快龙洞堡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完善相关服务设施,开辟中远程国际航线,拓展航空客源,打造西南一流航空窗口,推动城市对外开放,依托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建设,创新内陆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新模式,构建贵州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平台;建设龙洞堡国际机场集疏通道,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六)港口和内河航运大力整治乌江航道,建设开阳港、息烽港,提高乌江进入长江的通航能力;加快码头、集疏运公路等航运配套设施建设。

(七)重要交通廊道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路网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贵安大道、黔中大道、同城大道、产业大道、云环路、青山路、云烽快速路、云开快速路、修开快速路、修乌快速路、息开快速路等重要交通廊道的建设。

十一、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为重点,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城市古代及优秀近代建筑、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修缮、恢复,继承和延续城市历史文化脉络,提升城市地域文化品质,推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

(一)整体山水格局保护保护市域重要的山脉、江河体系,作为全域山水格局骨架,预留西望山—云顶山山脉、南明河流域、猫跳河流域和南江河流域等四条重要的区域山水生态廊道。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的保护:重点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青岩古镇,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马头村,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山村,中国传统村落批林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卫城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凯伦村、王岗村。

历史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阳明祠、甲秀楼、文昌阁等历史地段,将符合条件的历史地段积极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强化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划定其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重点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4 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02 处。

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专项调查。

十二、贵安新区发展指引(一)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贵安新区规划总面积约1795 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贵阳市域范围内的面积约478.87 平方公里。

贵安新区直管区规划总面积约470 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贵阳市域范围内的面积约178.80 平方公里,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面积约63.89 平方公里。

(二)定位与职能1.贵安新区定位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2.贵安新区主要职能为:高端服务与创新发展实验基地;国家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国家重点科教基地;国际休闲度假和避暑养生基地;国家重要的民族文化发展特色基地;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和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其中,贵安新区直管区是贵安新区的核心起步区,核心功能和产业的集聚地,也是新区城镇建设和人口集聚的主要地区,包括贵安生态新城、马场科技新城、花溪大学城等重要功能组团。

(三)规模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 年,贵安新区直管区(贵阳部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84.23 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至2020 年,贵安新区直管区(贵阳部分)的城镇人口规模约95 万。

其中,贵安生态新城(直管区部分)50 万人,位于贵阳中心城区的花溪大学城约45 万人。

(四)综合交通加强贵安新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贵阳市与贵安新区交通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交通网络。

加强贵阳市与贵安新区的轨道交通联系,推进环城快铁建设,增设沪昆高铁贵安站,加快推进湖林支线迁改。

协调实施贵阳市与贵安新区的干路网对接工程。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十三、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一)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贵阳市中心城区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空间发展策略。

规划形成“双核多组团”的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布局从单极向多极转变,坚持以生态绿地为隔离、组团式发展的城市特色。

双核:包括老城服务核心和观山湖服务核心。

多组团:包括白云、乌当、花溪、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多个城市功能组团。

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二)功能布局1.双核老城服务核心:积极打造楼宇经济产业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保险、高端商业商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公园、城市综合体及公共建筑的建设,降低老城建筑密度,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利用老城历史文化遗存塑造城市文化品牌。

观山湖服务核心:依托火车北站服务业聚集区、贵州金融城、西南国际商贸服务业聚集区、现代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服务功能,以百花湖周边及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提升新区环境品质,强化新区集聚力和吸引力;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贵阳火车北站,利用好国际会展中心等平台,带动城市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多组团白云组团:打造大数据走廊,健全大数据全产业链,突出做好大数据应用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配套等;以中关村白云园为基础,推进园区升级换代,退二进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基础设施。

建成“大数据社会治理先行试验区”。

花溪组团:以文化产业为支撑,建设高层次文化人才聚集高地,打造高水准文化企业,开发高品质文化产品;依托区域内生态资源优势,推进旅游、文化融合创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特色化的全域旅游体系;加强城市公园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乡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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