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_10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合集下载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设计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设计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设计城市规划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划原则和理念,对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设施、建筑风格等进行合理安排和设计,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设计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本文将探讨在城市规划中如何保护和继承历史文化,以及如何通过旅游设计促进城市的发展。

1.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底蕴的体现,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城市规划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

1.1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法规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建立健全的法规和制度,对于历史建筑和文化遗址进行保护。

这些法规和制度应该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严格限制历史建筑的改建和拆除,确保历史建筑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1.2 修复和维护历史建筑城市规划中应考虑修复和维护历史建筑的需求。

修复和维护历史建筑不仅可以保护历史文化,还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通过修复历史建筑,可以让市民和游客更好地了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增加城市的文化内涵。

1.3 保护历史街区和文化遗址在城市规划中,要保留和保护历史街区和文化遗址。

历史街区是城市的历史记忆和独特魅力的体现,保护历史街区可以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吸引游客和投资者。

同时,要对文化遗址进行保护和修复,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和开发,提供更好的游客体验。

2. 旅游设计的重要性旅游业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设计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旅游设计不仅要考虑游客的需求和体验,还要充分利用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市的旅游吸引力。

2.1 开发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在城市规划中,可以通过开发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景点可以是城市的历史建筑、文化遗址,也可以是自然风景或现代建筑。

通过规划旅游线路,游客可以更好地了解城市的历史文化,提升旅游体验。

2.2 提供旅游设施和服务城市规划中要考虑为游客提供便利的旅游设施和服务。

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知识点

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知识点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大纲要求:1.熟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2.掌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和成果要求3.掌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内容和成果要求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第三十一条要求对于城市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城乡规划法》明确要求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本节重点介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在第八章中介绍。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例题: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的城市属于()名城。

A.古都型B.地方及民族特色型C.近现代史迹型D.一般史迹型『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的城市属于古都型名城。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分析城市的历史、社会、经济背景和现状,体现名城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确定名城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确定名城保护内容和保护重点,提出名城保护措施。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及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划定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界线,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的要求。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基础,而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是城市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是城市独有的宝贵资源,它们蕴含着城市的历史、文化与精神内涵。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如何合理地保护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需要在城市规划中享有一定的优先地位。

在城市规划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确定城市发展的规划目标和方向时,应该考虑到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其次,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需要与城市规划相互融合。

城市规划宜以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为基础,将其融入到城市的布局、建筑风格和公共空间设计中。

保护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历史记忆,更是为了使城市更加独特、美丽和宜居。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应该注重挖掘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将其融入到城市的发展中,形成独特的城市形象。

再次,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需要注重公众参与。

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其管理不应仅仅由政府或专业机构负责。

应该广泛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到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中,使其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公众的参与不仅可以使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更加有效,更能够提高公众对历史和文化的认识和尊重。

最后,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需要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保护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历史记忆,更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以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产损失和文化传承断裂。

只有将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简单的建设与发展,更应该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实施的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是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历史文化遗产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独特性和个性,是城市与其他地方的区别所在。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让人们了解和感受城市的历史,还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

它们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历程,记录了城市的兴衰和变迁。

通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们可以了解到城市的历史,了解到城市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从而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城市。

其次,历史文化遗产具有文化价值。

每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精神内涵,这些都体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中。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传承和弘扬城市的文化传统,让人们感受到城市的独特魅力。

最后,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经济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旅游的重要资源,可以吸引大量游客,带动城市的经济发展。

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也可以成为城市的特色产业,推动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的经济竞争力。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必要的,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文化传承的需要。

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生命体,城市的文化传承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让人们了解和感受到城市的文化传统,从而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城市的文化。

其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发展的需要。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简单的建设和发展,更应该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品味和形象,增加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人们来到这座城市,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城市是一个融汇了人文历史和文化传承的场所,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不仅仅要注重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关注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措施与建议。

一、保留历史建筑与文化景观城市的历史建筑与文化景观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规划历史建筑的用途和功能,在保留其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生命和活力。

例如,可以将古老的建筑改造成博物馆、艺术区或文化中心,使其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此外,城市的文化景观也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

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保留和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古老的街道和巷弄,使其成为城市独特的历史风景线。

同时,对于重要的历史文化景观,可以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限制开发和建设,确保其得到长期的保护。

二、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的教育与宣传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应该通过教育和宣传得到广泛传播,让市民和游客了解和认识城市的文化底蕴。

在城市规划中,可以设立专门的文化教育中心,开设相关的历史文化课程和培训班,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其中。

同时,结合城市的历史文化,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展览,让市民和游客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了解城市的历史文化。

另外,城市的历史文化还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将城市的历史故事、文化传统传播给更大的受众群体。

同时,注重将城市历史文化与当代文化相结合,通过艺术表演、音乐会等形式,让历史文化得到年轻一代的接受和喜爱。

三、加强城市规划与保护法规的建设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应加强城市规划与保护法规的建设。

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明确历史建筑和文化景观的保护范围和措施,并进行严格的执行。

同时,建立健全专门的保护机构和管理团队,负责对历史建筑和文化景观进行监管和保护。

此外,要加强与相关学科的合作与交流,包括建筑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形成跨学科的研究和保护体系。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任务,旨在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历史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不仅涉及到城市的外观和原貌,还与城市的社会和文化价值紧密相连。

因此,城市规划者应该充分考虑历史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遗产得到恰当的保护和传承。

1. 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性历史遗产是城市的宝贵财富,它们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和演变。

保护历史遗产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因:首先,历史遗产体现了城市的文化底蕴,传达着城市的独特魅力和个性。

它们是城市的身份证,代表着城市的历史和文化传统。

其次,历史遗产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吸引游客具有重要作用。

许多历史遗产成为了重要的旅游景点,为城市带来了经济收益和就业机会。

最后,历史遗产对于居民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是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来源,为居民提供了独特的文化环境。

2.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保护措施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历史遗产:首先,建立并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确保历史遗产的保护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有明确规定,并建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历史遗产的保护工作。

其次,开展历史遗产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了解历史遗产的特点和价值,为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

在城市规划中,考虑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确保新建筑和城市发展与历史环境和谐共存。

第四,促进公众参与。

鼓励居民、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历史遗产的保护和规划决策,形成共识。

3. 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文化遗产是一国一城的瑰宝,是传承和弘扬国家和地区文化的重要手段。

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于:首先,文化遗产代表了社会的共同记忆。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增进民族认同和凝聚力。

其次,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和发展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源和灵感,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文化遗产与历史保护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文化遗产与历史保护

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文化遗产与历史保护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是指通过对城市的发展和利用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以实现城市功能的协调、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遗产与历史保护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中的角度,探讨如何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以及历史保护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一、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有价值的有形和无形事物,包括历史建筑、古迹遗址、传统艺术、习俗、传说等。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

首先,保护文化遗产需要注重对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独特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的体现。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规划历史建筑的保护区域,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包括对建筑本身的修缮和维护,对周边环境的合理规划等。

其次,传承文化遗产需要注重对传统艺术和习俗的传承。

传统艺术和习俗是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为传统艺术和习俗提供展示和传播的场所,例如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民俗博物馆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传统艺术和习俗的培养和传承,例如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

最后,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还需要注重社区居民的参与和保护意识的培养。

作为具体的文化传承者和受益者,社区居民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建立起社区居民与文化遗产之间的紧密联系,提高他们的文化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二、历史保护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历史保护是指对城市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修复,以及对历史文化景观的维护和利用。

历史保护在城市规划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保护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传承,还可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支持。

首先,历史保护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历史建筑和文化景观是城市的瑰宝,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内涵。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进行有序、科学的布局和建设,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对于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旨在提供一些思考和启示。

第一部分: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瑰宝,它们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古迹、遗址、文物等,它们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让人们了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增强城市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城市吸引游客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第二部分: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保护应该以保护为主,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和历史特征。

其次,保护应该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避免破坏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风貌。

再次,保护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将历史文化遗产融入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三部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多种多样,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措施。

首先,修缮和保护历史建筑物是最基本的措施之一。

修缮可以修复建筑物的损坏部分,保护可以采取控制使用、加强维护等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其次,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城市更新和再利用也是一种常见的措施。

通过将历史建筑物转化为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可以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经济效益。

再次,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也是一种重要的措施。

通过组织展览、讲座、导览等活动,可以增加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关注,提高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四部分: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我们可以看一些实践案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文物的修复方法和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 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国务院文物行 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 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
一、利用原则 利用与维护相结合 尽可能按其原有功能来利用 应和恢复和营造文物及其周围地段的活力相结合 应在严格控制下合理利用文物
二、利用方式 1、继续原有用途 2、改变原有用途 3、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
其他需要保护的建筑
保护意义:它们对构成和表现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一地段的特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北京四合 院。
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威尼斯宪章》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1964年5月在威尼斯召开,通过了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称的《威尼斯宪章》。这是第一个保护与修复古迹的宪 章。它指出,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 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历史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 模环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
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 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文物的利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 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 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雅典宪章》
三、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 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一)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二)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三)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
不使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
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 起源:文物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简要回顾
• 法国 1840年梅里美《历史性建筑法案》 1887年《纪念物保护法》 1913年《历史古迹法》 1930年《景观保护法》 1962年《马尔罗法》即《历史街区保护法》19世纪末世界各国立法保护文物
《华盛顿宪章》
• 1987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又称华盛顿宪 章)进一步扩大了历史古迹保护的概念和内容,即提出了现在学术界通常使用的历史地段和 历史城区的概念。
• 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各国在保护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 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
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国务院1986年12月8日批准) 1.上海 11.常熟 21.安阳 31.日喀则 2.天津市 12.徐州 22.南阳 32.韩城 3.沈阳 13.淮安 23.商丘 33.榆林 4.武汉 14.宁波 24.襄樊 34.武威 5.南昌 15.歙县 25.潮州 35.张掖 6.重庆 16.寿县 26.阆中 36.敦煌 7.保定 17.亳州 27.宜宾 37.银川 8.平遥 18.福州 28.自贡 38.喀 9.呼和浩特 19.漳州 29.镇远 10.镇江 20.济南 30.丽江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简要回顾
• 英国 • 1882年《历史纪念物保护法》
1900年《历史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 1913年《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 1931年《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 1953年《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简要回顾
• 日本: • 1897年《古社寺保护法》 1919年《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 1929年《国宝保护法》 1950年《文化财保护法》 1966年《古都保护法》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文物的修复方法和原则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 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 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 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陈占祥
• 1943年在利物浦大学结束完 五年建筑专业学习,就读该 校城市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梁陈方案
朱兆雪、赵冬日方案
广场 • 明代、民国、1993年
2、保护方式:尊重原物 保存方式:维护性的修缮、加固和恢复性的修复 特别要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考古学证据,不应有丝毫的臆测。
《威尼斯宪章》提出文物的修复方法和原则
保护:原真性(修旧如旧的提法不科学) 一、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与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最好采用同时期的构件
进行替换 二、任何增添部分必须与原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们能够识别,保持文物的可读性和历史的真实
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表现,这些文化财产无论其等级多低,均构成人类的记忆。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1、保存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 2、继承传统文化,以延续民族的发展脉络 3、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
刘易斯·芒福德(LewisManford)在《城市发展史》: 城市是时间的产物。在城市中,时间变成可见的东西。时间结构上的多样性使城市部分避免了当 前的单一刻板管理以及仅仅重复过去的一种韵律而导致的未来的单调。通过时间和空间的复杂融 合,城市生活就像劳动分工一样具有了交响曲的特征:各色各样的人才,各色各样的乐器,形成 了宏伟的效果,无论在音量上还是音色上都是任何单一乐器无法实现的。
《内罗毕建议》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 提出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 – 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 现代意义的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工作。 • 1930年国民政府《古物保存法》 • 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82年《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1.建水 32.巍山 33.江孜 34.咸阳 35.汉中 36.天水 37.同仁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雅典宪章》1933年——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 《威尼斯宪章》1964年——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
环境 《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 《华盛顿宪章》1987年——一切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
国际文献中保护概念、内容的发展变化 • 变化可以用3个国际宪章作为代表。即《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和《华盛顿宪章》。
《雅典宪章》
• 《雅典宪章》是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4次会议在雅典通过的。《宪章》指出,保存 好代表某一时期的、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具有教育今人和后代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在可能 条件下,交通干道应避免穿越古建筑区。
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国务院1994年1月4日批准) 1.正定 11.长汀 21.岳阳 2.邯郸 12.赣州 22.肇庆 3.新绛 13.青岛 23.佛山 4.代县 14.聊城 24.梅州 5.祁县 15.邹城 25.海康 6.哈尔滨 16.临淄 26.柳州 7.吉林 17.郑州 27.琼山 8.集安 18.浚县 28.乐山 9.衢州 19.随州 29.都江堰 10.临海 20.钟祥 30.泸
1、建筑的保护
两类建筑:1、必须保护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2、具有潜在价值和对构成历史地段整体风貌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的建筑。(应结合居民的生活改善进行,以保证地段始终保持因生活活动存在而充满内在的活力。)
后一类建筑的保护方式 ——整体保存:在不改变被保护建筑原有特征的基础上,对建筑的外观和内部进行修缮、整饰;对建筑 整体结构进行加固,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局部保存:保留被保护建筑中体现历史风貌的最主要要素,如立面、屋顶、墙面材料、结构、外观 色彩和建筑构件等
空间系统:由城市各个层次的空间关系与形态、各种空间在城市空间系统及城市生活中的地 位和作用以及其中的活动等要素构成 景观界面:开放空间周围的界面、主要景观视线所及的建筑、自然界面以及街道界面。
案例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程
空中北望中轴线
二十 五片 保护 区
大栅栏地区
城区扩张
梁思像剥去我一层皮。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 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 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式
1、指在城市中不可移动的文物,以及城市历史遗迹、历代遗址、古代和近现代杰出人物纪 念地、古木、古桥等构筑物。
建筑高度、形式、材料和色彩均应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
历史地段的保护
历史地段在我国通常称为历史街区。 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地段。 具有具体的生活内容 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应该从保护和更新整治两方面来开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