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1.

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1.
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1.

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

1.加热炉大凡安全规程

1.1新工人入厂,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2上岗位工作,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1.3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串岗位,不得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许打闹。

1.4严禁在上班前,上班时间内喝酒。抽烟须在指定地点,烟头不许随地乱扔。

1.5无关人员,严禁乱动阀门,开关、按钮。

1.6无关人员禁止在煤气危险区逗留。

1.7在煤气危险区内作业,必须得二人以上,必要时,要佩带氧气呼吸器。

1.8严禁在加热炉区域内用汽油进行烧嘴清洗及其他用途的作业。

1.9煤气输入及放散作业时,禁止在加热炉区域内动火。

1.10严禁在加热炉区域内,泵房周围动火,要向厂保卫部门申请,发给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1.11煤钳在进行煤气作业时,应严格按煤气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1.12严禁行人横跨辊道,过辊道时,应走安全桥。

1.13在辊道送电条件下,需上辊道时,必须将辊道的E—STOP按钮按下,或将安全开关拨到锁定侧。

1.14瓦工在堵炉门时,必须认真确认炉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其他无益于安全的异物,确认无疑后,才能进行。

1.15在停轧期间,起动步进梁,必须事前检查炉内或步进机械附近是否有人在工作,确认无疑后,才能进行。

1.16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挂牌制度,(牌后要签名)未得到检修人员允许或确认,不得进入检修区域。

1.17洗油,带油破布用完后,不能乱扔。要及时算帐,放在安全的地方。

1.18使用电焊、气焊、吊车、钢丝绳,叉车等,按有关的安全规程执行。

1.19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及检查,确认制,避免误操作。

1.20如出现人身、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1.21每周由班长或安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会议。

2.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2.1煤气点炉前的准备

炉子要求全面检查,检修后的管道要试压、试漏、验收合格及清扫明净后才能点炉。

2.2煤气通入点火应具备的条件

1)炉内各部位清扫明净,没有剩余工具废物,炉子没有异常情况。

2)煤气管道系统各开闭器,调节阀,放散阀等均齐全好用,烧嘴无异常。

3)所有水封槽已注满水。

4)吹扫管道各开闭器正常。

5)燃烧空气管道及有关阀门均好用。风机具备起动条件。

6)蒸汽管道及阀门完善。

7)加热炉各冷却水通水,无异常情况。

8)步进梁驱动装置正常,各炉门正常。

9)燃烧装置正常。

10)仪表用空压机运转正常,仪表用冷却系统工作正常。

11)各仪表运转正常,烟道闸板阀工作正常。

12)煤气操作人员要具备有关煤气知识,上岗前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3煤气安全操作事项

(1)煤气通入前,应与煤气发生炉等有关单位联系,允许后,才能送煤气。

(2)新炉或大中修后煤气炉,要经厂部批准。

(3)新炉使用煤气“A”点停、送煤气时,要请公司煤气防护站参加、协助。

(4)送煤气时,无关人员,必须远离工作区。(5)送煤气前,先通入氮气以置换煤气管道中的空气,N

2通入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用O

2检测器检测的残O

2时应少于<3%,另外吹氮气时,应检查管道开闭器,焊接处等是否有明明泄漏。

(6)N

2吹扫,残O

2量检测合格后,可向烧嘴前送煤气,放散20分钟后,作煤气爆破试验。

(7)煤气爆发试验合格后,烧嘴才能点火。

(8)在送煤气及点火时,炉子周围严禁烟火,严禁焊接,严禁吸烟。

(9)如发现煤气漏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及时处理。

2.4关于煤气爆发试验的安全事项

⑴煤气爆发试验必须在N

2置换合格且煤气放散时间足够的情况上,才能进行。

⑵作爆发试验时,要确定风向,人必须站在上风的位置。

⑶煤气取样点火时,吊车不许在加热炉区域内开动。

⑷煤气取样筒应灵敏好用,加盖后应周密。

⑸取样点火时,在下风向30—40火扇形面积内不得有人点火。

⑹取样时,先用煤气将空气吹走后,迅速关闭并迅速盖上盖子,以免空气混入。

⑺如煤气迅速而安定的燃烧直至筒底,即表示合格,并再作一次。

⑻如点火时,点不着或有爆炸声时,应继续进行煤气放散并检查原因,直到试验合格

为止。

⑼爆发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烧嘴点火,否则不能点火。

2.5煤气烧嘴点火的安全事项

⑴烟道闸板全开、炉内应有一定的抽力。

⑵装料炉门、出料炉门全开。

⑶点火时最少要3人配合,仪表室1人,现场2人。

⑷点火前,先将点火枪点着,火苗要旺,然后从点火孔插入烧嘴煤气喷口前、最后慢

慢地开煤气烧嘴的手动球阀。

⑸如果点火枪插入被吹熄火时,不允许开煤气手动球阀。

⑹如果点火枪插入,打开烧嘴煤气手动球阀,仍不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煤气球阀。查

明原因并等10分钟后,让炉子抽力将残存煤气充分排出后,再一次点火。

⑺待燃烧安定后,再进行煤气流量,空气流量的调整,具体操作方法见有关操作规程。

⑻冷炉升温时,先点加一段煤气烧咀,炉温在600℃以上时,才能点加二段烧嘴。

⑼新炉或大修后的烘炉、400℃以下,最佳用烘炉曲线及操作,参照有关技术操作规程。

2.6停炉安全事项

⑴停炉要经厂调度室同意。

⑵停炉前要通知燃气厂煤气混合站。

⑶关闭所有烧嘴后,要检查烧嘴前的煤气手动切断阀全关。

⑷注意检查水封,确认水封排水。

⑸打开有关煤气放散管,进行煤气放散、然后通入N

2,吹扫20分钟后,自然放散。

⑹根据要求打开装料炉门及出料炉门。

2.7煤气事故的抢救

(1)发生煤气中毒时

a)煤气区域内应设立岗哨,除抢救人员外,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煤气区域。

b)进入煤气区域抢救人员,应由受过救护训练的人员担任。

c)救人员绝对服从抢救指挥人员的指挥。

d)抢救人员必须带好氧气呼吸器。

e)发现氧气呼吸器有故障,呼吸困难时,应立即离开危除地区。

(2)对煤气中毒者:轻者头重、脚轻;较重者口吐白沫,失去知觉;危机者呼吸

薄弱甚至停止呼吸。

(3)对于危机中毒,呼吸薄弱或停止呼吸者,要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并组织抢救。

2.8发生煤气着火事故时

⑴抢救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商量处理办法。

⑵迅速用黄泥堵住裂口。如不见效,可稍降低煤气压力。

⑶严禁全部切断煤气来源,以防止煤气回火发生爆炸。

2.9发生大量煤气漏泄原因,及时处理。

⑴立即向厂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⑵应立即组织所有人员离开煤气危险区。

⑶迅速找出煤气漏泄原因,及时处理。

2.10煤气设备发生爆炸事故时

⑴立即向厂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报告。⑵人员立即全部离开危险地区。

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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