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专家时代_的新闻评论伦理初探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研究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研究章节一:引言新媒体是当今社会不可避免的趋势。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获取新闻的方式。
而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媒体伦理问题也不断浮现出来,成为了人们思考和讨论的焦点。
本文主要从伦理层面出发,对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伦理问题进行探讨。
章节二: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特点新媒体时代,新闻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速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互联网、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出现,使得新闻不再依赖于传统媒体的传播渠道,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信息和新闻。
此外,新媒体还具有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传播互动性强等特点。
这种特点带来了新闻传播模式的变革。
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是“一对多”的模式,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掌握在媒体手中,而新媒体时代则是“多对多”的互动传播模式,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传播主动权由公众掌握。
章节三: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伦理问题1.虚假新闻的传播虚假新闻是指编造或歪曲事实的新闻报道,往往为了吸引眼球和利益驱动。
在新媒体时代,随着个人发布信息的门槛降低,虚假新闻的传播更加容易。
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个人,可能出于商业目的或者个人兴趣等因素编造或散布虚假新闻。
但虚假新闻的传播,会给公众带来误导和负面影响。
解决办法:建立虚假新闻的惩戒机制,对虚假新闻的发布者进行处罚,严格把控新闻真实性和权威性,鼓励公众自觉抵制虚假新闻。
2.不当新闻报道内容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许多冷门的、噱头性的新闻成为了热门话题。
为了炒作新闻,有些媒体会夸大报道内容,甚至把不恰当、不道德的内容作为新闻报导,这样做不仅伤害了受害者和公众,还会影响媒体形象。
解决办法:媒体应当追求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把不当的报道内容剔除或减少,避免给读者次品的信息,引导读者理解正确的报道。
3.侵犯个人隐私随着新媒体工具的普及,人们越来越容易公开自己的信息,这使得一些身份受到威胁的人比以前更容易成为攻击对象。
媒体融合时代下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探讨

媒体融合时代下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探讨在新闻媒体融合时代,新闻报道的内容和形式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这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现象,同时也涉及着伦理问题。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处理好公共、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如何正确处理好立场和客观报道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新闻媒体融合时代下新闻报道伦理问题的核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伦理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无论哪个时代,伦理问题无疑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同样的,新闻报道也不例外。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尽职调查、采访、出版的规范制度,以确保新闻报道过程中不会出现违反伦理的行为。
其次,新闻从业者需要保持崇高的职业道德。
新闻从业者应该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尤其是在新闻报道中。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从业者应当尽力避免陷入道德困境,保持职业操守,不得以任何手段获取信息或者故意歪曲事实,否则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自身及媒体机构的信誉。
第三,新闻从业者应该明确把握新闻报道的社会责任。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从业者应该明确新闻报道的社会责任。
对于新闻报道的实际意义和影响,应当进行充分的思考和研究,确保新闻报道具有正面的社会影响。
新闻报道不应该仅考虑自身利益或政治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因此,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报道行为必须予以规范。
第四,新闻从业者需要正确处理好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关系。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从业者需要正确处理好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关系。
新闻从业者不应该损害他人的隐私权,必须遵守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得对案情相关人员进行公开披露,避免成为“新闻狩猎”的对象。
第五,新闻从业者应该注意科技创新和伦理的平衡。
在新闻媒体融合时代,新闻报道领域也在不断推广科技创新。
这种创新对于新闻报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种种伦理问题。
新闻从业者应该注意科技创新和伦理的平衡,通过创新方式,合理应用新科技手段,做到信息公开、准确报道、透明诚信等方面。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与伦理关切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与伦理关切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和发展,新闻报道的方式和传播途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传统媒体的局限性逐渐被打破,新闻报道的速度和广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然而,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关切。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与伦理关切,并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信息真实性问题在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但真实性却难以保证。
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成为了一种常态,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因此,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应该更加注重事实核实,避免不实消息的传播。
同时,加强新闻报道的专业性和可信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隐私保护问题新媒体时代,个人隐私的泄露问题日益突出。
在新闻报道中,媒体应该更加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避免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尤其是在报道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时,媒体应该谨慎处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三、道德责任问题新媒体时代,媒体的道德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应该秉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偏颇的报道。
同时,媒体也应该对社会负有一定的责任,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公众正确的价值观。
四、版权保护问题在新媒体时代,版权保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网络的便利性使得盗版和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媒体应该加强版权意识,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侵犯。
同时,公众也应该提高版权保护的意识,尊重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
五、公众参与问题新媒体时代,公众参与成为了新闻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媒体应该积极倾听公众的声音,关注公众的需求,提供更加贴近公众的新闻报道。
同时,媒体也应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增强公众对新闻报道的参与感和信任感。
六、职业道德问题新媒体时代,记者的职业道德也面临着新的考验。
记者应该坚守职业操守,遵守新闻伦理规范,不以牺牲真实性和客观性为代价追求点击率和流量。
同时,记者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升,为公众提供更加专业、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
综上所述,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与伦理关切密不可分。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探讨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探讨新闻报道在如今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仅是传递信息和揭露事实的工具,更是社会监督和民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新闻报道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新闻伦理的问题也愈发凸显出来。
如何做到客观、公正的报道成了媒体从业者和学者们探讨的热点话题。
本文将就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展开探讨,探寻如何在新闻报道中做到客观、公正,以及新闻报道中可能出现的伦理困境和解决之道。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在于新闻报道中的导向和立场。
新闻报道的导向是指新闻报道中所呈现的观点、态度和立场。
在许多情况下,新闻报道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政治、商业、宗教等因素的干预,从而导致新闻报道的导向被扭曲。
政府部门会通过宣传部门来控制新闻报道的导向,企业会通过广告投放和资助来左右媒体的报道导向。
在这种情况下,导向的伦理问题变得尤为突出。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在于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新闻报道应当做到客观、公正,对事实进行客观的呈现和评价,而不应当带有主观色彩和偏见。
在实际新闻报道中,客观和公正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记者的主观意识、编辑部门的政治倾向、广告商的压力等。
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到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导致伦理问题的产生。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在于媒体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
新闻从业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遵循新闻职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做到为公众服务,追求真相,避免不良的职业行为。
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媒体从业者出于各种原因可能会违背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进行不当的报道和行为,从而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这些不当的行为也是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的表现之一。
针对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我们需要寻找解决之道。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保障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媒体从业者应当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做到公正、客观报道,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政府和社会也应当关注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通过法律和社会监督来规范和约束媒体的行为,保障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规范和提升。
浅析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生产及新闻伦理问题

浅析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生产及新闻伦理问题数据新闻时代的到来,不仅为新闻生产带来了新的可能,也为新闻伦理问题的出现提出了新的挑战。
数据新闻的出现,让新闻生产变得更加科学严谨,但与此数据新闻也让新闻伦理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化。
本文将从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生产和新闻伦理问题两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数据新闻时代的新闻生产1. 数据驱动的新闻生产数据新闻时代,新闻生产变得更加数据驱动。
传统的新闻报道往往依靠记者的采访和描述,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数据新闻则更加注重数据的分析和呈现。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呈现,数据新闻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和趋势,使新闻变得更加直观和可信。
2. 多媒体融合的新闻呈现数据新闻时代,新闻呈现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传统的文字报道逐渐被多媒体融合的数据新闻所取代,新闻内容不仅有文字描述,还有图片、图表、动画等多种呈现形式。
这些多媒体的呈现方式让新闻内容更加生动形象,能够吸引更多受众的注意力,提高新闻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3. 算法编辑和个性化推荐数据新闻时代,算法编辑和个性化推荐成为新的新闻生产方式。
通过算法编辑,新闻内容能够更加精准地针对受众的需求进行量身定制,提高新闻的个性化和精准度。
但与此算法编辑也可能带来信息茧房化和信息过滤的问题,使受众只看到与自己观点一致的内容,导致信息的片面性和失衡。
1. 数据隐私和信息泄露在数据新闻时代,大量的个人数据被用于新闻报道和分析,这就带来了数据隐私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记者和媒体在做数据新闻报道时,应该严格遵守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访者的隐私权,避免不当使用个人数据,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 数据操纵和偏见呈现在数据新闻时代,数据的操纵和偏见呈现成为新的伦理难题。
数据可以被操纵和解读,不同的数据呈现方式可能导致不同的结论和影响。
记者和媒体在做数据新闻报道时,应该保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地呈现数据,在数据分析和解读时应该避免主观偏见,确保报道的客观真实性。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探讨

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探讨新闻作为传递信息、报道事件的一种媒介,其涉及的伦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报道的导向往往成为影响公众认知、反映社会价值观念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于新闻报道导向的伦理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报道事件时要注重准确性和客观性。
新闻报道的本质就是传递事件的真实情况,因此,绝不能篡改、变形事件的真相。
如果采访对象不方便面对面交流,应该通过电话、视频等渠道进行采访。
此外,对于报道涉及的问题只能作出阐述,而不能作出评断,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第二,报道时要注重事实与价值的分离。
新闻报道一般可以分为事实描述和价值评价两部分。
在事实描述时,要注重准确、客观。
在价值评价时,则应当根据正义、公平、民主等价值观念进行评价,但不宜过度渲染,以避免对公众产生误导。
第三,报道时要注重对敏感话题的关注。
在报道敏感话题时,应注意平衡报道的角度与内容。
我们应该注重社会人群的思想观念的发展程度,尽可能以中立、理智的角度处理敏感话题,同时避免偏见以及过度渲染。
第四,报道应注意事先获得合法许可。
报道前要注意事先获得涉及新闻事件当事人的授权或同意。
如果涉及的事件是涉及政府机构的政策改变或社会热点问题,则应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访问许可。
第五,对于不得不到带善意的话,新闻界人士应该注重语言特质等细节问题,因为人们确实很敏感,这有助于符合新闻报道的要求,使得一切平衡、合理。
综上所述,希望媒体人能够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注重准确性、客观性、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敏感话题的平衡处理和事先获得合法许可等方面。
通过遵守新闻报道的伦理原则,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新闻媒体的社会职责,以更加优良的新闻报道贡献社会。
论述新闻媒体时代的新闻伦理的问题及策略
新闻媒体时代的新闻伦理问题及策略一、新闻伦理的重要性新闻伦理是新闻媒体在报道和传播信息过程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涉及到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公众形象等多个方面。
在新闻媒体时代,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和传播渠道的多样化,新闻伦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载体,其传播的信息对公众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因此,遵守新闻伦理准则,对于维护媒体公信力、保障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闻伦理问题的表现1. 缺乏真实性:为了追求点击率或收视率,部分媒体过分夸大或歪曲事实,甚至制造假新闻,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2. 侵犯隐私:在新闻报道中,一些媒体不顾及个人隐私,过度挖掘私人信息,给被报道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3. 偏见报道:由于记者或编辑的主观偏见,部分报道存在明显的倾向性,误导读者,影响公众对事件的客观认知。
4. 缺乏公正:在涉及争议性事件时,部分媒体未能给予各方充分的话语权,而是片面地支持某一方的观点,导致报道失之偏颇。
5. 媚俗化: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部分媒体将新闻报道娱乐化、媚俗化,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品位和形象。
三、新闻伦理问题的原因1. 市场竞争压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部分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违背新闻伦理,制造轰动效应。
2. 缺乏有效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组织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媒体钻空子,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
3. 记者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记者的职业素养不高,缺乏社会责任感,容易受到外部诱惑和影响。
4. 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随着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发展,一些媒体为了迎合特定群体的需求,而忽略了新闻伦理的约束。
四、解决新闻伦理问题的策略1. 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约束媒体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2.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新闻伦理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论述新闻评论在当下的伦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论述新闻评论在当下的伦理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一、新闻评论的伦理问题概述1.真实性问题2.公正性问题3.尊重隐私问题4.社会责任问题二、解决新闻评论伦理问题的策略1.加强新闻评论的真实性2.保持公正、客观的评论态度3.尊重个人隐私权4.提高社会责任意识5.提升新闻评论的质量与水平正文:新闻评论在当下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对民众起到舆论引导的作用,而且也是公众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新闻评论领域也暴露出诸多伦理问题。
本文将对新闻评论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新闻评论的伦理问题概述1.真实性问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背景下,部分新闻评论为追求点击量、关注度,不顾事实真相,夸大事实,甚至编造虚假信息。
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新闻评论的公信力,误导了公众。
2.公正性问题部分新闻评论在报道事件时,存在立场偏见、选择性报道等问题,影响了评论的公正性。
此外,一些评论在批评性报道中,存在对特定群体或个人的攻击、侮辱现象,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3.尊重隐私问题在一些新闻评论中,为追求轰动效应,擅自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这种行为不仅使当事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还可能导致其遭受网络暴力等侵害。
4.社会责任问题部分新闻评论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过度关注负面新闻、炒作明星绯闻等现象,导致社会风气恶化,传播不良价值观。
二、解决新闻评论伦理问题的策略1.加强新闻评论的真实性新闻评论应始终坚持真实性原则,客观、全面地报道事实。
媒体及评论员要严格把关,核实信息来源,杜绝虚假报道。
2.保持公正、客观的评论态度新闻评论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保持公正、客观的评论态度。
在报道事件时,要充分了解各方意见,避免片面看待问题。
3.尊重个人隐私权在报道中,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权,避免擅自公开个人信息。
同时,加强对网络评论的监管,遏制网络暴力现象。
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特点及伦理问题探析
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特点及伦理问题探析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改变了新闻传播的格局和形式,让每个人都有了发声的机会,也让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特点和伦理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和思考。
自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具有以下特点:1. 信息爆炸:自媒体时代,人们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获取到大量的信息,无论是新闻事件、社会热点还是个人见解,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到全世界。
这种信息爆炸的特点让每个人都成为了传播者,也增加了信息的多元化和碎片化。
2. 互动性强:自媒体时代的传播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多向互动的。
人们可以通过评论、转发等方式参与到新闻传播中,使得信息的传播更加立体和多样化。
这种互动性不仅让传播更具参与感和真实性,也增加了信息的可信度和影响力。
3. 个性化定制:自媒体时代允许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获取到定制化的新闻信息,无论是新闻报道、评论还是解读,都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和意向进行筛选和定制。
这种个性化定制的特点让新闻传播更加贴合个人需求,也增加了信息的吸引力和粘性。
4. 传播速度快:自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速度极快,几乎可以做到实时更新。
无论是突发事件还是热点话题,都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快速传播到全世界,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这种传播速度的特点让新闻传播更加及时和生动,也增加了社会公众对于新闻事件的关注和参与度。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也出现了一系列伦理问题,这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解决。
1. 谣言传播:自媒体时代,谣言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大大增加。
各种不实信息和造谣传言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快速扩散,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强自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信息真实性核查,同时也需要加强公众对于谣言的鉴别能力和理性判断能力。
2. 隐私泄露:自媒体时代,个人的隐私信息泄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很多自媒体平台为了获取点击率和流量,会不惜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给人身心带来伤害。
_专家时代_的新闻评论伦理初探
“专家”和“新闻评论伦理”,有什么关系?当如今越来越多的专家日益介入新闻评论领域,或接受媒体采访,或出镜担任嘉宾发言,或直接撰文发表意见。
在有的专家不时被人们讥为“砖家”之际,有关新闻评论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也就日益凸显出来。
因为无论是专家意见本身,还是新闻评论的引导,当从伦理角度考量时,两者之间显而易见有着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公信力问题。
一、“专家”问题:一个现代性的悖论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专家,广泛地介入和参与新闻评论的采编制作,当然有着深刻原因。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使处在变革时代的人们的思想和情绪异常活跃,同时也容易产生种种的困惑和迷惘,迫切需要新闻媒体特别是新闻评论以一定的专业眼光予以引导和启迪。
与此同时,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对于媒体的竞争来说,最重要的已不是提供了什么信息,而是以什么方式筛选、加工、整合和评判这些信息。
而在对信息的解读与评判上,相关领域的专家因其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当的洞察力,往往更容易揭示事物的本质,击中问题的要害,势必成为众多媒体“争夺”的重要对象,以抢占新闻评论的高端市场,显示媒体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于是,便有了“新闻评论专家化”一说,甚至有人戏言,新闻评论进入了“专家时代”。
□ 范 兵“专家时代”的新闻评论伦理初探应当肯定的是,就新闻评论的发展态势来说,越来越多具有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专家学者广泛参与新闻评论,对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做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有说服力的阐释,既能开掘新闻评论的专业深度,适应读者和社会的需求,也有助于提升媒体新闻评论的思想性和引领能力。
这是当今新闻评论“专家化”趋势的主流,也凸显了专家应有的“铁肩担道义”的精神和新闻评论伦理的正面意义。
但是,现代社会往往充满悖论。
当代著名社会学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对“现代性”及其动力机制进行研究时,一方面特别指出,面对现代社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大众只有求助于经长期专业化训练的专家知识,借助对“专家系统”的“信任”,才能构筑起“本体性安全”;另一方面,他也警告说,在现代社会,一切科学结论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假设”,需要不断地加以“证伪”,而不是像中世纪的教义“永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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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和“新闻评论伦理”,有什么关系?当如今越来越多的专家日益介入新闻评论领域,或接受媒体采访,或出镜担任嘉宾发言,或直接撰文发表意见。
在有的专家不时被人们讥为“砖家”之际,有关新闻评论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也就日益凸显出来。
因为无论是专家意见本身,还是新闻评论的引导,当从伦理角度考量时,两者之间显而易见有着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公信力问题。
一、“专家”问题:一个现代性的悖论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专家,广泛地介入和参与新闻评论的采编制作,当然有着深刻原因。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使处在变革时代的人们的思想和情绪异常活跃,同时也容易产生种种的困惑和迷惘,迫切需要新闻媒体特别是新闻评论以一定的专业眼光予以引导和启迪。
与此同时,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对于媒体的竞争来说,最重要的已不是提供了什么信息,而是以什么方式筛选、加工、整合和评判这些信息。
而在对信息的解读与评判上,相关领域的专家因其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当的洞察力,往往更容易揭示事物的本质,击中问题的要害,势必成为众多媒体“争夺”的重要对象,以抢占新闻评论的高端市场,显示媒体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于是,便有了“新闻评论专家化”一说,甚至有人戏言,新闻评论进入了“专家时代”。
□ 范 兵“专家时代”的新闻评论伦理初探应当肯定的是,就新闻评论的发展态势来说,越来越多具有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专家学者广泛参与新闻评论,对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做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有说服力的阐释,既能开掘新闻评论的专业深度,适应读者和社会的需求,也有助于提升媒体新闻评论的思想性和引领能力。
这是当今新闻评论“专家化”趋势的主流,也凸显了专家应有的“铁肩担道义”的精神和新闻评论伦理的正面意义。
但是,现代社会往往充满悖论。
当代著名社会学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对“现代性”及其动力机制进行研究时,一方面特别指出,面对现代社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大众只有求助于经长期专业化训练的专家知识,借助对“专家系统”的“信任”,才能构筑起“本体性安全”;另一方面,他也警告说,在现代社会,一切科学结论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假设”,需要不断地加以“证伪”,而不是像中世纪的教义“永恒不变”。
因为,“在现代性的条件下,再没有什么知识仍是‘原来’意义上的知识了”。
在他看来,现代社会没有终极的权威,现代社会的知识环境不仅具有风险性而且具有相当的可变性,一切“专家系统”都在不断被修改中。
①事实上,近现代以来,有关与“专门化”相伴随的“专家系统”及其“信任”问题,一直是个异见迭出、悬而未决的话题。
正如不少文化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专门化(专家)”问题是现代性的悖论之一,历来受到人文学者的关注与质疑。
他们之所以始终对这个问题保持警惕,原因即在于“专门化(专家)”的概念与“整体性知识或文明”、“整体意识的人”相对立——“专门化”可能破坏文明的平衡,引起人的感知比例的失调——专家常常对专业领域以外一无所知,而且有的甚至会丧失良知,他们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社会公众对他们的信任来趋炎附势,寻求私利,不顾道德的底线。
而放眼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专家”面临“公信力危机”,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且不说某些虚假广告中,动不动搬出所谓的专家说事,以致假专家、伪专家、冒牌专家横行;少数即便颇有身份的专家,也时常被利益集团“俘虏”成为代言工具,以致“专家”成了被网民丢砖的“砖家”。
前不久,有网民甚至“恶搞”一番,贴出所谓《专家速成手册》,称只要按照手册中的6点去做,人人都可成为“专家”。
如此等等。
虽然吉登斯一再强调,我们对“专家系统”等“抽象体系”的信任是对这一系统所正常运转的原则的信任,也就是说对专业知识的信任,而不是对代表着某一体系的某一具体的个人的信任。
但长期以来,在人们眼里,“专家”在相当程度上就是知识专门化的“人格载体”,“专家”既然是求真务实科学精神的象征,人们就完全有理由要求专家的评论严谨缜密、正当公正、持中守正。
由此,新闻评论的“专家化”趋势,可能会涉及哪些伦理问题,又应该承担怎样的伦理责任,就是再也不能回避的问题了。
二、“责任的缺位”:伦理的底线在哪里以往,人们考察新闻伦理,大多局限于新闻从业人员本身,一般特指新闻职业道德。
与此同时,对新闻伦理的研究也一般多偏重采编环节,而忽略了与之相关的评论伦理研究。
但是,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随着媒体发表评论空间的开放,评论的主体也日益开放、日益多元化,他们往往代表着社会不同的利益和个别的利益。
这实际上是开放社会中新闻评论的正常现象。
但也正因为这个背景,涉及新闻评论的一些新的伦理问题也出现了。
比如,评论写作者的利益冲突问题。
评论写作的正义性与合道德性,也就不再是一个无须审视的前提。
”②时至今日,虽然这方面话题已经开始引起学界的注意,但“针对新闻评论的伦理批评还没有真正到来”③。
新闻评论“专家化”的相关伦理问题,就是这么一个有待梳理的新课题。
萧伯纳有这样一句名言:一切的专业技术都是针对门外汉的阴谋。
这一经典的“阴谋论”,如果说颇有偏激意味而给人以石破天惊之感的话,那么按照对“专家问题”素有研究而享有盛名的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的分析,专家们的作品因其“知识专门化”,对于大众来说,“属于一种经典的‘信用’商品,即由于消费者不可能通过检查而确定其质量,因此必须对其给予极大信任之商品”。
其间存在的最大的伦理问题是,不少专家在面向公众发言或者写作时,“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以及作为卖方的基本品质”。
照波斯纳的话说,就是相关“责任的缺位”或者“作品质量控制之缺位”——即便被发现“出售有瑕疵的产品”,“他们所受到惩罚也接近于无”,“最终被人们发现涉及事实、洞察力以及预测错误的学术人员,他们能够以低微的成本退出这一市场,而回归专职的学术工作”。
④这事实上提醒我们,新闻评论“专家化”所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首先并且最主要的,就是作为评论作者的专家本身应有的公信力,特别是社会责任问题。
“责任的缺位”拷问的,不仅仅是专家应有的知识分子良知,更是一种伦理底线,尤其是与此相关的基本社会道德义务。
以此来衡量,一些“专家”之所以变成遭到人们质疑的“砖家”,至少存在以下伦理问题:1.为利益集团代言而遮蔽社会公共利益。
专家的天职应当是探究真理服务社会,但是,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却是“谁请专家,专家就替谁说话”。
一些专家如明星般穿梭于各类商业论坛和活动,拿着天价的出场费,却用种种“学术话语”包装其利益动机。
近年来不少经济学家,特别是房地产专家,之所以一再遭人炮轰,就是因为他们一些“雷人”言论如“买房就是爱国”、“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未婚同居、丈母娘刺激楼市刚性需求”、“反对房地产复兴就是反人类”等等,屡屡挑战着公众的认知底线。
人们不禁要质疑:他们究竟代表谁的利益?2.唯书唯洋而不唯实,甚至不顾社会公序良俗。
有的专家一遇到什么问题,动辄生搬硬套“西方理论”“国际惯例”,而将基本国情与现实发展置之不顾。
在“外国先进、中国落后”的僵化的两分法思维支配下,对现实问题动不动就予以不着边际的“是非对错”般的“滥评”。
比如,针对南京一副教授因“换偶”而被以聚众淫乱罪起诉之事,有专家就发表言论,称“换偶”纯属个人私事,国际上通常不予处置。
甚至认为“聚众淫乱罪”是一个有违宪法的罪名,侵犯了私生活权利,并公开呼吁废除此罪。
对于这种“专家意见”,正如有评论指出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们不能简单套用‘性自由’的标准来进行评判,因为对一些不良性行为是否入罪不仅要看自由人权的一般标准,更要看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和道德习俗。
”3.无视学术规范,以偏概全误导舆论。
严谨治学,是科学伦理和学术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学者从事研究必备的基本特质。
然而,现在有些专家耐不住寂寞,不遵守应有的推理规则,不尊重基本的资料素材,而故作惊世骇俗之语、慷慨激昂之论。
比如,针对群众的上访现象,有专家出此“雷人语录”:“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一言既出,引起公愤,舆论压力之下,他不得不公开道歉。
再如,对于人们关心的养老问题,有专家发表惊人言论:假定经济增长速度20年后不变,有一千万元在一线城市也难养老。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如此基本假设与结论,显然缺乏相应的科学依据,难怪有学者批评说“这是不负责任的学术态度”,“缺少基本经济学常识”,并指出“恐慌比通胀更可怕”。
等等。
三、“思想市场”:如何让权利与义务划上等号专家度量着社会的良知。
在现代社会道德失衡与滑坡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如果一向让人信赖的专家也不断加入操守更易、信用缺失的大潮,其对世道人心与社会伦理的危害程度,显然难以估量。
新华网去年专门以“你对现在专家说的话怎么看”为题,对“专家意见”的可信度问题做了网民调查。
结果参加投票的网民中,84%认为“专家的屁股经常坐‘歪’,切不可迷信专家”;只有1%的网民同意“专家毕竟是专家,有问题还是要听专家的”。
这足以说明当前专家公信力问题的严重性。
问题的关键更在于,当今的公众虽然可以不相信某些专家的恣意妄语,却也往往无可奈何,并没有直接的手段可以制约。
正如有评论指出的,“这是一个对专家学者极其宽容的时代,专家们似乎具有了某种‘不当言论豁免权’。
比如,一些专家成为某些既得利益团体的代言人,发表许多侵害民众利益的不当言论,但我们却很少见到他们出面致歉”。
这当然不是说要钳制专家自由发表学术观点的权利,而是说专家作为社会良知与社会信用的象征,在发表观点的时候必须考虑应有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其实,权利与义务,从来是一对相伴而生的概念。
具体到表达的权利,不管是国际人权公约还是各国法律都早已确认,除了法律规定的底线外,任何公共性的言论表达,还必须承担相应的伦理与社会责任。
这已无需赘言。
耐人寻味的是,在西方现实生活中,专家与公众之间这方面权利与义务不对称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波斯纳。
针对“责任的缺位”现象,他试图开出某些“制度性”药方,以“疗救”所谓“声名不佳”的“思想市场”。
比如,他建议学界人士每年把所有的学术作品和讨论社会热点的非学术作品都贴在自己或所在大学的网站上,以便让同行和公众评价这些作品是否事实准确与符合公道人心,“这对于学术人员在公共论辩中敷衍塞责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会构成一种威慑”。
他甚至还提议要让专家们公开自己的“出场费”“赞助费”,因为“学术人员有时为金钱所诱惑”。
有意思的是,波斯纳认为自己开出的这些“矫正方法”虽然“相对适中”且“成本较低”,却还是“注定会引起争议”,而且“将没有采纳之希望”。
⑤波斯纳的这些建议,其实还仅仅局限在学界自身,也就是“专家体系”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