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师薪资体系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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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教师薪资体系制度办法

一、专职教师的待遇

1、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

2、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

1、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超课时工资的标准

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15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课时工资为15-27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课时工资

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

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

课时工资划分为(各级别的课时工资可以上调):

A级(A1-27元、A2-25元);

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

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

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

课时工资浮动总表

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培训工资

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

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超课时工资

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凡执教超过此课时数的视为超工作量。教师凡为超工作量的班级,其课时工资在其原相应班级课时工资基础上增加2-5元/课时(各分校可以上调)。

专职教师的基础工资

专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底薪、电话费、交通费、

基础底薪:450-850元/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电话费: 10-20元/班/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交通费: 10元-20/班/月,非在教师日常办公区域开设的班级;(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职务专职教师的职务工资

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职务工资为200元-500元/月(各分校可以上调)。

组长:2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不同级别的教研小组的负责人)

部长:3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的教研部门的负责人)

主管:500元/月(分管幼儿、少儿部、中学生部、高级培训部的负责人)

专职教师的奖金

专职教师的奖金非为两类:1、常规类:全勤奖、年终奖

2、业绩类:

1、常规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

全勤奖:全勤奖用以鼓励员工勤勉守时的工作作风。

(1)全勤奖的奖金金额为:30-50-100元/月(各分校自行调整)。

(2)全勤奖的考勤范围:代课、培训、会议。凡以上三项中任何一项出现迟到、早退、旷工,不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按考勤制度给予处罚。

年终奖:年终奖用以评定员工在一年工作中的业绩。可以以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作为普通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以年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的年终奖的发放

标准。

(1)年终奖的考核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到12月31日,转正后工作期间不足3个月的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

(3)到12月31日,工作期间超过三个月不足12个月的员工可以工作月份比例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有特殊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可另行核发年终奖。

2、业绩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

续班奖:执行办法参见《续班手册》

优质服务奖:

主要考核指标: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

(1)电话教学

电话教学作为一项教学常规,每月每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教学。

须认真填写电话教学单,每月底和工资单一起上交检查。如未按时交电话教学单,取消当月电话补贴。

(2)学期展示课

所有的实验班每学期至少开2次展示课,业余班鼓励教师开展学期展示课。

在班级授课进度到达第8周/16周时,教师须与各教学点负责人落实上示范课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同时将计划上交给学校。

教师如有在规定的班级未开展学期展示课,该班的续班奖减半,且该教师此项目的成绩计零。

(3)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指按规定填写学生评价表。教师须在期末完成学生评价表的填写,上交学校盖章检查。

(4)周教学计划

周教学计划是指填写周教学计划表。

周教学计划考核标准与分值

(5)问卷反馈

学期末学校向家长发放《家长意见问卷调查表》,收集反馈意见,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考核细则

优质服务奖每年度发放一次,教师春季与秋季考核成绩的总和为该项目的年度成绩。

优质服务奖设立特等奖1名,奖励1200元;一等奖5名,奖励800元;优秀奖8名,奖励500元。【奖金由分校自行调整】

凡受到重大社会正当理由投诉者,取消参评资格。

优质服务考核成绩、春季考核成绩、秋季考核成绩三项的总成绩为年度奖的评奖依据。

用期教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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