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登记表

食材采购登记表
食材采购登记表

富士康員工餐廳食材采購登記表

说明: 1.所有供貨的生産單位和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的複印件﹐供貨商販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經本處審查核准後方可供貨,其後每三個月複驗一次。

2.每次都必須有檢疫檢驗證明的産品﹐如鲜猪肉,凍品等必須有檢疫檢驗證明﹐並將檢驗檢疫單序號填在備註欄中。

3.各單位必須認真如實填﹐,並將有關單證整理存檔,若有弄虛作假﹑遲報﹑謊報一律視作采購不合衛生標準的食材﹐將根(承包合同制約責任)的第二條進行處罰。

4.葉類蔬菜包括帶葉的配料(如蒜苗等)必須即時取樣送本處檢測﹐未送檢者每項處500元罰扣﹐凡經檢測不合格的産品就地銷毀(倒入垃圾車內)不許退貨﹐嚴禁使用﹐違者每項次處500元罰扣。

5.每日進貨時段(早餐用糕點及河粉搶救無效除外)為7:00-10:00 14:00-16:00 (隨時進貨要事先說明)﹐否則不予以記錄至食材登記表。

6.整理成冊每周六報送本處存檔。

單位負責人(書面授權代理人) ﹕驗收人﹕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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