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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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读书笔记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读书笔记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读书笔记范文一、初入民事诉讼法的世界。

刚开始接触民事诉讼法学的时候,感觉就像走进了一个充满规则和程序的迷宫。

那些复杂的概念、繁多的程序规定,就像迷宫里的一道道关卡,让人有些眼花缭乱。

就像玩游戏一样,每攻克一个难关,就有一种成就感。

比如说,“民事诉讼”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之间有了纠纷,跑到法院去解决的这么个事儿。

但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

原告、被告、第三人,就像是游戏里的不同角色,各自有着不同的任务和权利。

原告要起诉,就得有明确的诉求,还得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这就好比游戏里要选对战场一样。

要是选错了地方,可能就白忙活一场啦。

二、有趣的管辖规则。

管辖这部分可太有趣了。

就像划分地盘一样,不同的案件要到不同的法院去打官司。

有按照地域划分的,像“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情况下,原告得跑到被告住的地方或者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这就像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不能随便越界。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如果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那就得按照约定来,这就像是两个帮派事先商量好了打架的地点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得遵守这个约定。

还有级别管辖呢。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就像游戏里的不同等级的关卡。

简单的小案子就在基层法院解决,就像新手村一样,处理一些日常的小纠纷。

稍微复杂一点、涉及金额大一点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子就会上升到中级法院,就像升级打怪一样,越往上,处理的案件就越“厉害”。

三、诉讼参加人:法庭上的“演员们”诉讼参加人这部分就像是在介绍法庭这个舞台上的演员们。

原告是那个主动挑起“战争”的人,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跑到法院来喊冤。

被告呢,就是被原告指控的那个人,他得为自己辩护,就像在舞台上进行一场精彩的辩论。

而第三人就比较特殊了,有点像突然闯入舞台的神秘嘉宾。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觉得原被告之间争的东西自己也有份儿,所以就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想分一杯羹。

《民法》学习笔记

《民法》学习笔记

民法笔记民法总则理论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禁止权力滥用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合法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权利、智力成果)请求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不限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

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形成权:单方行为,不得附条件,已经行使不得撤销,适用除斥期间。

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债务免除。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合同54条)撤销权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74条)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186条任意撤销权、192条法定撤销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合同47条)追认权无权代理中本人的追认权(合同48条)无权处分中权利人的追认权(合同51条)约定解除权(合同93条第2款)解除权法定解除权一般法定解除权(合同94条)特别法定解除权无因管理一、构成要件:管理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二、管理人权利: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没有报酬三、损害赔偿责任:有重大过失才负赔偿责任,一般过失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责任不当得利一、构成要件:一方受益、一方受损、受损与受益有因果关系、无法律依据二、效力: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1)善意:返还现存利益。

(2)恶意:返还所受利益。

(3)如果取得时为善意、事后为恶意,返还义务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民事主体制度基本理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出生时间: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证明死亡顺序:无继承人→长辈→同时胎儿的应留份额:1)胎儿为活体,则应留的遗产属于胎儿的,由其母亲监护保管。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篇一:民法总论的读书笔记doc】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达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法律的生命是斗争。

法律的重要原则无一不是从反对者的手中夺来。

正义之神,一手执衡器以权正义,一手指宝剑以实现正义,宝剑而无衡器不过暴力,衡器而无宝剑则不过是有名无实的正义。

?运用宝剑的威力和运用衡器的技巧能够协调,而后法律才能完全付诸实现。

法律也好,财产也好都有两个方面的要素,人们因其环境的不同,或只看到享乐与和平之一面,或只看到劳苦与斗争之一面。

财产与法律犹如双面神的耶努斯的头颅(janus-head)一样,对甲示其一面,对乙示其另一面,于是各人所得印象完全不同。

此双面的形象不但是个人,连整个也是一样。

某一时代的生活是战争,另一时代的生活又是和平。

...没有战争的和平和没有勤劳的收益,只存在于天堂,其若在人间,只能视之为辛苦奋斗的结果。

德文recht由主观和客观两种意思,客观上是指法律,及国家所维护的法律原则,也就是社会生活的秩序,主观上是指权利,即将抽象的规则改为具体的权利。

然而我们须知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方有拥护的人,又有反对的人,两相对立,必然引起一场斗争,在斗争中,胜负之数并不是决定于理由的多少,而是决定于力量的大小。

?一种制度老早就应废止,而卒不能废止者,并不是因为历史的惰性,而是由于拥护者的抵抗力。

事故在现行法律之下,要采用新的法律,势必要进行斗争。

.....法律所经过的路程并不是香花铺路,而是腥血涂地。

法律不是人民从容揖让,坐待苍天降落的。

人民去的法律必须努力,必须斗争,必须流血。

人民与法律的关系犹若母子,母之生子必须冒生命危险,母子之间就发生了亲爱感情。

犯法律不是由人民努力获得者,人民对峙常无爱惜之情。

我们应该为权利而坚决反抗敌人乎?亦或是为了避免斗争,不惜牺牲权利乎?前者是为法律牺牲和平,后者是为和平而牺牲法律。

被害人提起诉讼往往不是因为实际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权利感情(feeling of right)....诉讼对你并不单单是利益问题,而是名誉问题,即人格问题。

民法第一课读书笔记

民法第一课读书笔记

民法第一课读书笔记
我读了《民法》第一课的内容,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
《民法》第一课主要介绍了民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

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是平等自由、诚实信用和保护人格尊严。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通过规范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性。

民法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护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二是保护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权、担保权等;三是调整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民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基础,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保障。

总体来说,民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规范,它对于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民事关系、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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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民法典>读书笔记》“哎呀,这可怎么办呀!”我一回到家就听到妈妈在那发愁地念叨。

我赶紧跑过去问:“妈妈,怎么啦?”妈妈皱着眉头说:“你看呀,咱们家这阳台老是漏水,都渗到楼下邻居家去了,人家都找上门来了,这可咋整呀!”爸爸也在一旁着急地走来走去,嘴里嘟囔着:“真是烦死了,这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我看着爸爸妈妈焦急的样子,心里也跟着着急起来。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我最近看的《民法典》,我灵机一动,说:“爸爸妈妈,别着急,我在《民法典》里看到过类似的情况呢!”爸爸妈妈一听,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看着我,妈妈忙问:“真的吗?那快说说呀!”我说:“《民法典》里说呀,这种情况我们得负责给人家维修好呀,不能让人家受损失呀!”爸爸叹了口气说:“唉,也只能这样了,那我们赶紧找工人来修吧。

”在等工人来的过程中,我继续给爸爸妈妈讲着《民法典》里的其他内容:“你们知道吗,《民法典》可重要了,它就像我们生活的大百科全书呢!里面规定了好多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事情呢,就比如这个邻里之间的纠纷呀,还有什么财产呀、婚姻呀好多好多呢!”妈妈笑着说:“哎呀,我家宝贝懂得还真多呀!”我得意地说:“那当然啦,我可是认真学习了的呢!”等工人修好阳台后,爸爸妈妈赶紧去跟楼下邻居道歉并说明了情况,邻居也表示理解。

这件事情总算是圆满解决了。

经过这件事,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民法典》的重要性。

它真的就像一把保护伞,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它也像一个准则,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这不就像是我们走路需要看红绿灯一样吗?如果没有红绿灯,那交通不就乱套了吗?《民法典》不也是这样吗?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有秩序,更加公平公正。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学习《民法典》,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好地与他人相处。

我们的社会也会因为有了《民法典》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我以后一定要多读这样有用的书,让自己变得更加聪明、更有知识!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民 法 笔 记

民 法 笔 记

民法笔记主讲:李仁玉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1、支配权:不一定是物权2、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等3、形成权:单方行为就可以使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抛弃权追认权拒绝权催告权取回权选择权等等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可变期间),但受除斥期间(无中止中断延长)的限制。

4、抗辩权:永久抗辩权(用时效经过)暂时抗辩权(同时不安先履行抗辩权)抗辩权与否认权区别:抗辩权基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才存在。

否认权当事人之间没有关系。

借一万已还了,但还要,不给就是否认权。

5、绝对权:指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

除讲物权外,还讲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6、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专属权和非专属权:人身权自救行为民事责任第二章自然人1、民事权利能力户籍证明最高效力。

弃婴出生的认定:没有时间证明,以捡到的日期认定。

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不享有民事权利。

胎儿不享有继承权。

现在脑死亡。

脑电波成一条直线。

民事主体权利消灭,原则上不享有,特别法有规定的依照特别法规定。

保持作品完成权,署名权等人身权。

不享有人格权。

鲁迅的后代,侵害死者肖像、名誉、(按照惯例不可以)2、年满十八周岁,没有行为能力,对人实施的侵害造成的侵权行为,责任的承担人应当是本人。

但父母负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是强制性的。

向别人借钱,还不起,父母没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不能做扩张解释。

进行侵权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但审判的时候已满,且也有能力承担,这时是由自己承担,而不是由父母承担。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时,有独立生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第一:立遗嘱时,无效。

遗嘱必须年满18周岁。

第二:处分不动产的行为。

其他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样。

3、住所: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经常居地住时,一年以上。

医院不算。

牵户口:在身上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

被监护人的住所由监护人的住所为住所。

主要是诉讼文书送达。

4、监护:父母当然成为监护人。

不受离婚影响。

父母之间不能通过协议排除自己的监护权。

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

民法典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最近,我深入研读了这部法典,感触颇深。

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它涵盖了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从日常生活到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

在总则编中,明确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这些原则就像是基石,为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平等原则保障了每个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不受歧视;自愿原则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人们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公平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避免一方过度受益或受损;诚信原则更是贯穿始终,要求人们秉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参与民事活动。

物权编规范了各类物权的归属和利用。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些看似晦涩的概念,其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我们对自己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可以自由居住、出租或出售;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能够稳定地经营土地,获得收益。

同时,物权编也规定了物权的保护方式,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保护。

合同编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规则。

从日常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到复杂的金融合同、技术合同,合同编为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现代社会,合同无处不在,它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效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例如,在网购时,我们与商家之间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格权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

它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保护。

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人格权编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为我们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比如,禁止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

民法总论读书笔记民法总论读书笔记篇一:王泽鉴《民法总则》读后感王泽鉴《民法总则》读后感读王老先生《民法总则》,字里行间,通透平实而不晦涩;其结合学说与判例的形式,使人联系实践,易于知解,盖民法总则,乃民法物权法、债法、婚姻法、继承法共有之抽象,提取最小公因式,便于立法之系统、精细。

台湾民法立法例采德国、瑞士、法国之形式内容,更多吸收了德国民法典的抽象概括之优点,立法例上采总则-分则形式,此种形式不紧使民法系统全面疏而不漏又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法律碰撞产生的漏洞,同时在适用上给予较明确的规范价值位阶的指引。

民法总则是分则“形而下”之“上层”,学习民法总则便于体系的掌握民法全面概貌。

为更加细微掌握民法各支流打下基础,由树根及于枝末而水到渠成,笔者品读半月,获益匪浅,于此整理,从头至尾,以点带面,是为巩固所得而留日后温故知新。

全书十二章,盖第一、二章乃偏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

是关于民法渊源与民法解释及漏洞补充的内容,此内容于其《民法思维》对应内容相当,又因此部分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类似之描述早在魏德士《法理学》及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得知,且固认为更加详实。

然绪论以耶林《为权利而斗争》为引入,别开生面。

耶林认为为权利而斗争不但是权利,更是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其此番论述,激情而鞭辟入里,其说到的关键词“权利感情”,国家应该培育民众之权利感情,对于国民施行教育的是私法,绝不是公法。

其得出的结论是“对国外要发扬国家的声望,对国内要建立强国的基础,莫贵于保护国民的权利感情;且应施以教育,使国民的权利感情能够生长滋蔓”,其认专制政府蔑视私权,人民盲从,在外国侵略时必将萎靡不振。

然引用文人鲁迅的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更反思中国和世界历史,多少国家虽处专制,但毅然可以保留自己的文明,如晚晴以后的中国。

之所以如此,我认为人民的某些权利感情是与生俱来的,是带有自然法属性的,社会、政治属性之权利固可压抑,但自然属性之权利,断不可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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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寻找法律的印迹》
——以文明为义与法治同行
姓名:王亚萍学号:12010247028遗忘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我们永恒的力量。

——题记
人类文明的进化史是伴随着社会进步,借助于不断成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而逐步演化前行的。

其中,法律,尤其是在其萌芽期被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法制,更是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之于多数人,浩瀚、复杂甚至艰涩成为其最初的感性认知,关于法律的书籍则更是让人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望而却步。

余定宇先生不是法律学者,他从自己习惯的历史角度俯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法律思想史,别有况味。

一个个震撼人心的故事,一幕幕历史画卷的瞬间,用游记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

他从中华民族的起源黄河出发,在汾水斜阳下,寻找獬豸神兽的依稀足印;在壶口细雨中,聆听洛阳旧事,感慨郑国子产"铸刑鼎"的传奇;在齐鲁晓风里,徜徉徘徊,静观"百家争鸣"的雄奇壮阔;踏上八百里秦川,与秦始皇虚拟对话,看法家的潮起潮落;回首未央宫,再阅汉武帝"独尊儒术"的磅礴大气。

一路的追寻中,余先生为我们勾勒出中国古代法学跌宕起伏的印迹,并最终指出中国古代法学发展中的诟病,只有与时俱进才是根本出路。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世界著名的法学泰斗陈光中教授称赞余定宇先生:"一位在法学的激流中,为中国的现实和改革出力的纤夫。

我想,所谓纤夫,就是在一路奔波中,不流连胜景而负重前行的践行者。

细细品味,其实春秋之前,我国古代法学与西方"古典自然法学"的道路是不谋而合的,比如老子的《道德经》就是中国"自然法学"的典型。

可是,战国以后,在《法经》所代表的以"刑"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推动下,渐渐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中华法系"。

这种重刑轻民、法德结合的法系与以民法为核心的西方"大陆法系",在核心渊源、法律结构、诉讼程序等方面都大相径庭。

到了隋唐宋,中国古代法学可谓到达鼎盛时期。

唐高宗主持制定的《唐律疏议》,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也标志"中华法系"最终形成。

此后,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一起,并称为世界的五大法系。

不过,自南宋以后直至明清,当"西学东渐"、"西法东来"的历史潮流,浩浩荡荡地席卷而过,落后的法律制度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中华法系"渐渐动摇。

直至清朝末年,随着宣统下台,传承千年的"中华法系"最终被历史的尘埃埋没。

"中华法系"可谓是中国古代文化在法学领域的集中体现,可为何行至清末就举步维艰了呢?
清朝末年,世界范围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已是"车轮"前行的主流,但清朝统治者固守君主至上等一系列"祖宗家法",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王朝统治。

后来迫不得已变法修律,只是生硬地东拆西补直至完全穿上西方法系的"大鞋",始终都没有意识到以法律为代表的上层建筑应由经济基础决定,徒有其表的改变只会南辕北辙。

之后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是中国第一部提出"主权在民"的宪法性文献,但同样没有为"车轮"加上合适的"链条",变成一纸空文,很快被淹没。

掩卷而思,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印迹,指的是前人脚踏的地方,也暗示了未来的方向。

如果选择一味传承,清末统
治者墨守成规的败北,意味着历史早已将道路堵死;如果选择一味照搬,建国后硬套前苏联法学造成的"寒流",已让闻者不寒而栗。

那追寻的意义何在?我想,书中给出了答案。

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作为一名学习了粗浅的法律知识,仰望法律殿堂的初学者,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厚蕴意。

法律知识让我对社会进步、经济运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因为物质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精神文明不断发挥作用的过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是社会基本的行为规范,约束和保障着各项行为的合规化。

正是这种有章可循的制度模式,使得人们的行为被合理的调节,进而使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有序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我们掌控了社会,不如说是我们掌控了自己。

有人曾说过:樱花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花,它下面埋的尸体越多,它的花就开的越灿烂。

这样的一个说法不禁让我想到了法律,回味它的发展历程,我不禁感慨,人类在学会和平共处,公平正义地驾驭自身社会的道路上,竟然要留那么多的鲜血,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的鲜血没有白流,这条法律之路将会越走越宽阔。

阅读了世界的法律,不仅会想到我国的法治建设。

我们都知道,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它不仅仅是“刑也,平之如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更不是统治者与执法官们可以随心所欲的胡作非为,面对这样一个鲜明的对比,我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反思:什么时候,我们中国各地的法院门前,也会矗立起一尊正义女神的雕像,或,给我们的独角神兽双目蒙上一条毛巾?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信仰以德化众,以理服人的国家,并且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岁月,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都信奉中庸之道,以所谓的“容忍”为美德,殊不知,在这样一个中庸之道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国家人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不同于道德,于是,我们的国家施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国策,以德来教化人民,以法来约束人民,但是,我不禁要问:一个信奉中庸之道的民族,能够创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健全的国家吗?恐怕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吧。

新一轮的社会主义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虽然经过三十年建设,中国社会大踏步地走向"依法治国",走向"民主法治";但是在"车轮"的前行中,法律制度仍有滞后与不完善。

只有顺应"车轮"前进的方向,不断改革与创新,才能通向文明、走向进步。

法治的社会,法治的精神,始终是现代文明社会孜孜不倦的追求。

从《寻找法律的印迹》这本书中,我们回望历史,感慨于古人的先知,更启迪了我们的混沌。

自由、公平和正义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起步而衍生的,并将会在人类社会前行的历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

历史的悲歌,发人深省。

我们不仅要“忆往昔峥嵘岁月”,更要相信,遗忘并不能使之沉睡,因为上帝赋予了我们永恒的力量。

民法读书笔记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
——以文明为义与法治同行
学校: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班级:文法外语系2010级法学班
姓名:王亚萍
学号:1201024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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