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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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内容2.消费纠纷调解。

服务站将受理的维权投诉进行初步调查,调解消费纠纷,协助消费者主张权益。

3.权益保障宣传。

服务站负责开展相关的消费权益保障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4.数据分析与报告。

服务站要进行维权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维权报告,为改进消费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三、工作流程1.投诉受理(2)服务站受理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回复,并告知投诉处理流程和时间。

(3)针对需要现场调查的投诉,服务站将派专人前往调查核实。

(4)服务站应及时通知投诉方有关的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畅通。

2.消费纠纷调解(1)服务站接到投诉后,应立即启动调解程序。

(2)调解员应与投诉方和被投诉方进行沟通,并协调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3)如调解无果,服务站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举证调查,以进一步查实问题。

3.权益保障宣传(2)服务站可以参与或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4.数据分析与报告(1)服务站应对受理的维权投诉进行汇总和分类,形成数据报告。

(2)服务站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维权报告,报告应包括维权投诉数量、类型、处理结果等内容。

(3)服务站要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趋势,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1.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高效处理消费维权投诉工作。

3.服务站要保持与消费者的良好沟通,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建议,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

4.服务站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服务站要密切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为改善消费环境作出贡献。

五、工作考核1.服务站的工作绩效将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投诉处理效率、调解成效、宣传效果等。

2.考核结果将作为服务站人员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不合格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调整。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12315”工作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一)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二) 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三) 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四) 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五) 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六)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七) 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八)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转办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九)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基本要求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讲究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

四、坚持廉洁执法~反对以权谋私,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徇私枉法,坚持文明执法~反对野蛮粗暴执法。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协调系统内外关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应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调班规定~不得擅离岗位。

二、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文明办公~接听举报申诉电话时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

三、工作人员受理举报申诉时~必须将反映内容如实详细录入~及时、正确地作出处理~不准拖拉推诿、玩忽职守。

四、对案情严重、复杂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

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

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
2.调解消费纠纷。

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接受消费者投诉后,应当积极开
展调解工作。

通过与消费者和企业的协商、沟通,协调各方利益,力求寻
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服务站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
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消费维权服务站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
加强对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组织讲座、发布宣传资料、开展维权培训等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此外,服务站
还可以与媒体、教育机构等合作,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普及。

5.形成维权案例和数据分析报告。

消费维权服务站应当及时总结、分
析各类维权案例和投诉数据,形成维权案例和数据分析报告,并向上级主
管部门汇报。

报告中应当包括消费纠纷的类型、数量、解决情况等信息,
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参考,推动政策和法律的完善。

6.参与消费法律法规制定。

消费维权服务站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
要组成部分,应当积极参与相关消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服务站
可组织专家、学者等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推动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不断完善。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职责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职责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职责消费者维权服务站是一个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的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其首要职责是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在线咨询、邮件等方式向维权服务站咨询消费纠纷的处理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维权服务站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指导,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途径。

2. 协调消费争议解决。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还承担协调消费争议解决的职责。

当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以向维权服务站寻求帮助,维权服务站会与商家进行沟通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功,维权服务站还可以引导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3. 组织维权活动和培训。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还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如举办消费者权益宣传周、消费者知识讲座等,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此外,维权服务站还可以组织培训班、讲座等活动,向消费者和相关从业人员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

4. 收集和反馈消费者意见。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还负责收集和反馈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维权服务站会定期组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并据此改进和完善自身的服务。

同时,维权服务站还会向有关部门和机构反馈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改进。

5. 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还承担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的职责。

对于一些复杂的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可以委托维权服务站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维权服务站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平台,其职责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纠纷解决、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

通过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协调消费争议解决、组织维权活动和培训、收集和反馈消费者意见以及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等方式,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维权支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篇: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工作制度(1)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完善消费投诉处理制度;按照联系点规范要求,达到“五有”标准:有专门的办公地点、有专职的联络员、有统一的牌匾、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完整的受理记录。

配备的协调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协调员更换,应及时向所辖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备案。

(3)受理本商场(超市、企业、旅游景点等)消费者投诉,认真做好记录,并通过专线电话或网络邮箱适时接受指挥中心或区工商局投诉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

(4)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反馈处理结果。

(5)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消费者投诉,告知消费者向辖区12315机构反映,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辖区12315机构处理。

(6)定期对本单位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建立投诉动态分析制度,准确上报投诉统计季报表,每个季度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反馈本单位投诉热点以及整改措施。

对群体性或重大消费投诉应及时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报告。

(7)企业联系点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向辖区12315机构举报。

第二篇: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条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信息报送和分析,内部管理和责任三项制度。

第三条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维权服务站依法受理本站所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或者景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消费争议。

12315平台工作制度

12315平台工作制度

12315平台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12315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专用电话和网络平台,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

1.3 平台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协同治理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2.1 平台的工作职责包括:(1)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2)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分类、登记、审查、处理;(3)督促被投诉、举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定期分析投诉、举报情况,为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提供参考;(5)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市场整治,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2 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和时限,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投诉、举报范围3.1 平台接受消费者对以下事项的投诉和举报:(1)商品质量、安全问题;(2)商品和服务价格违法行为;(3)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4)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其他行为。

3.2 平台不接受以下事项的投诉和举报:(1)与消费者个人权益无关的事项;(2)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3)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

四、投诉、举报处理流程4.1 投诉、举报接收平台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消费者。

4.2 投诉、举报处理平台应当根据投诉、举报的性质,分别采取以下措施:(1)对商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2)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应当移送价格主管部门处理;(3)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4)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投诉,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被投诉、举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12315职能职责

12315职能职责

12315职能职责一、背景介绍12315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04年设立的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渠道,12315承担着多项职责和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

二、12315的职能职责1. 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12315作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要渠道,其首要职责是接受广大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向12315投诉举报有关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问题,12315将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2. 指导消费者维权12315不仅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还会为消费者提供关于消费维权的指导和建议。

无论是消费者遇到商品退换货问题、服务质量纠纷,还是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问题,12315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合理、有效的维权建议,指导消费者合理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协调解决消费纠纷12315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同时,还会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协调,促成消费纠纷的解决。

12315通过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尽力协调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推动纠纷的妥善解决。

在一些复杂的消费纠纷中,12315还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12315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重要部门,还承担着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职责。

12315会对市场上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此外,12315还会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5. 数据分析和政策建议12315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消费者维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12315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推动市场监管的改进和完善,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职责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职责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职责
一、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二、向消费者宣传、介绍商品和服务等消费知识,引导和指导消费
者科学合理消费;
三、依法对商品、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向辖区工商12315或相关
行政执法部门反映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四、受理、调解消费者申诉,并定期上报辖区工商所、消委会分会;
对受理的情节较为严重或有难度的投诉案件,及时上报工商部门或消委会分会;
五、对掌握和受理的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
章案件线索,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举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六、培养和发展义务维权工作者,壮大维权服务志愿者队伍,提升
12315维权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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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
第一条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职责。

第二条定期组织本站工作人员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

向本单位职工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促进本单位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受理消费者咨询,对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服务、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及时予以解答,为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帮助。

受理消费者关于商品质量、改善服务以及其他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做好消费纠纷调解记录,对本站无法解决的消费纠纷应及时报告助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协助工作。

第五条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以及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紧急消费纠纷事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第六条定期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至本单位管理部门和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诉求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加强自律。

第七条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办、交办的消费者申(投)诉。

积极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及相关会议,配合开展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和解案件的回访和检查。

第八条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

第九条协助检查本单位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

第十条完成工商部门交办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第十一条本工作职责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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