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比较研究
《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绩效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基层公务员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服务最直接的力量,其工作质量和效率更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对基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探讨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状、问题及改进策略,以期为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二、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状当前,我国对基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工作实绩、能力素质、勤勉态度等为主要评价指标。
在考核过程中,通常由上级领导、同事、下级及服务对象等多方参与,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然而,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
三、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1. 指标设置不够科学。
部分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评价结果难以真实反映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实际。
2. 评价方式单一。
目前,多数单位仍以领导评价为主,缺乏对服务对象和同事评价的重视,导致评价结果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
3. 考核结果运用不足。
部分单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未能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等挂钩,导致基层公务员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不高。
四、改进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策略1.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应根据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制定具体、明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确保评价结果能真实反映工作实际。
2. 多元化评价方式。
应采取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同事评价等多种方式,综合各方面意见,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3.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应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等挂钩,激发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应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沟通,帮助基层公务员了解自己的工作优势和不足,制定改进计划。
五、案例分析以某市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为例,该市在绩效考核中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制定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实绩、能力素质、勤勉态度等方面;其次,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包括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同事评价等;最后,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等挂钩,并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沟通。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务员队伍作为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其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公务员绩效考核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工作激励,更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其优化路径,以期为推动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文章首先回顾了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发展历程,梳理了相关制度文件和政策规定,分析了制度变迁的背景和动因。
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考核过程缺乏透明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
文章还借鉴了国内外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文章提出了优化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望推动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进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效能,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历史沿革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逐步形成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绩效考核体系。
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在这一阶段,公务员绩效考核主要围绕职务晋升和奖励进行,考核内容相对简单,主要关注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
考核方法以定性评价为主,缺乏科学的量化指标。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也进入了完善阶段。
在这一阶段,考核内容逐渐丰富,开始关注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同时,考核方法也开始向定量评价转变,引入了更多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方法。
中国和美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国和美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改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思考与建议内容简介:本论文将讨论中国和美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问题,对中美两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绩效考核在许多组织中被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
近年来,这种正式绩效考核过程的功能已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有效设计和执行的考核制度据信能够在改进员工和组织效率上带来积极的益处。
(Longenecker & Nykodym, 1996)自1993年中国政府颁布第一个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已取得很大成效,公务员考核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得到发展完善。
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国家之一,有许多好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Yang & Li, 2005) 本文将描述中国和美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现状,深入了解美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法律规定以及制度安排,并分析比较中美两个考核体系的长处和弱处,指出中国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需要改进的问题和不足,找到美国考核制度中可资借鉴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本研究的重点将是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法律制度建设,绩效考核要求,考核结果的使用。
通过分析比较,论文将研究提出有关进一步改进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观点和建议。
第一章: 问题描述中美两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有许多不同,但是都存在一些共同问题需要寻求进一步解决和改善。
这些共性问题主要有诸如,绩效考核的有效办法是什么?如何设计合适的考核标准?怎样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如何更好地运用绩效考核的结果?等等。
而在中国,绩效考核制度尽管有了很多改进,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主要有:首先,缺乏专门具体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法律规定。
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无专门的公务员生产力和绩效考核法规。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公务员法》,这一法律作为公务员总法,规定了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对公务员实行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只是其中一项内容。
《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范文

《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绩效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第一线人员,其工作绩效的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研究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状、问题及优化措施,以期为提高地税系统的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供参考。
二、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现状当前,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和地方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
具体来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在考核方式上,通常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客观、公正、公平为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三、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1. 考核标准不够明确。
当前,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大多为一般性描述,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考核结果难以客观反映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表现。
2. 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以书面材料和口头汇报为主,缺乏实际操作和实际业绩的考核,导致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能力。
3. 反馈机制不完善。
在考核过程中,缺乏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导致公务员对自身工作绩效的认识不够清晰,难以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四、优化地税系统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措施1. 明确考核标准。
制定具体、明确的考核标准,使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表现。
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
2. 丰富考核方式。
在考核方式上,应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实际操作、业绩考核、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
同时,应注重对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3.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在考核过程中,应及时向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帮助其认识自身工作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公务员积极提高自身的工作绩效。
《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及方案设计》范文

《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及方案设计》篇一一、引言公务员是国家的基石,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中坚力量。
有效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对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激励工作热情、促进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评价标准不科学、考核过程不透明、结果运用不充分等。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方案设计。
二、公务员绩效考核现状研究(一)绩效考核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对提高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的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不仅可以提升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还可以促进组织的长远发展。
(二)现存问题虽然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评价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考核过程过于注重形式,忽视实质;结果与奖惩关联性不强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整体的工作效能。
三、方案设计(一)设计原则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二)具体方案1. 确立绩效考核的主体与对象主体为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对象为全体公务员。
应综合考虑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职责特点,设定不同岗位的考核重点和标准。
2. 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指标(1)绩效目标:以部门职责为基础,结合个人岗位特点,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
(2)考核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具体、明确、可衡量的指标体系。
如工作完成率、群众满意度等。
3. 强化绩效考核的公正性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同事评价以及群众评价等。
同时,强化结果公示和反馈机制,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度。
4. 完善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晋升、薪酬调整、奖励和处罚等紧密挂钩,提高奖惩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同时,鼓励各单位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公务员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公务员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务员绩效考核成为评价公务员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考核指标不合理。
目前的绩效考核往往过于注重数量指标,缺乏对质量和效率的评估。
这导致一些公务员过分追求完成任务数量,而忽视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对策一:绩效考核指标应更加科学合理。
可以引入绩效指标体系,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满意度等多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全面评估公务员的绩效。
问题二: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的绩效考核大多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这种方式容易造成公务员一年只关注绩效考核的时期,而忽视了日常工作的重要性。
对策二:考核方式应更加多样化。
可以引入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等方式,使公务员在整个工作周期内都保持高效工作状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问题三:考核流程繁琐。
目前的绩效考核流程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给公务员带来了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对策三:简化考核流程。
可以优化考核流程,减少冗余环节,提高考核效率。
同时,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考核过程的电子化,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问题四:考核结果不公平。
由于考核标准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导致考核结果的不公平,给一些公务员造成了心理压力。
对策四: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应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避免主观评价的影响。
同时,可以进行多人评估、交叉考核等方式,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合理的对策,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我们应加强对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研究,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公务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

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李佳辰。
201209142421。
公共事业管理1202班摘要公务员绩效考核是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对于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激励公务员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考核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发现公务员考核制度本身也出现了一些局限性,如考核指标的设定针对性不强、考核程序不完善、考核方法缺乏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目的不明确、考核结果的激励功能失效等。
因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考核问题对策党中央提出,“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中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
"要求我们建立健全以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的干部人事制度,当然也包括健全公务员制度。
绩效考核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为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方面提供反馈信息,是组织人员工资管理、晋升、人员使用和培训的主要依据,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环节.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手段、前提和依据,其最终目的是提高成员的绩效以改善组织绩效。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我国行政部门选拔优秀人才和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的主要手段。
为了公平客观地评价、发现、选拔优秀人才,要及时研究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一、我国绩效考核的现存问题我国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起始于干部人事制度的变革,带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有很多,例如2005年的《公务员法》等。
这些文件和法规是国规范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公务员绩效考核从理论和实践上积累了一些经验。
但从总体而言,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还不成熟,处在起步探索阶段。
在实践力度和效果上都不足,发展不平衡。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现存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指标针对性不够强,考核内容比较笼统目前,我国对公务员个人对绩效考核还处于传统的人事考核阶段,即依据“德、能、勤、绩、廉”这样一种笼统的绩效指标来加以考核,这种考核的内容与公务员个人的工作职责没有明确的联系,很难反映公务员个人的实际工作状况,并且在如何评定考核的等次上,始终没有制定明确的尺度和量化的指标.由于比较笼统,缺乏细化的指标设计,定量不足,各部门在实际测评中难以把握,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公务员考核制度与绩效管理研究

公务员考核制度与绩效管理研究【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核制度的设计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对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尤其是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察和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本文在对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阐述有关绩效考核的理论与方法,以湖州市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为例,提出解决公务员绩效考核中所存在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绩效考核;解决措施【正文】: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改革。
因为公务员是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他们的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而考核制度是保证这支队伍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的强有力的杠杆。
尽管西方公务员制度建立时间较早,各方面的配套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但在公务员考核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其考核最终的成效并不显著,考核结果的可信性和科学性仍然存在质疑。
考核作为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
探索科学的公务员考核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效能的有效途径。
通过考核建立起公务员管理的长效激励机制,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组织的整体运作效能。
公务员考核在我国日益受到重视,而法律法规的不断发展为公务员考核研究提供了一个十分有利的契机。
但我国公务员规范管理的时间不长,存在着考核指标设计客观化不够,考核周期设计过于简单,考核指标的实现方式简单以及考核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因而不能科学、公正地考核公务员的绩效,出现大量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资源的浪费。
同时,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也因缺乏科学系统的考核管理,使其往往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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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比较研究:对改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思考与建议【摘要】文章从比较管理学的绩效比较分析的理论分析入手,以中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实践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比较研究为依据,深刻阐述了国家公务员是创造政府绩效载体的重要观点,以及政府绩效评估与公务员考核制度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思想,并在借鉴西方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提出了总体思路和宏观策略。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比较研究、管理本论文将中国与国外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问题,对中西方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绩效考核在许多组织中被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人力管理手段。
近年来,这种正式绩效考核过程的功能已收到了广泛的关注,有效设计和执行的考核制度据信能够在管理改进员工和组织效率的问题上带来积极的益处。
一、序论1、中心论题: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是为政府绩效评估服务的。
科学、完善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会推动和促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而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完善,则必将阻碍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水平。
因此,要对中西方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首先应该考察中西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
2、写作意图:中国对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比起西方国家稍显不足,需借鉴西方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
对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自1993年中国政府颁布第一个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已取得很大成效,公务员考核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得到完善发展。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使依法治理国家的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其他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2007年1月4日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让政府以便于将公务员法的各项制度细化,做到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
要弄清中西方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区别和共同点,从而比较研究两者之间的联系,必先学会发现问题。
中西方公务员考核制度有许多不同,但是都存在一些共同问题需要寻求进一步解决和改善。
这些共性问题主要有:绩效考核的有效方法是什么?如何设计合适的考核标准?怎样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如何更好地运用绩效考核的结果?等等。
而在中国,绩效考核制度尽管有了很多改进,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主要有:首先,缺乏专门具体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法律规定。
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无专门的公务员生产力和绩效考核法规。
其次,考核指标和标准比较抽象,难以操作。
现有的考核办法规定了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和内容。
这些指标和标准规定,比较适合于定性考核,而很难对这些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年度考核标准通常过于笼统,实际上不好评估,比如,“德”、“廉”如何明确界定。
在考核中往往凭个人主观印象,甚至靠群众投票来评定考核等级,这样那些群众关系处得好的公务员总能得到较好的考核评价和等级。
此外,考核时对所有公务员几乎适用同样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没有与特定的职位和岗位职责相联系。
这就导致公务员考核成为实际上的形式主义,达不到真正的效果。
第三,考核结果没有发挥必要的作用,缺乏有效的激励体制配套。
根据有关规定,考核结果理应和奖惩、晋升、培训与发展相挂钩,从而使考核起到提高公务员积极性和工作绩效的作用。
但是如果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这些激励因素就不能有效实现。
在现实中,考核完成之后,公务员往往没能从中得到直接的利益激励。
同时,由于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较小,一般情况下,公务员都能得到及格以上的等次,如此而来,大多数公务员根本没太把考核当回事。
这样的考核结果通常不能达到激励公务员的作用。
第四,考核制度设计没有进行职位分析,也没有事先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和具体标准。
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办法是对不同职位和人员几乎实行统一的定性标准,而不是根据不同职位设置不同的标准和绩效目标要求。
实际操作中时常是基于主观印象和判断给与考核打分和等次。
其考核结果不可避免地是随意的也是不准确的。
此外,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在考核后也并不清楚其差距和不足之处,难以真正起到改进绩效的功能。
据上所述,对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要按照下列要求,加紧制定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综合考核标准:一要体现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必须符合“三个文明建设”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二要体现针对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基础的差异,分门类别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三要体现科学性,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定量的定量,难于定量的,可进行定性分析比较,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四要体现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不要过于繁琐。
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宋仕平:中西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湖北师范学院学报 2010(1):75二、本论(一)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概括与特点1、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原则与内容:考核的原则是指开展考核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
主要有以下四项:(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全面考核是指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逐一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是指在对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因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只有对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才能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评价。
而工作实绩是公务员实际为社会作出并为社会所承认的劳动成果,是衡量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小的尺度。
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德、能、勤、廉四个方面的综合反映,而且它本身比较具体、明确,易于在考核中操作,可以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有利于防止领导者凭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评价公务员。
(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客观原则是指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从被考核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出发,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事实求是地确定考核结果,避免以偏概全。
公正原则是指考核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一视同仁,考核结果不因考核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民主公开原则是确保考核客观公正的重要手段。
民主原则是指在考核方法、程序等方面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考核。
公开原则一是指要将考核对象、时间、内容、标准、程序等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于众,以便于有关人员了解、参与和监督;二是指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使其了解组织对自己的评价,正确认识自我,以利于公务员今后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做好工作。
(3)分类考核原则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吸取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人事管理中的有益做法,对公务员分类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这主要体现在:根据产生、任免方式及管理主体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根据任用方式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考任制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等;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等类别。
这就要求在考核方面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按照不同的标准方法进行。
(4)考用结合原则公务员的考核必须与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结合起来。
考核结果能否被合理《公务员制度》,李如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82~85页。
使用,关系到考核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如果考核结果的使用不能切实公务员任用、奖惩以及进一步培养、发展的依据,那么,考核的激励和行为引导作用就会变得徒有其名,考核成了为考核而考核,公务员也会失去对他它的信赖。
从这一点而言,考核的使用应是考核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这样考核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
德: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的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法制观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况;能:公务员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勤: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情况;绩: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廉:公务员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情况。
其中最重要的是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成绩等。
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
对绩的考核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点看公务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看公务员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没有突出的贡献。
2、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与程序:公务员考核的具体方法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主观评价法,即根据公务员的行为表现对公务员进行比较排序,以此得出相对优劣的评价结果。
常见的方法有简单排序法、交错排序法、配对比较法、强制分布法等;二是客观评价法,即按一个给定的标准对公务员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常见的具体方法有关键事件法、行为对照表法、等级鉴定法、行为鉴定法和目标管理法等。
上述各种方法侧重点不同,各有利弊。
主观评价法需凭考评者的主观判断,易受心理偏差的左右;客观评价法注重工作成果,相对客观,但其公正客观与否和事先设定的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并且由于工作成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实践中考核结果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基本方法是根据我国国情特点,在总结以往人事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上述方法都是共产党员集体智慧的结晶,下面主要介绍两种最常用的方法:简单排序法是一种相对比较的方法,主要是将员工按照某个评估因素上的表现从绩效最好的公务员到绩效最差的公务员进行排序。
是一种定性评价方法。
其做法是将所有参加评估的人选列出来,就某一个评估要素展开评估,首先找出该因素上表现最好的公务员,将其排在第一的位置,再找出在该因素上表现差的公务员,将他排在最后一个位置,然后依次找出次最好、此最差,以此类推。
评估要素可以是整体绩效,也可以是某项特定的工作或体现绩效的某个方面。
《公务员制度》,李如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95~97页。
优点:(1)比较容易识别好绩效和差绩效的公务员;(2)如果按照要素细分进行评估,可以清晰地看到某个公务员在某方面的不足,利于绩效面谈和改进;(3)适合人数较少的组织或团体,如某个工作小组或某个项目小组。
缺点;(1)如果需要评定的人数较多,超过20人以上时,此种排序工作比较繁琐,尤其是要进一步细分要素展开的话;(2)严格的名次界定会给公务员造成不好的印象,最好和最差比较容易确定,但中间名次是比较模糊和难以确定的,不如划分等级那样容易使人接受;(3)有可能会使公务员产生消极想法,无论如何赶不上前面名次的人,而且会造成各成员之间相互排斥或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