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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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

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

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一、考核目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旨在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激励和提升公务员绩效,确保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并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工作成果(权重:40%):评估公务员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管理和目标完成情况- 工作报告和汇报提交质量- 创新和突破- 工作质量和效益2. 责任履职(权重:30%):评估公务员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 履行岗位职责和使命- 协同工作和团队合作- 引领员工发展和培训3. 服务质量(权重:20%):评估公务员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但不限于:- 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投诉处理和问题解决能力- 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 知识和信息的分享4. 自我发展(权重:10%):评估公务员个人的学习和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成果- 个人专业和职业能力的提升- 知识和技能更新的频率和效果- 对新技术和新观念的学习和应用三、考核方法和程序:1.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包括评估和测量,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多种综合运用: - 绩效评价报告- 360度评估- 个人工作日志和报告分析- 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理案例分析2.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包括目标设定、评估、反馈和奖惩,具体步骤如下:- 目标设定:上级与下级或公务员双方共同拟定考核目标和指标。

- 评估:利用考核方法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 反馈:及时向公务员提供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明确优点和改进方向。

- 奖惩:根据评估结果,在合规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进行奖惩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1. 奖励激励:对绩效优秀的公务员可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薪资晋升或津贴奖金- 非财务性奖励和荣誉- 学习和交流机会- 提供干部选拔优先权2. 改进指导:对绩效低于标准的公务员,应向其提供改进指导:- 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 优化工作流程和指导手册- 加强个人辅导和指导3. 学习借鉴:考核结果应作为公务员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的参考,为总结经验教训和提升整体绩效提供指导。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是国家选派或聘任的具有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其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为了确保公务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况及其重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的一项制度。

考核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培养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

它主要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考核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会影响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和奖励等方面。

二、能力培训。

能力培训是通过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不同的阶段,公务员需要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基础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通过培训,公务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

三、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指导和引导。

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能力和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计划。

通过职业规划,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激励公务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知道自己的工作成果会被评价,他们会更加刻苦地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其次,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公务员知道只有通过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晋升和提升。

这样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最后,考核制度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通过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可以被淘汰,而优秀的公务员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质和高水平。

然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核指标可能不全面或不科学。

有些指标可能过于简单,无法全面反映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公务员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行政管理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国家权益、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使命。

为了改进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二、考核内容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公务员应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工作能力:公务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卓越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岗位。

3.工作质量:公务员的工作应秉承严谨的态度,确保办事公正、廉洁,并且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考核方法根据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1.定性考核:通过上级领导、同事和群众对公务员的评价,综合考评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2.定量考核: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达成的目标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绩效得分。

3.考核报告:公务员需要定期填写绩效考核报告,详细记录并总结自己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过程、工作成果等。

四、考核流程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的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计划:上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标准,制定年度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2.展开考核:依据考核计划,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绩效考核,采集考核数据和意见,并编写考核报告。

3.绩效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对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评定,确定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

4.绩效奖励和惩罚: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对绩效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绩效较差的公务员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提醒。

5.审议和公示:公示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集体评议,接受公开透明的审议和监督。

五、总结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内容和操作流程,能够更加科学地评估公务员的绩效,促进公务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最新整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范文.docx

最新整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范文.docx

最新整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范文.docx最新整理--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范文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xxxx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县公务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考核原则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

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范、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则,通过“数字”、“时间”、“行为”(见文尾附注:关于“量化”问题的说明)这三种表示方式,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为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绩”在整个五项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按不低于50%掌握。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详解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详解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详解2023年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详解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的表现直接关系到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

因此,年度绩效考核就成为了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结果将会影响到公务员的职业晋升和薪酬水平。

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的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按照国务院的《公务员管理条例》中关于公务员的定义和分类,考核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等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1. 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是公务员的首要任务,因此工作完成情况将成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考察内容。

其中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进度、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考核。

2. 工作态度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直接关系到政府服务的质量,因此工作态度是绩效考核的重要考察内容。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積極性、服务态度、问责意识、责任心等方面的考核。

3. 公益事业贡献公务员不仅要完成工作,还要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这是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另一个重点考虑的方面。

公益事业贡献包括:对政府公益事业的贡献、社区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自我评估、领导评估、同事评估和公众评估等。

1. 自我评估自我评估是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第一个环节。

公务员应对自己在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对公益事业的贡献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相应的评估报告。

2. 领导评估领导评估是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核心环节。

主管领导或直接上级对下属的工作决策、执行力、服务能力及绩效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打分评价。

3. 同事评估同事评估是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补充环节。

同事们对公务员同事的工作能力、沟通协作、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打分评价,以了解公务员的互动能力和协作能力。

4. 公众评估为了进一步了解公民对公务员的服务态度以及提高公务员服务水平,公众评估也被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晋升选拔和奖惩激励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国家公务员考核从整体上分为两个层面: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评价公务员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以及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定期考核则对公务员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评价,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考核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个人自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工作成果评价等。

这种多维度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二、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需要明确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

评价体系应该包含各项能力要求和考核指标,如专业知识、工作质量、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考核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以便能够对公务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应该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级别和工作等级相匹配,以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的考核成绩应该与其晋升、奖励和激励挂钩,以实现绩效与薪酬相挂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该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评价可以为选拔拔擢出具有优秀能力和潜力的公务员提供客观依据。

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来提升其能力和工作表现,以实现激励和改进。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公务员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奖励和褒扬;对于考核差异较大且经过多次培训后未能改进的公务员,考虑到其职责和重要性,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纪律惩戒。

四、考核监督与改进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监督与改善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管,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国家的治理和服务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服务素质,完善公务员的考核机制,对于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考核目标1、提高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热情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2、加强公务员以市场化和客户化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促进公务员职业发展。

3、强化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务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内容1、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公务员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否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业务能力是否达到标准,服务效率是否高效。

2、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公务员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是否能够主动热情地与群众沟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

3、工作效果的反映:对公务员工作效果的反映主要体现在业务成果的量化指标,客户满意度、社会影响度等。

三、考核方法1、个人工作情况的评估和检查:组织考核人员对公务员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和记录。

通过评估和检查,得出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定结果。

2、客户评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群众征集对公务员工作的评价建议和反馈。

调查问卷主要包括群众对公务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效果的满意程度,得到客户评价的量化指标表示公务员服务水平的综合评价。

3、自我评价:让公务员主动反思自身的工作表现、工作侧重点、工作态度等,并进行自我评分,反映公务员对自身的认识和对工作负责态度。

四、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考核结果,对公务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应当及时给予奖励,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

对于表现不佳的公务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工作调整。

同时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迁或调研的一个主要参考因素。

五、考核周期和频率公务员的考核周期一般以一年为基本单位,每年设立一次绩效考核指标。

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

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

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公务员绩效考核细则具体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定公务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

二、考核原则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三、范围和内容我市各级各类机关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国家公务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

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

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标准和等次考核的标准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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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务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国家公务员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指按公务员管理权限,由考核单位对考核对象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作为对公务员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市直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科及科级以下的公务员。

第二章考核指标
第五条
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德、廉实行一票否决式定性考核。

能、勤、绩主要
体现在公务员的工作实绩中,实行定量考核。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的绩效定量考核主要设置以下指标: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完成重点、难点工作情况;
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第七条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上述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制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的绩效量化为百分制,实行立体动态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自我考核;
领导考核;
群众考核。

第九条自我考核指考核对象按月进行工作记载,并实事求是的进行自我评分。

第十条
领导考核指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按季度对其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分。

经核实的个人工作记载作为评价考核对象工
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科室正、副职的考核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对科室正职的考核应征求单位正职领导意见。

对科室副职的考核一般应征求科室正职意见。

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科室正职负责,征求科室副职意见。

第十一条群众考核指单位同职同级以及下级按年度对所有参加绩效考核的对象工作绩效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的得分按不同权重记入总分,满分为一百分.其中自我考核分占10%,领导考核分占30%,群众考核分占60%。

综合得分=自我评分*10%+领导评分*30%十群众评分*60%
第四章考核步骤及程序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按照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成立考核组织。

考核组织由本单位领导、人事纪检干部和职工代表等组成,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考核组的职责是:提出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考核情况,提出并审核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组织个人述职、测评。

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统分。

征求纪检、政风评议部门意见。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德、廉情况,提出绩效和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本单位党委审定。

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7天。

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第五章考核等次的确定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

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在60-69分的,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

统效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一般应确定为称职等次。

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一般应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等次根据绩效考核等次,综合评价其德、廉表现,对应确定。

优秀等次人员在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人选中,综合考核其德、廉表现,在规定的指标限额内评定、绩效期内的考核对象违反《XX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三条至三十九条中“不得有”的行为之一的;违反《XX 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与责任追究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中
规定的7种情况之一的;违反党纪政纪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按相关规定直接定为称职以下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中,在单位连续两年得分末位的年度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十六条
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考核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绩效考核,组织人事部门不审批考核结果。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对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单位应给予表扬和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可享受疗养待遇;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工资;对工作业绩特别显著的,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或向省里推荐记一等功,相应给予物质奖励;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市优秀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获“全市优秀公务员”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对基本称职的国家公务员,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年度单位月考核奖减半发放,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级;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下年度单
位月考核奖,降低职务,职、级工资作相应调整;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第十九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决定不服,可以向考核单位申请复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另行组织。

第二十一条各县区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各县区参照制定。

省部属在宜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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