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2020011 货运代理规程

GZ-2020011 货运代理规程
GZ-2020011 货运代理规程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2020011

赛项名称:货运代理

英文名称:Freight Forwarding Skills Competition

赛项组别:财经商贸类

赛项归属产业:现代服务业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文件为参考标准,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理念,模拟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真实工作场景,竞赛内容贴近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工作中须解决的实际问题,考查选手的货运代理实际工作能力。通过本次大赛,一是检验教学成果,选拔“德技并修”的优秀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瞄准世界高水平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引领和促进高职院校“三教”改革,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三是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智慧转型发展提供支撑。

三、竞赛内容

根据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前沿发展和职业标准,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要求,本赛项重点考察参赛选手货运代理核心职业

技能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和基本的职业素养。

本赛项竞赛内容包括客户沟通、运输路径设计、合同与业务、操作处理、保险、报关、成本与效益、索赔、投诉处理等。

货运代理竞赛内容一览表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本赛项试题为全英文,提交成果(含书面和口语表达)也必须为全英文版,如提交中文版则判定提交成果无效。

五、竞赛流程

比赛时间为720分钟,安排在2天内完成。赛前组织抽签确定比赛工位。

竞赛日程表

六、竞赛赛卷

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提前1个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上公布试题。样题详见附件1。

七、竞赛规则

(一)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本赛项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须为四、五年级学生。选手性别不限,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1月1日为准。

(二)参赛名额

本赛项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各地限额推荐1人参赛。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三)赛前准备

1.领队会议

竞赛日前一天召开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2.熟悉场地

比赛日前一天向参赛队开放赛场。

3.抽签仪式

抽签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监督组全程监督。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参赛队,需提前告知赛项执委会。缺席参赛队若需委托代理人代为抽签的,需出具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声明认可代理人的抽签结果。没有授权他人代为抽签且未按时到场抽签的参赛队,或无故缺席抽签环节的参赛队,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4.参赛选手入场

参赛选手应按照赛项执委会时间要求提前到达赛场,凭选手证、身份证检录,进行加密检录后进入赛场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任何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参赛选手未按规定时间抵达赛场且错过加密检录的,以弃权论。

(四)竞赛日赛场要求

1.竞赛期间,赛场实行封闭管理,赛场内除指定的裁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须凭赛项执委会配发的证件和标识进出赛场。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应遵守赛场规则,只可在规定区域内观摩比赛,不得与选手交谈,不得妨碍、干扰选手竞赛。

2.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可能透露参赛队及个人信息的服装、标识或信息入场比赛,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赛项执委会将提供竞赛所需工具书、笔、纸张等必需品。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每场比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必须马上停止一切操作,按要求位置站立等候撤离比赛工位指令。

5.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单据等,凡要求参赛选手签字确认的,均签参赛选手参赛工位序号。

(五)成绩公布

1.各阶段竞赛结束后,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裁判长、监督员签字确认。

2.竞赛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并由裁判长、监督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

3.参赛队对竞赛成绩若有异议,应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4.赛项获奖名单以公布的书面文件为准。

八、竞赛环境

(一)硬件设备

1.每名选手电脑硬件配置

双核1.8 GHz以上处理器,8GB以上内存,200GB以上硬盘,USB接口,22寸以上液晶显示器*2。备用机两台。

2.服务器硬件配置

两套双核1.8 GHz 以上处理器,8GB以上内存,500 GB以上硬盘,USB接口,22寸以上液晶显示器,WIN10 64位操作系统,具有声卡配置。

3.打印机配置

普通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每名选手一台,备用机两台。

4.投影仪或其他视频展示设备

根据选手数量合理设置ppt展示区域,配备投影仪或其他视频展示设备,供选手ppt展示环节使用。

(二)通用软件配置

?WIN10 64位操作系统;

?Microsoft Office 2013;

?Adobe Reader;

?解压缩软件;

?视频播放器;

?中文、英文输入法若干

(三)软硬件环境

赛场中选手电脑不连接Internet或其他公共网络,只连接赛场现场设置的服务器,存储选手的成果。

(四)比赛耗材

1.每名选手必须配备的耗材

2.竞赛场地禁止自带使用的设备和材料

(五)场地布局

设置裁判室两间,储物室一间,登分室一间,技术设备一间,根据选手数量设置工位数,其中含备用工位两个。

九、技术规范

1.国际商会《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统计导则》(GB/T 22152-2008)

3.《国际货运代理通用交易条件》(GB/T 22153-2008)

4.《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GB/T 22154-2008)

5.《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质和等级评价指标》(GB/T 22155-2008)6.《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GB/T 22151-2008)

7.《国际贸易计量单位代码》(GB/T 17295-2008)

8.《海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GB/T 18156-2000)

9.《物流术语》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4.《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15.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6.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7.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十、技术平台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行业技能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分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为了保证评分“公开、公平、公正”,采取以下措施:

1.赛项考核内容、样题、部分题库和评分标准提前公开,使

各参赛队处于公平备赛状态。

2.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竞赛用品,提前开放竞赛赛场,使各参赛队所在赛场条件一致。

3.赛项执委会通过赛项说明会、大赛官网等发布官方信息,使各参赛队获取赛项信息渠道一致。

4.整个竞赛过程全程录像和监控,保证无人为因素影响成绩,使各参赛队处于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和透明的竞赛环境。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分标准分为测量和评价两类。凡可采用客观数据表述的评判称为测量;凡需要采用主观描述进行的评判称为评价。

1.评价分(主观)

评价分(Judgement)打分方式:按工作任务设置评分组,裁判评分分差必须小于等于1分为有效评分。

分数区间大致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2.测量分(客观)

测量分(Measurement)打分方式:按工作设置若干个评分组,测量评分准则大致参考以下样表:

测量分评分准则样例表:

(三)分值构成

总分100 (四)裁判组成

本赛项设裁判长一名。参赛选手不足20人,设裁判6人(不含裁判长);参赛选手20及以上设裁判9人(不含裁判长)。

十二、奖项设定

(一)选手奖项

赛项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授予获奖参赛选手相应荣誉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项

赛项获得一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及相应荣誉证书。

十三、赛场预案

(一)竞赛开赛前,承办院校提前调试好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软硬件,保证与考核应具备的条件一致,将故障率降到最低点。参赛选手确认竞赛工位、现场设备等处于正常状态。

(二)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应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非选手因素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因此所造成的时间延误,经报请裁判长批准予以延长比赛时间处

理。

(三)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身体不适可求助现场医务人员予以救治,因此所造成的时间延误,不予延时。

(四)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不可抗力事件,全体人员应立即停止竞赛,撤离至安全场所。由赛项执委会报请大赛执委会再做后续处理。

十四、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防疫条件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3.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

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4.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及工作人员进入竞赛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大赛期间,所有比赛相关人员均须遵守赛项承办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执委会决定。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报名

结束后,如参赛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颁发的参赛证及标识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队员需要购买保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有关赛

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

5.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座。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可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8.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可求助现场医务人员

予以救治。

10.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

11.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执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十六、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成绩公示后2小时之内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会组织审议,并及时反馈裁定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如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十七、竞赛观摩

赛项安排各参赛队到赛场指定的演播大厅观摩,也欢迎社会各界观摩,特别是企业员工和大专院校货运代理相关专业的学生持工作证或学生证优先安排观摩。

观摩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进场后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规定的时间,持观摩证,有序进行观摩。观摩期间不得进食,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拥挤推搡,若出现安全隐患,大赛工作人员有权临时清场以保证观摩的人员安全。十八、竞赛直播

赛项全程摄像,并将比赛现场直播到赛场指定的演播大厅,提供给参赛队进行观摩。

十九、资源转化

为了推动货运代理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将资源成果运用到实际教育中,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为主导,建立由赛项专家组成员、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专家等组成的资源转化团队,用两年左右时间,将货运代理赛项资源转化为货运代理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竞赛资源直接转化为教学资源方案

成立竞赛资源转化小组,搜集整理竞赛资源,转换形成的教

学资源包括:

1.通过对裁判、优秀指导教师、获奖选手的访谈,将竞赛过程当中的经验和缺失进行总结,并将此转换为教学案例,以完善教学内容。

2.通过综合分析比赛成绩,查找学生学习与训练中的薄弱点和缺陷,形成案例库,编撰教师教学指导书和学生训练指导书。

3.通过校企合作,把企业岗位标准、操作规范等融入到竞赛中来,通过比较、提炼,固化相关业务流程处理的操作标准与规范,供相关专业学生学习。

(二)相关资源后期转化拓展

1.建立数字化国际货运代理教学资源库,供参赛院校教学免费使用。

2.组建全国货运代理赛项专家资源库,优化货运代理行业“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范”,使院校专业教学紧密对接企业一线实际工作。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 (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1×20'GP=31CBM 6** 25 17MT 1×40'GP=67CBM 12** 55 25MT 1×40'HC=76CBM 12**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完整版)国际货运代理期末考试试题[1]

1、代理可以从行为的角度定义,还可以从关系的角度。 2、货运代理按代理业务向货主收取的是代理费。 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发布。 4、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的核心能力》的作者是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 6、在货运的产品的整体概念里,核心产品是客货的空间位移。 7、一对一营销,是与顾客的营销策略。 8、华沙公约是1933年2月13日生效。 9、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和作为代理人进行区分的文件是FIATA示范法。 10、委托合同的订立必须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为前提。 11、合同的订立过程首先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12、委托人和国际货运代理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内部法律关系。 13、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解释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最为可行合理的。 14、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海运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是天灾意外事故。 15、在当今国际航运的主要运营形式集装箱班轮运输。 16、集装箱的载重量,40’GP<26000千克。 17、在做箱环节中,集装箱一般在开船前5天进港。 18、在报关时,一般办植检需在报关前四天进行报验。 19、在下列中,哪一种出于声明性,声明价值?珠宝。 20、合同期限是20天,结果30天才到,逾期的费用是多少?50%。 21、航空运单由两种文字组成,第一组,999。第二组,航空运单的顺序号码。 22、海牙议定书修改,延迟交货由原来的14天改为了21天。 23、作为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销售的产品是航空公司的舱位。 24、航运价格类别用M、N、Q、C、R、S,C代表指定商品运价。 25、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是多式联运合同。 26、我国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 27、国际多式联运的提货单式是货物的物权凭证。 28、按照国际航运的惯例,货运代理的佣金占运费的5%。 29、原装货物数量不足应该向发货人索赔。 名词解释: 1、显名代理:又称公开本人姓名的代理,强调代理人在代理中既明示自己为代理人的身份, 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企业的经营模式:是这个企业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的方法的集合。包括收入来源、能够 向客户提供的价值、保证持续提供价值的方式。 3、物流业:与商品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位移所涉及的货物运输、包装、仓储、加工配送等相 关行业的集合。 4、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5、责任保险第三人:是指责任保险单约定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以外的、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 请求权的人。 6、基本单证:即通常每批托运货物都须具备的单证,主要有: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出口 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规格单等包装单证。 7、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合意共同制定的他们之间的法锁。是探究当事人内心真实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 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for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是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根据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规定,货运代理是具有专门的知识,拥有自己的络,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保证安全、迅速、经济地运送货物并控制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被认为是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根据1995年6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并于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行业。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细则》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作为代理人或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货运代理人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一是作为客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理人;一是作为契约当事人。而这两种法律地位的不同,导致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有着巨大的差异。作为代理人,货运代理只收取佣金,实际上只是提供代理服务,其法律行为的后果由客户承担,其业务活动产生的风险相对较小。作为契约的当事人,货运代理收取差价,但却是“背对背”两个合同的当事人,其义务的完全履行往往要靠另一方当事人(或者是货主或者是实际承运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要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业务活动中应明确自己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力争规避风险,或采取措施减少这些风险。 由于”代理”一词在大陆法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使人很容易误认为货运代理仅是货主的代理人。而且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涉及到国际货物贸易、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支付、保险等诸多领域,极具复杂性,很难形成一个确定的标准来判定货运代理在一笔实际交易中是处于代理人还是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准确地区分这两种法律地位又与货运代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密切相关。实践中,有些货运代理公司由于未能正确地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而导致巨大损失的案例很常见。本文拟结合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从法理上界分其法律地位并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探讨。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 (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物流法规》试卷及答案

《物流法规》试题(A卷)答案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名词解释(2' *5) 1.物流法 物流法就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得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得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就是指为保障企业物资供应,对采购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得活动。 3.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就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得合同. 4.公共仓储 公共仓储就是指企业委托提供营业性服务得公共仓库储存物品得一种仓储方式。 5、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得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得物为合同得成立要件。) 二.判断题(1'*10) 1.(对)我国现代物流企业得主要形式表现为两种,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错)国际惯例就是物流法律制度得国内法渊源。 3.(错)标得物权利得瑕疵担保义务就是指卖方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方得标得物符合合同约定得或者法律确定得质量标准。 4.( 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与代理人具有相同得法律地位,所承担得法律责任也相同。 5.(错)货方与承运人之间就是运输合同关系,而货方与港站经营人之间就是作业合同关系,港站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则不存在合同关系。 6.( 对)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得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承揽人签订分合同得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 7.(错)仓单具有物权凭证得法律性质,所以仓单得转让与提单类似,只需要背书即可. 8.( 错)保管人对于保管物得毁损、灭失,依据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因此保管人应以善良管理人得注意为标准,违反此种注意,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9.(错)当仓储合同约定得标准与仓单上所记载得标准不一致时,一般以仓储合同约定得标准为准。 10.(错)法院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其她都属于诉讼内调解. 单项选择(2’* 10) 1.物流合同得标得就是(D) A.物流企业B、运输得货物C、物流设施D、劳务 2.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得,( D )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A.承运人B、实际承运人C、所有承运人D、与托运人订立合同得承运人 3.仓储合同成立后,( D ) A.保管人负给付义务B、存货人负给付义务 C、保管人与存货人均不负给付义务 D、保管人与存货人均负给付义务 4.承运人权利与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得承运人之间得内部责任划分约定,

货运代理管理规定细则

货运代理管理规定细则 -------------------------------------------------------------------------------- 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和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备案的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的代理人或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佣金或其他服务报酬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承办货物运输,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以及服务报酬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无船承运人身份从事经营业务,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制度,鼓励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第五条国家鼓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加入行业中介组织。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地方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依法自愿成立的行业中介组织,应依照章程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经营秩序。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 第二章企业设立条件 第七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是指将零散的货物合并装入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大型货箱进行的一种现代运输方式。船舶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运输。 集装箱运输的优点: (l)提高货物运输质量和安全系数,减少被盗。 (2)使用集装箱装运货物,可简化运输包装或直接使用商品包装,节省包装材料,降低产品成本。 (3)便于开展多式联运。 (4)集装箱运输简化了点件、检斤等货运手续和中转。 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指集装箱班轮公司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固定航线的固定挂靠港口之间,按规定的操作规则为非固定的广大货主提供规范的、反复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并按“箱运价”来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国际货代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如下: 1、订舱 是货代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舱位,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一般由货代根据货主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口头申报出运计划,并随后以书面《托运单》纸质形式或电子报文形式正式向承运人订舱托运。 2、备货 托运人取得承运人确认订舱后,应将所运货物齐集在海关监管的船公司指定的港区、堆场或仓库,以便海关放行后及时装运。无论以何种方式备货,都需在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区后,才允许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海关在核查货、单无误后放行,方可装船。 3、备单 通常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以书面盖章确认或发送电子回执方式签发装货单,以表示接受订舱。只有持凭海关放行的装货单才被承运人接受装运 4、装运 国际货物运输装运是指装有货物的集装器被装载到运输工具上,并驶离装运港。 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班轮船公司基本上是以装运港集装箱堆场到卸货港集装箱堆场作为货物的交接方式,因此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工作一般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负责。 5、取得装运文件 货代托运人在货物被装船后持凭大副收据便可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装船提单或

货运代理管理规定细则

货运代理管理规定细则 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和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备案的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的代理人或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佣金或其他服务报酬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承办货物运输,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以及服务报酬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无船承运人身份从事经营业务,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制度,鼓励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第五条国家鼓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加入行业中介组织。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地方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依法自愿成立的行业中介组织,应依照章程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经营秩序。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 第二章企业设立条件 第七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八条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万元人民币; () 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万元人民币; () 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代限额为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三)企业名称含有表明行业特点的“货运代理”、“运输服务”、“仓储”、“配送”、“集运”、“物流”等相关字样; (四)至少有名从业人员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九条申请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须通过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际货运代理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商务部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第十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依法设立子公司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地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万元。 第三章企业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第十三条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商务部授权机构办理企业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法人备案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第十五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程序如下: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标准月结协议

货运代理合同 版本号: 2013 V 3.0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各口岸安排乙方交运的所有进出口货 物运输及相关运输附加服务等事宜,本着紧密协作、安全运送、提高经济 效益的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 下合同: 一、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应将其所有的货物进出口运输业务委托乙方 代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按乙方提供的货物进/出口委托单(即订舱单)之格式向乙方托运定舱。 甲方指定其认可的工作人员:电子邮箱:传真号:在上述邮箱、传真 号码所发出的纸质与非纸质的委托指令均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以

确认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需要更改应该立即书面通 知乙方,否则甲方未尽及时通知的义务,乙方有权利认为通过上述人员或 通信方式发出的委托指令,仍然代表甲方向乙方委托代理出运货物,委托 指令对甲方有约束力。 如有需特殊运输和保管要求的货物,如冷冻货,易腐货,易潮货等,应在货物出口委托单上注明,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注 意事项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拖车运输服务,应提前备货装箱。如因货物不齐,报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车辆滞留、压夜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压车费和相 关费用。 3.如甲方委托乙方报关,甲方应及时将符合海关要求的所有报关单证 以及该票货物的买卖合同、发票等报关所需材料及时提供给乙方。如货物 须做植检,熏蒸的,甲方应在定舱单中特别注明并提请乙方工作人员注意。 4.若托运危险货物,甲方应依照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 措施等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5.在货物装柜上船后,甲方须于按船公司或我司规定的截单日期之前 提供并确认提单资料。若因甲方对提单确认不及时而造成的船期延误或者 改报船名/改舱等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在确认 后又需更改正本提单或更改放货方式的,应由甲方支付改单费用及船公司 要求支付的相关费用。 6.甲方认可以本合同所附的甲方的签字或盖章之样式进行签署的任何 函件/单证(含传真件或复印件)具有约束甲方的法律效用。(甲方的有效签字及签章见本合同附件) 7.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从事走私、骗汇及多报少出或者少报多出等违法 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担。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 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运/运输的货物,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的,不论是收货人下落不明,还是收货人拒绝提货,或者其他非乙方之原 因造成的无人提货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费用都由甲方承担。对于目的港不提货案件,乙方通过书面或邮件通知告知甲方后,如果甲方 在7天工作日内没有书面告知乙方货物的处理方式,乙方为了减少甲方的 损失,有权通知实际承运人弃货处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 担。 题述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费、海关罚款、超期使用费、滞箱费、滞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模板

编号:FB-HT-05021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International Freight Agency Commissio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 编号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帐号: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货物品名:数量: 始发地:目的地: 运输方式:运期: 其他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 运、杂费:付费方式: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2.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和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3.甲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此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3.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5.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过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

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运单上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

(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图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 P=86CBM(注:GPgeneralpurpose 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订单确认及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运 代理服务事宜,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1. 乙方保证其是根据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仓储、航空及公路等物流运输服务 3.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航空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4. 甲方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外经贸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其中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必须盖有甲方公章。 5. 甲方同意将揽取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出运。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交代准确的装卸货物地点,出发、到达时间,因指定交接货物地点有误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做箱,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7. 本协议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约束,该标准交易条款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 成部分。 第二条:单证制作要求 1. 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单证必须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并且传递及时, 在进口业务中,为避免疏港的产生,甲方应当更加注意单证传递的及时性。 2. 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外,还必须显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联系人、订舱日期、运输条款、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 3. 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紧急措施。

《国际货运代理》职业规范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国际货运代理》 1.2 职业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职业是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中,从事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装运、结算运杂费,代为客户报关、报检、保险等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国际货运代理》(职业资格四级);《国际货运代理》(职业资格三级);《国际货运代理》(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有较强的代理操作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有一定的货代英语的阅读、表达和书写能力;

(6)有一定的规划和经济核算能力; (7)有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运用能力和操作技能。 1.6 基本文化程度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货运代理(四级)》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申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三级)》 (1)持有本职业资格(四级) 证书两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本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三级)鉴定; (2)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书且在本职业工作两年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职业资格(三级)鉴定。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二级)》 (1)持有本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两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本职业资格(二级)鉴定;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三年,且持有《国际货运代理》(三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合同样本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 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订舱 □报关 □报检 □拖车 □仓储 □装箱 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 二、 价格条款 1、 乙方承运甲方出进口货物,应按照甲方的托运要求,按时按质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 每批次的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见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 分并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明显变化,任何一方均可以根据市场 的实 际情况提出对服务价格的调整,双方确认调整的新价格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新价格生 效前则按 原价格执行; 4、 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 4、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 费甲方(委托 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 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等)实报实销的原则 三、费用结算 1、结算方式: □月结,甲方在确认首笔业务发生前须支付______ 元代垫费用作预付款给乙方。每月—日前,甲乙双方需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在核对完成后,乙方需要及时把费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凭相关发票及账单与乙方结算,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__________ 日内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为RM __________ 。 □票结:①空运业务,在送舱当天支付空运费; ②陆运、海运业务及代垫费用,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循环押单,如无续单需付款放单。 2甲方在要求付款期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应以付款保函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请延期,并明确支付时间和担保。延期一般不允许超过______ 个工作天,如未经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费用的亠的滞纳金。 3、若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影响提单的发放、电放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普通货物,不包含危险品及违禁品货物。如因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包含危险品 或违禁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出运前不少于_____ 天通知乙方,并明确如下事项: 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柜型、柜量、起运港、目的港、最终卸货地、裝柜時间、装柜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关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件数、货物麦头、 运输条款、付款条款、订舱日期、放货方式、报关方式、并注明是否需要过街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一)接受委托 1.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在对客户报价时,必须核实相关运价、运输条款、船期,在确定有能力接受委托的情况下,如实告知客户完成此次委托所需时间和船期,并按公司对外报价表向客户报价,如所报价格低于本公司公布运价,则按公司《运价管理规定》执行。 2.当客户接受报价并下委托时,揽货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有责任向客户提供该公司的空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也可接收客户自己的托运单;但此类托运单应包括该公司托运单的主要条款,如托运单上无运价,则需将有关书面报价附于其后(对合约客户、公司的老客户已在电话中确认的运价可不在托运单上

显示)。同时要求客户在托运单上签字、盖章(境外客户、托运私人物品的非贸易订舱者签字即可),如客户不能及时提供内容详细的托运单,则必须在装船前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3.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揽货人员应详细填写业务联系单。揽货人员在通知客户服务人员订舱的同时,把业务联系单和上述客户订舱资料交给客户服务人员。 4.对不符合本控制程序的订舱委托,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拒绝接受订舱,并有义务向部门经理汇报。(二)操作 1.一旦接受客户订舱,应尽快安排向船公司订舱及安排拖车、报关事宜(客户自拖、自报除外),并从拖车公司那里获取箱号、封条号; 2.尽快按委托书要求制单,并传真给客户确认。如有需要,还应将目的港代理打印在提单上,并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单证校对工作; 3.认真填写操作过程记录,对需换单转船、电放的委托应有记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4.客户服务人员将计费人员已签字盖章的收费单交给客户(或揽货人员);揽货人员有责任及时向客户催收运费或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定期向客户催收运费; 5.客户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报关行等分承包方,退回有关资料,如出口退税核销单、报关手册等,这些资料需退还给客户,揽货人员有责任对客户服务人员给以提醒; 6.当客户或揽货人员询问二程船信息时,客户服务人员应给予提供。 (三)提单签发 提单签发人员必须核实货物已装船离港,验证运费收取满足合同(协议)中运费支付条款后,才能签发此次委托所对应的提单,具体操作按提单签发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节进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分为船舶到港前的准备工作和船舶到港后的准备工作,然后是审查提单等有关单证,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提货,最后,还要做好每一航次船的文件归档工作。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程序如图2 -3 所示。 (一)船舶到港前的资料准备及电脑初步录入工作 1.建立航次档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传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doc

第二章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 第一节概述 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服务,航空货运代理人必须非常熟悉国际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能够及时地掌握航空运输的全过程,使一票货物的运输顺畅,能够及时运送到收货人的手中。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指的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消费者的需求而进行的从托运人发货到收件人收货的整个全过程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过程。(具体流程业务图见书53页图2-1) 对过程进行简单分析,从该业务流程图可总结出,国际货物运输主要包含两大环节: 1、国际货物运输的出口业务流程:指的是从托运人发货到承运人把货物装上飞机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全过程。 (1)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2)航空公司出港货物的操作程序 2、国际货物运输的进口业务流程:指空运货物从入境到提取或转运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全过程。 (1)航空公司进港货物的操作程序 (2)航空货物进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本章将对这四个业务程序逐一进行详细介绍。 第二节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市场销售 委托运输审核单证预配舱预订舱接单制单标签 配舱订舱出口报关出仓单装板箱签单交接发运航班跟踪信息服务费用结算 一、市场销售 承揽货物处于整个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的核心地位。 销售人员要具有营销的知识 具体操作时,需及时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各项收费标准,特别是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优惠运价,介绍本公司的服务优势等。 二、委托运输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出口单位(发货人)就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意向后,可以向发货人提供所代理的有关航空公司的“国际货物托运书”。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LI)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并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因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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