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模板】

合集下载

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4-12-16

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4-12-16

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建设,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及儿童保健服务水平,保障儿童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平可及、均衡发展,守正创新、首善引领原则,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二、行动目标三、行动范围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行动内容(一)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1.健全救治网络。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病室)建设。

各区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生儿诊疗需求,统筹规划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数量和布局,推进每区至少规范化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机构联动、运转高效的市、区危重新生儿转会诊与救治网络。

加强各区急救中心站危重新生儿转运车辆和设备使用,提高危重新生儿转运能力Q强化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对口支持,每季度至少对对口区开展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1次,定期至对口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名医下基层”服务,带动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新生儿科(病室)。

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评估,促进危重新生儿转运救治能力不断提升。

2.提升救治能力。

助产机构组建新生儿复苏快速反应团队,强化产科与新生儿科在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协作机制,儿科或新生儿专业医师参与高危孕产妇分娩前讨论、分娩时提前到场并参与新生儿抢救、母婴同室新生儿查房与高危儿管理。

市、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及各助产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

组织开展新生儿复苏同质化培训与实操考核,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深化新生儿稳定营培训项目,以新生儿临床常见、重点疾病为抓手,提高新生儿科医师临床救治水平。

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强化围产期及新生儿期救治全流程分析,促进新生儿救治质量改进与提升。

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母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以下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3.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三、工作措施1. 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共享。

(3)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2. 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1)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提高筛查率。

(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随访到位。

(3)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

3. 提升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1)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自我保健意识。

(2)推广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状况。

(3)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心理保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2)加强媒体宣传,普及母婴安全知识。

(3)开展孕妇学校、育儿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家庭的知识水平。

5. 加强部门协作(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母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1. 第一阶段(2024年1月-3月):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2. 第二阶段(2024年4月-6月):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V1

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V1

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V1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母婴安全问题在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为了提高北京市母婴安全水平和减少儿童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北京市政府于近日发布了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以实现建设安全、和谐、互助的社会目标。

一、加强卫生监管力度首先,我们要加大卫生监管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医院、诊所、产房等机构的监管,提高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此外,应该加强对流感、手足口病等相关病例的追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阻断疫情发生。

二、对孕产妇进行指导和教育其次,我们要做好孕产妇的指导和教育,提高其保护和预防意识。

帮助孕妇掌握孕期保健知识、分娩技巧和育婴常识。

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及时给予指导和监护,确保母婴安全。

三、提高婴幼儿配套服务水平同时,我们还要提高婴幼儿配套服务水平。

加强对保健院、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的监管,规范管理。

提高托育服务机构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水平,推广母乳喂养和科学喂养观念,让每个宝宝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顾。

四、加强家庭教育和监护最后,我们在家庭教育和监护方面也需要下功夫。

家长应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方案,建立健全的家庭安全防范机制。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北京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卫生监管、提高孕产妇的保护意识、提高婴幼儿配套服务水平、加强家庭教育和监护。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安全、和谐、互助的社会环境,让每个宝宝都能健康成长。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到2020年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到2020年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到2020年健康是每个家庭关注的重要议题,特别是对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来说。

为了确保儿童在未来的几年内得到全面而有效的保护和关爱,政府决定推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到2020年》。

该计划的目标是提供全面、均等和可持续的健康服务,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良好的健康状况。

一、目标设定1. 优化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环境本计划致力于提供一个优良的健康成长环境,确保儿童得到充分的营养、教育和保护。

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并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积极、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2. 提升健康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政府将扩大儿童健康服务的范围,包括家庭医生的定期健康检查,疫苗接种以及日常预防保健。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投资力度,提供更多的医疗设施和资源,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重点措施1. 儿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政府将建立完善的儿童健康档案系统,确保每个孩子的健康信息都能得到及时记录和管理。

这将有助于医生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母婴护理的提供与推广为了确保孩子在出生后获得充分的关爱和健康护理,政府将加强对孕妇的健康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母乳喂养,并加强对母婴护理知识的普及,提高父母的健康意识和护理能力。

3. 预防接种计划的加强预防接种是保护孩子免受疾病侵害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种到必要的疫苗,政府将推出全面的疫苗接种计划,并加强对疫苗的监管和管理。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健康教育的加强健康教育是培养孩子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关键。

政府将加强学校和社区中的健康教育工作,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的饮食习惯。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预期成效通过《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到2020年》的实施,政府预期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1. 儿童疾病的减少通过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和健康教育,预计儿童疾病的发生率将有所减少,孩子们的整体健康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9•【文号】卫妇幼发〔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卫妇幼发〔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10月29日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

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

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健康工作,夯实基层儿童健康服务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儿童健康服务均等化。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发展。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母婴安全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母婴安全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前言母婴安全与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的重要问题,为了提高母婴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安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母婴安全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母婴健康知识普及率,使广大孕产妇及婴幼儿家长了解母婴健康知识。

2. 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3. 加强母婴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4. 增强母婴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伤害事件。

三、工作措施1. 加强母婴健康教育(1)开展孕妇学校,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2)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母婴健康知识。

(3)举办母婴健康知识讲座,邀请专家为孕产妇及婴幼儿家长授课。

2. 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1)加强母婴保健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

(2)完善母婴保健服务设施,确保母婴保健工作顺利开展。

(3)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网络,方便孕产妇及婴幼儿家长就医。

3. 强化母婴安全意识(1)开展母婴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孕产妇及婴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减少意外伤害事件。

(3)宣传预防传染病知识,降低母婴感染风险。

4. 加强母婴关爱工作(1)开展关爱孕产妇活动,提供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关爱。

(2)关注婴幼儿成长,提供早期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

(3)开展家庭访视,了解孕产妇及婴幼儿家庭需求,提供针对性帮助。

四、工作步骤1. 制定母婴安全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

2. 组织开展母婴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及婴幼儿家长的健康知识水平。

3. 加强母婴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4. 强化母婴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伤害事件。

5. 开展关爱母婴活动,提供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关爱。

五、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母婴安全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

4.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儿童艾滋病、梅毒、乙肝、结核病等重大 传染病进一步得到控制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所 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 •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所生儿童预 防性治疗率均达到90%以上 •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 白注射率达到95%以上
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02
完善出生缺陷患儿 医疗保障制度,实 施先天性结构畸形 和遗传代谢病救助 项目,减轻患儿家 庭及社会负担
儿童早期发展行动
1 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建设
一Leabharlann 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 重点行动 组织实施
目录
CONTENT
二 三 四
一、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 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统筹协调 坚持道路自信 全面发展 防治结合 共建共享 均衡发展 创新驱动
坚持儿童优先,全面发展
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实行儿 童优先发展战略,关注儿童健康事业, 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 应能力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 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 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85%以上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 90%以上
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04
05
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扩大,新生 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 尿症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 力筛查率达到7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地中海贫血筛查率逐步提高,神经管 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
在贫困地区开展新生儿 安全等项目,提高服务 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
1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范本模板】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范本模板】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三、行动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做好备孕咨询指导。

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

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3。

开展妊娠风险评估。

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XX 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XX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健康XX2030”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到202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稳定在5‰、4‰以下。

树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二、行动范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血液中心(血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点是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专科医院(行动内容中凡未专门标注主语的均为助产机构职责)。

三、行动内容(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重点工作。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各助产机构均应设立孕妇学校,并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规范备孕咨询指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

助产机构应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营养、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

2019年1月1日起,各级助产机构均应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定期自查制度,接受辖区质控。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半年组织一次辖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质控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进行1次工作督查,对未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助产机构进行通报,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粤卫办函〔2017〕569号)落后的机构进行通报。

3.统一全省《母子健康手册》,规范生育全程服务。

- 2 -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

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

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大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保障避孕药具发放,指导育龄夫妻分娩后、流产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合理控制生育间隔,减少非意愿妊娠。

2019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新版《母子健康手册》(电子模板另行下发)。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孕产期、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的要求,在保健服务提供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录入。

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接口的方式将医院HIS 和检验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推送至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通用接口。

结合《母子健康手册》,利用APP等形式创新健康教育模式。

逐步实现全省妇幼健康相关统计报表直接从省级妇幼信息平台中的《母子健康手册》电子档案中自动提取和产生。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4.完善“一办、一会、一评审”制度建设。

各助产机构要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产-儿科协作机制、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急救小组,会诊、转诊等机制。

承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任务的机构每半年组织产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 3 -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

承担重症孕产妇救治的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院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分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省妇幼保健院和各地级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区域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5.健全辖区救治协调机制。

各级急救指挥中心(120)要按照“就急、就近”指派网络医院出诊实施院前急救,并就近转运到具备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

产科急救用血可向辖区中心血站优先申请。

产科急救原则上逐级呼救和转诊,危重情况可实行跨级转诊,直接转送到具有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确保产科急救迅速、准确、有效。

转诊必须在病情许可、确保孕产妇安全前提下,成功联系上级接诊机构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做好病员交接,并完善转诊记录。

6.规范评审,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急救预案。

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当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人员核查情况后,及时上报个案。

落实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县级全面评审,省、地级以上市以抽查、专题评审、现场评审等形式开展。

评审应从临床、保健、管理等多环节综合评审,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考核和追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 4 -连续发生孕产妇死亡、发生产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7.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落实国家《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接受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质量控制,并落实整改措施。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孕产妇保健管理、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报告等工作的进行质量控制及培训指导。

8.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

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

加强新- 5 -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9.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

结合医疗“三监管”管理要求,建立医疗质量年度分析通报制度,完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机制,构建质量控制与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推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覆盖范围和入组比例,实行病种规范化治疗。

10.定期报送母婴安全信息。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定期及时向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

医疗机构需配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提供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全病历复印件,妇幼保健机构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相关资料仅用于死亡评审工作。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能力建设行动。

1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儿童- 6 -医院、综合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

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

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

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

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

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

优化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儿科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

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妇幼专科联盟等模式,采取巡回医疗、远程医疗、进修教育、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

12.促进孕产期保健专科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孕产期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7〕74号)开展孕产期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

按照《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6〕113号)加强专科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产前筛查与诊断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 7 -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3.提升儿童保健专科服务内涵。

提升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遗传代谢病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

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尽早发现异常和疾病,并能及时处理或就诊,提高新生儿访视率。

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动开展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工作,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

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

强化儿童养护人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儿童养护人健康素养。

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结合地方实际,采用适合当地风俗民俗、通俗易懂的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方式,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结合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筛查,重点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及诊治和干预,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