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主持人)

合同编号: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身份证:

地址:

邮编:

电话: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第一条影视表演

1.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

和各项收益;

2.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3.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4.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第二条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一、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合同,

如: );

9.其他与广告宣传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备注:

1)第二条中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2)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3)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条三条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一、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一)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2.VCD、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3.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二)新传媒宣传推广:

1.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2.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三、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

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三条所有约定内容。

四、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

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五、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

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第四条法律事务代理

一、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

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二、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三、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

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第五条行政事务代理

一、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二、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三、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四、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五、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

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第六条乙方对第一条至第五条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一、乙方同意第一条至第五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二、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八条第一部分不用填

写下列内容):

1.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

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

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

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第七条名称和肖像

一、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

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

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二、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

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第十二条第一部中第1条收益约定分配)。

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

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

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2.合同期间,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

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第八条名誉

一、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

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

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

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

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三、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

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四、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

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

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五、第八条中第四部分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

工作人员。

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六、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3.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

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第三章著作权

第九条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

一、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

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非甲方自己创作和制作而享有的所有著作权,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取得约定的

报酬。

三、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

权利的行使。

四、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五、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

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第十条乙方享有表演权。表演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商业表演:歌舞、影视、广告、礼仪等:

二、非商业表演:乙方宣传推广表演、形象推广的公益性表演、甲方正常的公关

表演、其他非商业性表演;

三、因乙方创作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甲方按佣金比例提取收益。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报酬权

一、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报酬权。

二、乙方使用著作权作品中能够单独使用的部分,必须取得甲方认可,但乙方享

有因此形成的经济收益权。

三、乙方作为主要作者的身份,所享有的著作权的报酬权和经济收益权不同,有

关权益另行协商。

第四章佣金、代理费和税

第十二条佣金比例和代理费

一、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的演出经纪人代理活动,甲方按

乙方实际代理行为形成的收益收取佣金。

1.甲乙双方约定的经济代理费情况:甲方支付乙方薪金(提成比例均为税后分

成比例),合同年限为年.

第一年所有经济收益甲方提成比例

第二年所有经济收益甲方提成比例

第三年所有经济收益甲方提成比例

第四年所有经济收益甲方提成比例

第五年所有经济收益甲方提成比例

2.以上所提甲方提成比例包括甲方为乙方代理的所有活动收益,但不包括乙方

自己安排或联系的所有活动,若是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甲方第一年提

成,其他年份。

3.根据收益约定的第十四条第一部分甲乙双方经纪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

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法,特殊内容可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二、本合同第四条所列的代理事务,甲方收取代理按实际事项或固定比例收取,

具体是:

1.单项事务委托,按委托时约定;

2.已经签署本合同并同意全权委托甲方代理第四条内容的乙方,不另行收费,

甲方代理乙方经纪业务内容包含了第四条内容。

3.其他甲、乙双方约定的经纪代理费情况:

第十三条经济收益分配

一、经济收益包括第六条所列佣金和代理费,乙方因经纪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

二、全权经纪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所列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

间产生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同期间甲方为乙方制作的影视节目、广告制作等,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

定的收益,唱片版权归甲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关系后,

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

2.与影视节目、广告制作,合同终止而影视、广告制作、发行播映正在进行或

还没进行,形成的收益不受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业务关

系的影响。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经纪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

内容可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二、特殊内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出资,委托甲方经纪代理乙方业务,委托内容和经费另行约定,但本合同

其他条款应参照本合同有关内容□(同意打√);

2.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双方合作内容和投资等具体事项另行约定,主要经纪代

理内容以本合同内容为主。□(同意打√);

3.依据第一条有关约定甲方代理乙方内容指乙方不仅完全从事安排的演艺事务,

同时得接受甲方安排的其他非演艺性的合法事务。□(同意打√);

第十五条税金

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一、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1.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2.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3.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4.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第十六条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一、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

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

即每个项目或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

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

1.现金支付;□

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5.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

服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

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3.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二、甲方的义务:

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2.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3.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

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2.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

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

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4.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

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第十八条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一、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

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二、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社会关系和背景;

2.从艺经历;

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5.个性特征、爱好等。

三、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更换指定经纪人。

四、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

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诉乙方说有关演艺

活动的安排。

第六章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

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

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一、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

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二十条第一部分所指泛绿文件内

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

守秘密。

三、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

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业务活动;

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四、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

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

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3.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部分中第1条约定,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

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

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

甲方不得作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并保护乙方的个

人隐私。

第七章违约责任合同修改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违约及违约金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1.违约金标准:以守约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另一违约时止,按每月实际薪金相加

总额或实际投入资金的30%为依据作为违约金参考数。

2.部分违约,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4倍作为

赔偿金参考数。

3.完全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得3-4倍作为赔偿金参数。即如果因一方违约使本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依据第二十一条第一部分第2条标准赔偿外,还应

以违约时起至合同有效期满止,剩余时间天数累积计算应赔偿的数额。

4.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

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2.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

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

伤害,由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

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

乙方应有权益。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修改

一、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

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

修改。

二、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

失;

3.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二十一条有

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八章经纪代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

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

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第二十五条依据第十八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九章术语定义和界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为:

一、“艺员”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等演艺活动的人员,本合

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二、“演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

和非商业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

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等。

三、”产品”,指艺员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艺员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

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

化视听产品、服务。

四、“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

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五、“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

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六、“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

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

益权。

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本合同的“以上1-5 ”、“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

“以外”,不包括本数。

九、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第二十七条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

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

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一、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二、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

形象的言行。

三、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

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前6个月为双方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评估,演艺活动。如乙方达到甲方要求双方按本合同条款正

常实施,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则另行协商。

第三十二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

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

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

使相关权利。相关联公司包括: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与艺术家的合同

艺术作品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振兴艺术产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作为合作对象,和乙方所有收藏作品和本人作品进行市场推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经纪人代理区域是指甲方代理乙方事物的地域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 1.2经纪人代理范围包括乙方所收藏的所有艺术家作品(以下简称藏品),以及乙方本人已经完成的作品和合同期限内创作的所有作品(以下简称作品)。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委托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2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与甲方续约。 第三条代理权限 3.1甲方为乙方具有排他性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业务活动及利益。 3.2 甲方依授权对乙方进行包装和市场推广。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式 4.1 甲方对乙方所有藏品进行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运作所产生的利润分配为:扣除成本后的纯利润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4.2甲方对乙方所有作品进行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运作所产生的利润分配为:扣除成本后的纯利润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4.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款项支付乙方的唯一指定账户: 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卡号: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及其作品和藏品的市场推广及媒体宣传工作。 5.2甲方提供专用场地用于乙方所有藏品和作品的收藏。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藏品和作品进行专家鉴定和价格评估。 5.3甲方有权将乙方作品、藏品以及参加业务活动的资料(照片、视频等)做商业使用。 5.4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表面还是私下。建议明确 5.5采取有效措施代理乙方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项。 5.6甲方代理乙方作品及藏品,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5.7甲方应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接受其他经纪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聘约。 6.2乙方作为甲方的签约艺术家,恪守职业道德。同时要维护自身形象,不做任何与艺术家身份不相符和有损甲方形象和权利的事情,不做违法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事情。 6.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务甲方的一切展览、宣传及创作工作安排。乙方有责任为自己的藏品和作品推广与积极甲方合作。 6.4乙方在对外活动中,无论接受媒体采访或进行业务交流,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利益,否则,将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免费专享]网红及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全约)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代理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3-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3-4 唱片制作代理 1-3-4-1 甲方承诺在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CD唱片张。唱片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3-4-2 依据甲、乙双方唱片制作中各自投入或唱片制作约定,另行确定甲、乙双方因唱片制作发行而形成的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1-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4-1 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4-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标题】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分类】劳务合同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合同编号:____ 甲方:____ 住所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手机: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乙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电挂: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经纪人协议范本合同

演员经纪合同(经纪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鉴于: 1 2 3. 第一条 1. 排。 2. 3. 地和演出道具。 4.乙方本着帮助甲方提升收视率的基础上为其策划各类视频演出并在乙方能力范围能为甲方进行合理的宣传和推广。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以配合乙方拍摄和录制视频和拍摄短片。

6.乙方负责代理甲方一切的演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短片拍摄,视频录制,有偿出席活动,现场助兴的相关演出活动。 7.乙方在为甲方接受活动邀请时应征得甲方认可,但相关出演费用无需事先征得甲方认可,如果甲方已经接受了某些演出活动,则必须通知乙方并告知甲方其收取的各项费用。 8.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期限 外。 第三条 佣金。 第四条 第五条 1.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以甲方名义进行。 2.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告知甲方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6.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7.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指出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8.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9 10 11 12 13 14 第六条 1 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人):身份证号: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合同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经监管部门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包括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 2、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 3、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和乙方过错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包括下列事项: 1、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5、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第四条乙方代理期限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_____________ 日止。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代理期限至合同终止之日 终止。 第五条乙方所服务的甲方证券营业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司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 号:—),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为一省、市)。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包括: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及其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办理乙方证券经纪人证书的颁发、收回、变更、注销等事宜。 2、甲方的义务包括: (1)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对乙方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乙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2)向乙方说明其报酬的计算依据、方法和结果;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 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 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 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对现有的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了解其需求,沟通对股市行 情的看法,每天将公司的资讯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发给客户,对成交及资产排名靠前的客 户专门将电话、邮箱、生日进行统计,发送生日祝贺和订送生日蛋糕,提升客户满意度。 这样做的,绝不仅仅限于公司层面的品牌树立及满足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就个人层面来讲,这也是一个营销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后续开必能力的体现,因为营销工作的终极目标, 就是要做到能让你的客户为你带来(介绍)新的客户。对现在有客户的培养,最后基本的就 是证券交易软件的正确使用及证券知识的普及,同时要不断的向客户灌输证券市场的风险 意识,客户资产的缩水代表着交易量的萎缩,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将潜在客户发展成现 有客户,将现有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拥有专业、权威经纪资源,乙方对此非常认可。 2、乙方拥有演艺才能,且有在演艺界发展的需求。 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乙方(委托方)和甲方(代理方)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第1条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合 同 ); (9)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个人演艺经纪代理合同

演员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北京茗画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甲方是具有相应经纪 资格并获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 乙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本合同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曰起,甲方为乙方之唯一代理经纪人。本合同双方间权利义务均仅限于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在此乙方保证:乙方是以自由身份(除国家公职外)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努力谋求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努力为乙方取得一切演艺事业范围内之最佳受聘机会;在一切有关演艺事业的发展问题上提供乙方专业咨询和建议;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演绎宣传和推介。 (三)甲方保证: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均不得有任何非法及不道德的目的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或有伤社会风化。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所有有关乙方演艺事业的一切事宜及签约权均交由甲方全权代理,并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唯一代表。在与第三方签订有关受聘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当本着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的原则安排确定具体事宜。一经确定,与第三方签订受聘合同后,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宣传促销之目的,可无偿使用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及有关甲方之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电影、照片、文稿等。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为其所作的一切安排,有义务参与甲方安排的试镜,演艺及与演艺相关的活动。但甲方应在安排活动之前,提前通知乙方。同乙方共同协商,并得到双方的认可。乙方未经通知甲方,不能参加非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任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档期冲突所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 要点 甲方(证券公司)委托乙方(证券经纪人、个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主要约定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事宜,并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标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证券公司 住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声明与保证 第二条甲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已经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第三条乙方声明和保证: 3.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3.2乙方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3.3乙方已充分了解知悉了解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知悉甲方对证券经纪人的绩效考核规定,并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遵守甲方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其做出的合理修订版的规定。 第三章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 第四条甲、乙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为(省、市、区),乙方所服务甲方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为 )。 第五条甲、乙双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第六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及自身过错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行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虽无权、越权代理,但被认定为表见 代理的,由乙方向善意第三方承担法律及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就其损失向乙方进行追索。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艺人经纪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编号:FS-DY-20386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

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范本(全约)

编号: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乙方直播平台IP:;其他自媒体 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

演艺经纪人合同(完整版)

演艺经纪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

经纪代理合同

经纪代理合同 代理方:北京权威艺术顾问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方:艺员:(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 现住址: 邮编: 主要联系电话: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 1-1 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代理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 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代理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代理内容相同。 1-1-3 在1-1 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 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代理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 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 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

个人演艺经纪代理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个人演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立合同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艺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因乙方诚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演艺事业的唯一代理经纪人一事,经双方认真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本合同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之唯一代理经纪人。本合同双方间权利义务均仅限于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在此乙方保证:乙方是以自由身份(除国家公职外)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努力谋求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努力为乙方取得一切演艺事业范围内之最佳受聘机会;在一切有关演艺事业的发展问题上提供乙方专业咨询和建议;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不同时期要根据演员的工作计划。 (三)甲方保证: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均不得有任何非法及不道德的目的。甲方安排乙方所进行的演艺行为,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或有伤社会风化。(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所有有关乙方演艺事业的一切事宜及签约权均交由甲方全权代理,并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唯一代表。在与第三方签订有关受聘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当本着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的原则安排确定具体事宜。一经确定,与第三方签订受聘合同后,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宣传促销之目的,可无偿使用乙方

演艺经纪人合同

演艺经纪人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 甲方: 地址: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甲方是一家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乙方具备特定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独家经纪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合约如下: 1、合作内容及期限 1.1演艺事业,包括但不限于 1.1.1 网络演艺,如:在线直播互动,网络电台等; 1.1.2 艺人网络形象设计、包装及宣传推广; 1.1.3 其他为艺人网络在线直播事业而进行的公关事务及幕前幕后一切事务。 1.4 本合约有效期限为【2017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合约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拒绝续约的,则本合约自动延续【2】年,之后依此类推,如乙方拒绝续约,应在本合约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告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2.双方的权利上义务 2.1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2.1.1 各自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与履行本合约。 2.1.2 共同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相互配合,全面履行合约,以实现合约目的。 2.2 甲方权利义务 2.2.1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线上直播的所有相关合约。 2.2.2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单独或与其他艺人共同为甲方或第三方 从事各项演艺工作。 2.2.3 甲方为乙方进行演艺事业整体规划,形象包装与宣传推广, 并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丶舞蹈丶表演丶形体等 专业训练。

2.2.4 甲方应确保乙方参加训练或演艺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不得 要求乙方做任何违法或危险性演出,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安 排符合业界标准的人身伤亡丶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事宜。 2.2.5甲方为乙方争取合理酬劳及工作条件,并尽力保护乙方之 合法。 2.2.6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收入。 2.3 乙方权利义务 2.3.1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 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 2.3.2 乙方全面服从甲方对其线上直播演艺事业的安排,并保 证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全身 心投入各项演艺工作。 2.3.3 乙方对甲方安排的演艺工作享有知情权,对任何违法或 危险性演出的要求,有权拒绝。 2.3.4 乙方因疾病等突发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甲言安排的演艺 工作,应书面告知甲方,并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 2.3.5 乙方在任何公众场合下,应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 仪,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当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乙方应予改进。 2.3.6 乙方对自身的个人善、情感、生理、心理、社会关系等 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使甲方做出相应安排。 3.收益分配与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统一提供50%的税前分成比例。 2:乙方在直播天数24天,时长60小时同时达标的情况下,甲方根据乙方收益提供额外的责任保底(对时长/天数/收益,任意一项不达标的主播,取消当月保底资格) 3:单次直播半小时为一个有效天,且单次直播不得少于半小时,否则视为未开播 4:乙方须确保直播的真实性、有效性、注重于用户的交流与互动。若直播镜头控制或没有响应超过10分钟,则当次的直播不计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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