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科大保研-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北科大保研-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4号为更好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的优势,协调发展多元招生体系,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校发[2014]18号)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具体规定,修订《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3】12号)如下。
一、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硕士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免试工作统筹管理,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接收本培养单位推荐免试生工作具体办法,并组织复试、拟录取等工作。
三、接收专业及规模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招收推免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专业除外)均招收直博生。
2.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培养单位当年招生简章所公布招生计划的50%,招收直博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10%。
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或公开招考考生。
四、申请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2.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3.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4.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5.所申请学院或培养单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北京科技大学是我国著名高等学府之一,也是培养博士人才的重要基地。
本文将从北京科技大学博士专业设置、申请条件以及培养模式等几个方面,介绍北京科技大学博士教育的情况。
一、博士专业设置北京科技大学在工、理、管、文等领域都设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各个学科门类。
工科方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理科方面,涵盖了物理学、化学、地质学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等则属于管科范畴;文科方面,有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专业。
学校在专业设置上注重学科的交叉融合,为博士生提供多样化的学术选择。
二、申请条件申请攻读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基础和实践能力。
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历,并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研究计划以及推荐信等材料。
学校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能力和资历,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三、培养模式北京科技大学注重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推行导师制度,每位博士生都有一位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研究经验的导师进行指导。
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独立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在培养过程中,学生还有机会参与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学术会议等活动,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
此外,学校还提供一系列培养措施和支持,例如专业课程教学、学术沙龙、科研经费等,助力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
在培养期间,学校还鼓励博士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与国内外优秀学者进行学术合作,提升自身的学术竞争力。
总结:北京科技大学作为一所知名学府,为博士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培养平台。
博士专业的设置丰富多样,满足了学生的学术需求。
在申请条件方面,学校注重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实践能力,通过严格的选拔,确保了培养质量。
学校的培养模式以导师制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通过一系列的培养措施和支持,学校助力博士生成长为学术研究的佼佼者。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2篇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2)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2)精选2篇(一)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是高等教育机构为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才进行系统培养的一项学术计划。
其目标是通过系统的学习、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使学生在某一研究领域或学科专业中获得广泛的知识、深入的理论基础和独立的科研能力,最终取得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培养计划的制定: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学科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学习课程、研究工作、学术交流等。
2. 学术课程教育:让学生系统学习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与理论,提高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3. 科研课题研究:指导学生进行独立的科研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4. 专业实践:参与学术会议、写作学术论文、参与学科竞赛等,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和实践能力。
5. 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学术合作,扩大学术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6. 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完成研究工作后,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目标是培养具备独立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为国家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对于学生来说,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不仅是获取学位的过程,更是全面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学术造诣的重要阶段。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2)精选2篇(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是高等教育机构为博士生制定的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在某个专业领域具备研究、创新和独立思考能力的高级人才。
一般来说,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课程学习:博士研究生需要修满一定的学分,学习相关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旨在扩大学生的学术视野和专业知识。
2. 科研训练:博士研究生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
这个过程包括问题定义、文献综述、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等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需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与同行学者交流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扩展人际关系和学术网络。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本总则于2008年1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七次会议和2008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为使我校的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的要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各类拔尖创新型人才,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一、基本依据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7年6月颁布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按照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应按照新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
2、我校自1997年起,开始了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自1998年起,开始了MBA的培养工作;自1999年起开始了EMBA的培养工作;自2002年开始了MPA的培养工作。
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育委员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转发的《工商管理硕士试行培养方案》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以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
3、2006年,我校公布了《北京科技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培养过程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4、我校已实行校、院、系(所)两级行政三级教学管理体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程序正逐步与之相适应,需要在培养方案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另行制订)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14】15号

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14】1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及我校现实需要,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校发[2014]18号)精神,修订《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0】19号)。
一、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攻读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经培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可直接授予其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者推荐免试;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
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所报考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三、选拔办法1、凡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招收一定比例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由本人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所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3、公示结束后,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教授组成3至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其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该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人还须向专家考核小组做科研报告。
4、考核合格者,学籍自录取当年9月转为博士研究生。
四、培养工作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自硕士研究生入学起五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并且在其它方面也已经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

校发〔2019〕17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着重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3月27日— 1 —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着重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遵循“以学位论文整体质量为核心,突出导师和培养单位的育人荐才作用,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评选工作与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工作同步进行(一年评选两次)。
原则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分别不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学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的5%和2%(按比例不足一篇的可推荐一篇)。
第二章评选基本标准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匿名评审且初审同行评阅专家评审结果均为“A”。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发表学科、行业内认可的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已取得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成果。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相应评选标准。
第六条参加评选的论文应为评选工作所在学期申请学位— 2 —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涉及“秘密”级别(含)以上的学位论文如需参评,由校涉密项目管理部门协助聘请涉密专家单独组织评选。
第三章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第七条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
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位论文作者,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会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依据推优比例投票表决,将表决通过的名单及审批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二○○九年七月修订)校研发[1998]15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条件1、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是选拔博士生的一种方式。
提前攻博研究生一般从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2、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学位,并且已修完硕士生课程,成绩合格,满足申请人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
3、硕士论文选题合理,延伸后即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4、进入博士阶段前要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
5、政治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
二、推荐办法1、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应招收一定比例的提前攻博研究生。
2、提前攻博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一般于在读硕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进行。
3、由硕士生导师向学院推荐提前攻博研究生名单,并提交以下材料:(1) 被推荐人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论文选题报告。
(2) 接受推荐的博士生导师意见。
(3) 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由接受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及有关教授组成3至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试,听取被推荐硕士生的科研报告,并考查其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该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入学水平。
成绩合格者,转为博士研究生。
三、审批手续由满足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在读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拟接收该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系(所)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资格考试。
四、培养工作1、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自硕士生入学起一般为五年。
2、提前攻博研究生被正式录取为博士生后,其培养与学位论文工作参照有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
3、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并且在其他方面也已经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课程要求: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首先需要明确课程要求。
在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学校应该提供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课程,包括专业课程和公共课程。
专业课程需要根据学生的研究领域设置,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自己感兴趣和正在研究的学科领域。
公共课程则涵盖了跨学科的知识,可以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
2.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选择适当的研究生导师非常重要。
导师应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也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导师可以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的指引、建议和反馈,并帮助学生克服遇到的困难。
3.研究项目: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进行研究项目。
学校应鼓励学生从自己的兴趣出发选择研究课题,并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支持。
学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提出具体的研究问题,进行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并撰写学术论文和报告。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
4.学术交流: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学生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和研究生论坛,主动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术讲座和导师学生座谈,为学生提供了解最新研究动态和学科发展趋势的机会。
5.科研道德: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注重科研道德的培养。
学校可以设置科研道德课程,教授学生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科研诚信监管机制,及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并为学生提供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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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理学一级学科代码:0702 一级学科名称:物理学)
(二级学科代码:070205 二级学科名称:凝聚态物理)
一、学科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物理学(0702)主要学科方向包括:凝聚态电子输运、磁性与热性质、自旋电子学与器件物理;计算凝聚态物理;相变与畴结构演化;功能材料与物理;低维物理;超导物理;固体非线性光学及光谱学等凝聚态物理方向。
玻色爱因斯坦凝聚及强关联冷原子物理;低维及介观体系量子理论;原子分子理论,原子核理论等理论物理方向。
二、学位类型及培养目标
本学科点授予理学硕士和理学博士学位。
本学科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复合型物理专业人才。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学术型为主。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在物理的相关研究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针对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工作,承担本学科领域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
本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在物理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学科理论前沿动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和相关的教学工作,针对物理实际问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0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自硕士入学起一般为5~6年,最低学分要求为34学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低学分要求为26学分。
四、课程设置
1、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入学后由指导教师负责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指导学生选择课程;
2、跨专业博士生必修补修课由导师按照要求确定,但不记学分。
五、学术活动/专业实践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必修1学分)。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6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普通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9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至少用外文作一次学术报告。
学术活动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必须经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毕业论文及答辩等环节,对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的要求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办法》及《北京科技大学数理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本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答辩之前,必须至少发表一篇(已经录用的,须提供论文录用证明)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论文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必须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以论文发表当年核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版本为准)及其以上级别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
其中,免试推荐的保送研究生必须至少有一篇发表在SCI 或EI收录刊物(收录刊源)上(已经录用的,须提供论文录用证明)。
(2)本学科在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必须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以论文发表当年核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版本为准)、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者国际会议论文集上正式发表论文3篇(包括论文印刷清样),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收录刊物(收录刊源)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