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篇一:通榆明德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通榆明德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用语要求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用字规范、杜绝错别字。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篇二:2013.8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胡集中心小学20XX年8月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语言文字是人类的重要交际工具。
当今世界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交往日益频繁,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重要性更为明显。
我国的语言文字具有悠久、灿烂的历史,在现阶段更应发扬光大,达到口头语言表达标准、流畅、优美,文字书写正确、规范、端正。
为此我们要求全校师生发扬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实现校园用字规范化,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我校工作的一大特色。
一、力求语言表达标准化1.加强并改进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识字和学习普通话方面的积极作用。
2.要求师生必须在课内课外教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用语。
在学好母语的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生活英语口语的训练,为培养下一代的竞争人材打好语言基础。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
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
”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2023年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现如今,用字,用语,管理制度,校内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用字,用语,管理制度,校内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学校校内用语用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学校校内用语用字管理制度学校校内用语用字管理制度一、用语要求1.要将一般话渗透学校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要求师生在校内内自觉使用一般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一般话成为校内用语。
2.坚持一般话教学,课堂上老师讲课、同学回答问题必需使用一般话,对外电话联络、与家长沟通等必需使用一般话。
3.学校领导、老师、同学在*上必需使用一般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一般话。
5.老师必需达到《老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规定的一般话等级标准,教务处将定期进行老师一般话培训及测试、达标验收工作,发觉问题准时实行补救措施。
6.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不断提高同学的一般话水平。
二、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扬栏、宣扬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需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符合要求。
6.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7.同学能熟悉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学校篇2:公文材料规范用字和格式要求公文材料规范用字和格式要求公文格式是公文的门面和形象,必需保持庄重、大方的形象和统一、规范的格式。
这不仅是公文法定的权威性、严厉性和特定的效用在形式上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文处理手段逐步信息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
现将常用公文材料用字及格式要求说明如下:一、公文纸型和字数公文用A4纸打印,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二、公文字体和字号(一)标题字体和字号。
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字;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三号加粗楷体字;三级标题用三号加粗仿宋体字。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师生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制度,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校园语言文字规范、校园行为规范、校园安全规定等,对师生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二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第一条师生在校园内应尊重校园文化,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歧视性语言。
第二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正确使用汉语,不得使用方言、外语或者网络用语影响校园文化环境。
第三条师生应遵循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原则,不得传播谣言、不良信息,不得散布不正当言论。
第四条师生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张贴、散发、传播各类不良宣传品或传单,不得进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师生应尊重师长,遵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不得出言不逊、扰乱教学秩序。
第六条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校园内举办活动时,需提前报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严禁私自设置活动场所。
第三章校园行为规范第一条师生应遵守校园纪律,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等危害校园秩序的行为。
第二条师生应尊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抹、破坏或乱扔垃圾,保持校园整洁卫生。
第三条师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驶入,遵守交通信号,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四条师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放学,不得擅自逃课、迟到早退。
第五条师生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参与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校园安全规定第一条学校制定安全预案,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条师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危险情况及时报警,不可擅自处置。
第三条学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学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中学校园用字用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中学校园用字用语,提高师生文明素养,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三、用字用语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规范汉字。
2. 书面用语要准确、简洁、得体,避免使用生僻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3. 日常交流中,提倡使用普通话,鼓励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 不得使用侮辱性、歧视性、攻击性语言,禁止使用粗俗、低俗、恶俗用语。
5. 在网络交流中,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发布、传播不良信息。
四、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级教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教育。
3. 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学生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要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七、具体实施措施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培训,提高教师语言文字素养。
2. 开展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
如:举办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征文比赛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3.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站等渠道,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4. 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教育。
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课程教学,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5. 加强家校合作。
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语言环境。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汇编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语言文字是人类的重要交际工具。
当今世界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交往日益频繁,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重要性更为明显。
我国的语言文字具有悠久、灿烂的历史,在现阶段更应发扬光大,达到口头语言表达标准、流畅、优美,文字书写正确、规范、端正。
为此我们要求全校师生发扬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实现校园用字规范化,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我校工作的一大特色。
一、力求语言表达标准化1.加强并改进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识字和学习普通话方面的积极作用。
2.要求师生必须在课内课外教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用语。
在学好母语的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生活英语口语的训练,为培养下一世纪的竞争人材打好语言基础。
3.双推”教学要分年级提出不同要求,各科教学都要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使这项工作在自己的教学领域中卓有成效。
4.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推”竞争和双语”表演,分级定期进行评比。
组织好普通话课外兴趣小组。
每期最少举行一次普通话朗读比赛或讲故事比赛。
二、要求文字书写规范化1.教学板书用字和学生作业用字都要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规范、行款规范。
2.低年级作业用铅笔书写,中年部逐步过渡到用钢笔书写,高年部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3•上好写字指导课,要教学生学会写钢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把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有一定速度。
4.要求学生学习写毛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运笔的方法和写字姿势,培养学生写毛笔字的能力。
5.教师要起示范作用,各科作业批语的字要写得规范工整。
6•学校的一切标语、挂牌和所印刷的各种资料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7.语文科组定期组织规范文字书写比赛,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规范汉字书写比赛,促进我校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00六年九月。
中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校园用语用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一切用语用字活动。
第三条校园用语用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文明、礼貌;(二)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三)尊重他人,维护集体荣誉;(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用语规范第四条校园用语应使用普通话,提倡使用规范书面语。
第五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标准普通话,避免使用方言、土语。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应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第七条严禁使用侮辱性、攻击性、歧视性、低俗的言语。
第八条严禁使用网络流行语、非正式用语、俚语等不规范用语。
第三章用字规范第九条校园用字应使用规范汉字,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第十条教师在板书、批改作业、撰写教案等工作中,应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一条学生在书写作业、作文、笔记等过程中,应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二条校园内所有标识、标语、广告等应使用规范汉字。
第四章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语言文字素养,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字规范活动,提高自身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小组,负责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教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校园用语用字,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校园用语用字应当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用语规范第四条学校内部交流、教育教学、会议、宣传等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
第五条学校师生应当掌握并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遵循以下原则:(一)发音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清晰;(二)书写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规范字;(三)避免使用方言、土语,以及可能引起误解或歧义的口语;(四)遵循礼貌用语,尊重他人,体现文明素养。
第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宣传报道等方面,应当注重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错误或不当用语。
第三章用字规范第七条学校校园内的标牌、指示牌、宣传栏、公告栏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规范的汉字标识,方便师生识别和使用。
第九条学校在制作宣传材料、出版物、网络平台等,应当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确保用字准确、规范。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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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
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
”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
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
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项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
对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视为业务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二、根据国家三部委的要求,对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要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
根据我省教师测试工作试点的实际情况,实现要求拟分两步走。
现阶段的测试对象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和中、高等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教师。
1946年1月1日以后至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的测试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市(地)教委、语委决定,但最迟不得迟于2002年。
非师范类的高等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测试试点工作。
三、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1.师范院校、职业中学等教授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
2.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现阶段仅对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有此项要求)。
其他各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3.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
4.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
对194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再做硬性等级规定,但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
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
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
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
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
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
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6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
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
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
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
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7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
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教育教学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评价指标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奠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意识,提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山阳县教体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山政教体发﹝2011)486号),制定出我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估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矗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辅质以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密切配合,使学生获得扎实的语文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习惯,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
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纳入常规管理、学生培养目标 9和课程标准、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中,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
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语言素质、文字应用能力和文明意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使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三、基本要求1、学校领导班子对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明确,宣传到位。
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重视校园用字管理。
(1)教师的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语等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
(2)公文、印章、自编教材讲义、教学设计以及标牌、橱窗、校办报刊、墙报、黑板报等用字规范。
3、重视校园用语管理(1)学校的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教师与领导、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也要成为教师的校园语言。
(3)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统一说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 10为学生的课堂语言,更要成为学生的校园语言。
4、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经常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师生对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
5、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的第三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各班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氛围,把学生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措施(一)大力推广普通话1、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
①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学生为基幢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行政领导到班主任到学生”一条龙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②在各班设2名“推普员”。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①要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和途径进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
②要重视“推普周”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
③要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建立“双推”工作标语,增强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
④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 11牌。
⑤学校的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要成为文字规范的标本。
⑥要将“双推”活动渗透到每个班级,规范班级的宣传布置,为学生创设一个优良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
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①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的要求,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②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把学生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