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判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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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判断标准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首先,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外观上的相似性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

外观上的相似性是指商标在外观上是否相似,包括商标的字形、图形、颜色等元素。

在商标审查和侵权案件中,通常会通过比较商标的外观来判断其是否近似。

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则是指如果两个商标在外观上相似,是否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产生混淆,以至于将一方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另一方的。

这两个方面是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标保护和侵权案件中的重点考虑。

其次,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具体适用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

如果两个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相似,那么即使商标在外观上不完全相同,也可能构成近似商标。

其次是消费者群体的特征。

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可能面向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他们对商标的识别和辨认能力也不同,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需要考虑消费者群体的特征。

再次是商标的知名度和注册情况。

如果一个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已经注册,那么对于类似的商标可能会有更高的保护标准。

最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适用也需要考虑国际上的相关规定和案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商标纠纷日益增多,因此国际上对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也有一些共识和规定。

在国际商标保护中,需要考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法律和实践,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

总之,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商标保护和侵权案件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商标的外观相似性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

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考虑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消费者群体的特征、商标的知名度和注册情况,以及国际上的相关规定和案例。

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从而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商标法基本知识》课件

《商标法基本知识》课件
自力救济
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谈判、调解等 方式解决纠纷。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 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侵权人需承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
任。
刑事责任
严重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侵权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05
商标管理与发展
商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商标管理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是负责 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构 。
职责
负责全国商标的注册、审查、异议、 争议处理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商标注 册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
国际注册
商标可以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注册,以获得更广泛的 保护。
保护
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如《马德里协定》和《巴黎公约》, 加强商标在国际范围内的保护。
《商标法基本知识》ppt课件
目 录
• 商标法概述 • 商标注册流程 • 商标权利与保护 • 商标侵权与救济 • 商标管理与发展 • 案例分析
01
商标法概述
商标的定义与功能
总结词
商标的定义是指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商标的 功能包括品牌塑造、市场区分和消费者保护等。
详细描述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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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商标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欧洲,当时商人开 始使用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以区别于其他商家的 同类产品。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各国政府开始认识 到商标对于商业竞争的重要性,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来 保护商标权益。现代商标法逐渐走向国际化,形成了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法条约》等国 际条约,旨在加强各国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

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

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

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人头像图形及VERSAC商标侵权案评析案情投诉人意大利范思哲公司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分别于1994年、1999年在我国取得人头像图形、VERSAC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号为G626654G726311(第G626654号注册商标图形如图一)。

这两件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均为第20类的家具、镜子等,G626654号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为200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9日,G726311号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为1999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2日。

被投诉的上海市6家经销点经销的家具均由广东汕头市华莎驰家具家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莎驰公司)生产,家具商品上镶嵌有人头像图形(如图二)金属饰件,被投诉人销售场所的牌匾上使用有“GUANGDAERSACE和“华莎驰”字样。

上述GUANGDAERSACE 莎驰文字商标和人头像图形商标由华莎驰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茂荣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受理。

根据商标局计算机系统显示,上述人头像图形商标已被驳回。

对于GUANGDERSACE莎驰文字商标,商标局初步审定家具为待删商品,保留商品为木、蜡等,申请人提出复审也被驳回。

2006年4月14日,上海市工商局向商标局报送请示,请求对意大利范思哲公司人头像图形、VERSACE册商标专用权是否受到侵害进行定性。

2006年12月21日,商标局发出《关于第G626654号、第G726311号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字〔2006〕第215号),认定华莎驰公司在家具商品上使用的人头像图形与第G626654号注册商标近似;其在销售场所牌匾上使用的“GUANGDAVERSACE字样与第G726311号注册商标近似。

评析据了解,对于被投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地方工商局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是:1.被投诉人经销的涉嫌侵权商品上的人头像图形商标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2.华莎驰公司存在侵权恶意,其行为足以造成市场混淆。

近似商标的判断

近似商标的判断
(HAWK译为“鹰”, WOLF译为“狼”)
(Win译为“赢”,
tech译为“技术学院”)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
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 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 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

(三)组合商标相同
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
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在呼叫 和整体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易使相关公众对 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例如:
四、商标近似的审查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
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 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 标。 例如:
(译为“太阳力量”)
(译为“阳光”)
(无含义)
(无含义)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
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 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的除外。 例如: (译为“愿望”) 无含义
(无含义) (无含义)
(译为“马”)
(译为“房子”)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
(指定使用商品:加工过的肉) (指定使用商品:肉)
(指定使用商品:工作服)
(指定使用商品:衬衫)
12 .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
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 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 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服务:美容院) (指定使用项目:美容院)
(指定使用商品:家具)
(指定使用商品:家具)
(指定使用商品:服装)

商标近似判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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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字商标近似判断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例 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 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 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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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 度。
一、法律法规
‫ ﻅ‬1.《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 ﻅ‬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ﻅ‬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 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 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 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12、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判断: ——指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者虽 然认为两者所标示的商品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但是误认为使用两者的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经营 上、组织上或法律上的关联。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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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的类别
混淆
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无法区分两种或两种以上 商品、服务的来源与出处,也指消费者认为两种 或两种以上商品、服务的厂家、经营者具有许可、 赞助、联合、帮助等关联关系。 商标近似,类似商品
淡化
削弱、冲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我国立 法上规定为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侵 害原商标的内在价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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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的混淆
在商标相同、商品或服务也相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推定存在混淆可 能性即构成商标侵权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下,认定侵权行为时 不需要考虑混淆因素。也就是说,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确属 商标权人专有的控制范围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 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法57条第二项) “如果再要求混淆可能性,就可能舍本逐末,使注册商标的法律功能压根就不能发挥, 或者使 注 册 商 标 的 功 能 根本不能正常伸展,这是与商标法和商标权的核心价值和 基本功能背道而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 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
1、含义
商标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 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 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并且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本身所具有的识别和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使得相关消费 者在购买商品与服务时可以区分相关的商品、服务,识别其来源, 能很便捷地做出相应的选择,如若有人不当使用他人的商标,将其 用于自己的商品、服务之上,使得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服务来源 于商标权人或者与之有关联关系,其识别和区分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那么这将会欺骗消费者,使其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同时也将会使 市场产生混乱。

《商标近似判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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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商标近似判断案例
总结词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主要依据声音的旋律、节奏、音调等因素进行判断。
案例1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旋律,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旋律作为商标,虽然节奏和音调略有不同,但整 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案例2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声音效果,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声音效果作为商标,虽然声音 来源和制作方式不同,但整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也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设计
选择独特、易识别的商标 设计,提高商标的辨识度 。
商标注册流程
了解并遵循商标注册流程 ,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查 。
商标维权策略
证据收集
保留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
维权途径
了解并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如行政投诉、民事 诉讼等。
维权合作
与专业维权机构合作,提高维权的效率和胜算。
THANKS
示例
商标A为一个圆形,商标B为一个椭圆形,虽然形状不同,但如果相似 度较高,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
总结词
基于声音的相似性判断
详细描述
比较商标中的声音部分,判断是否存在高度相似或完全相 同的情况。需要考虑音调、节奏、旋律等因素。
示例
商标A为一个简单的音乐旋律,商标B为一个相似的音乐旋 律,虽然节奏和旋律有所不同,但如果相似度较高,可能 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知名度的判断
在判断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 的知名度,以确定商标是否能够起 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商标知名度的影响
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其区分商品或 服务来源的能力越强,因此在判断 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的知名 度。

2商标近似判定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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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 被与 驳中 回文

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除了对字母要素进行 审查外,还要就其中文含义进行审查。因此有些字母商标因为 其具体含义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中文商标相同而被驳回。在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中这类情况也较为普遍。
图19-22





三 字母要素运用在商标注册申请中 存在的问题
2、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 方式有横排与竖排之分使两商标存在细 微差别的,仍判定为相同商标 。
二 如何判断文字商标是否相似
相似的文字商标(一)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 同。
2、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
二 如何判断文字商标是否相似
相似的文字商标(二)
1、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 成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 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与政府间国际 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 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因此,字母商标不能与上 述提到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否则,不但不得注册,甚 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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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9、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 ——应当以对相关商品具有一般性的知识、经验的相关公众在选购商品时所施加的普通注 意程度为标准。
10、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考虑的因素: ——考虑商品性质、种类、价格等因素对其范围及其注意程度的影响。
11、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与商标近似的关系: 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构成商标近似的必要条件。 仅商标文字、图案近似,但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不构成商标近似。
12、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判断: ——指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者虽 然认为两者所标示的商品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但是误认为使用两者的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经营 上、组织上或法律上的关联。
13、整体比对方法与主要部分比对方法在判断商标近似时的适用: 商标的主要部分影响相关公众对商标的整体印象,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以整体 比对方法为主,并辅之以主要部分对比方法。注册商标中有放弃专用权的部分的,在比对时仍 应当用包括放弃专用权的部分在内的注册商标整体进行比对。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 含义无明显区别
例外
首字母发音及字形
明显不同,或者整
体含义不同,使商
标整体区别明显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
例外
含义、字形或者
整体外观区别明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
(Win译为“赢”,tech译为“技术学院”)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 含义无明显区别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
例外
明显不同,或者整体 含义不同,使商标整
体区别明显
例外
整体含义区 别明显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
三、图形商标近似判断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图和整 体外观近似
四、组合商标近似判断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例外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 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 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例外
含义或者整 体区别明显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 部分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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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
‫ ﻅ‬1.《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 ﻅ‬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ﻅ‬3.《审查及审理标准》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 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 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近似审查标准
前言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 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 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 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 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 源产生误认。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是国家商标权机关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商标 案件审理及商标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商标侵权查处过程中经常考虑的问 题。
二、文字商标近似判断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例 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 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 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 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
(指定使用商品:加工过的肉) (指定使用商品:肉)
(指定使用商品:工作服)
(指定使用商品:衬衫)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整体呼叫、含义 或者外观区别明 显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
整体构成、呼叫
例外
或者外观区别明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
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
例外
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
区别明显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 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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