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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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24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24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首先,该《实施细则通则》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许可证的种类与申请、许可证的批准、许可证的期限以及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这些章节,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整个通则遵循了章节明确、条款清晰的原则,使得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操作相关法规。

其次,通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和适用对象的规定、申请材料的要求、审核程序的设定、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许可证监督和处罚等方面,非常全面地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为企业的申请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同时,通则还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相应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监督和执法力度。

最后,该《实施细则通则》是在上一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旨在更好地适应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变化和企业管理的新要求。

通过修订,通则更加突出了市场主体的规范发展,强调了质量安全意识的提升,加强了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同时,通则还加强了许可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手段的创新,推动了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总之,2024年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规文件,对于规范和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本通则的贯彻实施,可以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则还对许可证的申请、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引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用于监管和管理工业产品生产的许可证件。

为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确保工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所有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

三、申请条件1. 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能够确保工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2. 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生产过程;3. 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4. 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5. 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业信用。

四、申请流程1. 申请人应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五、许可证内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或者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限;3. 许可的工业产品种类和范围;4. 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和标准。

六、监督检查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持证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许可证的要求;2. 持证企业或者个人应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 如发现持证企业或者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许可证等。

七、监督管理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制度;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持证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许可证的要求;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企业或者个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生产活动;4. 吊销许可证。

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办理材料1、产业政策材料。

2、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3、产品检验报告。

4、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三、办理流程1、收件(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5、制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送达(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引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

为了确保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实施,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工作。

三、申请条件1. 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2. 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3.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

四、申请程序1.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技术要求等。

2.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

3. 现场审核: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实地检查。

4. 技术评审:对企业的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等进行评估。

5. 发放许可证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五、许可证管理1.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进行许可证年度复审。

2. 许可证持有人需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

3. 许可证持有人需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清单等相关信息。

4. 许可证持有人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5. 监督抽查:相关部门有权对许可证持有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抽查,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六、处罚措施1. 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等处罚措施。

2. 对严重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企业,相关部门有权吊销其许可证。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该细则旨在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

许可证的持有人需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细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细则是指对各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通过明确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标准和程序,可以加强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首先,申请人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格,包括符合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条件和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评审资格等。

申请人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设备设施、原材料采购渠道、产品质量检验手段、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再次,由地方或者相关部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条件、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要点等进行评估和审查。

最后,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正式核发;如果不符合条件,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生产许可证核发标准1.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

3.人员技术条件: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拥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生产人员,并制定相关培训和管理计划。

4.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控制、检验手段、不合格品处理等。

5.环境保护条件: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建立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和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申请延续。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可以撤销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检查:相关部门会定期对持证企业进行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抽样检验:通过抽取相关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投诉受理:对消费者、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投诉进行受理和调查,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文件全许办(2002)86号关于印发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为了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19号局长令),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见附件),现予公布。

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真执行。

附: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00二年十二月目录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质量,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9号局长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行政区内生产许可证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七项职责。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宣贯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根据以下规定做好宣贯工作:(一)《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在批准后2个半月内完成宣贯工作。

(二)《实施细则》宣贯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宣讲,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不得违背《实施细则》的要求,另行增加任何其他考核条件。

(三)宣贯《实施细则》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会议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材料汇总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获证企业名单

2014.10.19
2009.10.18
发证
63.
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阻燃防护服2.防酸工作服:透气型3.防静电工作服
(湘)XK02-001-00001
2011.08.23
2009.11.19
名称变更
64.
长沙市芙蓉区三雄家用电器厂
电热毯
调温型电热毯
(湘)XK16-001-00001
52.
辰溪县裕丰复混肥厂
复混肥料
复混肥料(低浓度)
(湘)XK13-001-00034
2014.12.08
2009.12.09
发证
53.
澧县配肥站
复混肥料
复混肥料(低浓度)
(湘)XK13-001-00035
2014.12.23
2009.12.24
换证
54.
澧县思源复合肥厂
复混肥料
复混肥料(低浓度)
(湘)XK13-001-00036
2009.12.09
发证
7.
望城县乔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外窗
1铝合金窗:普通型2塑料窗:普通型
(湘)XK21-002-00141
2014.12.08
2009.12.09
发证
8.
长沙顺鑫铝合金门窗有限公司
建筑外窗
1铝合金窗:节能型(夏热冬冷地区)2塑料窗:节能型(夏热冬冷地区)
(湘)XK21-002-00142
(湘)XK21-002-00046
2012.11.13
2009.09.23
名称变更
3.
长沙市九牛门窗有限公司
建筑外窗
铝合金窗:普通型
(湘)XK21-002-00137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现代社会,工业产品无处不在,从日常使用的小物件到大型机械设备,无一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

而在这些工业产品进入市场之前,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这张许可证可不是一张简单的纸片,它背后蕴含着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整个市场秩序的保障。

什么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呢?简单来说,它是国家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而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所获得的一种许可证明。

就好比一个“入场券”,只有拿到了这张“入场券”,企业才有资格生产特定的工业产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涵盖范围相当广泛。

它包括了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水泥、建筑用钢筋等众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类别。

这些产品如果质量不过关,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危害。

比如说,劣质的电线电缆可能会引发火灾,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可能会导致食物中毒。

因此,对这些产品的生产进行严格的许可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企业要如何才能获得这张宝贵的许可证呢?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

这包括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设备、工艺流程,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其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然后,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接受严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只有通过了这些审查,企业才能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于企业来说,有着诸多的好处。

一方面,它是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的象征,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有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因为这意味着产品的质量更有保障。

另一方面,获得许可证也有助于企业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湘市监信〔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市监信〔2021〕11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局信息中心:现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

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有关专项检查的,应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交信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列入计划的,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省局实行计划与预算安排联动,相关处室要以抽查计划为依据编制双随机抽查经费预算,以预算为约束控制无计划抽查。

二、规范实施过程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各级信息化部门应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三、推进综合监管2021年度省本级抽查工作将采取“ x+ 2”的综合监管模式(x代表各业务处室开展的抽查事项,2代表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凡涉企检查均需同时开展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各抽查事项责任处室应发挥牵头作用,信用监管处应积极配合;省本级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2021年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指标。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和监督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含义、作用、管理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允许企业或个人从事工业产品生产活动的合法证书。

它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具有法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覆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等。

首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作用在于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符合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标准,确保企业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和技术。

同时,生产许可证对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评估,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质量。

只有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可,企业才有资格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这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

其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严格的工作。

相关部门需要对申请企业的资质、技术、设备、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生产条件。

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对已颁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核实企业的生产实施情况,确保企业始终符合许可证所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有利于加强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通过对企业的资质和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可以遏制一些不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的企业进入市场,减少低劣产品的流通。

同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也推动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激发了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的动力,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监督体系。

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这样可以增强社会对许可证制度的信任和依赖,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总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作用在于规范和监督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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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许可事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许可对象:生产并销售《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目录》中工业产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
许可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1984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许可条件: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9号令)的规定,申请人需具备以
下条件。

1、企业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2、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3、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4、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5、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
及计量、检测人员;
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7、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特殊材料(如环保证明、卫生许
可证、企业设立的批准证书、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

许可费用:
1、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经[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
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
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
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

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交付。

2、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由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3、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

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电话:
0731- ,网址:)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
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
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质量处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3)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负责人审核。

3、时限:2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质量处分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将申办材料退回窗口受理人
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签发许可决定。

(3)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不予签发许可决定,将其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1、岗位责任人:质量处项目承办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时,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项目承办人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许可文书后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3)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行政许可法定程序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监督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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