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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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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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和发展
总结词
国际经济法起源于19世纪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实践,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逐步发展 壮大。
详细描述
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实践,当时各国开始意识 到需要建立共同的规则来规范跨国经济活动。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的 规则和制度逐步完善,成为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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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的定义和特点
总结词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解决 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制度。其特点包括跨 国性、法律适用性、多样性等。
详细描述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旨在解决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因国际经济交易、投资、 贸易等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 度和利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具有跨国性的特点。 在解决争议时,需要适用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 国内法,因此具有法律适用性。此外,国际经济争议解 决机制还包括多种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总结词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定义、主 要内容、影响
VS
详细描述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国际复兴开 发银行主持制定的多边条约,旨在为成员 国之间的投资者提供担保,以减少政治风 险对投资的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担保 范围、承保风险、赔偿机制等。该公约对 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国际商事仲裁
总结词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式,其特 点包括自愿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裁决的强 制执行性等。
详细描述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双方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争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 机构、仲裁地点和仲裁程序等。与诉讼相比,国际商 事仲裁更加灵活,可以避免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同时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性,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 认和执行。此外,国际商事仲裁还具有保密性和快捷 性等特点,可以保护商业机密并快速解决争议。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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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责任的根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应该与子公司
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相联系,视子公 司自主性被剥夺的程度来让母公司负部 分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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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程度上较难把握,又没有普遍标准,现 实做法有两种: 东道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子公司确实在东 道国境内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 财产; 与子公司进行重大交易的第三人,在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要求母公司提供担保。
问题:
1、你认为美国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在何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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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地位来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 的法人实体,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按照 有限责任原则,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 以自己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而从跨国公司的结构特点来看:母公司与子 公司在经济上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在 母、子公司的关系中,母公司管理和控制着各 个子公司,把子公司作为推行其商业政策的工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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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渊源 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 规、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1)经济立法 (2)民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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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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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
1、国家有权通过缔结国际经济条约、协定, 协调国际经济关系。(制定者和实施者) 2、国家有权管理、干预本国的对外经济活动 。(管理者) 3、国家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国际 经贸活动。(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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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经济组织
一切能够发挥经济职能的国际组织,具有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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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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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 分支 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 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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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范法:示范法通常是由国际组织起草的、供各国立法机关采纳 的行为规则。它不同于国际条约,是由于示范无需由若干国家共同签署, 不需要履行特定的审批程序,不具有强制拘束力。国际组织草拟示范法 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和统一各国有关法律,减少各国间的法律冲突。但 其实施都须由各主权国家通过立法程序,结合本国实际予以完全或修订 后采纳。例如,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 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已被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机关采纳为其 本国或本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法。该委员会于1992年制定了《国际贷 记划拨示范法》,1996年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1997年制定了 《跨国界破产示范法》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8年组织各国专家 起草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条款》等。这些示范法为一些国家和地区 的相关立法所吸纳、借鉴。此外,由国际私法协会主持制定的、供各有 关国家和当事人自愿采纳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也具有示范性的性 质。由于示范法为国际组织主持制定,因而具有代表性。这些示范法虽 然不像国际条约那样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但它可以协调和统一各国的有 关立法和国际商事交易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在一定条件下,示范法既 可以转化为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也可以转化为国内法。
(二)国内立法和判例:各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法法律渊源的各国国 内立法包括经济立法和民商立法,前者主要指公法规范,后者指私法 规范。司法判例包括国内司法判例和国际司法判例。国际司法判例包 括国际法院的判例及各种形式的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如国际法院、 欧盟法庭、国际海洋法庭、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WTO的专家组和 上诉机构的判决、裁决或意见。虽然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以及国际 仲裁机构的章程,国际法院法院或其他准司法裁决机构的判决或裁决 只对本案和本案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这些国际司法机构或 准司法机构在适用和解释国际法时对国际法原则、规则或规章制度加 以认证和确定,这些往往在一般国际实践中受到尊重。国内司法判例 能否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首先取决于它们在本国是否构成法 律,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判例和成文法一样,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 渊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一般不能成为有约束力的先例被普遍 适用,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1)从国际经济关系产生和发展来看,个人和法 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2)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 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来愈占有重要地 位。
(3)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个人、法人、国 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 在联系性。
“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范 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 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也是调整一定范围 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部 分社会关系的具体范围如何?国内外学者普遍认 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其主要代表人物:英国的施瓦曾伯格 (G.Schwarzenberger)、施米托夫 (M.Schmitthoff),法国的卡欧(D.Carreau)、约 克·布朗(York·Brown),日本的金泽良雄 等。
学说二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一切跨越国境而发生的 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战后,美国一些学者提出了该主张。
2、国际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 在国际领域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即马克思所说的 生产的国际关系。具体来说,国际经济关系是指 在国际投资、国际货物买卖及服务和技术贸易、 国际融资和税收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关系。
国际经济关系按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的范围可以分为
狭义: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国 家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这是决定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 本要素;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 (P.Jessup)、卡茨(M.Katz) \杰克逊 (J.H.Jackson),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

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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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的保障。
二、经济主权原则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内容 1、形成过程
• 1952年12月,联大通过《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 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开始把自然资源和国 家主权联系起来。
• 1962年12月联大通过《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 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得自然资源享有 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
。 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反映
.
• 二战后,诞生了十多个社会主义国家。至20世纪60-70年代,许多受 殖民压迫的弱小民族纠纷独立,形成了强大的第三世界。从此,织结 成“东西关系”、“南北关系”与“南南关系”的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
• 为了改造旧国际经济秩序并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发展中国家通过集 体的力量,促使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宣言、决议、宪章等
济新秩序而斗争。
.
(4)发达国家要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南北斗争) (5)发达国与发展中国家具有互补性,南北之间妥协,国际经济秩序某种
程度除旧布新。 (6)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逐步形成四个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原则、公
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
第二节 经济主权原则
一、经济主权原则的提出
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
课程介绍
☆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的重要性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本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主要采取老师讲授与 学生讨论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的学习方法
.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一、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是指商品、技术、信息、服务、资本、
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跨国、跨地区流动。经济 全球化使全世界成为一个统一大市场,各国 在这一统一大市场中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 从而实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学概述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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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和调整对象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狭义说和广义说 ❖ 1、狭义说认为,传统的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
系,忽略了对它们相互间经济关系的调整。随着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形成了专门用于调整国际经济 关系的国际法新分支,即国际经济法。这是原有国际法体系内部的一种新发展,也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 的发展。它与外交法、条约法、海洋法、战争法一样,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 狭义说的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布朗里(lan Brownlie),法国的卡罗 (D.carreau)、朱亚尔(P.Julliard)、弗洛里(T.Flory),德国的艾尔勒,日本的金泽良雄等。实际 上,他们都简单地把国际经济法理解为“经济的国际法”。 ❖ 2、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范围内一切跨越国境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是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惯例)又包括国内法规范(各国的涉外经济法规)的“一 个完全独立的法律部门”(an entirely distinct body of law)或“一种独立的法律秩序”(an independent legal order)。绝不等同于所谓“经济的国际法”。 广义说的代表人物有德国的哈姆斯(B.Harms),日本的田中耕太郎、佐藤和男、小原喜雄,美国的杰 克逊(Jackson)、洛文费尔德(A.Lowenfeld)等。 目前,从西方国家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现状来看,已几乎没有人主张国际经济法狭义说,因为他们都承 认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个人及其他社团组织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并将其国内法视为国际经济法的一 部分。在我国,持广义说的学者越来越多,然持狭义说者也仍有人在。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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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权与豁免 来自成员国的授权。根据:两个学说,1,只能必要说--
履行职能;2,代表性说--代表成员国的利益和愿望。 因其授权不同,豁免范围不同。IMF 豁免程度高。而 IRDB责可以因法院判决而扣押或执行。
2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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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几种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 普遍性的国际经济组织,对世界各国开放。至今大约有400多个。Worldwide Int’l econ
• C,国际经济法渊源的多重性。

2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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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史发展
• 一,国际商事法律的发展(商人习惯法) • 自国家诞生就有了国际经济交往。海事商人法在公元前9世纪就出现了。后来的罗马法
中出现了万民法。中世纪,欧洲出现了三部著名的海事法典--奥列隆惯例,康索拉 多法,维斯比海法。 • 17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各国立法逐渐增多。比如有重大影响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 马克思在其著名的《共产党宣言》里指出:世界市场形成了。 • 此类法律规范的特点:1,不系统,零散。这主要受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2, 主要局限于国际贸易领域;3,主要法律规范仍然是商人习惯法,国家立法干预少;4, 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中,很少有完善的法典法规。 • 二,国家干预导致国际经济领域公法的发展。 • 三,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导致国际经济立法的新发展。 1,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条约的大量产生:IMF,IRDB,GATT(WTO) 2,新兴国家的兴起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南北关系,东西关系,南南合作。联合 国作为广大发展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舞台,在其推动下,联大相继通过了 一系列决议。196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1974-《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 济秩序宣言》,《行动纲领》。 3,跨过公司的发展及其管制---1974--《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跨过公司 行为守则》。利用跨国公司的正面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 4,区域性经济条约和组织的发展。 5,GATT的飞跃--WTO.

国际经济法全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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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际惯例的选择 (1)确定某一做法是否属于国际惯例 区分公法上的惯例与商法上的惯例; 区分国内法中类似的规定与国际惯例 区分一般的标准合同和国际惯例 (2)确定某一惯例是否为我国所反对 (3)确定某一惯例是否会损害本身合法权益
三、国内立法 (一)国内立法的形式 1.国内经济立法 规范政府与私人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 律。用以确定政府与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 表现形式: 专门的涉外立法(如外商投资法); 非专门立法(如证券管理法) 2.国内民商立法 调整私人之间民商事关系的法律
(7)国际商务惯例取得新发展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一、国际经济法的体系构成 国际贸易法律(货物买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 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国际投资、金融、税收) 解决贸易争端的法律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体系庞用国际经济法规范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的方法与步骤 1. 利用共同规则 2. 利用局部适用的共同规则 3. 利用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 4. 利用国内涉外经济法的规定 5. 利用契约自由原则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
(一)相同点——调整对象有重叠和交叉 (二)不同点 1. 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完全相同 2. 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完全相同 国际经济法——财产、经济行为 国际公法:财产、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教育等 3. 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完全相同 国际公法——平等性、约定性 国际经济法——平等性与不平等性并存 4. 法律渊源不完全相同
1.公平互利说 论据:普惠制(非歧视性;非互惠性)的 出现使公平原则取代了平等原则 2.平等互利说 论据:普惠制尚未形成稳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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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倾销实施条件
❖ 1、存在倾销 ❖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
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国外市场 进行销售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 倾销确定的考察要素:
❖ (1)正常价值 ❖ 正常价值是指产品在一个成熟和竞争有序
的市场的推定价格和正常交易过程中的成交价 格。
❖ 正常价值确定方法: ❖ 国内价格
❖ 如果国内价格或者国内价格不具可比性, 则通过另外的两种方式确定:
❖ 第三国价格(替代国价格);
❖ 结构价格(又称推定价格)——生产成 本+费用+利润。
❖ 加拿大豪森纸浆纸业有限公司由于声称没有国内销售, 商务部依法采用该公司1997年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以结构价格的方式确定其正常价值。
❖ 加拿大雄狮集团、太平洋纸业公司、阿维纳公司由于 没有全部提供国内销售情况且提供的财务资料不符合 要求,而芬利森林工业公司的答卷未提供中文本,因 此商务部决定使用现有最佳材料,即采用豪森公司的 正常价值确定上述公司的正常价值。
❖ (3)倾销幅度
❖ 倾销幅度是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其正常价值 比较后低于后者的差额。
❖ 相关知识:微量不计
❖ 倾销幅度按照百分比表示小于2%时,一国应 当终止调查。
❖ 在上述新闻纸反倾销案件中,中国政府最终确 定各公司的倾销幅度为9%—78%不等。
❖ 2、造成损害
❖ 损害是指一国向另外一国进口产品的 倾销结果给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 损害或者事实损害威胁,或者对进口国 国内产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
❖ (2)倾销产品的价格:加拿大、韩国、美国在对 华出口新闻纸时,不断降低价格,以谋取更多市场份 额
❖ (3)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产生的影响:中国国内相似 产品的产量急剧萎缩、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下降、价格 被迫大幅度下调、相似产品库存剧增且中国国内新闻 纸产业的开工率严重不足,产业利润下降,处于严重 亏损状态,失业率和失业数量均大幅度上升,就业人 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日益下降;
❖ 在上述中国提起的首次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应诉的豪森公司、 雄师集团、太平洋纸业、阿维纳公司和韩松公司均报告了在 调查期间内向中国的出口和出口价格的相关情况。
❖ 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采用上述公司提供的数据而加拿大芬利 森林工业公司只提供了向中国出口的商业发票,未提供其他 相关证明,商务部便决定采用“现有最佳资料”来确定该公 司的出口价格。

❖ 二、反倾销措施 ❖ ·反倾销实体要件 ❖ ·反倾销程序要件 ❖ ·反倾销措施种类 ❖ ·中国反倾销立法 ❖ ·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有关倾销的条款
❖ 中国新闻纸反倾销案——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件
❖ 1997年11月10日,代表国内新闻纸产业的吉林造纸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九大新闻纸 厂向中国商务部(现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 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 2.贸易救济特征 ❖ ---主体具有确定性。 ❖ ---对象的针对性。 ❖ ---措施的修补性。 ❖ ---措施有限性。
❖ (二)贸易救济措施功效 ❖ 积极功效:公平贸易工具 ❖ 消极功效:贸易保护工具
❖ (三)WTO贸易救济措施的类型
❖ 1.反倾销措施:规制冲击国内产业 的倾销行为的措施。
❖ (2)1967 年关于执行关贸总协定第六 条的协议”
❖ (3)1979年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六条 的协议(通称“反倾销守则”)
❖ (4)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
❖ 2、WTO保障措施立法 ❖ (1)1947年GATT第19条 ❖ 基于贸易自由化安全阀作用的考虑,基
于对经济调整需要以及非经济因素需要等 的考虑,保障措施诞生了。 ❖ (2)保障措施协定 ❖ 3.WTO反补贴立法 ❖ (2)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16条 ❖ (3)补贴与反补贴守则 ❖ (4)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 韩国韩松纸业有限公司的国内销售和财务报表经过实 地核查后,商务部同意采用该公司的国内销售的价格 确定其正常价值。
❖ (2)出口价格
❖ 出口价格是指正常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 另一国的价格。
❖ 出口价格确定方法:
❖ 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 如果价格不可靠时,则可根据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 立买主的推定价格,或者该产品并不是转售给独立买 家,也不是以进口的条件转售,则当局可以在合理的 基础上作出决定。
❖ 2.保障措施:进口产品给国内竞争 性产品的生产者带来严重威胁而采取的 限制措施。
❖ 3.反补贴措施:抵消由于出口国政府的 出口补贴影响而冲击国内产业的措施。
❖ 通常称为“两反一保”。
❖ (四)WTO贸易救济措施立法
❖ 1、WTO反倾销立法
❖ (1)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
❖ 某一成员方以倾销方式出口本国产品而 给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时,受损害 的进口国可以征收反倾销税来对本国产 业进行保护。
贸易救济措施
经济贸易法学院 杨旭
目录
一贸易救济措式概述 二反倾销法律制度 三反补贴法律制度 四保障措施法律制度
贸易救济概述
❖ (一) 贸易救济定义、特征
❖ 1、贸易救济定义
❖ 指在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当一方的贸 易权利因他方的不正当贸易行为而受到 损害或损害威胁时,依法通过一定的程 序以相应的法律措施对不正当贸易行为 予以制止并纠正,以实现其贸易利益的 行为。
❖ 商务部于1997年12月10日正式公告立案,开始反倾 销调查。
❖ 商务部于1998年7月9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存在倾 销;倾销对中国新闻纸造成了实质损害,倾销与损害 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即提供相应的现金保证金。
❖ 商务部于 1999年6月3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依法 给予肯定的裁决,并决定自裁定值日起海关将对原产 于上述三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 9%—78%不等)。上述实施期限自定
❖ (1)倾销产品的数量; ❖ (2)倾销产品的价格; ❖ (3)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 (4)倾销产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
和库存。
❖ 在我国提起的新闻纸反倾销调查中,认定损害就是审 查了上述事项:
❖ (1)倾销产品数量:加拿大、韩国、美国1995年 至1997年每年向中国出口被控新闻纸数量都呈递增趋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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