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种
公文文种的15种分类

公文文种的15种分类
一、政府公文文种:
1、决定:指政府机关发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性文件。
2、公告:指政府机关发出的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文件。
3、命令:指由政府机关给予受令个人或者组织的正式文件。
4、决议:指政府机关内部会议决定的文件。
5、意见:指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给出的表态文件。
6、报告: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或者科学研究机构在研究分析后发出的具有专业性的文件。
7、函:指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给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发出的正式交涉文件。
8、批复: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给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回复文件。
9、指示: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给予他们的工作人员的正式指示文件。
10、申请:指个人或者组织提出要求或请求政府机关或行政机关给予答复的文件。
11、答复: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对申请者的回复文件。
12、报道: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对已发生的事件的详细描述文件。
13、计划: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给予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
性文件。
14、审批: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给予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审批文件。
15、公示:指政府机关、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性、全面性的文件。
党政机关公文文种15类

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告知对象的有限性:(范围:公告>通告>通知)
标题、正文、落款(标题含有发文单位,正文后面无落款,日期标注在标题之下;标题无发布单位,正文后必须标明)
6
领导指导性
命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会议名称+文种;
题注:公报发布日期或通过事项的日期;正文;落款
1.普法性公文,不标注主送、抄送机关,一般不标注发文字号;
2.严肃、慎重、防止滥用和乱用,非权力机关和一般业务领导领导部门以及一般事情,不能使用公报
4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作用的指导性:除凭证、资料作用外,多数纪要还有指导工作的作用;
4.发布的内部性:内部文件,印发给参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需要向社会公开。不得以会议纪要代替有关行政执法文书,不得直接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标题:会议名称+文种或会议主持单位+会议名称+文种
正文
1.特定性:仅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
2.庄重性:内容涉及国家大事,一般是重大消息(新闻性)
3.单一性:一文一事;4.广泛性;5.慎重性
标题,编号,题注(如落款处不签署制发公告的日期,可在标题下方标明日期),正文,落款(发文机关要用全称,如以个人名义姓名前加职务,落款可以省略)
客观叙述,少加议论
2.发文机关要用全程
7
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

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命令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
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
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二○○四年一月二十日公告公告是一个词语,其意思是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
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二00五年三月十三日通告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施行)。
它的使用者可以是各级各类机关,它的内容又往往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无论其使用主体还是其内容都具有相当的广泛性1、标题:可为完全式标题:即发文机关十事由十文种。
常用的公文文种和分类

常用的公文文种及其分类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
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文书处理、收发登记、分类归档、保存查阅的方便,又常常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标准对行政公文进行如下分类:(一)按行政公文的来源划分:凡是其他机关发送来的公文,对于受文单位来说,叫做收文;凡是本机关发出去的公文,都叫发文。
只发给本机关所属部门和成员的公文,称为内部公文;由本机关发给其他机关的公文,称为对外公文。
(二)按行文关系和运行方向划分,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的发文,叫上行文;领导机关向下级机关的发文,叫下行文;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来往的公文,叫平行文。
行政公文的文种一共有13种:

行政公文的文种一共有13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公文的文种为12类13种即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行政公文主要有几个方面的作用:1、法定效力和准绳作用2、指挥作用和组织作用3、沟通和商洽作用4、宣传和教育作用5、凭证和依据作用行政公文的特征:1、作者的法定性2、体式的规定性3、制发的程序性4、作用的权威性5、内容的时效性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时间等部分组成。
公文的格式从书写位置上看分为3部分即文首、行文和文尾文首: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志、文件管理标记(公文格式代码、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收文处理标记)间隔线等项目组成。
行文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无正文说明、附件、落款(制发机关+日期+印章或日期+印章)、发文机关印章、成文日期、附注等组成文尾部分由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说明等项目组成。
1、命令(令):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具有最高权威的指挥性行政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
制发者;国家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如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所属的各部部长,地方县以上(含县)的民政府等。
发布令:用于发布法律、法规、规章等,正文很短,带有附件。
行政令:用于发布某些重大的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或任免国家行政干部,或大赦某些罪犯等。
嘉奖令:用表彰功勋、授予某种荣誉称号。
2、议案:是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建议,它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主动请审议事项。
制发者是“各级人民政府”主送机关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约议案:制发者是国务院,请予批准已签订国际条约或请予批准加入某国际公约(条约)。
政府13种公文

行政公文13种类:(一)命令;(二)决定;(三)公告;(四)通告;(五)通知;(六)通报;(七)议案;(八)报告;(九)请示;(十)批复;(十一)意见;(十二)函。
(十三)会议纪要。
分解:1、命令的概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时所使用的文种叫命令。
[例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7月8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二〇〇〇年七月八日2、决定的概念行政机关对某些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时所使用的文种叫决定。
应当注意的是,用决定来安排的行动必须是“重大的”,所处理的事项必须是“重要的”,而布置和处理一般的日常工作就不适宜使用这个文种。
决定与决议的区别:决定可以由会议作出,也可以由领导集体作出,而决议则必须由会议讨论通过。
[例文2]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施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条修改为:“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现行国家机关公文文种及其用法

规栏)
四、通告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发布者: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及行政管理机关。 (三)特点和作用: “通告”具有公开性、广泛性、通俗性等特点。有的“通 告”带有一定强制性,违反者要受到处分或制裁,有些“通 告”不带强制性,只要求被“通告”对象知道所通告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即可。“通告”的适用范围要比 “公告”小,“通告”是某个政府管理部门为行使其职责向 社会的某些部门或者个人发出的,“公告”则面向国内外。 “通告”分为“禁止性通告”和“知照性通告”两种。
第三章 现行国家机关 公文文种及其用法
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 定现行行政公文文种共计13种,此办法于 2000年8月24日由国务院发布,于2001年1 月1日起实施。1993年11月21日发布,1994 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 理办法》同时废止。旧办法中规定的公文 文种有12类13种,新的《办法》在具体公 文文种的使用范围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四)发布方式: “公告”采用报刊发表或者张贴形式发布。 (五)注意事项: 行政“公告”属于国家向国内外郑重宣告大事的 文种,因而不能随便使用。有人把行政“公告” 理解为“公而告之”,在处理招生、招聘、更改 地址、变动电话之类日常事务时也用“公告”, 这是不对的。 行政“公告”与人大机关使用的“公告”内 容不同。人大机关使用的“公告”“适用于发布 法律、地方性法规及其他重要事项。”党的机关 不使用“公告”,党的机关“公开发布重要决定 或者重大事件”时,使用“公报”。
关于表彰袁汉辉同学和华师大附中等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单位: 袁汉辉同学在第34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金牌,为广 东省争了光。①为表彰袁汉辉同学及华师大附中等单位的突出成绩, 为促进我省的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培养青少年热爱科学、勇于 进取的精神,②省人民政府决定: ③ (一)给予袁汉辉同学颁发奖状和奖金一万元; (二)给予华师大附中和中山市教委颁发奖状和奖金各五千元; ④ (三)给予省数学学会和广东省数学奥林匹克业余学校颁发奖 状和奖金各五千元。 希望袁汉辉同学和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 更大成绩。 ⑤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五日
15种公文类型区别在哪儿

15种公文类型区别在哪儿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系统中形成的机关应用文。
公文是伴随着文字的出现、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应运而生的。
关于这15种公文的区别大家知道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找来了关于15种公文的区别以及其具体写法供大家参考!15种公文类型的区别第一种类:决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比原《办法》增加了两个文种,一个是决议,另一个是公报。
这样目前的文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现在的15个。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对于每一个文种都应当很好地掌握,特别是党政机关公文审核把关人员,应当熟悉每个文种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就决议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第一,概念: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
一般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
第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为2012年4月1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新增的正式公文文种。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也是应用写作重点研究的文体之一。
从这一适用范围看,它还是主要用于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做出的重大决策。
第三,主要特点:一是制发程序上的规范性。
决议的形成,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它所要贯彻的决策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后形成,以会议名义发布。
二是效力上的权威性。
决议是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才能生效并由党的领导机关发布的,是党的领导机关意志的反映。
决议的内容事关重要决策事项,一经发布,必须坚决执行。
三是适用对象的普遍性。
一经发布,适用于所属的每一个组织、团体、个人,任何组织、团体、个人不得例外。
三是思想上的指导性。
五是时效上的长期性。
第四,决议的写法:决议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
1)标题。
决议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或会议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事由和文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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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为了使各种公文都能有稳定的性质、特定的用途并使更多的人都能对这些性质和用途有准确的了解,以便利于正确有效地形成和办理公文,客观上需要人们对常用的每一种公文都赋予一个能概括表明其性质、用途的统一规范的称谓,这种称谓叫文种。
正确选择并在公文上标明文种,将会给公文的形成和办理带来便利,并有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公文,是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正式规定的文种。现在,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使用的14个正式文件种类是: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党政机关明确规定的上述文种合计为27个。其中9个是相同的,即决定、意见、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不同的也是9个,其中属党的机关的5个:即公报、指示、决议、条例、规定,属国家行政机关的4个,即命令(令),议案、通告、公告,这18个文种,公文学界称其为法定文种。广义的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种外,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应用文,其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种类繁杂、素无定目。一般说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设想等)、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讲话稿、讣告悼词、规章制度(如章程、细则、制度、守则)等。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我国行政系统通用公文文种体系中包括有: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权限;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