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管理办法1
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第四条官方微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官方微博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官方微博审批程序
第五条建立官方微博须提交《官方微博申请书》。官方微博申请书主要涵盖的内容为:微博名称、微博宗旨、微博发布信息范围、微博的管理制度(办法)、微博管理队伍构成(主要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姓名)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涉密或不宜公开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微博开设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微博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九条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官方微博,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微博,并追究其主办单位及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法律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传媒大学官方微博,即以中国传媒大学(包括外文及其缩写)、中国传媒大学XX单位或部门及以中国传媒大学某项工作业务(如招生、就业等)形式在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上建立的微博。
第二条学校禁止任何个人在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上以中国传媒大学及所属单位名义开设官方微博。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以学校官方名义开办的手机报、手机电视台、网络电视台等新媒体的管理比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第六条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官方微博审批表》,同《官方微博申请书》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签署《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官方微博承诺书》。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公司营业部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微博管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微博是指各营业部以公司名义在各网站开设的关于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
营业部微博发布的内容包括公司产品新闻、市场服务、日常公告、招聘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音像、图片宣传材料。
第三条各营业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微博管理规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微博信息发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经纪业务部负责营业部开设微博的审核与撤销。
总部其他部门均负有指导、审核、监督营业部微博的职责。
第五条营业部应由专人负责微博注册、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营业部负责人为营业部微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营业部开设微博和信息发布的检查、监督、审核、事件处理、报告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微博开设与信息管理第六条提交申请营业部如需开设微博,须向公司经纪业务部提交正式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的、注册网站、拟定微博名称、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审核留档经纪业务部负责审核营业部关于开设微博的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有关营业部,并将有关申请材料留档备查。
第八条开设微博经公司同意后,营业部可根据网站有关流程开设微博。
在注册微博后,需将微博有关信息报送经纪业务部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已注册的微博名称、注册网站、联系人等,同时抄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九条信息管理(一)编写信息,遵循以下原则:1、坚决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推动市场营销,提升服务水平。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发布信息,可就信息内容与总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3、始终面向市场投资者提供及时、高效、准确的信息服务。
4、信息编写要实事求是,主题明确,语言规范,简洁通俗。
5、信息不得含有任何关于个人情感、倾向、见解的内容。
(二)审核与发布,信息发布前,须经过营业部合规风控岗审核,并经营业部负责人同意后发布。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官方微博的管理,规范微博运营行为,提高微博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官方微博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维护单位形象,传播正能量;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保障用户合法权益;5. 严格保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账号注册、密码保管、信息发布等。
第五条微博账号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六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第七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单位官方微博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3. 传播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有益信息;4. 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确保信息来源可靠;5. 尊重用户权益,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第十条对用户评论,应积极回应,及时处理违规评论。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发布信息,保持活跃度。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应注重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
第十四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运营效果。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发布流程;2. 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舆情监控及应对措施;4. 法律法规咨询。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官方微博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微博运营规范、有序。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学院产品,树立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学院及各班级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评奖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由网络部负责日常管理。
各班级微博管理人员辅助学院微博的资料收集。
第六条学院官方微博信息主要由学院各管理员提供并发布,学院学生也可阐明理由后由官方微博发布其提供的信息,院微博管理人员也可自行搜集发布各类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校、院、班各类考试、会议、假期的时间安排;2、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3、学生学习工作经验交流的信息;4、管理员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5、学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人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个微博的管理员提出发布。
2、各管理员应结合学习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最低限度每天发布一次,保持微博活跃。
第十四条各部门工作需要,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管理员,由管理员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学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官方微博运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外宣传工作,促进学院新浪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方微博)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浪官方微博是校级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资讯中心负责其具体运营管理。
第三条官方微博的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其运营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树立开放形象、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科研。
第四条本条例仅作为我院校级官方微博运营管理的依据,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不在此条例具体要求范围内,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资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官方微博管理。
第六条官方微博实行版块承包制,板块权责到人。
所有版块更新分布到全天。
第七条官方微博运营团队成员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不得对外泄露官方微博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八条官方微博管理团队成员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一)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二)影响学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特殊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第三章信息发布规范第九条信息发布范围(一)党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二)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方针、政策;(三)涉及学院形象宣传、文化建设、教学科研、公益文体活动等信息及服务师生的相关便民信息;(四)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十条内容来源(一)文字来源:学院主网站和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网站的新闻、通知公告,各学生社团活动信息,同时还可涵盖校外其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文字信息;(二)图片、声频、视频来源:主要来源于资讯中心,同时优选其他师生来稿,还可涵盖其他校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有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图片、声频、视频信息。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手册2013.03.28序言1.什么是微博?是我们想要告诉消费者的140个字,是微博客,是可以随时随地跟消费者分享我们企业的新鲜事,可以发布消息、图片、视频,关注我们的观众并与他们交流,寻找与我们相关的人、企业以及品牌,学习借鉴。
2.微博能为我们实现什么?1)企业自我宣传:直接通过发表微博对企业的品牌、产品和服务等进行直接图文视频宣传;2)实现互动:微博对于其他媒体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和企业的用户以及市场上的消费者进行直接互动,聆听消费者的声音,搜集消费者意见、线上活动推广等;3)口碑营销:在微博中可以搜索到对商户的评论和反馈,并进行转发,消费者直接发出的声音是最好的广告宣传,重视口碑的力量;4)辐射传播:微博的传播能力是次方辐射型传播,一个用户评论并转发了企业的某条微博,他所有的粉丝都可以看见;5)促进销售:微博为企业带来的最实用效益就是增加销售,尤其是对于生活服务类企业,微博不仅可以为企业带去直接消费者,还可以成为企业线上预订服务的平台,一个区域的内商家可以直接通过微博与服务辐射范围内的消费者进行互动;一、各微博概况“聚贤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珀菲文化”作为文化广告策划公司,已经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微博数量也相对丰富饱满,但是总体来看发图还不够专业以及与粉丝互动情况还不够理想,没有很好地抓住微博这个最平民最廉价的宣传平台,因此需要规范微博发布。
“珀菲婚庆馆”和“锦绣清城购物广场”均为新兴开展的企业,微博数量及粉丝数量都很少,也还没有完备的微博发布规则,内容比较散乱,需要考虑整体规划内容发布以及如何最快吸纳粉丝的关注。
二、微博组织管理1.各微博运营小组结构微博运营小组长:负责各微博内容的监管,使企业微博健康蓬勃发展。
下设四个微博维护专员分管四个微博:分别负责企业微博内容的编辑、配图设计、与粉丝的互动。
表1-1 微博运营小组成员分工表:成员分工运营组长1.微博管理制度制定。
2.定期总结并不断完善微博管理条例。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1. 引言市气象局官方微博作为宣传气象信息、提供天气服务的重要渠道,对于广大市民和气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的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官方微博账号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的名称为“市气象局”,账号ID为“@WeatherCity”。
官方微博账号通过市气象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由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内容管理3.1 发布内容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内容应当以天气预报、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普为主要内容。
同时,还可以发布市气象局举办的活动、重要会议通知等相关信息。
发布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2 内容审核发布内容前,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将及时予以删除。
3.3 转发和评论管理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可以转发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发布的与气象相关的内容,但在转发前应对内容进行审查,并注明原作者。
对于评论,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有权对违规评论进行删除和屏蔽。
4. 用户管理4.1 用户注册市民可以通过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进行关注和注册。
用户注册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接受相关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4.2 用户权益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有权利获取真实、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气象服务。
同时,用户也应遵守微博平台的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淫秽信息、攻击性言论等言论。
4.3 用户互动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鼓励用户进行互动,可以对用户的提问进行回复和解答。
对于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进行了解和反馈。
5. 违规处理5.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发布虚假信息; - 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 发布攻击性、歧视性言论; - 发布淫秽、恶俗的内容; - 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对公司官方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微博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公司形象,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官方微博的主管部门,负责微博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公司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公司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公司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办公室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2、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3、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4、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办公室核稿把关后,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及公司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
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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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县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县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面相群众,宣传**县形象,加强政民互动,服务群众最大化,不断提高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县及各单位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县官方微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县电子政务办,负责日常督查管理。
并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新信息、负责“县长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 **县官方微博信息由**县各乡(镇)、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的官方微博,定期更新微博信息内容。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及上传工作,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2)部门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者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乡(镇)、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明确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在**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乡(镇)、各单位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县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县领导批准后,本单位官方微博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在本部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第十六条微博访问密码由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使**县官方微
博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一)发布微博信息及时,主动性强,信息质量优,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本单位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县经济发展的。
(二)对官方微博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
(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九条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县政民互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
(2)影响**县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