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收与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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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会与税收

1-1税会与税收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 计合为“一套账” 对会计准则、制度 与税法差异之处, 按税法要求进行处 理,期末无须调整 无须纳税调整
影响财务会计信息 质量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合为“一套账” 在会计记录环节“混 合”,其他环节各自 处理 居于折中
居于折中
程序
优点
缺陷
1.1.1 税务会计的概述
1.1.1.4 税务会计特点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的经济实体。
代征人: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如:保险公司等。 相 关 概 念 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纳税人的有效集合。 如:总公司。 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 人。 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主体、纳税人才是纳税主体。
1.3.2 征税对象
我国现行的税款征收方式:
1.4.3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税 款 征 收
核定征收
查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例如:肯德基
核定应税所得率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税款缴纳的凭证——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开具的)
完税凭证的意义、种类和使用范围、主要内容、填写要求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定性: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税务筹划性: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减轻税负 专业性:具有专门的方法进行核算 协调性:税务会计是对财务会计的调整 广泛性:自然人、法人都有可能成为纳税义务人
1.1.1 税务会计的概述
1.1.1.5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
两者的联系


税务会计的资料来源 于财务会计。 在计量单位、使用的 文字和通用的基本会 计原则等方面,都是 相同的。
1.1 税务会计总论
本节主要内容

《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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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学生版)《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论一、判断题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义务主体。

( )2.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

(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税种征税的广度;而税率则反映征税的深度。

( )4.假设税法规定某税种的起征点为4 000元,税率为10%,甲、乙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分别为4 000元和5 000元,则甲、乙纳税人应分别纳税0元和500元()。

5.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形式叫税基式减免。

( )二、单选题1.税收权利主体是指( )。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中央政府2.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4.采用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时,税额与价格之间的正确关系是()。

A.价格提高,税额成比例增加B.价格不变,税额不变 C.价格降低,税额不成比例降低 D.价格提高或降低,税额都不变5.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三、多项选择题1.税收法律关系由()构成。

《税收与税务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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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概述
❖ 注意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是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收和缴 纳税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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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收的特征 ❖ 税收的强制性
主要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税收的强制性是最为明显的形式特点。 ❖ 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有别于国有资产收入和国有债务收入。 ❖ 税收的固定性 国家在征税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对象及征税额 度、征税方法等。
❖ 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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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征纳制度
二、会计管理制度 ❖ 包括会计账簿、凭证的设置和管理; ❖ 财务会计制度及处理办法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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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征纳制度
六、税额计算
❖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七、税负调整
❖ 税收减免
(1)税收减免的含义。
(2)税收减免的类型。
(3)税收减免的形式。
❖ 税收加征
(1)地方附加,简称附加。
(2)加成征收。
(3)加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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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制的构成要素
❖ 减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是国家根据一 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求而 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税对象、应税行为 给予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纳税义务的一种特 殊措施。
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 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 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 代征人,即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
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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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制的构成要素
❖ 扣缴义务人,有些税款,为了有利于征收
管理,由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收取款项的 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这 样的按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 人称扣缴义务人,如个人所得税,多数项 目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一章 税收与税务会计

第一章 税收与税务会计

3.监督管理职能
指税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对社会再生产各环
节和国民经济各方面制约、控制和监督的功能。监督管理 职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监督和 遏制各种偷税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为市场 经济保驾护航。
(二)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
(四)税率(续)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随
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
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
税率相应越高。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
课税对象的标准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
的税率形式。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课税对象,
税率与征税对象的价格没有关系,不受征税 对象价格变化的影响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四、税收的分类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全部税种划分为流 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
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
的专业会计。
(一)税务会计的特点
税务会计作为融税收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殊
专业会计,具有以下特点 :
(一)税务会计的特点(续) 1.法律性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为了保证 财政收入的及时和稳定,税收的征收具有明显的强制 性和权威性。 所以,税务会计具有直接受制于税收法律规定的 显著特点,这也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 个重要标志。
(一)税务会计的特点(续) 3.差异互调性 根据财务会计的规定进行核算、反映和处理的 结果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的需要。 而税务会计进行核算、反映和处理的结果,是 为了满足国家征税和管理者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 二者在收入确认、存货计价、计提折旧和坏帐

《税务会计》第一章

《税务会计》第一章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五)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和范 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具体行为。 1.税款征收方式
(1)查 账征收
(2)核 定征收
(3)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征收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五)税款征收制度
2.税款征收凭证——税收票证 (1)税收票证的意义。 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 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 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金额、所属时期等。 (2)税收票证的种类。 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 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 4—
一、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与税法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 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税务会计植根于财务会计,是会计与税法共同发展的产物; 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基础和依据,税务会计则是对财务 会计记录的合理加工和必要补充;财务会计统揽税务会计,税务 会计寓于财务会计。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税务会计虽与财务会计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以 下几个方面:
册登记的活动。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制度 3.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包 括:① 纳税人因解散、破产、 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 税义务;② 纳税人因住所、经 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 记机关;③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章 认识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实务》PPT课件

第一章 认识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实务》PPT课件
(2)财会人员会计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税员身 份证复印件;
(3)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跨区、 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还须提 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企业基 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 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在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 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纳税申报
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申报的方式 ★
(二) 征税对象
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东 西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它体现着征 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 征税范围。
量→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
额的依据或标准,它是征税对象量的具化,是计算征税对 象应纳税额的直接数量依据。
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人)签字即可。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总 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 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总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件的复印件,《纳税人房屋、土地、车船登记 表》;
(二)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原登记的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法与税务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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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税法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分类 •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起
着税收母法的作用。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 的税收基本法。 •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 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并实施,如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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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税法功能和作用的不同分类 •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
• (2)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 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 税额和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又分 为 统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方差 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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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累进税率
• 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 增的税率,即把纳税对象按一定标准化分为 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规定逐级递增的 税率。
(1)税务会计产生的前提条件 税收的征收
(2)税务会计的产生 • 企业财务会计中对纳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标志
着税务会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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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会计的发展
各国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现代所 得税法的诞生与和完善以及先进合理的增值 税税制,对税务会计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 的作用。经济活动的复杂化,纳税对投资、 融资以及经营决策的影响越发显著。
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种特种专业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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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涵: • ①税务会计主体——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法
• 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按期 纳税、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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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 税额计算
•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税收与税务会计

税收与税务会计

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
三、税务会计的模式
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型会计 所得税会计为主的税务会计、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务会计、流转税与所行税会计并重 的税务会计
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
四、税务会计的特点
税法导向性(或法定性) 税务筹划性 协调性 广泛性
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 税务会计是从传统的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共同构成现代企业会计的三大分支,两者间存在密切联系。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和基础,税务会计是依据税法规定对财务会计的合理加工和必要补充。 但两者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两者核算范围不同;目的不同;处理依据不同;适用的部分原则不同。
注意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是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收和缴纳税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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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强制性 主要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强制征税。税收的强制性是最为明显的形式特点。 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有别于国有资产收入和国有债务收入。 税收的固定性 国家在征税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对象及征税额度、征税方法等。 税收的三个特性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节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01
纳税人的权利
02
纳税人的义务
第五节 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
税务违法的种类
税务违法的责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企业纳税基本程序:
税务登记
01
纳税申报
02
税款缴纳
03
税务检查
04
发票使用与管理
05
纳税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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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务会计概论
学习目的:
税务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税务会计的对象与目标 税务会计的假定前提 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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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对社会产品和国民
收入进行分配所体现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税收的本质与税收的性质不同。
税收的性质,则反映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的特性,说
明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国家,税收所反映的不同经 济关系和阶级属性。税收的性质是由不同社会的生产关系 性质和不同国家的阶级本质所决定的。
指税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对社会再生产各环 节和国民经济各方面制约、控制和监督的功能。监督管理 职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监督和 遏制各种偷税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为市场 经济保驾护航。
(二)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客体,即对
什么征税。 它是划分不同的税种、区分各税由来的主要标志。 凡是列入征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的征税范围;凡
未列入征税对象的,则不属于该税的征税范围。
(三)税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税法中对征税对
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体现了征税的 范围和广度。
5.特定目的税
是以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某些特定目的为课税对象的 一类税。
(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凡是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的税种,属于中央税; 凡是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的税种,属于地方税;
凡是收入按一定比例分别归中央和地方所有的税 种,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四、税收的分类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全部税种划分为流 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
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 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续)
负税人是税款的实际承担者或负担税款的经
济主体;而纳税人是负担税款的法律主体。在纳税人 缴纳的税款无法实现转嫁时,纳税人同时又是负税人; 当纳税人能够将所缴纳的税款转嫁给他人时,纳税人 和负税人则属于不同的主体。税法一般只规定纳税人, 而不规定负税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既不是纳 税人,又不是负税人,只是国家为了加强税收的 源泉控制,保证财政收入,简化征管手续而作出 的特殊规定。
2.经济职能
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杠杆,具有可以通过对利益的分配 影响各类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行为的功能。税收在组织收 入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阶层、各类 纳税人经济利益的变化,进而也必然对社会政治经济状况 产生某些影响。国家正是通过这种影响来实施一定的政策, 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的。
3.监督管理职能
(三)按计税标准分类
按计税标准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 从量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量为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或标准计量单位 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税,如资源税等。
第二节 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收制度即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制,是 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 范,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工 作规程。它包括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 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等。
2.所得税 以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 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法定资源开发的纳税人,就其
级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目前我国开征的资源税 类主要是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续)
4.财产和行为税
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包括房产税、契税等。财产税曾经是国家的主要税种,随 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被流转税和所得税所代替,成为 辅助税种。
课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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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会计
江南大学商学院 沈曙东
第一章 税收与税务会计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 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 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1.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 资金
二、税制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是指一个完整的税种应当由 哪些要素构成。税制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 象、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减税免税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收制度 的三个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纳税的主体,即税法
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税款 的直接缴纳者,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承担者。纳税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其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利
3.税收分配的客体是一般社会剩余产品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在税法 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 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承担偿还义务, 也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无偿性是相对于发行国债的有偿 性而言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法律形式预 先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和课征方法等。
税收作为一个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总是体现统 治阶级的意志和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三、税收的职能与作用 (一)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是税收分配关系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 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是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 移的。
1、财政职能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社
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将社会产品的一部分转变为 国家所有,以满足国家需要。税收的财政职能是通过设 置不同的税种,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来实现 的。
如何规定税目?
一是列举法;二是概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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