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某项目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Understanding the claims process under FIDIC contracts can be complex, but it is essential to have a clear grasp of the procedures to ensure smooth resolution of disputes. FIDIC, which stands for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 has set out a detailed process for lodging and resolving claims in construction contracts. The FIDIC contracts typically involve multiple parties such as the employer, contractor, and engineer, and each party has specific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hen it comes to claims.了解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流程可能会很复杂,但对程序有清晰的理解是确保纠纷顺利解决的关键。
fidic的全称为国际工程公司联合会,它为建筑合同中提出索赔的程序制定了详细的流程。
fidic合同通常涉及多方,如雇主、承包商和工程师,每个当事方在索赔方面都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The first step in the claims process under FIDIC contracts is providing notice of the claim. This is typically done in writing and must be done within a specified timeframe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Failure to provide timely notice can result in the claim being time-barred, meaning that it cannot be pursued at a later stage. Therefore, it iscrucial for parties to be aware of the contractu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timing of notice and to adhere to them strictly.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供索赔通知。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

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摘要:本文我们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含义说起,具体分析工程索赔的原因与索赔程序等,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菲迪克合同索赔原因索赔程序1、简述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索赔的含义比较广泛,它的意思就是索付、索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概述。
首先,如果甲方出现违约现象,让乙方受到重大损失,乙方就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二,如果出现应当由业主负责的特殊风险及遭遇恶劣条件等状况,让承包商受到巨额损失,就可以要求业主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三,承包商通过合法渠道得到正当利益,因为没有按时得到监理部门的认可及业主所付的费用,可以通过正式函件请业主赔付费用。
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所提出来的索赔要求要有一定的必要性。
通常状况下,如果承包商在投标当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实际运行当中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亏损,他们必然想通过一定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身的损失。
所以,从这可以看出,索赔就是业主与承包商间所承担风险比例经过协调的再分配。
2、索赔的动因从目前来看,只要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推迟及费用增加等,都可以是索赔的动因,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
2.1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过晚投标书一般都会有投标书附件,其中工程师颁发开工令时间就是附件内容之一。
在菲迪克相关条款中就有明确规定,开工令应该在中标函颁发之后,于投标书附件规定时间内发出。
假如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所发日期与投标书附件规定不符,这就可以达成索赔。
它的索赔理由可分为机械设备及人员窝工;未及时获得预付款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益;未依照预定时间向供应商定货造成的定货价格的提升。
2.2业主的违约或未履行约定它主要表现于未及时办理拆迁、征地、施工许可;没有依照规定时间提供通道与场地;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供应技术资料与图纸;业主所提供的原料不达标或时间推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预付款等。
2.3特殊风险引起的停工特殊风险包括:入侵、敌对行动、战争、外敌行业、革命、叛乱、暴动及纂夺政权或军事政变等、放射性毒气爆炸及核成分危险性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或离子辐射和所有爆炸性核装置等、因为所有核燃料或燃烧后的核废物、超音速或音速飞行的飞机与飞行装置造成的压力波;出现暴乱等。
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

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某项目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20 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
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477万美元,工期两年,监理工程师是英国GIBB公司。
该项目采用的是FIDIC合同条款。
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
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因此我方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
一、索赔通知按照FIDIC条款53.1条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决定根据合同某一个条款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即向业主提出索赔),承包商应在这个事件最初发生之日起的28天内,通知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将提出索赔要求,并将该通知抄送业主。
我方按照上述规定,在2000年9月15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
二、索赔记录按照FIDIC条款第53.2的规定,在递交了索赔通知之后,承包商应将与该索赔事件有关的、必要的事项记录在案,以作为索赔的依据或证据。
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不论业主是否对该项目的索赔承担责任,都要检查这些记录并且可以指示承包商记录他认为合理而重要的其他事项。
因此,我方在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肯定了我们的做法,要求我们继续保持记录并按月上报。
三、索赔报告按照FIDIC合同条款53.3的规定,在递交索赔通知的28天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承包商应该将每一项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所依据的理由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并抄送给业主。
在索赔事件对承包商的影响没有终止之前,这个索赔金额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时段的索赔金额,承包商应该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继续递交各个时段的索赔金额以及计算这些金额所依据的理由。
FIDIC合同条件中索赔条款应用案例分析

1. 介绍国际工程承包商(FIDIC)合同条件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用于管辖国际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关系。
其中,索赔条款是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工程承包商可以要求发起索赔的主要原因和方式。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一些常见的索赔条款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些条款的具体应用。
2. 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首先,让我们简要介绍一下FIDIC合同条件中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
索赔条款可以分为三个部分:2.1 索赔的主要原因第一部分规定了工程承包商可以要求发起索赔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内容:•业主的不当行为,如变更勘测或者其他技术专业事项;•业主违反合同规定,如未按时支付款项或者未提供必要的设计或图纸;•不可预见的事件,如天气影响或政府行为。
2.2 提交索赔的要求第二部分规定了工程承包商应该如何提交索赔的要求:•在发现问题之后,应该尽快通知业主;•应该书面提交索赔请求,并附带合适的证据;•索赔请求必须包括估计损失和补救措施。
2.3 处理索赔请求的程序第三部分规定了处理索赔请求的程序:•索赔请求应该由业主尽快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如果业主拒绝索赔请求或者没有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工程承包商可以提起仲裁程序。
3. 案例分析3.1 变更设计不合理在一项国际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在执行过程中变更设计,但是这些变更的设计并不合理,导致工程承包商需要投入额外资金和时间来完成工程。
根据FIDIC合同条件中的索赔条款,工程承包商可以要求发起索赔并赢得一定的赔偿。
要提交索赔请求,工程承包商需要提供论证证据,包括设计变更的文件、变更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增加的费用以及延误的时间等信息。
3.2 免责条款适用在另一项国际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成。
然而,根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业主可以不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承包商需要注意如何处理索赔请求,以避免过多的损失。
他们可以在合同签订之前仔细审查免责条款,并在合同中注明有关索赔请求的条款,以确保他们有权要求赔偿。
案例一:基于FIDIC条款的燃油危机案例

案例一:基于FIDIC条款的燃油危机案例中国某土木工程公司在某国承建一个公路改建项目,合同额981万美元,工期24个月,咨询服务工程师是英国一家老牌咨询公司的工程师。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邻国与项目所在国发生争端,邻国因此单方面关闭了两国边境,停止向这个内陆国家提供燃油,造成主体工程停工9个半月,为合同工期的39.58%,属于重大风险。
我方依合同有关条款据理力争寻求索赔。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交涉,最终获得了燃油危机的索赔成功,项目索赔金额达440万美元,是合同额的44.85%,并就此风险事件顺延工期29个月。
当燃油危机发生后,在与咨询工程师及业主的索赔交涉中,经过认真研读标书,我们主要运用了FIDIC合同的以下有关条款。
索赔要有合同条款及事实依据第52.5款索赔承包商应每月一次地向咨询工程师代表呈交一份尽可能详尽的具体资料,对上个月他执行咨询工程师指示所做的额外或追加工作提出索赔。
在评估索赔时,对这些提交的具体资料中没有包括的工作或支出是不予考虑的。
然而咨询工程师有权在承包商没能力按此款规定办理但却及时书面通知了咨询工程师其索赔意向时,做出对这些工作和支付的付款决定。
这是FIDIC合同的核心条款。
1977年第三版里是把索赔作为第52款变更令的一部分提出来的,从心理上减少了业主对承包商索赔行为的激烈反应。
承包商应该尽量避开“索赔”这一令业主反感的字眼,而更艺术地去要求“经济补偿”。
风险出现的同时也就形成了索赔环境,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经济索赔,并可就以下项目进行索赔:I.直接费:如工资、料资、机械折旧费或机械闲置费;2.管理费;3.赶工费;4.额外发生的工、科、机费;5.延长工期及延期管理费;6.资本再投入,在索赔时应注意避免使用“利润”的提法;7.业主拖延支付索赔而致使承包商损失的利息;8.整理索赔时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等等。
承包商的任何索赔都应是书面的,并注意做好现场日志,及时提交索赔详单和依据。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案例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索赔案例承包商索赔: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
由于雇主及工程师的地位,经常导致承包商不能顺利索赔。
提高索赔成功率的关键在于承包商能够有效进行索赔管理。
这对承包商在有效合同管理及索赔技巧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项目简介:非洲某国高新产业园建筑群建设项目,合同额1.2亿美元,工期28个月。
雇主为该国科技部,咨询工程师为英国一老牌咨询公司,承包商为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
采用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某些细节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变更,并由此导致若干索赔事件。
承包商利用自身国际工程丰富的经验,从合同条款出发,充分准备,充分证据,进行了成功索赔。
下面对几项索赔事件进行分析。
一、基础结构形式变更造成的索赔合同签订时,所有建筑基础为筏板基础,因签署合同时考虑工期较紧张,基础部分钢筋考虑当地采购。
项目开工后,在基础开挖前,工程师提出考虑到膨胀土的影响,将所有建筑基础由筏板基础改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此时承包商已采购筏板基础约20%钢筋到场,另有30%钢筋已交定金订货。
另外,筏板基础改为桩基础,需重新对基础进行设计,在图纸尚未完成前,承包商只能暂停施工19天。
按照13.3款[程序变更],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示前要求承包商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承包商提交了建议书,包含:(a)对建议的桩基础进行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了编制;(b)对原进度计划做出必要的修改;(c)对变更提出新的报价。
同时,承包商提出以下两点索赔:1、工期索赔——根据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承包商应有权按照地20.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提出延长竣工时间:(a)变更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的显著变化…… 因整个基础施工在关键线路,图纸变更的19天导致工程施工延后19天,承包商提出索赔;2、费用索赔:2.1、因由筏板基础变更为现浇混凝土灌注桩,两种结构形式的基础造价差别非常大,原筏板基础钢筋材料承包商已采购入场20%,且另有30%已交定金不能退货,承包商提出对该两部分材料进行索赔;2.2、因导致窝工19天,承包商对此期间的机械台班、国内派出人员及管理费等提出索赔;对此,工程师予以回复如下:1、关于工期延长19天,予以批准;2、桩基础价格,因原合同价格里面未有桩基础的报价,根据承包商提交的价格,工程师与承包商进行了专题会议讨论,对承包商报价进行了适当调整,并进行了批准;3、关于筏板基础用钢筋,承包商已进场及已订货部分,工程师不同意全部予以补偿;因部分钢筋型号可用于主体施工,该部分钢筋工程师不批准承包商的索赔;另外三种钢筋因仅用于筏板基础,对于承包商的索赔予以批准;对于工程师的回复,承包商进一步提出因主体施工尚有一段时间,现场的钢筋需搬运至其他地点予以保存,由此造成的搬运费及照管费需由雇主予以赔偿;对此,工程师予以批准。
从项目执行看FIDIC合同的工期索赔

王贤光2000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非洲某国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污水管道项目的合同。
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该国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约500万美元,原合同工期505天,监理工程师是一家英国公司,项目采用FIDIC合同条款。
在该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部成功地进行了工期索赔,共索赔工期225天,避免了该项目因工期拖延而罚款。
为保护承包商的利益,FIDIC施工合同条款第44.1条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1)新增额外工程或工程的金额和性质发生变化;2)合同条款规定的引起工程延误的任何原因;3)极其不利的气候条件;4)业主的拖延、妨碍或阻止;5)其他除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及他应负责以外的、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商有权延长整个工程或其中的某一标段或部分工程的完工期限。
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可以决定工期延长的期限,并应将其决定通知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承包商可以据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索赔天数的多少由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承包商协商决定。
以上五种情况,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都遇到过,项目部以此为依据共递交了7个工期索赔报告,累计索赔工期329天,工程师和业主实际批准225天。
下文将对这次工期索赔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索赔FIDIC合同中所说的工程变更,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增加了新的、合同中没有描述的施工内容或者减少了原合同中的施工内容;另一种情况是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内容的工程量、位置和规模有所改变,工程性质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次序和施工时间有所改变。
只有工程变更的结果使工程量增大,承包商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工程变更任务,承包商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对于工程量和施工内容的减少,承包商只能提出经济补偿索赔。
FIDIC条款第51.1条对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况做出了如下规定: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以对工程或者工程中某一部分的形式、质量或者数量做任何改变,为此或者工程师认为其他适当的理由,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商按照工程变更指令施工,承包商应该执行下述任何一条指令: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此类工程的工程数量;2)取消任何此类工程的施工;3)改变任何此类工程的性质、质量和种类;4)改变工程任何一部分的高程、轴线、位置和尺寸;5)完成任何种类的对完善该项工程有必要的额外施工内容;6)改变工程任何一部分已经确定的施工次序和施工时间。
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析

3、索赔审核:业主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回复。如果业 主认可承包商的索赔,则会进行赔偿。如果不认可,则需进行谈判或采取其他法 律手段解决。
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 析
本案例涉及的非洲某公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如恶劣的天气、 施工困难等。以下是该项目的索赔管理实践:
2、乌干达某项目索赔案例背景
本次演示以乌干达某项目为研究对象,该项目为水电站建设项目。由于政治、 经济、自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遭遇了严重的工期延误。 承包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采取了积极的工期索赔管理措施,本次演示将对该案 例进行实证分析。
二、分析
1、索赔的原因
在乌干达某项目索赔案例中,造成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1) 政治稳定性不足;(2)劳动力资源紧张;(3)自然灾害频发;(4)设计变更 频繁。这些原因均非承包商所能预见和控制的,因此承包商有权利向业主提出工 期索赔。
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 管理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
实证分析
目录
01 FIDIC合同条款分析
02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流 程
03
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 案例实证分析
04 经验与教训
05 结论
06 参考内容
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非洲某公路项目索赔案例实证分析
在国际工程中,索赔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本次演示将以非洲某公路 项目为例,深入探讨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实践。
3、索赔管理实践:(1)证据收集:承包商在发生索赔事件后,积极收集证 据,包括施工记录、气象报告、地质报告等;(2)提出索赔:承包商根据收集 的证据,向业主提交了详细的索赔报告;(3)索赔审核:业主收到索赔报告后, 进行了审核。对于合理的索赔部分,业主给予了赔偿。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双 方进行了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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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某项目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2000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
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477万美元,工期两年,监理工程师是英国GIBB公司。
该项目采用的是FIDIC合同条款。
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
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因此我方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
一、索赔通知按照FDIC条款53.1条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决定根据合同某一个条款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即向业主提出索赔),承包商应在这个事件最初发生之日起的28天内,通知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将提出索赔要求,并将该通知抄送业主。
我方按照上述规定,在2000年9月15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
二、索赔记录按照FIDIC条款第53.2的规定,在递交了索赔通知之后,承包商应将与该索赔事件有关的、必要的事项记录在案,以作为索赔的依据或证据。
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不论业主是否对该项目的索赔承担责任,都要检查这些记录并且可以指示承包商记录他认为合理而重要的其他事项。
因此,我方在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肯定了我们的做法,要求我们继续保持记录并按月上报。
三、索赔报告按照FDIC合同条款53.3的规定,在递交索赔通知的28天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承包商应该将每一项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所依据的理由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并抄送给业主。
在索赔事件对承包商的影响没有终止之前,这个索赔金额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时段的索赔金额,承包商应该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继续递交各个时段的索赔金额以及计算这些金额所依据的理由。
承包商应该在索赔事件结束的28天内递交最终的索赔金额。
索赔报告的关键是索赔所依据的理由。
只有在索赔报告中明确说明该项索赔是依据合同条款中的某一条某一款,才能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信服。
为此,我方项目经理部仔细地研究了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第二部分特殊条款第73.2条规定:凡用于工程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对进口材料所作的定义是:(1)当地不能生产的材料;(2)当地生产的材料不能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需要从国外进口;(3)当地生产的材料数量有限, 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需从国外进口的;我们提出索赔的第一个理由是: 油料是该项目施工所必需的, 而且, 毛里求斯是一个岛国, 既没有油田也没有炼油厂, 所需的油料全部是进口的, 因此油料应该和该项目其他进口材料如管道、结构钢材等材料一样, 享受免税待遇, 而毛里求斯财政部将油料作为当地材料是不符合合同条款的。
其次, 我们从其他在毛里求斯的中国公司那里了解到毛里求斯财政部曾为刚刚完工的中国政府贷款项目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 这说明有这样的先例, 我们将财政部给这个项目签发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也作为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对于索赔金额的计算, 关键在于确定油料的数量和关税税率。
如前所述, 我方将每一个月项目施工实际使用的油料种类和数量清单都已上报监理工程师, 这个数量监理工程师是认可的。
关税税率则是按照毛里求斯政府颁布的关税税率计算, 这样加上我方的管理费, 计算得出索赔金额。
关税税率的复印件也作为索赔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四、工程师的批复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后, 正式来函说明了他们的意见, 并将该函抄送业主。
他们认为免税进口材料必须满足两个要求:1、材料必须用于该项目的施工;2、材料不是当地生产的。
监理工程师认为油料完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因而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免税进口油料。
五、业主的批复意见业主在审议了我们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的批复意见后, 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 认为油料是当地材料, 拒绝支付索赔的油料关税金额。
至此, 由于与业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这个索赔变成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 也就进入了争议解决程序。
六、解决争议的第一步–请求监理工程师裁决FDIC 条款中对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所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和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
FDIC 条款第67.1 条规定: 如果业主和工程师之间发生了与合同或者是合同实施有关的, 或者是合同和合同实施之外的争议, 包括对工程师的观点、指示、决定、签发的单据证书以及单价的确定引起的争议, 不论这些争议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工程完工之后, 也不论是在放弃或终止合同之前还是之后, 首先应该致函监理工程师, 并抄送对方, 请求监理工程师就此争议进行裁决。
监理工程师应该在收到请求之日起的84 天内, 将其裁决结果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FDIC 条款第67.1 条还规定: 如果业主或者承包商不满意监理工程师的裁决结果,不满意裁决结果的一方决定将此争议提请法庭仲裁, 那么在收到裁决结果的70 天内, 不满意裁决结果的一方应将这个决定书面通知对方并抄送给工程师。
还有一种情况是监理工程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裁决结果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者承包商有一方打算将此争议提请法庭仲裁, 那么他应在84 天的期限到期之后的70 天内, 将他的决定通知对方并抄送监理工程师。
如果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的裁决之后的70 天内, 业主和承包商都没有通知工程师他们打算就此争议提请法庭仲裁, 那么工程师的裁决就是最终裁决, 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约束力。
按照以上合同条款的规定, 我方在2001 年2 月26 日致函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 要求就油料免税事宜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
按照合同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该将裁决结果在84 天内即2001 年5 月20 日之前通知业主和我方。
2001 年5 月16 日, 我方收到了监理工程师的裁决结果。
在裁决书中, 监理工程师首先声明裁决是根据合同条款67.1 的规定和承包商的要求做出的, 并且叙述了索赔的背景和涉及到的合同条款, 简要回顾了在索赔过程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往来信函中各自所持的观点。
最后工程师得出了以下四点结论:1、柴油、润滑油和其他石油制品不是当地生产的, 因此, 按照合同条款73.2 条的规定, 只要是用于该项目施工的油料, 在进口时就应该免除关税。
2、免除关税只适用于在进口之前明确标明专为承包商进口的油料, 承包商在当地采购的已经进口到毛里求斯的油料不能免除关税。
3、毛里求斯财政部的免税规定与合同有冲突, 承包商应该得到关税补偿, 补偿金额从承包商应该得到免税证明之日算起。
4、在同等条件下, 财政部已经有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的先例。
根据以上结论, 监理工程师做出了如下的裁决: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 承包商有权安排免税进口用于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柴油和润滑油, 因此, 承包商应该得到进口油料的关税补偿。
补偿期限从2000 年10 月22 日开始( 我方申请后应该得到免税证明的时间, 业主及财政部的批复期限按 2 个月计算) 到该项目施工结束。
从该裁决结果可以看出, 监理工程师确实是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做出了他们的裁决, 这个裁决结果对我方十分有利。
但是尽管监理工程师做出了明确的裁决, 业主仍然致函监理工程师, 表示对监理工程师的裁决不满意。
鉴于这种结果, 经过项目经理部内部讨论并请示公司总部, 考虑到该项目的油料用量不大, 索赔金额有限( 约15 万美元), 如果提请法庭仲裁, 不但会影响我公司今后业务的开展, 而且开庭时还要支付律师费用, 就是打赢这场官司, 索赔回来的钱扣除律师费用后也所剩无几, 因此决定不提出法庭仲裁, 但争取能够与业主友好协商解决。
七、解决争议的第二步–业主和承包商友好协商解决FIDIC 条款第67.2 条规定: 当业主或承包商有一方按照FIDIC 条款67.1 条规定通知对方打算通过法庭仲裁的办法解决分歧时, 在开始法庭仲裁之前双方应该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该争议。
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而且不论是否打算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法庭仲裁都应该在给对方发出法庭仲裁通知的56 天之后开始。
这条规定说明, 在法庭仲裁之前, 有56 天的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在此期间, 我们多方面地做了业主的工作, 业主友好地表示可以增加一些额外工程, 但是就该项索赔他们也无能为力, 问题的关键在于毛里求斯财政部不同意签发免税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 该争议没有能够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在56 天到期之后, 我方正式致函业主, 我方放弃法庭仲裁。
八、解决争议的第三步–法庭仲裁按照FIDIC 条款第67.3 条的规定: 当争议的双方有一方不服从监理工程师按照FIDIC 条款67.1 规定所作的裁决, 或者双方没有能够按照FIDIC 条款67.2 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那么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这个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业仲裁调解法则, 并且由按照该法则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裁决, 这个裁决将是最终裁决。
仲裁员有权打开、审查和修改工程师所做出的、与该争议有关的任何决定、判断、指令、裁决、单证以及确定的价格。
该条款还规定: 争议的双方在法庭仲裁过程中可以不受为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而提供的证据、论点的限制, 监理工程师所作的裁决也不能使监理工程师失去在法庭上被请求作为证人或提供证据的资格。
法庭仲裁可以在项目完工之前进行, 也可以在项目完工之后进行, 但不论在何时进行, 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职责都不能因为法庭仲裁而改变。
由此可以看出,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最终的解决办法是法庭仲裁。
法庭仲裁往往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而且争议双方为了赢得官司, 都要请最好的律师, 而律师的费用通常是按小时计算的、非常昂贵的。
因此, 在打算与业主对簿公堂之前, 一定要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 从该项目的油料关税索赔几乎完整的索赔过程可以看出, 一个完整的工程索赔实际上包含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争议的解决过程。
而在国际承包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利益冲突, 业主总是想用最少的投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个工程,而承包商在实施这个工程时总是想用最小的投入赚取最大的利润, 因此二者之间的争议, 绝大多数还是由索赔引起的。
在国际项目的执行过程中, 由于许多国内承包商不熟悉FIDIC 条款的索赔程序和争议解决程序, 往往是提出了索赔, 而且索赔也有理有据, 但一旦业主拒绝了索赔要求, 承包商也就放弃了索赔, 没有请求工程师裁决或提出法庭仲裁, 因而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