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启示

合集下载

罗尔斯正义论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论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启示
( ) 完善 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 的 启 示 二 对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是 统 一 开 放 、 争 有 序 的现 代 市 场 体 系 。 统 一 竞 性 、 放 性 、 争 性 是 市 场 高 效 配 置 的 基 本 条 件 。任 何 限 制 、 响 开 竞 影 企业 和个 人 自由发 展 , 平 竞争 的行 为都 是 违 反 正 义 的 。 公 ()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条 件下 , 会 的 平 等 原 则 规 定 了 参 与 市 场 1在 机 竞 争 的主 体 的 起 点 平 等 。 这 里 的 机 会 公 平 平 等 是 指 社 会 所 有 职 务 、 位 和 机 会 等 均 等地 向所 有 人 开 放 , 个 人 都 平 等 地 享 有 社 会 地 每 提供 的种 种 机 会 。政 府 应保 证 每 个人 机 会 均 等 , 程公 平 , 每 个 过 让 人平 等地 享 有 自由择 业 、 自由经 营 、 自由竞 争 的权 利 , 等 财 富 、 平 学 历 、 体 等 事 实不 平 等 的 情 况 下 , 果 没 有 机 会 的公 平 平 等 , 种 身 如 这 不平 等就 会 进 一 步 扩 大 。政 府 的 调 节 , 能 是 对 人 们 最 终 形 成 的 只 社 会 经 济 差 距 的调 节 , 能 伤 及 机 会 均 等 原 则 。 罗 尔 斯 的 这 一 正 不 义观 , 常 契 合公 平竞 争 的市 场 经 济 社 会 。 非 ()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要 正 确 处 理 公 平 和 效 率 的 关 2在 系 。罗 尔 斯 正 义论 强调 公 平 正 义 , 并 不 是不 讲 效 率 , 强 调 效 率 但 它 原 则 必须 以 公 正 原 则 为 前 提 , 力 图 寻 求 一 种 既 合 乎 正 义 原 则 又 并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教育扶贫的启示

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教育扶贫的启示

科教论坛罗尔斯正义原则对我国教育扶贫的启示宋丹丹(江西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摘要]平等自由的原则以及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是罗尔斯正义原则中的两条基本原则,其实质是保障人的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最有利于保障最少受惠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它契合了我国教育扶贫以“善”价值为切入点和以“幸福”为最终诉求的正义特质。

以罗尔斯正义原则为指导,教育扶贫必须首先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其次,必须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接受教育的条件和环境;最后,必须保障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这样才能保证教育扶贫的起点、过程和结果的正义。

[关键词]正义原则;教育扶贫;启示[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正义,历来是政治哲学家,尤其是西方政治哲学家们热议的话题,是人类社会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

从古希腊荷马史诗起源至今的各种人文社会学说,关于正义的探讨从未停歇,关于正义的理论也越发成熟。

时至当代,尤其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主要代表,深刻影响着世界主要文明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也成为我国教育扶贫的理论基础。

1 正义及罗尔斯正义原则“正义”最早作为一个体现宇宙和自然秩序的词出现于《荷马史诗》中。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不同思想家们对正义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

在古希腊哲人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中,正义不仅指个人的美德,还特指当时城邦社会的一种性质,城邦中人被划分为不同的阶层,对应其美德,只要各个阶层的人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就是正义的。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阐释的正义指的是人的一种品质,人被看作是政治的动物,只有政治正义才是严格意义上真正的正义。

到了康德那里,正义指的是在每个行为都是正当的前提下,每个个体意志的自由和所有他人的自由能够依照普遍法则而共存。

马克思认为,正义的观念源于社会存在,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正义的具体体现与要求。

当代,约翰﹒罗尔斯发表其著作《正义论》,成为人们谈论正义问题的权威经典。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我国教育制度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我国教育制度
上发展 。
平,区域之间的不公平, 尤以城乡不公为甚。无 . 庸置疑,农村和不发达地区是我国现存教育制度
下的 “ 最少受 惠者” ,因而必须引起我们 的关
注。
可见,在以 “ 分级办学”的主导思想下,农 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经费保障政策在理论上是平 等的,在实践中却是 “ 分离”的,不平等的,体 现的依然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城乡 “ 二元”结 构 ,城市农村分而治之的教育政策并未改变。 就区域之间来说 ,教育经费问题也存在很大 差距。当沿海发达地区和北京 、上海等大城市 “ 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时候 ,很多欠发达地 区却因经费不足严重影响到了义务教育的实施。 据20 5年7月4 日 《 0 中国教育报》第4版 《 西部普 九: 任重而道远》报道: 重庆、广西、四川、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 机会的公正平等原
则) 。 川
罗尔斯 的两个正义原则用于社会 的不 同方 面, 其中第一个正义原则用来处理社会基本结构 中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部分,实际上是要求平等 地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个原则用以处理关 于社会和经济利益的部分 ,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
按优先次序排列的内容来体现: ( )不论种族、 l 性
2008年第4 期
1总第142期 )
跳 么扒有 论 些
T H E M O D E R N E D U C AT I O N J O U R N A L
N o.4, 2008 General, 142 No.
教育管理研究
从 罗尔斯 的正义原则 看我 国教 育制度
肖广军
付 要」 商 从罗尔斯的平等自由 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出 发,可以推演出 教育制度 的正义原则。然而从经费政策、教师政策、课程政策和高考制度四个方面分析,可以看 出, 我国教育制度既存在正义性,也存在着非正义现象。分析教育制度的非正义性,是为 了 更好的建设或完善,使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 发挥更大的正面功能。 [关键词】罗尔 斯; 正义原则; 教育制度; 非正义性; 最少受惠者 [作者简介』肖 广军,河南师范大学 教育 教育 科学学院 ( 河南 新乡, 3 0 ) 5 407

浅议我国当前教育正义实现 ——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视角

浅议我国当前教育正义实现 ——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视角

浅议我国当前教育正义实现——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视角摘要:罗尔斯的《正义论》认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正义,并且认为正义可通过对主要社会制度的修改来调节社会各领域中不平等现象,并解决不平等问题。

改善不平等现象对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是罗尔斯笔下正义的主要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变革时期,由于缺乏实践所得的经验和理论指导,当前在教育领域的改革中存在许多不够正义和平等的现象,应通过借鉴正确的理论,积极采取措施使我国的教育更趋向于正义。

关键词:正义论;教育;正义无论是发达且相对制度较为完善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正处于变革探索中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都在其各个领域中存在着巨大的不平等问题,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等。

要解决这些不平等需要通过逐步改革来实现,而在原有领域中的重新建构的重要价值与原则正是正义的内涵所在。

只有在正义原则规范下的变革才是合理的,教育领域中的变革亦是如此,是由教育正义规导下才能完成。

罗尔斯曾说,正义是处理社会压制和不平等事实的根本理念,是社会变革需要不断唤醒的价值诉求。

由此可见,正义在广泛社会领域的重要性。

一、内涵视角下的正义与教育正义什么是正义?“正义”这个名词及概念的使用历史非常悠久。

早在亚里士多德时期,“正义”不仅用来描述人的行为准则,更用于评价人的行为尺度。

到了近代,在西方一些思想家的著作里,“正义”更多地被赋予一种评价的功能,主要是专门评价社会制度是否合乎道德标准。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真理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因此,许多法律和法规,无论多么高效及有序,只要它是不公平的,必须进行改革或废除。

尽管人类活动在不断的演进,但社会的主要价值和正义是不能妥协的。

正义不仅是维护公共生活和促进合作的公益性,更要在有序的环境下,以保护公众的生命。

因此,政治正义和社会正义的首要价值是正义的,政治改革亦是如此,政治的方式必须表现出正义的内容和方式。

教育正义与社会正义是属于同一类别的正义,教育公平是不同于覆盖面广的正义概念,教育正义存在于这种独特的业务领域。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解决当下教育公平问题的启示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解决当下教育公平问题的启示

教 育事 业 中存 在 的 一 些 问题 其 中教 育 公平 问 题 是
.
对利 益 和效 率 的优 先
.
,
被 所 有 人共 享 的完 整 自由体 系
其二
,
如 果不 平 等

照 顾 它们 的 实力 要 远远 超 过平 均 水平 不 能否 认 重 点学 校在 很 长 一 段 时 间以 来
,
取 得 巨 大 成就
,
全 民 受教 育 水平 大大 提高 大 力 发
.
的 自 由可 以为 那些 拥 有较 少 自由的 公 民所 接 受 第 二 个 原 则 又 分 为两 个 次原 则
:
确 实 为我 国输 出 了
,
展 高中 阶段教 育
,
基 本建 成 结构 较 完整
.

专业 较齐
,
差 别原 则 和
大 量的人 才
,
为 国家 的发 展做 出了 杰 出的 贡献


全 的职 业 教 育体 系 高 等教 育 不 断快 速 发展
.
为经
机 会 公 平原 则

在 这 个原 则 里强 调保 护 最 少 受惠 者
体 现了 把钱 用在 刀刃 上 的精神
异化
,
但 是这 种 分配 的 差
济和 社 会 发展 提 供 了 人 才和 技术 支 持 高等 教 育 的 各 项改 革全 面 推进
.
的利 益 和职 务 与地位 的机 会 对于 全 体社 会 成 员应 该 是公 平 的 规则
,
也导 致 了 许 多 问题
,

重点 学 校长 期 占据 大 量
严 重损 害 了 农村 的教 育事 业 的发 展 以及 农

《正义论》的基本原则及对我国完善社会制度的启示

《正义论》的基本原则及对我国完善社会制度的启示
须 在法律界 定 的范 围 内才 能得 以 实行 。例 如 , 个 一 城 市居 民在 宗教信 仰 上选 择 了基 督教 , 参 与教 会 他 活动、 购买 的相关 书籍 等行 为 都是 受 到法 律保 护 和
在很抽 象 的层次 上探 讨 社会 制 度 中的正 义 原则 , 这 种 抽象 来 自于他 的探讨 范 围 仅 限于 一 种 ” 法律 被严 约翰 ・ 尔斯 , 斯 顿源自学 哲学 博士 , 罗 普林 哈佛大
学教 授 , 2 是 O世 纪英语 世界最 著名 的政 治哲学 家之

当今 时代 , 民在享 受 日益 丰 富的物质 文 化生 人
活的 同时 , 自由一 词 开 始 受 到更 多 的关 注 和思 考 。 自由, 在政 治领域 内可 以解 释为 : 民依法享 有的某 公
其 中第一条 被表 述为 : 个人 对 与所 有 人拥 有 的充 每
种“ 乌托 邦 ” 论 。但是 , 种 “ 托邦 ” 式 的理 论 理 这 乌 形
收 稿 日期 :0 1— 3—1 21 0 0
作者简介 : 郝蛛媛 (9 4一) 女 , 18 , 黑龙 江哈尔 滨人 , 硕士
研究生。

权 利 , 也就 造 就 了 一 种 不平 等 的社 会 意 境 。 因此 这
看 法 和对未 来 的选择 也 不尽 相 同。于是 就 注定 了这
样 一种 情况 , 即农 村 贫 困家 庭 中的 孩 子所 追 求 的物 质 和文 化更 基本 , 城 市 或 富 裕 家庭 中 的孩 子 可 以 而
科社新 探 ・
《正 义 论 》的 基 本 原 则 及 对 我 国 完 善 社 会 制 度 的 启 示
郝 姝 媛
( 龙 江 大学 哲 学 与 公共 管理 学 院 , 尔 滨 108 ) 黑 哈 50 0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对我国法制建设启示论文

罗尔斯公平正义理对我国法制建设启示论文

论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摘要】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1927-2002)是二十世纪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

他的代表作《正义论》与洛克的《政府论》、密尔的《自由论》一起被誉为“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从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及差别原则等视点入手,全面系统地介绍并深刻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社会政治问题。

他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价值及首要美德。

其公平正义理念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很多启示,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公平正义;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引言从古到今,人类对“正义”这一永恒的话题从未停止过谈论。

“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学习就没有正义感,只看重财富利益的人是庸俗之人。

当然,在不同的社会或身处不同的阶级,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

可见,正义二字不仅反映出人们对于公平环境的美好追求,同时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我们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活动中,除了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还要对当代各方面的学说进行研究、吸收和借鉴。

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一定会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

因此,罗尔斯《正义论》的公平正义理论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罗尔斯对公平正义理论的论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是说,人类所身处的社会充满竞争与合作,因此正义在这种环境下发挥着承担社会负担并保障人们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作用。

社会的基本结构就是正义的对象,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准则,是用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从罗尔斯《正义论》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

从罗尔斯《正义论》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

从罗尔斯《正义论》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
教学公平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

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角度看待教学公平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视角和思考方式。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在教学公平问题上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认为个人因财产、智力、技术、职业、社会地位等不同而导致的权利差异,由法律确定并解决,以实现社会公平。

在教学公平问题上,同样需要法律来确定和解决,提高教学品质,制定合理的教学政策,杜绝片面保护某一群体学生利益伤害其他学生,实现公平。

此外,确保教学公平还需考虑教师的指导与帮助,老师应当掌握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学习需要,对力量小的学生表现出一定的关注并给予偏向性的照顾,以保证学生发展公平,有效发挥学生在各种学习中的潜力。

同时,确保教学公平的基本前提是家庭的支持,学习机会的公平性。

家庭应当客观地看待孩子的学习梦想,不要把孩子关在内心的盒子里,而是给孩子更多学习的机会,让孩子在学术活动中得到珍贵的机会,家庭应该多陪伴孩子,多探访家访,探讨孩子的学习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改善孩子的学习环境,促进学习公平的实现。

总之,实现教学公平,需要以法律为基础,老师和家长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和努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教育,为学生培养未来创造更公平与繁荣的社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罗尔斯正义论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启示
摘要: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从公平正义入手,系统的论证了自由与公平,机会与结果等问题。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不仅对西方的现实做出反思,而且对中国的社会发展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正义公平高考移民机会平等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从遥远的古希腊到现今,正义观经历了无数次的革新,但依旧是人们的追求。

哈佛大学的罗尔斯教授曾说”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世界生存,又有什么价值?”。

一、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概述
针对美国当时的社会危机和功利主义正义观,1971 年,罗尔斯写成了《正义论》一书,提出了一种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即”正义即公平”理论。

罗尔斯将其”公平的正义”的一般正义观表述为:”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


罗尔斯正义理论中对公平、正义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他的正义二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是: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
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第一原则保证了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核心就是平等,在他看来”正义即公平”。

具体来说,”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利益的公平分配。

罗尔斯把社会成员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统称为基本利益。

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

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

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不平等权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求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应该对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最有利。

这条原则实质是要求国家应对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差别予以调节,使之最大限度地改善最差者的地位。

在这两条原则中,自由原则是首要原则,差别原则是建立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是从属于自由原则的。

只有在贯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贯彻差别原则,决不能以牺牲前者来满足后者。

在现实社会中,自由与平等、正义与效率等有时会发生冲突,为解决冲突,罗尔斯提出一种词典式序列来解决两个原则孰先孰后的优先性问题,他认为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公平机会又优先于差别原则,只有在满足了第一个原则的情况下才能考虑第二个原则。

在正义与效率矛盾的时候罗尔斯是倾向于正义的。

他认为即使是为了正义能够改善最不利者的利益,牺牲效率也是应该的。

二、”高考移民”概述
(一)高考移民现状
高考移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参加高考而进行户籍迁移的人员。

主要是指准备参加高考的高中生从录取分数线较高、录取率较低的省份将户籍迁往分数线较低、录取率较高的省市。

长期以来,我国高考录取分数线两头低、中间高,而录取率则两头高、中间低。

所谓”两头”,是指西部及偏远地区的省、区(内蒙古、青海、甘肃、陕西、新疆、云南、贵州、海南等)和北京、上海、天津这些直辖市,这些地区被称为”高考洼地”;所谓”中间”,是指中部一些省区(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河南等省),它们则被称为”高考高地”。

同时,很多省份内部也存在着差异。

省与省之间以及省内部的分数线差异加剧了”高考移民”现象。

(二)高考移民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考移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同的利益集团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和态度,其实质在于公平与效率之争。

但是毋庸置疑”高考移民”问题的产生源于不公平教育现状下不公平的制度安排。

1、直接原因:不同的分数线和录取率
高考移民的直接原因是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区别对待,即在各省市间实行差别悬殊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率。

从高考移民的定义可知,它是和当前户籍管理制度紧密相连的,就高考而言,不同的户籍意味着不同的”含金量”,即意味着同样的成绩,在不同的地方其结果会大不一样。

对大多数考生而言,这意味着能否上大学、上
重点甚至是名牌大学。

2、深层次原因:不公平基础上的不公平
如果说对边远地区省份、少数民族,采取加分、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情有可原,根据罗尔斯正义论的原则,”保证最弱者的最大利益”也是一种公平。

但高考对发达的大城市也采取同样照顾政策,甚至比偏远地区得到更多的照顾政策,就很难让人理解政策的公正和公平性。

对于发达地区,采取差别录取政策的一般解释是因为这些地区上缴的税比全国其它省份的要多,因此理应享受更多的由公共财政支持的高等教育,于是给予这些地方较多的录取指标,因此录取率高而录取分数线低。

对于西部偏远地区,我们可以先做个简单的假设:即如果在全国划定统一的录取线,由于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相对落后,其直接的后果就是这些地区的高考录取率会大幅度降低,进而会导致原本脆弱的基础教育体系的崩溃,于是在这些地区将形成”落后-低教育水平-低素质-落后”的恶性循环。

为了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国家采取了差别录取政策。

可见,实行这种差别录取政策的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起点”的不公平--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是指这些地区缴纳的税款多;对于西部偏远地区而言,是指基础教育的水平不等,存在着地区差异。

于是,国家期望用另一种不公平--”过程”的不公平来弥补前”起点”
的不公平。

因此高考差别录取制度的实质是一种建立在不公平基础
上的不公平的政策选择。

三、罗尔斯正义理论对中国教育制度的启示
如罗尔斯所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对于教育来说,正义也是先于善的。

得到良好的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得的,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说其是正义的。

这也是罗尔斯所说的”作为公平的正义”。

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的发明都伟大得多。

”给每个人以应得”的确是正义的应有之意,教育正义即给每个人以应得的教育权利和应尽的教育义务,否则就是不正义的。

机会平等或者说起点公平是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权利的基础,即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平等。

教育公平则表现为所有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必须得到实现。

在中国,是所有的公民都应该获得义务教育包括平等参与高考权的实现。

中国现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承认起点公正,各省之间的倾斜分数线就是很好的例证。

对于实际存在的教育的不平等,如家庭出身、生活环境、社会条件等偶然因素造成的不平等,应采取”差别原则”,使每一个人都受益,尤其是要给弱势群体更多的利益。

如对教育资源的分配,政府应加强对非重点学校、农村学校的投入,而不是继续给重点学校、城市学校更多的优惠,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角度看,”差别原则”应该是针对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

不该应用于某些教育发达地区,否则就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

总之,教育平等应该包含两个原则:一是自由平等的原则,每个
受教育者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二是偏向弱势群体原则,教育的不平等能够使处于不利地位的受教育者得到最大的利益,并且在此基础上争取实现最广大的教育机会的平等分配。

也就是说所有的教育机会应该平等的被分配,除非这些不平等的分配有利于处在最不利地位的受教育者。

同时我们认为自由平等原则应该优于偏向弱势群体原则。

政府应该承担起实现教育制度正义的功能,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政府应该正视当前教育实践中的不正义现象,改革影响教育正义的各种弊病,推进教育制度正义的实现。

要想实现教育的公平必须破除制度性不公平。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京华出版社,2000年10月第一版,第62页
[2]李克杰.”高考移民”与公民受教育权平等--一个人权法的视.中国教师报,2003-12-31.
[3]夏瑜,丁东. 高考移民拷问高考.南方周末,2003-06-05.
[4]李卫平.”高考移民”现象的法学思考[j].湖北招生考
试.2004年10月.
[5]j·s·布鲁贝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2月.
作者简介:李春叶,女,现为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法学理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