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监测精度要求
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要求

附件3: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要求一、基坑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基坑支护监测的要求,包括监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频率和临界状态报警值等。
基坑监测单位必须制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测点布置、观测方法、监测项目报警值、监测结果处理要求和监测结果反馈制度等。
监测内容和观测项目、频率、数量、方法等见附表3-1 、3-2 。
二、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加强观测,加大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质量监督等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2、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过大或者速率加快;3、出现超深开挖、超长开挖、未及时加撑等不按设计工况施工的情况;4、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渗漏;5、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6、支护结构出现开裂;7、邻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8、基坑底部、坡体或围护结构出现管涌、流沙现象。
三、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报警;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停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出现了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监测方案确定的报警情况,监测项目实测值达到设计监控报警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后面土体的最大位移大于附表3-3 的规定,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3mm/d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剧增、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迹象;4、已有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已大于现行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或建筑物的倾斜速率已连续三天大于0.0001H/d ;5、已有建筑物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3mm 的变形裂缝;或其附近地面出现15mm 的裂缝;且上述裂缝尚可能发展;6、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流砂、管涌等)。
四、观测数据应及时整理,沉降、位移等观测项目应绘制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曲线,并对变形和内力的发展趋势作出评价,根据设计和监测方案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期相应的工况、监测项目、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监测值的变化分析及发展预测)。
监测设备规格及要求

监测设备规格及要求简介监测设备是指用来监测环境、设施、设备或人员状态的设备。
在各行业中,监测设备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如工业中的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等,医疗中的血压计、心电图仪等。
对于监测设备的规格和要求,下面将做简单介绍。
规格全面性监测设备必须具有全面的监测性,即能够对需要监测的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如温度、压力、湿度等物理指标。
精度监测设备的精度是指它所测量的数据与真实数据之间误差的大小。
监测设备的精度通常以其测量值与标准值的差异来评估,如误差在5%以内。
稳定性监测设备应具有稳定的运行性能,确保在长时间的运行中,设备保持稳定的数据输出。
可靠性监测设备必须稳定可靠,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可靠性,并且设备本身的安全性能要达到相应标准。
抗干扰性监测设备必须能有效抵抗不同的干扰,如电磁干扰、振动、光线干扰、温度干扰等干扰因素。
要求设备的可维护性设备的可维护性是指设备在使用时,保养、维修、升级、更换组件等操作的难易程度。
设备的可维护性对于监测设备的使用、运维和维护都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因此设备的可维护性应得到重视。
设备的信息存储监测设备必须能够存储所监测到的所有信息。
信息存储可以保证设备的历史数据记录,方便对数据做出分析和预测,以及定期监测运行状态。
设备的易使用性监测设备的设计应该符合操作人员的使用习惯,具有灵活性和易使用性。
对于不同的应用场景,监测设备的使用要求不同,因此设备的易用性应该得到重视。
设备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监测设备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可以有效管理设备的使用权限。
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包括对设备使用权限的分配、使用记录的查看、权限的修改、用户管理和其他用户的操作管理。
监测设备是各行业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它可以保证实时监测设备和环境状态,以及及时预警异常事件,对于监测设备的规格和要求,需要依据设备的应用场景和操作要求,设计出完美的设备规格和要求,并且要得到良好的维护和保养。
监测仪器检验规范最新标准

监测仪器检验规范最新标准监测仪器作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工具,在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提高,监测仪器的检验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以满足更高的标准。
以下是监测仪器检验规范的最新标准概述:1. 范围与应用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监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控制、医疗设备等。
本标准旨在确保监测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设备分类根据监测仪器的用途和精度要求,设备被分为不同的类别。
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检验标准和程序。
3. 检验流程监测仪器的检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设备接收与标识- 外观检查- 功能测试- 精度校准- 环境适应性测试- 长期稳定性评估4. 精度与校准监测仪器必须定期进行精度校准,以确保其读数的准确性。
校准过程应遵循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由认证的校准实验室执行。
5. 环境适应性监测仪器应能在其预期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
检验规范包括对温度、湿度、振动等环境因素的适应性测试。
6. 安全标准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电气安全、辐射安全等,以保护使用者和环境。
7. 数据记录与追溯监测仪器应具备数据记录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数据记录系统应能够抵抗外部干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8. 用户操作界面监测仪器的用户操作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以减少操作错误的可能性。
9. 维护与支持制造商应提供必要的维护指南和技术支持,确保监测仪器长期稳定运行。
10. 法规遵从性监测仪器及其检验过程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和国际法规。
结束语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监测仪器的检验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制造商、使用者和监管机构应共同努力,确保监测仪器的性能满足最新的行业标准,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产品质量。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概述,具体实施时应参考最新的国家或国际标准文档。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工程的地质概况、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和危害识别,监测对象的选择,包括地基处理的测定方法、监测内容及精度控制,同时设置了监测方案的依据,提出了基坑工程监测的层次和程序,并规定了基坑运行过程中的相关的因素,为了确保基坑工程的稳定性,以及减少基坑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技术方案。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工程的地质勘测、地质灾害预防、日常检测和监测、地裂缝控制和隔离技术,以及基坑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控制基坑施工及其运行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并以此确保基坑工程的地质稳定性。
2术语与定义2.1建筑基坑工程(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 Engineering)指利用开挖、支护、稳固等技术,以及地质条件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使施工区域具有相应承载力而进行除建筑物、地基处理以外的工程实施的过程。
2.2监测(Monitoring)指对建筑基坑工程的状态、性质、有害成分的实时观测、测定和记录,以获得基坑工程的管理信息并作为基坑特性和变化的依据。
3地质勘察地质勘察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施工地点地质条件;明确工程施工技术和设计要求;确定土体和岩石以及泥沙土的施工特性;识别和评价地质灾害和危害;确定施工工程量和结构材料消耗量;测定节枢、地基承载力和建筑施工安全防护限度等内容。
按照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选择正确的地质勘察方法,具体包括:地质情况调查;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地球物理探测、化学取样分析;岩心取样和野外钻探;用测斜试验、水位仪和建筑垫设测量等仪器设备进行地质勘测;研究施工地点水系、山体地貌等特殊情况;考察或研究地质历史记录;采用地下水和岩性分析等方法。
4监测对象4.1地基的测定基坑施工区通常需要测定地基的节枢位置、坡脚深度、平面位置、承压力水平等内容,借助计量仪器设备,结合相关的测量绘图,比较其处理前后的变化情况。
环境监测要求标准

环境监测要求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监测已成为各行各业不可或缺的工作。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的健康和持续的可持续发展,各行业都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指标和数据处理与评估。
一、监测目的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有关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和资源利用现状的数据,以便制定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决策。
不同行业的监测目的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环境质量、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研究环境变化、监测环境风险等。
二、监测内容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广泛多样,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噪声与振动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
对于每个监测内容,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监测方法环境监测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
现场监测是指在环境中直接采集样品并进行现场测试,主要适用于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
而实验室分析则是指将现场采集的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主要适用于微量元素和有机物等复杂成分的分析。
四、监测指标监测指标是环境监测的核心内容,用于评估环境质量和判断环境变化的程度。
不同的环境监测内容有不同的监测指标,比如大气环境监测中常用的指标包括氧化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等;水环境监测常用的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溶解性固体等;土壤环境监测则常用的指标包括有机质、土壤酸碱度和重金属等。
五、数据处理与评估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与评估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步骤,直接影响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汇总、计算和分析等,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变化趋势判断。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要求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涉及到各行各业的监测工作。
只有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才能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监测⽅法及精度要求监测⽅法及精度要求⼀、⼀般规定监测⽅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场地条件、当地经验和⽅法适⽤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法应合理易⾏。
变形测量⽹的基准点、⼯作基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个基坑⼯程⾄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2⼯作基点应选在先对稳定和⽅便使⽤的位置。
在通视条件良好、距离较劲、观测项⽬较少的情况下,可直接将基准点作为⼯作基点。
3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作基点和基准点的稳定性。
6.1.3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6.1.4 对同⼀监测项⽬,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采⽤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法;2使⽤同⼀监测仪器和设备;3固定观测⼈员;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作。
6.1.5 监测项⽬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序之前测定,并取⾄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6.1.6 地铁、隧道等其他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法和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6.1.7 除使⽤本规范规定的监测⽅法外,亦可采⽤能达到本规范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法。
6.2 ⽔平位移监测6.2.1测定特定⽅向上的⽔平位移时,可采⽤视准线法、⼩⾓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向的⽔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前⽅交会法、后⽅交会法、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准点⽆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GPS 测量法或三⾓、三边、边⾓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法。
6.2.2⽔平位移监测基准点的埋设应符合国家现⾏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8的有关规定,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并宜采⽤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于0.5mm。
6.2.3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临近建筑⽔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平位移报警值按表6.2.3确定。
阐述对监测单位的总体要求

(1)变形测量的精度等级应先根据各类建(构)筑物变形允许值,按公式来确定精度。对于未规定或难以规定变形允许值的观测项目,可根据设计、施工的原则要求,参考同类或类似项目的经验,选取适宜的精度等级。
(2)根据有关的测量规范要求,对重要工程设施的垂直位移测量采用二等变形测量等级,即:观测点测站高程中误差为≤0.5mm。
⑤监测值全时程变化曲线;
⑥超前预报效果评述;பைடு நூலகம்
⑦监测结果评述。
3)专题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①结合施工情况对施工监测数据和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②对施工状况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分析、评价和预测;
③对当前施工进行评价,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技术对策;
④根据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其它必要的分析和建议。
8)监测信息实时动态管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监测信息和基础信息利用计算机技术即时进行存储管理、综合分析,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进行数据的传输、发布,以便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能够掌握监测对象的实时状态,为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及时判断前一阶段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的合理性提供保证。
4、资料提交
监测分析结果应及时提供给采购人、设计、监理,做到信息化施工。正常情况下每周提交一次周报告,每月提交一次月报告,特殊情况每天提交一次,并根据业主的要求定期提交专题分析报告(上述报告均应提交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报告)。但当发现变化异常或达到预警、报警值时,则应立即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立即向业主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并同时提交书面预警和报警报告,并同施工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技术对策,以便采取处理措施。当监测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监测分析总报告。
1)观测值中的超限误差,除在观测过程中严格作业、认真检核随时予以排除外,还应通过检验将判定含有粗差的观测值予以剔除。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

基坑监测内容摘要基坑围护体系随着开挖深度增加必然会产生侧向变位,关键是侧向变位的发展趋势如何。
一般围护体系的破坏都是有预兆的,因而进行严密的基坑开挖监测非常重要。
通过监测可及时了解围护体系的受力状况,对设计参数进行反分析,以调整施工参数,指导下步施工,遇异情可及时采取措施。
应该说,基坑监测是保证基坑安全的一个重要的措施。
基坑监测规范要求如下:一、监测点布置1、土体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维护墙的深度。
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2、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2)、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
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3)、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5m。
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4)、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3、基坑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
必要时尚应夸大监测范围。
(2)、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3)、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小于3个监测点;b、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c、不同结构的分界处;d、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e、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f、高耸构建筑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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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项目边坡测量通视条件较差,本边坡水平位移测量方法采用精密全站仪、水准仪、铟钢尺进行(坐标系统采用重庆独立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水平角采用全圆方向法观测3测回,垂直角和距离观测2测回。
气象元素在测站上测定,并会同全站仪加、乘常数一起置入仪器,由仪器自动改正。
当遇测量条件较差(温度、视线等)时,相应增加测回数,减小测量误差。
垂直位移采用二等水准测量方法。
水准基点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施测。
并应满足其相邻基点高差中误差≤±1.0mm;每站高差中误差≤±0.3mm;往返较差及附合或环线闭合差≤±0.6 的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点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进行施测,并应满足其高程中误差≤±1.0mm ;相邻点的高程中误差≤±0.5mm;闭合差≤±0.6。
监测网建设平面精度按二等执行,日常监测按三等精度执行。
垂直位移监测按照二等水准精度要求。
水平位移观测点的水平角、垂直角、距离测量的各项限值、限差按下表执行。
方向观测法的各项限差(″)表3-1
垂直角测量的各项限差(″)表3-2
光电测距各项较差的限值(mm)表3-3
边角网测量的技术要求如下:
三角形角度闭合差≤8.6″
边角网最弱点点位中误差≤4.2mm
平均边长≤500m
测边中误差±2mm
测角中误差±2.5″
最弱边精度≤1:50000。